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刑侦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刑侦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和不足

刑侦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和不足近年来,我国刑侦工作在保障社会安全、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然而,也不能忽视刑侦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短板和不足之处。
本文将从信息共享不畅、缺乏有效技术手段、证据收集不完善以及审讯方式有待改进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信息共享不畅信息共享是刑侦工作的基础,对于案件侦破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信息共享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在部门间信息沟通渠道还未健全化的情况下,相关机构往往只能通过邮件或传真等非即时方式交流信息,导致反应速度慢、效率低下。
其次,由于信息系统不互通或数据录入不规范,各个部门之间的数据无法实现有效整合,大量宝贵的线索可能被忽视或遗漏。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协调与合作,推动建立高效快捷的信息交流平台。
可以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经验,建立统一、标准化的信息系统,并鼓励相关部门共享数据,实现信息间的互联互通。
此外,也可以加大对信息采集和整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
二、缺乏有效技术手段刑侦工作需要借助科技手段进行犯罪调查和证据采集。
然而,在目前的刑侦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地区仍然存在着科技手段不足的问题。
例如,在一些偏远地区或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资源匮乏,导致无法及时获取关键证据。
另外,在新型犯罪形态面前,警方对于网络犯罪等领域技术手段了解不深入、应用不到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地区成功案例,加强创新与合作,在科技设施投入方面加大力度。
同时,也要提高警员的科技意识和应用水平,通过培训推广最新的科学技术方法来提升刑侦工作效率。
三、证据收集不完善有效证据是保障刑事案件审判公正的关键环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证据收集不完善问题普遍存在。
一方面,由于缺乏专业技术和人员培训不足等原因,警方在采集物证、视频监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另一方面,有些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差,无法提供高质量的现场勘查、司法鉴定等服务。
当前刑侦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刑侦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当前刑侦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犯罪活动层出不穷,刑侦工作也越来越重要。
然而,当前刑侦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技术手段不够先进随着科技的进步,犯罪分子也在不断更新手段。
但是,刑侦部门却不能及时跟上科技的发展。
目前,刑侦部门在技术手段上比较落后,例如,数据库管理和数据挖掘能力不够,信息采集和分析速度慢,详实精准度不够高等问题仍然存在。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引入目前最新的技术手段和设备,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提高刑侦部门的调查效率和水平。
二、警员素质存在差异刑侦工作需要高素质的警员进行实行,但是,当前情况却不容乐观。
部分警员素质较低,沉迷于休闲娱乐,忽略了刑侦工作的重要性,导致了调查案件的效率不高,甚至有些警员还会利用职权从事非法活动。
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对警员进行更为严格的考核和培训。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经济激励等措施,提高警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三、法律支持不够完善刑侦部门对于调查和抓捕犯罪嫌疑人需要有较大的法律支持,这也是刑侦工作的保障。
但是,现实中法律支持的缺失比较明显,例如,法律程序繁琐、延误调查时间,或被监管力度过大,等等。
针对这个问题,应当加强相关的法律程序的修改和完善,以便为刑侦部门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综上所述,当前刑侦工作存在的问题有技术手段不够先进、警员素质存在差异、法律支持不够完善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也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建议。
我们相信,在各方共同的努力下,刑侦工作会进一步提高,协助促使社会更加安全、稳定、和谐。
刑侦大队基层基础工作调研报告

刑侦大队基层基础工作调研报告刑侦大队基层基础工作调研报告1是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年,结合我县刑侦基层基础工作实际,组织人员对刑侦基层基础工作到各派出所、辖区刑侦中队、技情中队进行了调研,现就调研情况向县局报告如下:一、加强责任区刑警队建设责任区刑警队是刑侦最基层的队伍,是破案办案的主力军,我县现设有三个责任区刑侦中队,一个派出所刑侦中队,就目前进行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警力不足。
我县辖区大,人口多,地处边境山区,点多、面广、线长是我县刑侦办案的主要特点,又属于刑事案件高发区,就的情况来看,全县共侦破发刑事案件254起,我县辖区较散,路线长,因责任区刑侦中队人员较少,办案人员多数时间忙于在路途中奔波和应负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无法深入辖区开展侦查破案及刑侦基础工作,致使刑事案件破案率偏低、办案的质量不高、基础工作薄弱等。
2、经费欠缺,装备落后是制约刑侦工作健康发展的又一原因。
目前,责任区刑侦中队每个中队有一辆警车,从车辆数量上无法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耗油量大。
二、切实加强刑事技术工作刑事技术工作在刑侦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侦查破案的支柱。
我县刑事技术中队目前开展法医、痕迹检验、影像、文检几个专业,为我县的刑侦工作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制约着刑事技术工作的发展。
1、人员素质相对不高,我县刑事技术中队目前的技术人员虽都是毕业于专业院校、且有多年专业技术工作经验,但参加工作后得到进修、培训的时间少,对一些新的专业知识、技术不能掌握应用。
2、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就目前的工作情况看,我县刑事技术中队的痕迹、文检、影像等几个专业较为薄弱,理化(毒品、毒化)、警犬等专业还为开设。
3、硬件设施不足,技术设备落后。
从硬件建设方面来说,主要还是经费不足的原因,因近几年公安经费总体不足,许多先进的技术设备无法够置。
三、派出所侦办刑事案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的一线战斗实体,也是刑事办案的重要力量,但目前我县各派出所侦办刑事案件的.能力较弱,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原因:1、派出所民警最近几年变化较快,多为学校刚毕业不久的年轻民警,对刑事办案、现场勘查、保护业务不熟悉,接到群众报案后不能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刑侦大队基层基础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

刑侦大队基层基础工作调研报告2011年是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年,结合我县刑侦基层基础工作实际,组织人员对刑侦基层基础工作到各派出所、辖区刑侦中队、技情中队进行了调研,现就调研情况向县局报告如下:一、加强责任区刑警队建设责任区刑警队是刑侦最基层的队伍,是破案办案的主力军,我县现设有三个责任区刑侦中队,一个派出所刑侦中队,就目前进行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警力不足。
我县辖区大,人口多,地处边境山区,点多、面广、线长是我县刑侦办案的主要特点,又属于刑事案件高发区,就2011年的情况来看,全县共侦破发刑事案件254起,我县辖区较散,路线长,因责任区刑侦中队人员较少,办案人员多数时间忙于在路途中奔波和应负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无法深入辖区开展侦查破案及刑侦基础工作,致使刑事案件破案率偏低、办案的质量不高、基础工作薄弱等。
2、经费欠缺,装备落后是制约刑侦工作健康发展的又一原因。
目前,责任区刑侦中队每个中队有一辆警车,从车辆数量上无法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耗油量大。
二、切实加强刑事技术工作刑事技术工作在刑侦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侦查破案的支柱。
我县刑事技术中队目前开展法医、痕迹检验、影像、文检几个专业,为我县的刑侦工作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制约着刑事技术工作的发展。
1、人员素质相对不高,我县刑事技术中队目前的技术人员虽都是毕业于专业院校、且有多年专业技术工作经验,但参加工作后得到进修、培训的时间少,对一些新的专业知识、技术不能掌握应用。
2、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就目前的工作情况看,我县刑事技术中队的痕迹、文检、影像等几个专业较为薄弱,理化(毒品、毒化)、警犬等专业还为开设。
3、硬件设施不足,技术设备落后。
从硬件建设方面来说,主要还是经费不足的原因,因近几年公安经费总体不足,许多先进的技术设备无法够置。
三、派出所侦办刑事案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的一线战斗实体,也是刑事办案的重要力量,但目前我县各派出所侦办刑事案件的能力较弱,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原因:1、派出所民警最近几年变化较快,多为学校刚毕业不久的年轻民警,对刑事办案、现场勘查、保护业务不熟悉,接到群众报案后不能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简析刑侦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法律实务zhigong falv tiandi-40-2017 年第 7 期职工法律天地摘 要: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治安形势不断出现新的变化,犯罪手段“日新月益”,犯罪分子呈现智能化、多元化、团伙化的特点,流窜犯罪、有组织犯罪不断涌现。
文章分析了我国刑侦基础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指出我国刑侦基础工作任然处于比较薄弱的地位,充分运用刑事技术勘察现场开展刑嫌调控和运用刑事犯罪情报资料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案情的综合能力较差,这项基础性工作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打击犯罪整体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刑侦基础工作;问题;对策一、刑侦基础工作相关感念刑侦基础工作是打击罪犯并成功破案全过程的根基所在,在打击破案过程中发挥着扎实基础、创造条件和提供线索的重要作用,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刑事特情与刑事侦查技术是刑侦基础工作的三大基础,而且是全面提高刑侦工作整体战斗力与工作效率的根本性工作。
当前,我国刑侦基础工作仍然处于比较薄弱的地位,充分运用刑事技术勘察现场开展刑嫌调控和运用刑事犯罪情报资料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案情的综合能力较差,这项基础性工作的滞后严重制约了打击犯罪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刑侦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1.刑侦体制不适应实战需要侦查工作机制,是指侦查机关通过加强对其工作人员的组织,并就案件侦查工作进行分工的工作机制的统称,主要包括侦查方法的选用、工作人员的激励、执法质量的监督、技术与情报支援等方面。
我国在前些年曾经进行试点采用了命案招标制、探长负责制等等侦查方式方面的有益探索,但是实践证明这些都不是高效的侦查工作机制。
所以说我国当前的侦查工作机制,任然沿用的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较为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
2.基层侦查机构设置不合理很长时间以来,由于受到过去计划体制的影响以及各部门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我国各级公安机关内部机构设置较不合理。
部门设置重叠交叉,职能单一,各部门分工过细,而属于应由多警种、多部门共同完成的综合性业务则经常出现职责不明确、互相推诿扯皮、责任不落实的现象,部门苦乐不均,阻碍了整个公安机关合力的发挥。
当前刑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当前刑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犯罪活动的频发性增加,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刑侦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面对社会污染犯罪的大量出现,以及犯罪分子动机复杂、手段多变的新形势,如何正确把握刑侦工作,有效应对、侦破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秩序,成为刑侦工作者学习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综观当下的刑侦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犯罪手段多变,犯罪分子更加技术化,刑侦工作者难以快速反应应对;二是犯罪组织在经营犯罪的时候,采取的手段更加隐蔽,更加难以被查出;三是犯罪分子更加注重自身安全,采取越来越多隐秘措施,提高逃跑率;四是技术手段也日益发达,犯罪分子更高明,网络刑事犯罪更加活跃。
针对当前刑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多方面的措施综合治理。
首先,要加强科技报警的建设,完善刑侦办案技术装备,以提升办案效率。
例如,可以引进具有监控、自动识别等功能的技术,结合现有的技术设备,形成科技报警系统,从而加速办案效率。
其次,要增强智能化侦查能力,提高刑侦工作精密度。
可以运用智能技术,建立和完善大数据分析平台,将警方处置案件、线索、人员信息等统一记录分析,围绕犯罪团伙进行分类整合,加大抓捕的成功率。
再次,要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
可以开设专门的技术训练班,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技术水平。
另外,还应该加强与国际犯罪组织的情报交流,开展活动,加强国际合作,有利于提高刑侦工作高效化。
最后,应注重国际关系,实行司法技术和信息技术联合反犯罪。
可以与国外司法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借助技术现代化手段,挖掘和收集情报,加强犯罪侦破力度,比如可以采取手机串绑,追踪犯罪分子的联系,进行智能监控和网络抓捕工作,以及使用GPS和芯片技术跟踪抓捕犯罪分子,加强刑侦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要想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秩序,刑侦工作者必须加强对犯罪分子行动活动的把握,在技术人员培训、智能反犯罪、科学技术力量等方面积极探索,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效能,使刑侦工作走上快速发展的正确道路。
刑事案件侦办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刑事案件侦办中存在的几点问题1、部分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是因为生病理由,但是在侦查或公诉部门移送的卷宗材料中,没有相关的病情证明、司法鉴定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导致法院在决定对被告人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时不好把握。
4、部分刑事案件在移送的案件证据,尤其是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证据时,存在漏送、晚送情况,给审判工作带来很大被动,影响了审判效率,案件辩护人也因此对审判程序提出异议,严重影响了司法程序的严肃性。
一、案件在证据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1、证据收集不全面,对客观公正审判产生较大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通常十分重视收集定罪证据,而忽视量刑证据,对无罪、罪轻证据较少提取,对疑点证据不随案移送,影响了对案件客观全面地审判。
另外,在取证中还存在对认定被告人自首或立功的证据,以及被害方是否存在过错等证据不注重收集的问题,影响了法院对事实的全面认定。
另外,对在互不认识,人数众多的致伤、致死案件中,被告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都只是从体貌特征、衣着等方面证实被告人的行为,很难从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中对各被告人对号入座,对此类案件应当作辨认笔录,明确证言中的每个人,这样证据就更扎实了。
3、不注重物证提取,仍把口供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取证的重点仍是攻取被告人的口供,只要有了口供,其他取证工作便重视不够,特别是对被告人一经归案就认罪的案件更是如此。
口供属于言词证据,具有易变性。
物证具有固定性和客观性,现代司法越来越重视物证,我国刑事诉讼法将物证列为七种证据之首,足见其重要。
口供大多属于直接证据,但需物证等证据来补强,而公安机关往往是重视口供的获取而忽视物证的收集。
有的案件案发当时有明显的物证而公安机关却没有提取或固定,待检、法机关认识到该问题时,已错过机会。
我们发现,越是容易破获的案件,物证越少、证据越不扎实;破案过程越艰难的案件,物证越充分、证据越扎实。
8、检察机关对部分案件的事实、证据审查不够严格。
刑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刑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引言刑侦工作是维护社会安全和法律公正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对司法制度的信任。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司法效能,更有可能导致冤假错案的产生。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刑侦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取证不规范在刑事侦查过程中,取证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取证存在以下问题:1. 缺乏科学技术手段支持:随着科技的进步,很多犯罪行为都具有高度复杂性和隐蔽性。
传统的取证手段无法满足对新型犯罪形式有效打击的需求。
2. 取证链条不完整:有些案件由于缺乏敏锐洞察力或者调查失误而造成关键证据不齐全或者断层。
这不仅会给案件审理带来困扰,还容易导致错误定罪。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1. 加强科技手段的引入:通过借助现代科技手段,例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工具,提高刑侦取证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需要加强对民警的科技培训,提升其科技应用水平。
2. 建立完善的案件质量检查机制:通过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取证过程中的操作规范和方法论的指导与监督。
同时鼓励并支持民警参与专业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调查能力。
三、审查不严格审查是决定案件是否进入司法程序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 审查标准不一致:由于各地区对于刑事案件的认定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导致在不同地区之间形成了判例“悬殊”,这影响了公正审理。
2. 审查流程不透明:有关审查流程和标准缺乏明确细化的规定,容易给执法者留下主观空间,并有可能导致滥用职权或者失职渎职行为。
为解决以上问题,我们建议:1. 统一刑事案件认定标准:通过完善现有法律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统一刑事案件认定标准,降低被告人在不同地区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
2. 建立透明的审查流程:制定明确的审查程序和标准,并对其进行公开,使执法者和公众都能够清楚了解整个审查过程。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对执法人员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审查进行评估和考核。
刑侦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刑侦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刑事犯罪案件不断增多。
然而,在刑侦工作中,我们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刑侦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其原因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问题一:人员素质不足1.人员专业水平低下:由于刑侦工作对专业知识要求较高,但由于教育水平和培训机制等方面的限制,很多刑警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
2.职业道德败坏:个别刑警因为利益关系或其他原因,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等行为频发。
三、问题二:技术手段滞后1.采集手段落后:目前使用的指纹识别、DNA检验等技术设备仍有待升级和完善,无法适应现代犯罪方式带来的新挑战。
2.数据共享欠缺: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通,导致大量线索被浪费或遗漏。
四、问题三:执法不公正1.乌龙指控现象:由于调查失误或其他原因,有时候可能出现对无辜人员的错误指控,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2.权力滥用问题:一些刑警以权谋私,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了执法公信力。
五、问题四:办案效率低下1.缺乏科学方法:部分刑警在办案过程中缺乏科学的思维和方法,导致时间精力浪费在无关紧要的细节上。
2.工作量巨大:随着犯罪形式复杂多样化,刑侦工作压力增加,但人力资源却没有相应增加。
六、原因剖析1.政策制定不完善:刑侦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存在漏洞和欠缺,在推进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方面还有待提高。
2.教育培训体系薄弱:刑警队伍的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没有为从业者提供持续学习和专业技能提升的机会。
3.数据资源共享机制不健全: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缺乏有效的机制,导致刑侦工作无法较好地处理信息化时代的挑战。
4.权责不清、监督不力:一些刑警队伍内部管理机制欠缺,职责分工模糊,监督不到位。
七、解决措施1.加强人员培养和教育: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提高刑警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推进技术手段更新:加大对科学技术在刑侦工作中的投入,尤其是指纹识别、DNA检验等领域,在设备设施升级和数据共享方面下更大功夫。
当前我市刑侦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当前我市刑侦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刑侦基础工作是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和精确打击能力的基础支撑,在公安工作中占有至关重要的位置。
多年来,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市的刑侦基础工作建设相对滞后,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需要。
因此,大力加强刑侦基础工作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现在就当前我市刑侦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与认识。
一、当前刑侦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缺乏全面性。
主要表现在,情报资料信息来源渠道少,收集的情报信息类型少,一般仅侧重于对犯罪人员资料的收集,而不重视案件资料、犯罪组织资料、线索资料等方面的收集。
由于工作目标不明确,尽管指纹、足迹、照片齐全,但犯罪经历、作案特点及深层次情况信息却难以采集齐全。
此外,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在侦查破案中利用率不高。
我省公安机关现有的刑侦信息系统平台已存有数量可观的各类信息资料,系统功能强大,使用方便,本地的几个系统也都搜集了一定数量的信息资料,可以为侦查破案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与支持,但基层。
原因(一)主观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的一些领导重视程度不高,主要体现在对加强刑侦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缺乏固本强基的意识,没有把刑侦基础业务建设摆上应有位置。
二是一些基层刑侦部门平时忙于侦查破案,习惯于“单刀直入,打打杀杀”,对刑侦基础工作这一投入大、见效慢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不深入、不主动,只是在案件久侦不破时,才急着去物建特情、排摸刑嫌、控制阵地,从而错过了运用刑侦基础业务破案的大好时机。
三是一些侦查员学习风气不浓,钻研精神不强,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忽视学习新知识、钻研新业务、运用新科技,对抓基础工作缺乏浓厚的兴趣。
四是传统的侦查模式没有新的突破,在“无罪推定”原则已经确立的条件下,没有牢固地树立起证据意识,没有充分认识到刑侦基础业务建设对证据工作具有不可或缺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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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刑侦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刑侦基础工作是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和精确打击能力的基础支撑,在公安工作中占有至关重要的位置。
多年来,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市的刑侦基础工作建设相对滞后,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需要。
因此,大力加强刑侦基础工作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现在就当前我市刑侦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与认识。
一、当前刑侦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缺乏全面性。
主要表现在,情报资料信息来源渠道少,收集的情报信息类型少,一般仅侧重于对犯罪人员资料的收集,而不重视案件资料、犯罪组织资料、线索资料等方面的收集。
由于工作目标不明确,尽管指纹、足迹、照片齐全,但犯罪经历、作案特点及深层次情况信息却难以采集齐全。
此外,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在侦查破案中利用率不高。
我省公安机关现有的刑侦信息系统平台已存有数量可观的各类信息资料,系统功能强大,使用方便,本地的几个系统也都搜集了一定数量的信息资料,可以为侦查破案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与支持,但基层。
原因
(一)主观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的一些领导重视程度不高,主要体现在对加强刑侦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缺乏固本强基的意识,没有把刑侦基础业务建设摆上应有位置。
二是一些基层刑侦部门平时忙于侦查破案,习惯于“单刀直入,打打杀杀”,对刑侦基础工作这一投入大、见效慢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不深入、不主动,只是在案件久侦不破时,才急着去物建特情、排摸刑嫌、控制阵地,从而错过了运用刑侦基础业务破案的大好时机。
三是一些侦查员学习风气不浓,钻研精神不强,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忽视学习新知识、钻研新业务、运用新科技,对抓基础工作缺乏浓厚的兴趣。
四是传统的侦查模式没有新的突破,在“无罪推定”原则已经确立的条件下,没有牢固地树立起证据意识,没有充分认识到刑侦基础业务建设对证据工作具有不可或缺的支撑作用。
(二)客观方面。
由于各警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意识不强,刑侦信息、治安信息、人口信息等与侦查破案相关的信息网络尚待整合,情报信息工作缺乏完善的会商研判制度,“信息孤立”现象制约着信息共享,影响了信息对现实斗争的服务作用。
此外,经费不足也严重制约了刑侦基础工作的发展。
要开展刑侦情报信息、刑嫌调控、阵地控制、刑事特情工作,都需要先期投入经费、人力、物力,而公安经费始终不足,有的连办案经费都保障不了,刑侦基础工作的投入也就无从谈起,从而严重制约了刑侦基础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刑侦基础工作的对策建议
刑侦基础工作是刑侦工作的根基,某种意义上决定着刑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决定着公安机关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必须着眼于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刑侦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刑侦基础业务建设,把加强刑侦基础工作与强化证据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刑侦基础工作的科技含量,拓展延伸刑侦基础建设的内涵和外延,为侦查破案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与时俱进,更新观念,把刑侦基础工作建设置于战略性地位优先考虑。
目前,尽管刑事犯罪总量在逐年的下降,但是智能化、技术型等高科技犯罪却明显增多,有组织犯罪较为突出,流窜犯罪日趋显著,暴力化犯罪时有发生,刑侦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加之受影视作品、网络等媒体对公安机关侦查手段多次“曝光”的影响,犯罪分子的反
侦查伎俩也在不断提高,作案的过程更加狡猾,手段更加隐蔽,窃取财物、毁灭证据、销赃潜逃更加迅速,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难度越来越大。
在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和高犯罪率面前缺乏必要的应对策略,是现阶段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刑侦部门面临的最大压力。
夯实基础业务根基,强力推进刑侦信息化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形势发展的必然,也是实现刑侦工作乃至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
因此,各级领导要站在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刑侦基础建设的重要意义,摒弃传统的思维定式,顺应新的形势发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形成狠抓刑侦基础工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管理,整体互动,把刑侦基础工作建设作为系统工程科学运行。
对于刑侦基础建设,目前尚无系统的、权威的教科书可供参考。
因此,必须多摸索、多总结、多学习、多借鉴,抓紧制定出总体规划,并形成一套比较便于操作的规范,明确职责任务,规范管理程序,完善科学的运行机制。
同时,刑侦基础工作要同治安、户政等业务部门,以及派出所的日常工作和基础工作形成整体互动。
要加强警种间的联系,建立定期交流、联系制度,有针对性地通报各类情报信息,为破案、防范工作提供依据。
要建立一个集各警种、各部门在内的信息全面共享的公安信息中心,打破警种壁垒,真正形成准确快捷的查询系统,实现“单点登录,全网漫游”,使信息资源能有效共享、高效利用,从而更好地为现实斗争服务。
(三)提高认识,综合研判,把加强证据工作作为刑侦基础工作建设的主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