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
支气管哮喘(哮病)单病种临床路径

支气管哮喘(哮病)单病种临床路径一、诊断(一)疾病诊断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ZYYXH/T5-2008)。
(1)发作时喉中哮鸣有声,呼吸困难,甚则张口抬肩,不能平卧,或口唇指甲紫绀。
(2)呈反复发作性,常因气候突变、饮食不当、情志失调、劳累等因素而诱发。
发作前多有鼻痒、喷嚏、咳嗽、胸闷等症状。
(3)有过敏史或家族史。
(4)两肺可闻及哮鸣音或伴有湿啰音。
(5)血嗜酸性粒细胞可增高。
(6)痰液涂片可见嗜酸性粒细胞。
(7)胸部X线检查一般无特殊改变,久病可见肺气肿征。
2.西医诊断标准,参考《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08年)。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及化学性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试验阳性: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 ml;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内(或2周)变异率≥20%。
符合1~4 条或4、5 条者,可以诊断为支气管哮喘。
(二)病期诊断1.急性发作期:指喘息、气急、咳嗽、胸闷等症状突然发生,或原有症状急剧加重,常有呼吸困难,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常因接触变应原等刺激物或治疗不当等所致。
2.慢性持续期:是指每周均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症状(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
3.缓解期:指经过治疗或未经治疗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3个月以上。
(三)证候诊断1.中医发作期(病期诊断中属急性发作期和部分慢性持续期患者)(1)风哮:时发时止,发时喉中哮鸣有声,反复发作,止时又如常人,发病前多有鼻痒、咽痒、喷嚏、咳嗽等症,舌淡苔白,脉浮紧。
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表单

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表单适用对象:初次诊断为支气管哮喘(ICD-10:J45)的患者住院第1-3天-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初步评估病情严重度- 上级医师查房,明确诊断并制定诊治方案- 开化验单,完成病历书写长期医嘱:- 支气管哮喘护理常规- 根据病情进行一至三级护理常规- 必要时进行氧疗、使用支气管舒张剂、糖皮质激素、胃黏膜保护剂,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临时医嘱:- 进行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等基础检查- 进行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沉、CRP、血气分析、D-二聚体、感染性疾病筛查等检查- 适时进行胸部正侧位片、心电图、肺功能等检查- 必要时进行血清过敏原测定、胸部CT、超声心动图、血茶碱浓度、痰病原学检查等检查住院期间- 上级医师查房,核查辅助检查结果是否异常- 评估病情,维持原有治疗或调整药物,观察药物不良反应- 指导吸入装置的正确应用,医师书写病程记录长期医嘱:- 支气管哮喘护理常规- 根据病情进行二至三级护理常规- 必要时进行氧疗、使用支气管舒张剂、糖皮质激素、胃黏膜保护剂,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 根据病情调整药物临时医嘱:- 对症治疗,必要时复查血常规、血气分析等检查- 异常指标复查其他医嘱:- 介绍病房环境、设施和设备,进行入院护理评估和制定护理计划- 观察患者情况,进行静脉取血和用药指导- 提供戒烟、戒酒的建议和教育,协助患者完成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 记录患者一般情况及病情变化,观察疗效及药物反应,进行疾病相关健康教育- 出院前1-3天完成出院小结,向患者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预约复诊日期出院医嘱:- 出院带药,门诊随诊- 上级医师查房,评估治疗效果,确定出院后治疗方案,完成上级医师查房纪录长期医嘱:- 支气管哮喘护理常规- 根据病情进行二至三级护理常规- 必要时进行氧疗、使用支气管舒张剂、糖皮质激素、胃黏膜保护剂,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临时医嘱:- 根据需要,复查有关检查。
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西医)

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西医)一、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支气管哮喘(ICD-10:J45.900;DRG:J45.900)(二)诊断依据。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20年),《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基层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2013年)制定。
1.反复发作性喘息、气促、伴或不伴胸闷或咳嗽,夜间及晨间多发,常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试验阳性:(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2)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ml;(3)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内(或2周)变异率≥20%。
符合1、2、3、4条者或4、5条者可诊断。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20年)《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基层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2013年)1.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治疗反应选择方案。
2.必要时行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四)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支气管哮喘疾病编码(ICD-10:J45.900;DRG:J45.900)。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五)住院期间的检查项目。
入院后第1-3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3)红细胞沉降率、降钙素原、血总IgE、凝血四项、D-二聚体、肌钙蛋白、动脉血气分析;(5)痰涂片细菌检查(普通、抗酸、真菌)、痰培养及药敏试验(合并感染时);(6)传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7)FeNO、胸部CT、心电图、肺功能+激发试验(病情允许时)。
支气管哮喘临床护理路径

支气管哮喘临床护理路径日期项目护理内容入院当天评估1、一般评估:神志,生命体征,皮肤等。
2、专科评估:呼吸频率,节律以及幅度,呼吸困难的类型,紫绀及出汗情况,咳嗽,咯痰情况,哮喘发作的诱发因素及发作时间。
治疗根据病情吸氧、雾化吸入、吸痰、床边监测血压、心率、血氧、呼吸的变化,建立静脉通道。
检查做相关检查,如肺功能、胸片、B超、抽血、痰标本。
药物按医嘱正确使用解痉、平喘、化痰、抗炎药物:氨茶碱类、激素类、沐舒坦类等,注意用药后的观察。
活动嘱患者卧床休息,床上解二便。
饮食1、根据中医辨证饮食2、禁止进食已知过敏或可能引起过敏的食物如:虾、蟹、海鱼。
3、瞩多饮水。
护理1、备半卧位,根据情况准备气垫床,根据病情准备急救车、吸痰、监护仪等备用装置。
2、做好入院介绍,主管护士自我介绍。
3、制定相关的护理措施,如口腔护理,管道留置护理,皮肤、毛发、会阴、肛周护理措施。
4、视病情做好各项监测记录。
5、密切观察是否有哮喘发作的先兆症状:如胸闷、鼻咽痒、咳嗽、流涕、打喷嚏等。
6、观察并发症:如发生哮喘持续状态,沉默肺时,配合做好抢救工作。
7、翻身拍背,协助排痰,保持呼吸道通畅。
8、病室避免放置花草、皮毛等,减少病人不良刺激。
9、根据病情留陪人,上床挡,确保安全。
健康宣教向病人讲解疾病相关知识、安全知识、服药知识等,教会患者正确使用扩张支气管气雾剂,各种检查注意事项。
评估神志、生命体征、呼吸困难、咳嗽咯痰及病人的心理状态,对疾病相关知识的了解等情况。
,治疗按医嘱执行治疗。
检查继续完善检查。
第2天药物密切观察各种药物作用和副作用,尤其是使用糖皮质激素、解痉平喘后症状缓解情况。
活动卧床休息,注意安全。
饮食同前护理1、基础护理、留置管道护理,皮肤、毛发、会阴、肛周护理。
2、加强病情观察,重视巡视及病人的主诉,发现哮喘发作的先兆症状时,立即报告医生处理。
3、仔细询问病史,找出过敏的原因,通过避免接触过敏源,治疗或脱敏等治疗方法以祛除诱因,减少哮喘的发作。
哮病支气管哮喘中医临床路径复习课程

哮病(支气管哮喘)中医临床路径路径说明:本路径适合于西医诊断为支气管哮喘的急性发作期患者。
一、哮病(支气管哮喘)中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哮病(TCDS码:BNFO40 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支气管哮喘(ICD-10编码:J45)(二)诊断依据1 .疾病诊断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ZYYXH/T5-2008)西医诊断标准:参照《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08年)2.疾病分期(1 )急性发作期:指喘息、气急、咳嗽、胸闷等症状突然发生,或原有症状急剧加重,常有呼吸困难,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常因接触变应原等刺激物或治疗不当等所致。
(2)慢性持续期:是指每周均不同频度和/ 或不同程度地出现症状(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
(3 )缓解期:指经过治疗或未经治疗而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3个月以上。
3.证候诊断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哮病(支气管哮喘)诊疗方案” 哮病(支气管哮喘)临床常见证候:(1)发作期(疾病分期属于急性发作期和部分慢性持续期患者)风哮寒哮热哮虚哮(2)缓解期(疾病分期属于缓解期和部分慢性持续期患者)肺脾气虚证肺肾气虚证(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哮病(支气管哮喘)诊疗方案” 及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ZYYXH/T5-2008)。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哮病(支气管哮喘)。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w 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哮病(TCD®码:BNF040和支气管哮喘(ICD10编码:J45)2.急性发作期患者。
3. 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临床护理路径在支气管哮喘护理中的应用

临床护理路径在支气管哮喘护理中的应用支气管哮喘是一种常见的慢性疾病,其特征是呼吸道气道狭窄、气流受限和气喘呼吸等症状。
针对支气管哮喘实施临床护理路径的应用,可以更好地规范患者的护理过程,提高护理效果和患者的生命质量,下面就是述及这方面内容几个方面的介绍。
一、临床路径的定义临床路径是指按照一定的流程,在明确的指标和时间节点下,制定一条包括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全方位的护理方案,并对其进行评价的一种规范化管理方法。
1. 制定临床路径,规范化治疗流程通过制定针对支气管哮喘的临床路径,医护人员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患者的治疗过程,定期评估患者的病情,及时做出调整,规范化治疗流程,以便提高治疗效果,达到更好的治疗和预防效果。
2. 积极应对患者的病情变化通过制定临床路径,医护人员可以提前预知患者病情的发展状态,积极地应对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护理计划,以减少患者的治疗时间和疾病的发作率。
3. 提高医护人员的沟通效率在临床路径的应用过程中,医护人员需要密切协作,有着较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以便更好地规范治疗流程、护理措施的执行和调整,促进患者的康复和病情的改善,从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护理效率。
三、缺点及解决办法1. 临床路径标准化程度还不够高。
为了保障患者的需求,医护人员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特点,个性化制定护理计划。
因此,标准化程度还不高是临床路径存在的难点之一。
对此,可以通过发展大数据分析、智能护理系统等方法,提升临床路径的标准化程度。
2. 制约因素的限制。
由于临床路径制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需要充分发挥医生、护士等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协作与沟通,确保临床路径的贯彻落实。
总的来说,临床路径在支气管哮喘护理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不仅可以对医护人员提供系统化指导,规范护理流程,也可以提高患者康复率和生活质量。
临床路径的应用还可以促进治疗效果的优化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重要的有益作用。
最新哮病(支气管哮喘)中医临床路径(精)

哮病(支气管哮喘中医临床路径路径说明:本路径适合于西医诊断为支气管哮喘的急性发作期患者。
一、哮病(支气管哮喘中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哮病(TCD 编码:BNF040 。
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支气管哮喘(ICD-10编码:J45 。
(二诊断依据1.疾病诊断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ZYYXH/T5-2008 。
西医诊断标准:参照《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 2008年。
2.疾病分期(1急性发作期:指喘息、气急、咳嗽、胸闷等症状突然发生,或原有症状急剧加重,常有呼吸困难,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常因接触变应原等刺激物或治疗不当等所致。
(2慢性持续期:是指每周均不同频度和 /或不同程度地出现症状(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
(3缓解期:指经过治疗或未经治疗而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 3个月以上。
3.证候诊断参照“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十一五‟ 重点专科协作组哮病(支气管哮喘诊疗方案” 。
哮病(支气管哮喘临床常见证候:(1发作期(疾病分期属于急性发作期和部分慢性持续期患者风哮寒哮热哮虚哮(2缓解期(疾病分期属于缓解期和部分慢性持续期患者— 79 —肺病科中医临床路径肺脾气虚证肺肾气虚证(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参照“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十一五‟ 重点专科协作组哮病(支气管哮喘诊疗方案”及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 (ZYYXH/T5-2008 。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哮病(支气管哮喘。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哮病(TCD 编码:BNF040和支气管哮喘(ICD10编码:J45 。
2.急性发作期患者。
3.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医院支气管哮喘(非危重)临床路径及表单

支气管哮喘(非危重)临床路径一、支气管哮喘(非危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支气管哮喘(非危重)(ICD-10:J45)(二)诊断依据。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16年)及《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分册》(中华医学会,人民卫生出版社)。
1.典型哮喘的临床症状和体征:(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伴或不伴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哮鸣音。
(3)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2.可变气流受限的客观检查:(1)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ml);(2)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3)呼气流量峰值(PEF)平均每日昼夜变异率(连续7日,每日PEF昼夜变异率之和/7)>10%,或PEF周变异率{(2周内最高PEF值-最低PEF值)/ [(2周内最高PEF值+最低PEF值)×1/2]×100%}>20%。
符合上述症状和体征,同时具备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的任一条,并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及咳嗽,可以诊断为哮喘。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16年)1.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控制水平选择方案。
(四)标准住院日为7-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J45支气管哮喘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后第1-3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
(3)红细胞沉降率、C反应蛋白、免疫球蛋白、补体、D-二聚体、脑钠肽、心肌酶谱、出凝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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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支气管哮喘(非危重)(ICD-10:J45)
(二)诊断依据。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08年)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
3.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试验阳性:
(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
(2)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ml;
(3)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内(或2周)变异率≥20%。
符合1、2、3、4条者或4、5条者可诊断。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08年)
1.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治疗反应选择方案。
2.必要时行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四)标准住院日为7-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J45支气管哮喘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后第1-3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沉、C反应蛋白(CRP)、血气分析、D-二聚体(D-dimer)、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胸部正侧位片、心电图、肺功能(病情允许时)。
2.根据患者病情选择:血清过敏原测定、胸部CT、超声心动图、血茶碱浓度、痰病原学检查等。
(七)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一般治疗:氧疗,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等。
2.支气管扩张剂:首选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吸入制剂,也可使用抗胆碱能药物(吸入制剂)、茶碱类药物。
3.抗炎药物:糖皮质激素、抗白三烯药物等。
4.抗过敏药:根据病情选用。
5.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治疗反应调整药物和治疗方案。
(八)出院标准。
1.症状缓解。
2.病情稳定。
3.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合并症和/或并发症。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治疗期间出现并发症,需特殊诊断和治疗,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2.严重哮喘发作需行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维持者,退出本路径。
3.常规治疗效果不佳,需特殊诊断和治疗,导致住院时间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