哪些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呢
民法典练习题解析与答案

民法典练习题解析与答案
本文将详细解析并给出答案,共计12道民法练题。
1. 当事人是谁?
答:当事人即合同当事人。
2. 什么是担保合同?
答: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和担保人之间订立的对债权人负有连带责任的合同。
3. 人民法院可以对担保人直接追偿吗?
答:可以。
4. 法人可以作为担保人吗?
答:可以。
5. 违约金合同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答:违约金合同是保证合同中常规条款的一种,其法律性质为一种特殊的整体违约责任。
6. 什么是无因管理?
答:无因管理,指自愿管理他人财产而没有约定报酬和法律依据的一种行为。
7. 什么是委托?
答:委托,指委托人通过约定的方式授权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力或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8. 委托代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报告代理事项的情况吗?
答:应当。
9.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
10. 什么是自然人的财产?
答:自然人的财产包括一切合法的财产权益和其他财产性利益,如房产、存款、股份等。
11. 合同解除的处分归属于谁?
答:合同解除的处分归属于遗失法律行为,所以应当归还原处
分人所有。
12.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其它人吗?
答:可以,但需要由债务人同意。
也可以在合同中规定转让条
件和方式。
员工因失误被公司起诉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一)

员工因失误被公司起诉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一)员工因失误被公司起诉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如果你是一名员工,那么你一定知道工作中会有失误的时候。
但是,如果因为我们的失误导致了公司的财产损失,我们就需要面对公司起诉,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那么,具体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来了解一下。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直接损失:指因受害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所直接遭受的财产损失。
2.间接损失:指因直接损失所导致的其他损失。
3.合理支出:指因保护、挽救所权益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如何计算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的计算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受损物品的价值:受损物品的价值是评估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2.维修费用或重建费用:如果是可以维修的物品,则需要计算维修费用。
如果无法维修,则需要计算重建费用。
3.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能包括停工损失、生产损失、营业额损失、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
4.合理支出:合理支出包括维权费用、拍照取证费用、保险折价费用等。
注意事项在面对公司的起诉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保留证据:我们应该保留与失误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失或责任已被证实。
2.充分沟通:我们应该与公司认真沟通,尽量达成赔偿协议,避免诉讼。
3.了解法律:我们应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在赔偿过程中被误导。
4.寻求帮助:如果我们对赔偿标准和计算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的意见。
总结无论是作为员工还是雇主,我们都应该尽力避免损失的发生。
但是,在真正面对损失时,我们需要了解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才能更好地应对诉讼事宜。
如何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建立合理的制度: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制度,明确员工的职责和工作流程,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够遵守规定和标准,减少因失误导致损失的发生。
2.加强员工培训: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应对工作中的挑战和压力。
财产险理赔范围 财产险理赔的折旧问题

财产险理赔范围财产险理赔的折旧问题1. 财产险理赔范围财产险是一种可以保障个人或企业财产损失的保险产品。
在发生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理赔范围进行赔偿。
以下是财产险常见的理赔范围:1.火灾爆炸:财产险通常会包含火灾爆炸损失的赔偿,包括建筑物、设备、家具等财产损坏或毁灭。
2.水灾:财产险也通常会包含因水灾造成的损失,如机器设备受潮损坏、建筑物受水淹没等。
3.盗窃抢劫:财产险可以赔偿财产被盗窃或遭受抢劫的损失。
4.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可以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为理赔范围。
5.意外损失:如事故导致设备损坏、建筑物倒塌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公司对财产险理赔的范围可能会有所差异。
因此,在购买财产险之前,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关于理赔范围的条款。
2. 财产险理赔的折旧问题在财产险理赔过程中,折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折旧是指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老化等原因而导致其价值的减少。
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会考虑折旧因素,从而决定赔偿金额。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以下几种常见的折旧计算方法来计算赔偿金额:1.原价法:保险公司以物品的原购买价格作为基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比如,如果物品使用了一年,按照每年折旧10%的比例计算,那么赔偿金额就是原价的90%。
2.市场价法:保险公司以物品在事故发生前的市场价作为基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比如,如果物品使用了一年,按照每年折旧10%的比例计算,那么赔偿金额就是市场价的90%。
3.残值法:保险公司会估计物品的残值,即在事故发生后物品还能保留的价值。
然后,按照一定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比如,如果物品使用了一年,保险公司估计其残值为10%,那么赔偿金额就是原价减去残值。
需要注意的是,折旧计算方法可能会因保险公司和不同的物品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折旧计算,并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3. 怎样减少财产险理赔中的折旧影响虽然折旧是财产险理赔中无法避免的因素,但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减少其对赔偿金额的影响:1.定期保养维修:定期对财产进行保养维修,延缓物品的老化和磨损。
关于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损害赔偿,是指因侵权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受到损害,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损害赔偿是保障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
我国《民法典》对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以下将从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1. 存在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损害赔偿的前提,只有存在侵权行为,才能要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存在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损害事实可以是物质损害,也可以是精神损害。
3. 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必然联系。
如果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侵权人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侵权人有过错过错是指侵权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道德义务或者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过错是侵权责任承担的基础。
三、损害赔偿的范围1. 物质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他人财产权益受到损害,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财产损失。
物质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内容:(1)直接损失: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
(2)间接损失: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受害人可得利益的丧失。
2. 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受害人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非财产权益受到损害,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内容:(1)精神痛苦: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心理创伤、精神痛苦等。
(2)社会评价降低: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的社会地位、名誉、信誉等受到损害。
(3)其他精神损害: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其他非财产权益的损害。
3. 赔偿费用赔偿费用是指侵权人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四、损害赔偿的方式1. 现金赔偿现金赔偿是指侵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的方式。
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侵权,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侵害别人权利的行为人一般都会处民事赔偿的处罚。
那么关于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一般涉及到财产的侵权的,一些不动产的侵权,可以按照不动产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赔偿。
侵权,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侵害别人权利的行为人一般都会处民事赔偿的处罚。
那么关于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一般涉及到财产的侵权的,一些不动产的侵权,可以按照不动产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赔偿。
▲一、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计算《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一)侵害他人物权的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物权,是侵害他人财产的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表现形态,包括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进行毁损,致使该财产的外在形式、内在质量遭受破坏,甚至完全丧失,直接影响其价值和使用价值。
如汽车被撞坏、古董花瓶被摔碎、家用电器被烧毁、建筑物被毁坏等。
因侵权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的,要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也就是以财产损失发生的那个时间,这个财产在市场上的价格为计算标准,完全毁损、灭失的,要按照该物在市场上所对应的标准全价计算,如果该物已经使用多年的,其全价应当是市场相应的折旧价格。
例如,一辆已经开了五年的汽车被毁坏,其全价应当是二手车市场与该种车型及使用年限相对应的价格;财产部分毁损的,应当按照由于毁损使该物价值减损的相应的市场价格标准计算。
如果该财产没有在市场上流通,没有市场的对应价格,可以其他方式计算,包括评估等方式。
如家传的古董,没有市场价格,就可以按照有关部门的评估价格计算。
一般说来,市场价格会有上升或下降的可能,一个侵权案件审判终结需要一段时日,如果对于价格标准不作确定,则可能在司法实践中引起混乱,侵权行为发生时、诉讼开始时、诉讼终结时等都可能成为法官考虑的时间点,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不同的时间点可能赔偿的数额就会不同。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例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纠纷类型。
一般来说,财产损害可以是直接的经济损失,也可以是间接的财务损失。
比如,人们的汽车被他人损坏,或者他人的不法行为导致经济受损,都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范畴。
下面将就一些案例进行剖析,以期更好地了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相关问题。
案例一:小明的车被撞了小明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他拥有一辆心爱的私家车。
某天,他的车在停车场里被一名醉酒驾车的人撞了,车子受到了严重破坏,车身和引擎都出现了问题。
小明心里很生气,他想要讨回自己的公道。
经过与车辆管理所的交涉,小明确认了肇事者的驾驶证信息,并将案件报案。
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小明被认定为无过错方,肇事者则被认定为有过错方。
法院最终判决肇事者需要赔偿小明汽车损失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一定的精神折磨赔偿金。
这个案例中,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受到了小明的汽车损失以及他的精神损失的影响,并且最终的赔偿数量也得到了肇事者的认可和支付。
案例二:被窃取的财产纠纷小张是一名教师,他家住在一个不太安全的社区里。
某天晚上,他回到家里,发现所有的贵重物品都被偷走了。
小张非常痛苦,他立刻报案,警方在后续的调查中确认了案件,并令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在这个案件中,法院认定小张的经济损失,并命令犯罪嫌疑人赔偿小张所损失的一切。
法院也包括了小张的财产价值和他经历的痛苦。
最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是他也按照法院的命令赔偿了小张的经济损失。
案例三:商标侵权引发的赔偿纠纷某互联网电商平台上运营的一家艺术品商店发现另一家网店在网站上销售与其自有财产品相同的工艺品,并在网店的更多信息中误导消费者认为这些商品也来自第一家商店,引导消费者购买这些商品而不是第一家商店销售的商品。
在第一家商店向电商平台方面投诉无效后,第一家商店进行了民事起诉。
在这个案件中,法院终审判决了这个商标侵权,在赔偿第一家商店被侵权的资产价值损失和服务危害赔偿金的基础上,最终赔偿第一家商店的管理成本和监督费用,也是记忆财产权的司法维护和服务。
物损赔偿范围和标准

物损赔偿范围和标准物损赔偿范围和标准一、财产损失范围本条款所称财产损失,是指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碰撞、倾覆、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以及保险车辆因碰撞、倾覆等造成第三者财产直接损失。
二、直接损失本条款所称直接损失,是指因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车辆本身的损失,如车辆的损坏、丧失使用价值等。
直接损失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车辆维修费用:被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坏,可获得相应的维修费用赔偿。
2.车载物品损失:被保险车辆上的物品因意外事故而损坏或丢失,可获得相应的赔偿。
3.救援费用: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无法正常行驶时,可以获得相应的救援费用赔偿。
4.其他直接损失:其他因意外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如油料消耗、货物损失等。
三、间接损失本条款所称间接损失,是指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因使用车辆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停驶损失、代步费用等。
间接损失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停驶损失:被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无法正常行驶,导致被保险人或第三者产生的停驶损失。
2.代步费用:被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无法正常行驶,导致被保险人或第三者产生的代步费用。
3.其他间接损失:其他因意外事故导致的间接损失,如租金、租车费用等。
四、赔偿标准1.赔偿金额计算方法: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如果实际损失金额无法确定,可按照市场价或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进行赔偿。
2.最高赔偿限额:保险人对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约定的最高赔偿限额。
如果一次事故涉及多方责任,则应按照责任比例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3.免赔额: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人可能会设置免赔额,即免除一定金额以下的赔偿责任。
如果损失金额低于免赔额,则保险人不会进行赔偿。
4.赔偿处理方式:在处理赔偿时,被保险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包括事故现场照片、维修费用清单、物品清单等。
保险人会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赔偿金额计算方法进行赔偿处理。
赔偿损失的标准

赔偿损失的标准赔偿损失的标准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断损失的程度,确定被告方应该支付的赔偿金额。
在法律上,损失可分为财产损失和非财产损失两种类型,赔偿损失的标准也与此相关。
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来探讨赔偿损失的标准。
一、财产损失的标准1.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被告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而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
例如,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因为被告方的过失而损坏,受害方因此损失了商品的价值。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会根据受害方的损失金额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应当等于被损失的财产的市场价值。
2.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指虽然不是直接由被告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但是可以合理认定为因被告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间接导致的损失。
例如,由于被告方未按时交付货物,导致受害方无法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从而导致项目延误,损失了预期的利润。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来判断赔偿金额。
3.可预见损失:可预见损失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或常理可以预见到的损失。
例如,合同中约定一方需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如果该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就应支付违约金。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会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赔偿金额。
二、非财产损失的标准1.生命损失:生命损失是指因被告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导致了他人的生命丧失。
这是一种严重的非财产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生命损失,法院会根据受害方的家庭情况、年龄、职业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应该能够反映对受害方家庭的经济支持和精神损失。
2.身体损害:身体损害是指因被告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导致了他人的身体受伤或伤残。
对于身体损害,法院会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治疗费用、康复期限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应当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残疾赔偿金等。
3.名誉损失:名誉损失是指因被告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导致他人的声誉受损。
对于名誉损失,法院会根据损失程度来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应当能够恢复受害方的名誉,同时惩罚被告方的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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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安全生产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哪些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呢在生活中,除了我们仅有一次的生命会受到伤害,我们的财产也是可能受到损害而减少的,房子车子等等,既然是属于我们的财产,自然会在受到侵害的时候获得赔偿,那么财产的损害赔偿又该怎么计算呢?哪些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呢?一、其它物资查勘定损(1)市政和道路交通设施在定损中按损坏物的制作费用及当地市政、路政、交管部门的赔偿标准核定。
(2)房屋建筑:了解房屋结构、材料、损失状况,然后确定维修方案,最后请当地建筑施工单位或公估公司对损坏部分及维修方案进行预算,确定最低修复费用。
(3)农田庄稼:在青苗期按青苗费用加上一定的补贴即可,成熟期的庄稼可按当地同类农作物平均产量测算定损。
(4)家畜、牲畜:牲畜受伤以治疗为主,受伤后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凭畜牧部门证明或协商折价赔偿。
(5)车上货物及其它货品:应根据不同的物品分别定损,对一些精密仪器、家电、高档物品等应核实具体的数量、规格、生产厂,可向市场或生产厂了解物品价格。
另外对于车上货物还应取得运单、装箱单、发票,核对装载货物情况、防止虚报损失。
二、财产损害赔偿方式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
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连带责任保证及相关规定(2018) /w/aq/668779.html∙污染环境罪的规定(2018) /w/aq/668778.html∙什么是留置权成立要件/w/aq/668777.html∙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要如何处理/w/aq/668776.html∙金钱担保有哪些方面/w/aq/668775.html∙复议不被受理应怎么提起诉讼/w/aq/668774.html∙签订定金合同应注意的问题/w/aq/668773.html∙网上晒照片需要注意肖像权/w/aq/668772.html∙房产抵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w/aq/668771.html∙人身自由权法律依据/w/aq/668770.html∙民间借贷中的41个问题/w/aq/668769.html∙网络侵权的方式 /w/aq/668768.html∙房屋抵押的特征有哪些/w/aq/668767.html∙网络侵权行为分类 /w/aq/668766.html ∙物权法释义第二百三十二条/w/aq/668765.html∙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应该如何确定权利行使的时间呢/w/aq/668764.html∙以同一处房屋进行多次抵押借贷算诈骗吗/w/aq/668763.html∙怎样防范手机短信陷阱/w/aq/668762.html∙担保物权与诉讼时效/w/aq/668761.html∙播放未经证实的采访报道将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吗/w/aq/668760.html∙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哪些/w/aq/668759.html∙人身自由权的内容主要有哪些/w/aq/668758.html∙保证人的作用以及保证人资格的特殊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 /w/aq/668757.html∙人身触电损害案件的特点是什么/w/aq/668756.html∙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w/aq/668755.html∙如何判断限制人身自由/w/aq/668754.html∙最高额抵押全面解读/w/aq/668753.html∙公民遗像能否作为肖像权保护/w/aq/668752.html∙担保里面的两处重大理论/w/aq/668751.html∙手机爆炸导致受伤可以提起法院诉讼吗/w/aq/668750.html∙失物被冒领餐厅来担责/w/aq/668749.html∙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对吗/w/aq/668748.html∙物权变动的原则原因与模式分别是什么/w/aq/668747.html∙网帖侵犯名誉权网站担责赔偿的规定(2018) /w/aq/668746.html∙房屋抵押与房屋典当的区别/w/aq/668745.html∙预计负债的账务如何处理/w/aq/668744.html∙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哪些材料/w/aq/668743.html∙哪些情况下是属于无证驾驶呢/w/aq/668742.html∙保证人的责任有哪些/w/aq/668741.html∙民办学校人身损害赔案件应如何赔偿/w/aq/668740.html∙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w/aq/668739.html∙人身损害赔偿如何计算赔偿金额/w/aq/668738.html∙无过错则不适用定金罚则/w/aq/668737.html∙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2018年)是如何的/w/aq/668736.html∙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w/aq/668735.html∙环境污染侵权纠纷认定/w/aq/668734.html∙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w/aq/668733.html∙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w/aq/668732.html∙如何解除反担保 /w/aq/668731.html∙人身自由权属于财产所有权吗/w/aq/668730.html∙债务人下落不明如何起诉/w/aq/668729.html∙警察可以随便限制人身自由吗/w/aq/668728.html∙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w/aq/668727.html∙财产损失要怎样确认存货价值/w/aq/668726.html∙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实现/w/aq/668725.html∙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衡量的标准(2018年)是什么/w/aq/668724.html∙哪些财产可以用来做保全担保/w/aq/668723.html∙因果关系与必要条件充分条件的区别/w/aq/668722.html∙房屋抵押权利义务 /w/aq/668721.html ∙雇佣关系中雇主的免责情形有哪些/w/aq/668720.html∙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权/w/aq/668719.html∙网络中的各种侵权行为/w/aq/668718.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w/aq/668717.html∙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吗/w/aq/668716.html∙抵押物能直接归债权人吗/w/aq/668715.html∙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可拘留吗/w/aq/668714.html∙保证责任及其范围 /w/aq/668713.html ∙厂里限制人身自由犯罪吗/w/aq/668712.html∙担保债务如何履行 /w/aq/668711.html ∙人身损害赔偿法是如何理解/w/aq/668710.html∙所有权本身具有的特性/w/aq/668709.html∙车灯砸坏保险拒赔是否合理/w/aq/668708.html∙定金合同模板 /w/aq/668707.html∙男子上树掏蜂窝被蛰死,事故责任应该由谁承担/w/aq/668706.html∙担保有期限维权须及时/w/aq/668705.html∙雇佣关系的含义与特征分别是什么/w/aq/668704.html∙关于物权法规定(2018)的占有保护/w/aq/668703.html∙环境侵权救济的概念/w/aq/668702.html∙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例外及处理/w/aq/668701.html∙荣誉权的具体内容包括了哪些/w/aq/668700.html∙定金合同的纠纷处理规则/w/aq/668699.html∙环境侵权真正连带责任的规定(2018) /w/aq/668698.html∙个人之间借款如何办理2018房产抵押/w/aq/668697.html∙使用舞姿侵犯肖像权吗/w/aq/668696.html∙抵押担保的债权的范围/w/aq/668695.html∙已经同意他人使用肖像诉侵权不成立吗/w/aq/668694.html∙相邻关系具体有哪些关系/w/aq/668693.html∙危害人身自由权赔偿/w/aq/668692.html∙保证人可以免除责任吗/w/aq/668691.html∙现代企业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有哪些/w/aq/668690.html∙关于担保法的6个重要疑难问题的司法观点/w/aq/668689.html∙自己雇佣的保姆造成的损害由谁承担/w/aq/668688.html∙简述票据的保证责任/w/aq/668687.html∙社会生活权与人身自由权的区别/w/aq/668686.html∙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w/aq/668685.html∙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吗/w/aq/668684.html∙什么是担保人的追偿权/w/aq/668683.html∙网站侵犯个人肖像权的证据怎么搜集/w/aq/668682.html∙保证责任期限有多长/w/aq/668681.html∙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构成须具备哪些要件/w/aq/668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