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哮喘(哮病)单病种临床路径
2 呼吸内科疾病临床路径

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怀宁县人民医院)(2009年版)一、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支气管哮喘(非危重)(ICD-10:J45)(二)诊断依据。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08年)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
3.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试验阳性:(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2)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ml;(3)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内(或2周)变异率≥20%。
符合1、2、3、4条者或4、5条者可诊断。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08年)1.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治疗反应选择方案。
2.必要时行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四)标准住院日为3-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J45支气管哮喘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后第1-3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沉、C反应蛋白(CRP)、血气分析、D-二聚体(D-dimer)、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3)胸部正侧位片、心电图、肺功能(病情允许时)。
2.根据患者病情选择:血清过敏原测定、胸部CT、超声心动图、血茶碱浓度、痰病原学检查等。
(七)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一般治疗:氧疗,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等。
2.支气管扩张剂:首选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吸入制剂,也可使用抗胆碱能药物(吸入制剂)、茶碱类药物。
6=支气管哮喘发作临床路径

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一、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支气管哮喘,非重症(ICD-10:J45.903)或者支气管哮喘,重症(ICD-10:J45.904)(二)诊断依据。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制定,2016年);1.典型哮喘的临床症状和体征:(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伴或不伴胸闷或咳嗽,夜间及晨间多发,常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2.可变气流受限的客观检查:(1)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FEV1增加>12%,且FEV1绝对值增加>200ml);(2)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3)呼气流量峰值(PEF)平均每日昼夜变异率>10%,或PEF周变异率>20%。
符合上述症状和体征,同时具备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的任一条,并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及咳嗽,可以诊断为哮喘。
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同时具备可变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的任一条,除外其他疾病可诊断哮喘。
(三)严重程度评估。
入院的支气管哮喘患者应进行病情严重程度评价,根据严重程度选择治疗地点和抗菌药物,并对预后进行预估。
住院标准:中度、重度或极重度哮喘急性发作。
(四)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制定,2016年)1.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治疗反应选择方案。
2.必要时行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支气管哮喘,非重症疾病编码(ICD-10:J45.903)或支气管哮喘,重症疾病编码(ICD-10:J45.904)。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的检查项目。
入院后第1-3天。
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

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2009年版)一、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支气管哮喘(非危重)(ICD-10:J45)(二)诊断依据。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08年)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
3.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试验阳性:(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2)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ml;(3)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内(或2周)变异率≥20%。
符合1、2、3、4条者或4、5条者可诊断。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08年)1.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治疗反应选择方案。
2.必要时行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四)标准住院日为7-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J45支气管哮喘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后第1-3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沉、C反应蛋白(CRP)、血气分析、D-二聚体(D-di mer)、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3)胸部正侧位片、心电图、肺功能(病情允许时)。
2.根据患者病情选择:血清过敏原测定、胸部CT、超声心动图、血茶碱浓度、痰病原学检查等。
(七)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一般治疗:氧疗,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等。
2.支气管扩张剂:首选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吸入制剂,也可使用抗胆碱能药物(吸入制剂)、茶碱类药物。
支气管哮喘(哮病)单病种临床路径

支气管哮喘(哮病)单病种临床路径一、诊断(一)疾病诊断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ZYYXH/T5-2008)。
(1)发作时喉中哮鸣有声,呼吸困难,甚则张口抬肩,不能平卧,或口唇指甲紫绀。
(2)呈反复发作性,常因气候突变、饮食不当、情志失调、劳累等因素而诱发。
发作前多有鼻痒、喷嚏、咳嗽、胸闷等症状。
(3)有过敏史或家族史。
(4)两肺可闻及哮鸣音或伴有湿啰音。
(5)血嗜酸性粒细胞可增高。
(6)痰液涂片可见嗜酸性粒细胞。
(7)胸部X线检查一般无特殊改变,久病可见肺气肿征。
2.西医诊断标准,参考《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08年)。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及化学性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试验阳性: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 ml;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内(或2周)变异率≥20%。
符合1~4 条或4、5 条者,可以诊断为支气管哮喘。
(二)病期诊断1.急性发作期:指喘息、气急、咳嗽、胸闷等症状突然发生,或原有症状急剧加重,常有呼吸困难,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常因接触变应原等刺激物或治疗不当等所致。
2.慢性持续期:是指每周均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症状(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
3.缓解期:指经过治疗或未经治疗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3个月以上。
(三)证候诊断1.中医发作期(病期诊断中属急性发作期和部分慢性持续期患者)(1)风哮:时发时止,发时喉中哮鸣有声,反复发作,止时又如常人,发病前多有鼻痒、咽痒、喷嚏、咳嗽等症,舌淡苔白,脉浮紧。
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表单

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表单适用对象:初次诊断为支气管哮喘(ICD-10:J45)的患者住院第1-3天-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初步评估病情严重度- 上级医师查房,明确诊断并制定诊治方案- 开化验单,完成病历书写长期医嘱:- 支气管哮喘护理常规- 根据病情进行一至三级护理常规- 必要时进行氧疗、使用支气管舒张剂、糖皮质激素、胃黏膜保护剂,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临时医嘱:- 进行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等基础检查- 进行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沉、CRP、血气分析、D-二聚体、感染性疾病筛查等检查- 适时进行胸部正侧位片、心电图、肺功能等检查- 必要时进行血清过敏原测定、胸部CT、超声心动图、血茶碱浓度、痰病原学检查等检查住院期间- 上级医师查房,核查辅助检查结果是否异常- 评估病情,维持原有治疗或调整药物,观察药物不良反应- 指导吸入装置的正确应用,医师书写病程记录长期医嘱:- 支气管哮喘护理常规- 根据病情进行二至三级护理常规- 必要时进行氧疗、使用支气管舒张剂、糖皮质激素、胃黏膜保护剂,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 根据病情调整药物临时医嘱:- 对症治疗,必要时复查血常规、血气分析等检查- 异常指标复查其他医嘱:- 介绍病房环境、设施和设备,进行入院护理评估和制定护理计划- 观察患者情况,进行静脉取血和用药指导- 提供戒烟、戒酒的建议和教育,协助患者完成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 记录患者一般情况及病情变化,观察疗效及药物反应,进行疾病相关健康教育- 出院前1-3天完成出院小结,向患者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预约复诊日期出院医嘱:- 出院带药,门诊随诊- 上级医师查房,评估治疗效果,确定出院后治疗方案,完成上级医师查房纪录长期医嘱:- 支气管哮喘护理常规- 根据病情进行二至三级护理常规- 必要时进行氧疗、使用支气管舒张剂、糖皮质激素、胃黏膜保护剂,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临时医嘱:- 根据需要,复查有关检查。
2016哮病(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实施[1].20汇总
![2016哮病(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实施[1].20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6ed1278ef111f18582d05a24.png)
2015 哮病(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实施、诊断依据一)疾病诊断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ZYYXH/T5-2008) 2)西医诊断标准:参照《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08 年)二)证候诊断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哮病(支气管哮喘)诊疗方案”。
哮病(支气管哮喘)临床常见证候:。
1.发作期(病期诊断中属急性发作期和部分慢性持续期患者)1)风哮:时发时止,发时喉中哮鸣有声,反复发作,止时又如常人,发病前多有鼻痒、咽痒、喷嚏、咳嗽等症,舌淡苔白,脉浮紧。
2)寒哮:喉中哮鸣如水鸡声,呼吸急促,喘憋气逆,痰多、色白多泡沫,易咯,口不渴或渴喜热饮,恶寒,天冷或受寒易发。
肢冷,面色青晦,舌苔白滑,脉弦紧或浮紧。
3)热哮:喉中痰鸣如吼,咯痰黄稠,胸闷,气喘息粗,甚则鼻翼煽动,烦躁不安,发热口渴,或咳吐脓血腥臭痰,胸痛,大便秘结,小便短赤,舌红苔黄腻,脉滑数。
4)虚哮:喉中哮鸣如鼾,声低,气短息促,动则喘甚,发作频繁,甚至持续喘哮,咳痰无力,舌质淡或偏红,或紫暗,脉沉细或细数。
2.缓解期(病期诊断中属缓解期和部分慢性持续期患者)1)肺脾气虚证:气短声低,喉中时有轻度哮鸣,痰多质稀,色白,自汗,怕风,常易感冒,倦怠乏力,食少便溏,舌质淡,苔白,脉细弱。
2)肺肾两虚证:气短息促,动则为甚,吸气不利,咳痰质黏起沫,脑转耳鸣,腰膝酸软,心慌,不耐劳累,或五心烦热,颧红,口干,舌质红,少苔,脉细数;或畏寒肢冷,面色苍白,舌苔淡白,质胖,脉沉细。
二、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哮病(TCD编码:BNF040和支气管哮喘(ICD10编码:J45)。
2.急性发作期患者。
3.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4.急性发作之病情危重需气管插管、机械通气的患者,不进入本路径。
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西医)

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西医)一、支气管哮喘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支气管哮喘(ICD-10:J45.900;DRG:J45.900)(二)诊断依据。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20年),《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基层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2013年)制定。
1.反复发作性喘息、气促、伴或不伴胸闷或咳嗽,夜间及晨间多发,常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试验阳性:(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2)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ml;(3)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内(或2周)变异率≥20%。
符合1、2、3、4条者或4、5条者可诊断。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20年)《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基层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2013年)1.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治疗反应选择方案。
2.必要时行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四)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支气管哮喘疾病编码(ICD-10:J45.900;DRG:J45.900)。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五)住院期间的检查项目。
入院后第1-3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3)红细胞沉降率、降钙素原、血总IgE、凝血四项、D-二聚体、肌钙蛋白、动脉血气分析;(5)痰涂片细菌检查(普通、抗酸、真菌)、痰培养及药敏试验(合并感染时);(6)传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7)FeNO、胸部CT、心电图、肺功能+激发试验(病情允许时)。
支气管哮喘临床诊疗路径

支气管哮喘临床诊疗路径支气管哮喘标准住院流程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支气管哮喘(入住普通病房者)(ICD10:J45-J46)诊断依据: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08年),《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临床表现:1. 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2. 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3. 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4. 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试验阳性:(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2)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 ml;(3)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内(或2周)变异率≥20%。
5. 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6.符合1、2、3、4条者或4、5条者可诊断。
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08年),《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支气管哮喘目前没有根治的方法。
总的原则1.尽快缓解症状、解除气流受限、纠正低氧血症;2.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治疗反应选择方案; 3.必要时行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退出本路径。
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日为7-14天进入路径标准:1.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J45-J46支气管哮喘疾病编码;2. 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入院1-3天:所必须的检查项目:1.血、尿、大便常规;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气分析、凝血功能、D-dimer(D-二聚体)、血沉、c反应蛋白(CRP);3. 胸部正侧位片、心电图、肺功能(病情允许时行支气管激发、舒张试验);下列为选查项目:血清过敏原测定、肺CT、超声心动图、血茶碱浓度、痰涂片及痰培养+药敏、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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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哮喘(哮病)单病种临床路径
一、诊断
(一)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ZYYXH/T5-2008)。
(1)发作时喉中哮鸣有声,呼吸困难,甚则张口抬肩,不能平卧,或口唇指甲紫绀。
(2)呈反复发作性,常因气候突变、饮食不当、情志失调、劳累等因素而诱发。
发作前多有鼻痒、喷嚏、咳嗽、胸闷等症状。
(3)有过敏史或家族史。
(4)两肺可闻及哮鸣音或伴有湿啰音。
(5)血嗜酸性粒细胞可增高。
(6)痰液涂片可见嗜酸性粒细胞。
(7)胸部X线检查一般无特殊改变,久病可见肺气肿征。
2.西医诊断标准,参考《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08年)。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及化学性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试验阳性: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 ml;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内(或2周)变异率≥20%。
符合1~4 条或4、5 条者,可以诊断为支气管哮喘。
(二)病期诊断
1.急性发作期:指喘息、气急、咳嗽、胸闷等症状突然发生,或原有症状急剧加重,常有呼吸困难,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常因接触变应原等刺激物或治疗不当等所致。
2.慢性持续期:是指每周均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症状(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
3.缓解期:指经过治疗或未经治疗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3个月以上。
(三)证候诊断
1.中医发作期(病期诊断中属急性发作期和部分慢性持续期患者)
(1)风哮:时发时止,发时喉中哮鸣有声,反复发作,止时又如常人,发病前多有鼻痒、咽痒、喷嚏、咳嗽等症,舌淡苔白,脉浮紧。
(2)寒哮:喉中哮鸣如水鸡声,呼吸急促,喘憋气逆,痰多、色白多泡沫,易咯,口不渴或渴喜热饮,恶寒,天冷或受寒易发。
肢
冷,面色青晦,舌苔白滑,脉弦紧或浮紧。
(3)热哮:喉中痰鸣如吼,咯痰黄稠,胸闷,气喘息粗,甚则鼻翼煽动,烦躁不安,发热口渴,或咳吐脓血腥臭痰,胸痛,大便秘结,小便短赤,舌红苔黄腻,脉滑数。
(4)虚哮:喉中哮鸣如鼾,声低,气短息促,动则喘甚,发作频繁,甚至持续喘哮,咳痰无力,舌质淡或偏红,或紫暗,脉沉细或细数。
2.中医缓解期(病期诊断中属缓解期和部分慢性持续期患者)
(1)肺脾气虚:气短声低,喉中时有轻度哮鸣,痰多质稀,色白,自汗,怕风,常易感冒,倦怠乏力,食少便溏,舌质淡,苔白,脉细弱。
(2)肺肾气虚:气短息促,动则为甚,吸气不利,咳痰质黏起沫,脑转耳鸣,腰膝酸软,心慌,不耐劳累,或畏寒肢冷,面色苍白,舌苔淡白,质胖,脉沉细。
二、治疗方案
(一)辨证论治口服中药和中成药
1.中医发作期(病期诊断中属急性发作期和部分慢性持续期的患者)
(1)风哮
治法:祛风解痉,宣肺平喘。
推荐方药及参考剂量:黄龙舒喘汤加减。
炙麻黄,地龙,蝉蜕,紫苏子,石菖蒲,白芍,五味子,白果,
甘草,防风等。
(2)寒哮
治法:宣肺散寒,化痰平喘。
推荐方药及参考剂量:射干麻黄汤或小青龙汤加减。
射干,麻黄,细辛,半夏,杏仁,生姜,紫菀,冬花,甘草等。
(3)热哮
治法:清热宣肺,化痰定喘。
推荐方药及参考剂量:定喘汤加减。
麻黄,黄芩,桑白皮,苏子,半夏,银杏,杏仁,款冬花,甘草等。
(4)虚哮
治法:调补肺肾。
推荐方药及参考剂量:调补肺肾方和补肾益气颗粒方加减。
五味子,党参,丹参,茯苓,山茱萸,淫羊藿,黄芪,生地等。
常感脐腹不适者,加服参蛤散。
2.中医缓解期(病期诊断中属缓解期和部分慢性持续期的患者)
(1)肺脾气虚证
治法:健脾补肺益气。
推荐方药:玉屏风散和六君子汤加减。
黄芪,白术,防风,党参,茯苓,甘草,陈皮,半夏等。
注:自汗怕风易感冒者玉屏风散为主;倦怠乏力者六君子汤或颗粒方为主。
(2)肺肾气虚证
治法:补益肺肾,纳气平喘。
推荐方药:补肾益气颗粒方和生脉地黄汤。
黄芪,淫羊藿,茯苓,葶苈子,白术,山药,山萸肉,枸杞子,甘草,熟地黄,川贝等。
也可单独使用补肾益气颗粒方,用黄芪,淫羊藿,生地等。
中成药:可服用金水宝补益肺肾,3粒,日三次,饭后服。
偏肾阳虚者,金匮肾气丸。
偏肾阴虚者,六味地黄丸。
(二)针灸治疗
可根据不同分期、不同证候选择针刺清喘穴(中医发作期)、火针疗法、热敏灸疗法(中医缓解期)、雷火灸(中医缓解期)和拔罐等。
采用传统针、灸、拔罐方法需辨证取穴和(或)循经取穴,在选择治疗方案的同时,根据发作期常见症状如痰多、发热、气喘等加减穴位。
如实证选用肺俞、膻中、天突、尺泽。
风寒者配风门,风热者配大椎、曲池,肝郁者配太冲,痰盛者配丰隆,喘甚者配定喘;虚证选用肺俞、肾俞、膏肓、太渊。
肺气虚配气海,肾气虚配太溪,盗汗配阴郄,喘甚配定喘、天突。
(三)冬令膏方,根据患者体质辨证使用。
哮喘发病其标在肺,其本在肾,虚实夹杂,故临床在扶正补虚的同时,宜兼顾祛邪治病;同时应重视顾护脾胃,不可滋腻太过。
方以二陈汤、七味都气丸、人参养荣汤等为主加减。
(四)其他疗法
根据病情可选择其他有明确疗效的治疗方法,如:穴位贴敷、穴
位注射、穴位埋线、电磁波治疗、经络(针)刺激法等。
经络刺激法可选用数码经络导平治疗仪、经络导平治疗仪、针刺手法针疗仪。
电磁波治疗可选用特定电磁波治疗仪等设备。
对于证属寒哮证、肾虚寒哮证者,在口服中药的同时,可在肺俞、肾俞等穴位外敷固本咳喘膏、注射喘可治注射液、埋线等。
(五)内科基础治疗
参照《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08年)。
主要包括:呼吸功能维持与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某些缓解药物的使用、合并感染及发热的处理原则与方法等。
(六)护理
1.起居护理:哮喘发作时卧床休息,重者取半卧位或端坐位;寒哮、虚哮证患者的病室宜向阳温暖,胸背部保暖;热哮证患者的室温宜偏凉;痰黏稠难以咯出时,注意翻身拍背。
2.给药护理:中药汤剂一般宜温服,寒哮证宜热服;哮喘发作有规律者,可在发作前1~2小时服药以缓解症状,服药后观察其效果和反应。
3.饮食护理:注意饮食调护,保持大便通畅;饮食宜清淡、富营养,不宜过饱、过甜、过咸,忌生冷、辛辣、鱼腥发物、烟酒等食物;喘憋多汗者,嘱多饮水。
4.情志护理:解除患者思想顾虑,消除紧张心理;满足患者的心理需求,积极配合治疗。
5.健康指导
(1)通过耐心、细致的交谈,评估病人对疾病知识的了解程度,确认妨碍治疗的因素。
(2)避免哮喘的诱发因素,如避免摄入引起过敏的食物,室内不种花草,不养宠物,经常打扫房间,清洗床上用品等。
(3)帮助病人理解哮喘发病机制及其本质、发作先兆、症状等。
指导病人自我监测症状,预防发作。
通过定期肺功能监测,客观评价哮喘病情严重程度。
(4)帮助病人学会在急性发作时能简单、及时地处理,掌握正确的药物吸入技术,讲解常用药物的用法、剂量、疗效、副作用,与病人共同制定长期管理、防止复发的计划。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尽可能改善肺功能,最大程度恢复劳动能力,并预防疾病发展为不可逆性气道阻塞,防止发生猝死。
三、疗效评价
(一)评价标准
1.哮喘控制测试(ACT表)
完全控制:25分;
部分控制:20~24分;
未得到控制<20分。
2.中医证候疗效判定标准
临床痊愈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或基本消失,中医证候积分减少≥95%
显效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中医证候积分减少≥70%
有效临床症状、体征均有好转,中医证候积分减少≥30%
无效临床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中医证候积分减少不足30%
3.其他化验及检查指标:如肺功能、嗜酸细胞计数、血清IgE等。
(二)评价方法
1.临床控制测试(ACT表)
哮喘治疗的目标是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
哮喘评估工具ACT经国内多中心验证表明,不仅易学易用且适合中国国情。
参照《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修订,2008年)。
哮喘控制测试(ACT表)
2.中医证候量化评分,各种证候的评价具体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3.其他:可根据临床上肺功能、嗜酸性粒细胞等结果,由临床医师判断病情好转或加重,需结合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