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法规一览

合集下载

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法律法规

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法律法规

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法律法规转基因食品的法律法规一、转基因食品的定义及分类1.1 转基因食品的定义1.2 转基因食品的分类二、转基因食品的国际法律法规2.1 欧盟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2.2 美国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2.3 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2.4 中国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三、中国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的历史沿革3.1 中国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的起步阶段3.2 中国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的发展进程3.3 中国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的最新进展四、中国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4.1 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估法规4.2 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法规4.3 转基因食品产业化管理法规4.4 转基因食品进口与出口管理法规五、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影响与合规建议5.1 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5.2 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的合规建议六、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管机构和责任6.1 中国农业部及其下属机构6.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下属机构6.3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七、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的违法处罚及监督举报渠道7.1 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及相应处罚7.2 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的监督举报渠道附件:附件1:《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估办法》附件2:《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办法》附件3:《转基因食品产业化管理办法》附件4:《转基因食品进口与出口管理办法》附件5:相关研究报告及调查数据法律名词及注释:1. 转基因:指通过人工手段将一种或多种遗传物质导入到另一物种的基因组中,使其产生性状变化或性状表达的一种遗传工程技术。

2. 食品安全评估:指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毒理学、营养学、过敏原学等多方面的安全评价研究。

3. 标识管理:指对转基因食品在包装上进行标识和明示,以便消费者明确了解食品的转基因性质。

4. 产业化管理:指对转基因食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确保产业化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5. 进口与出口管理:指对转基因食品进口和出口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符合国际贸易规则和食品安全要求。

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

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

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1. 概述转基因食品是指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对植物、动物、微生物等进行基因的改造和调整,使其获得新的特性或功能。

由于其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引发的争议和风险,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管理转基因食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

2. 主要法律法规2.1. 中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条例于2002年颁布,旨在加强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和管理。

该条例规定了转基因食品的安全评价和标识要求,明确了转基因食品的生产、流通、进口和出口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2.2. 美国转基因食品法案美国转基因食品法案于1992年通过,旨在确保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该法案规定了转基因食品的监管标准和程序,要求转基因食品在上市前必须经过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全评估。

2.3. 欧盟转基因食品法规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比较严格,规定了转基因食品的安全评估和标识要求。

转基因食品要在市场上销售,必须先经过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安全评估,并在标签上明确标注“转基因”字样。

3. 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的意义和影响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它们可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防止转基因食品对环境造成的潜在风险,也确保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购买的食品是否为转基因食品,从而自主选择。

,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也存在一些争议和挑战。

一方面,转基因食品的风险评估和监管标准存在不确定性,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和规定也存在差异;另一方面,转基因食品的法规制定过程往往受到政治、经济和科技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受到利益集团的影响。

4. 发展趋势和展望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和应用将继续增加。

在,转基因食品的法律法规需要更加全面和严格,以适应新的科技和市场需求。

科学研究和食品安全监管也需要加强,以确保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5.转基因食品作为一种新兴的食品技术和产业,其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保障公众健康和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生物技术的环保法规欧盟美国与中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

生物技术的环保法规欧盟美国与中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

生物技术的环保法规欧盟美国与中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生物技术的环保法规——欧盟、美国与中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生物技术在农业、医疗和环保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环境和健康风险。

为了保护公众利益,各国和地区纷纷制定了相关法规以规范和监管生物技术的应用。

本文将重点介绍欧盟、美国与中国等国家和地区在生物技术领域中的环保法规。

一、欧盟的环保法规1. 欧盟对转基因作物的法规欧盟对转基因作物有着严格的法规。

根据2001年通过的欧盟转基因作物法规,任何转基因作物在欧盟境内的销售和种植都需要经过严格审批程序。

该法规要求转基因作物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标准,且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和临床试验。

2. 欧盟对化学品注册、评估和授权的法规欧盟采用了REACH法规(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来管理化学品的注册、评估和授权。

该法规要求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化学品必须进行注册和评估,并根据危险程度进行授权。

此举旨在减少化学品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风险。

二、美国的环保法规1.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的监管措施美国环保法规主要由环境保护署(EPA)负责制定和执行。

该机构通过制定标准和规定,保护公众免受有害物质的侵害。

例如,1980年通过的“超基金法案”授权EPA对废弃物处理和清理进行监管和资助,以预防和应对环境污染。

2. 美国转基因食品标签法案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相对宽松,但在标签信息方面进行了相关规定。

2016年通过的转基因食品标签法案要求食品生产商对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产品进行明确标注,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中国的环保法规1. 中国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法规中国于2001年通过了《生物安全法》,并于2002年开始实施。

该法规规定了转基因生物的研究、实验、生产和应用的管理措施,强调产品的安全性和风险评估的重要性。

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

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

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1. 背景介绍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类对粮食安全的日益关注,转基因食品在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涉及到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等重要问题,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以确保转基因食品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2. 国际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2.1 欧盟转基因食品法规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非常严格。

根据欧盟法规(EC) No. 1829/2003,任何转基因食品在欧盟市场上销售前,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欧盟规定,转基因食品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对人类和动物的健康以及环境进行评估。

此外,欧盟还要求对转基因食品进行严格的标识,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2.2 美国转基因食品法规美国的转基因食品管理相对较为宽松。

根据美国环保局(EP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美国农业部(USDA)的相关规定,转基因食品的审批主要以安全为基础。

只要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在营养成分和安全性方面没有显著差异,就可以在市场上销售。

此外,美国规定转基因食品标签只需满足现行产品标签规定,不需要特别标识转基因成分。

2.3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转基因食品法规除了欧盟和美国,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制定了各自的转基因食品法规。

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等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

3. 中国转基因食品法律法规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家之一,也是转基因食品的重要生产和消费市场。

中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相对严格。

目前,中国的转基因食品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3.1 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法2015年,中国颁布了《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法》,该法规主要涉及转基因食品的安全评估、审批、标识、追溯和监管等方面。

根据该法规,任何转基因食品在中国市场上销售前,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审批程序。

同时,转基因食品还需要进行标识,以便消费者明确知晓。

3.2 转基因生物安全法除了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法,中国还有《转基因生物安全法》。

转基因食品法规与管理现状

转基因食品法规与管理现状

美国美国的转基因食品主要由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 ,美国农业部(USDA)和美国环保局(EPA)负责检测、评价和监督。

其中, FDA的食物安全与应用营养中心是管理绝大多数食物的法定权力机构,美国农业部的食品安全和检测部门则负责肉、禽和蛋类产品对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影响的管理, EPA则负责管理食品作物杀虫剂的使用和安全。

各部门的管理范围由转基因产品的最终用途而定。

部门的管辖范围及相应的法规通过上表可以看出,美国对生物安全和转基因食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很健全,而且各部门相对独立,分工明确,权责明晰,相互协调统一,且运作效率高。

由于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美国的转基因作物和转基因食品发展非常快,在世界上处于垄断地位。

但在转基因食品管理、法律方面仍存在严重的不足,即对转基因食品不进行标识。

这不仅违背了美国广大人民的意愿,是不尊重消费者知情选择权的一种表现,而且同WHO/ FAO 要求对转基因食品实行标识制度的规定相背离。

1973年第一例重组DNA实验在美国获得成功,1975年美国有分子生物学家指出,重组DNA 技术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巨大危险,建议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制定关于重组DNA 技术使用的指南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此后,美国于1976 年7 月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生物安全管理法规《重组DNA 分子研究准则》。

1986 年6月里根政府颁布的《生物技术管理协调大纲》是美国关于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框架,它规定了美国在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部门协调机制,对需要审查和管理的基因工程生物进行较严格的考察。

《管理协调大纲》明确规定:联邦政府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农业部、环保署、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国立卫生研究院五个部门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政府管理。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局,环境保护署及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三个机构根据产品最终的用途对转基因产品进行管理,形成了特有的“三驾马车”的模式。

转基因监管政策

转基因监管政策

转基因监管政策第一节全球主要国家转基因技术及产品的监管通过严格的立法和制定技术标准对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实施安全监管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在国际准则层面上,联合国相应机构及其他有关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环境规划署(UNEP)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已制定和颁布了几十个有关生物安全的共识文件。

在与国际公认准则接轨的基础上,各国根据本国利益和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不同理念,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模式。

目前,国际上对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管理模式大致分为三种:美国模式、欧盟模式及中间模式。

美国对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持积极支持的态度,采取“以产品为基础”的宽松管理模式。

美国认为转基因生物与非转基因生物没有本质的区别,监控管理的对象是产品,而不是转基因技术本身,一般只要求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达到与传统产品一样的安全标准。

美国的法律并不要求转基因产品要经过与传统产品不一样的特别评估或许可,也不要求转基因产品带有特别的标识。

只有在转基因技术改变了食品构成或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时,才须做出特殊标识。

美国转基因生物主要由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简称FDA)、美国环保局(简称EPA)和美国农业部(简称USDA)负责检测、评价和监控。

其中,FDA的食品安全与应用营养中心是管理绝大多数食品的法定权力机构,主要管理食品与饲料的安全性和健康问题;USDA的食品安全和检测部门则负责肉、禽和蛋类产品对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影响的管理;EPA负责管理食品作物杀虫剂的使用和安全。

其中FDA在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的问题上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欧盟对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管理采用“以过程为基础”的严谨模式,极力主张“预先预防的态度”。

欧盟认为转基因技术本身存在潜在危险,所有转基因生物及其研发过程必须接受特别的安全性评价和监控。

尽管目前所有权威机构的评估均未发现已进入市场的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具有危害,但欧盟仍坚持认为科学是存在局限的,科学评估转基因食品所需的完整数据要等到许多年后才能获得,无论研究方法多么严格,结论总会存在某些不确定性,规定转基因产品必须清楚标识,同时对为科研和开发的目的向环境中释放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

美国:含转基因成分5%以上的食品必须明确标注

美国:含转基因成分5%以上的食品必须明确标注在美国,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标注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转基因(Genetically Modified, GM)食品指的是通过基因工程技术修改植物或动物基因组的食品。

这些修改可以使植物或动物具有特定的性状或特性,例如提高耐虫性、增加产量或改善营养价值等。

过去几十年里,随着基因工程技术的飞速发展,转基因食品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普遍。

对于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以及是否需要明确标注一直存在分歧。

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审查和标注政策一直非常宽松。

根据现行法律,美国只要求转基因食品不会引发新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可以无需标注,与传统食品一样销售。

这种做法与欧洲等地区的要求形成鲜明对比。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美国消费者和消费者团体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和相关标注提出了质疑。

他们认为,转基因技术的长期影响尚不清楚,而且消费者应该有权知道食品中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

为了回应公众的关切,一些美国州先后出台了转基因食品标注法案。

其中最著名的是加利福尼亚州的基因工程标签法案(Proposition 37),该法案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明确标注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

该法案最终未能通过,没有成为法律。

尽管如此,转基因食品标注问题仍然备受关注。

根据一项2018年的调查,超过80%的美国消费者表示支持强制标注转基因食品。

为了满足公众的期待,一些主要连锁超市和食品制造商主动决定标注转基因食品,以提供更多的选择和透明度。

根据一项2018年通过的联邦标签法案(National Bioengineered Food Disclosure Standard),含有转基因成分超过5%的食品必须在标签上明确标注为“生物工程食品”或“含有生物工程成分”。

该法案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所有转基因食品都必须遵守这一标注要求。

这项标注要求的实施得到了一些人的赞赏,他们认为这是一种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增加食品透明度的方式。

各国对转基因食品和管理规则

e uv l t E)原 则 。 “ 质 等 同性 ”原 则 是 指 如果 q ia n,S e 实
程菌株发酵所生产 的食 品。 l9 年全球转基 因作物 的种植 面积为 10 h . 96 7 万 m:
19 年 为 2 0 98 0万 h , 1 9 8 m 9 9年 为 40 0万 h . 而 0 m 2 0 年 则 为 44 0 h , 5 增 加 了 2 倍 . 其 中绝 00 2 万 m2 年 6
1 国 际 组 织
是指食品基 因工程作物和农业基因工程作物所生产的食
品。 目前,G MF中多数 是转基 因农作物,少数是转基 因动物性食 品, 如乳制品 肉制品及海产 品等和基 因工
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 E D1在 19 年就提 O C 93 出了评价 GMF安全性 的实质等同性 (u sa ta1 sb tn i1 y
维普资讯
各国对转基因食品时管理翘则
阚建 全 陈 芳 陈宗 道
重度
王 光 慈
4 0 1 0 76
西 南农业 大 学食 品 科 学 学 院
转基 因食品 ( e eial d i o d G g n t l mo ie fo MF , c y fd )
目前 要 对 G MF的 安 全性 下定 论 还 为 时 过 早
力又要有大量 的资金投人.实质等同 }为我们提供 r一 生
个 陕速评价 G 的原则。 MF 据此、 各国都先后公布 了对一 些G 进行安全性评价, MF 如澳大利亚已评价或正 在评价 1种G 9 MF的安全性 目前 已进} 过的安全性评价的作 亍 物有番茄 水稻 烟草 马铃薯 、大豆、棉花等 联合国 2 0 年制定 的转基因产 品 ( MO)贸易协 00 G 定 已由6 个国家签署通过。 2 这一被称 作 《 卡塔赫纳生物 安全协定书》规定:任何 含有 G MO的产 品都必须粘贴 “ 可能含有 G ”的标签 ,并且 出 口商必须事先告知进 MO 口商,他们的产 品是否含有 G MO,政府或进 u商有权

国际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政策及启示


我国应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 明确各方责任和操作流程。同时,还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法律的 威慑力。
2、建立独立且权威的监管机构
我国应建立独立且权威的食品监管机构,确保其在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中的 权威性和独立性。同时,还应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能够依法履 行职责。
1、建立完善的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标准体系。在制定标准时,应充分考虑 各种转基因作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同时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利益。
2、强化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应建立专业的评估机构和团队,负责转基因 食品的安全性评估和风险管理。同时,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 推进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技术的发展。
2、监管机构独立且权威
欧美国家的食品监管机构通常独立于政府其他部门,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独 立性。这些机构通过对转基因食品的全面评估和严格监管,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 质量。同时,这些机构还定期向公众发布评估报告和监管信息,加强公众对转基 因食品的认知和理解。
3、技术研发力度大
欧美国家在转基因技术研发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不断推动技术创新 和进步。这些国家通常拥有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能够对转基因食品进行全面、 准确的检测和分析,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3、加强公众参与和风险沟通。应通过科普宣传、专家解读等方式,提高公 众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建立健全的风险沟通机制,确保各 方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利益平衡。
4、推进多方参与和国际合作。应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共同推进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同时,鼓励学术界、企业界和 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实现多方合作和共赢。

基因技术法规

基因技术法规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基因技术在很多领域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包括农业、医学和环境保护等。

然而,由于基因技术的潜在风险和争议,各国纷纷制定基因技术法规以规范其应用和发展。

本文将探讨基因技术法规的现状,以及一些国际上常见的法规措施。

一、基因技术法规的必要性随着基因技术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其潜在风险。

基因改造可能会引起遗传物质的释放,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不可预测的影响。

因此,建立基因技术法规成为保护公众利益和生态环境的必要手段。

二、国际上常见的基因技术法规1. 欧盟的基因技术法规欧盟(EU)针对基因技术应用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主要通过《基因改造食品和饲料法规》(Regulation on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 and Feed)来管理基因改造食品和饲料的生产和销售。

该法规要求明确标识基因改造食品,并规定了针对基因改造农作物的评估和许可程序。

2. 美国的基因技术法规美国几个主要的基因技术法规包括《转基因食品标识法》(Genetically Engineered Food Labeling Act)和《生物安全法案》(Biosafety Act)。

转基因食品标识法要求食品生产商在商品上明确标注基因改造食品的信息,而生物安全法案则主要针对基因技术的研究和生产过程进行监管。

3. 中国的基因技术法规中国对基因技术的管理主要由《转基因生物安全法》(Law on Safety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来规范。

该法规规定了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和商业化的程序和标准,并建立了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来监管基因技术的应用。

三、基因技术法规的挑战与展望虽然不同国家的基因技术法规存在差异,但在立法和监管方面仍然面临着一些共同的挑战。

首先,科技的快速发展使得法规的更新和调整变得迅速而困难。

其次,由于基因技术的复杂性和争议性,很难达到所有利益相关方的一致共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转基因食品面面观之四:世界各国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法规一览
目前国际上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大体可分为美国和欧盟两种模式:美国政府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相对宽松;欧盟则要严格、复杂得多。

双方的分歧主要在于:欧洲国家认为,只要不能否定转基因食品的危险性,就应该加以限制。

而美国则主张,只要在科学上无法证明它有危险性,就不应该限制。

下面是一些国家有关转基因食品的相关法规。

美国
美国政府参与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的管理已有12年的历史。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验局(USDA-APHIS)负责管理转基因植物的开发和田间试验;美国环保局负责对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而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则负责转基因食品和饲料的安全性评估。

例如,2001年之前,FDA虽然要求开发商提供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详细资料,但不是强制性的。

2001年1月17日之后,FDA对上述转基因食品管理过程转为强制性,要求开发商在转基因食品进入市场之前至少120天,向FDA提出申请并提供此类食品的相关研究资料,以确认此类食品与相应的传统产品具有同等的安全性。

为加强对转基因作物的管理,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最近又提出了一项新建议,根据该建议,即使是在风险还不明显的小规模种植阶段,投入田间试验的转基因作物也需接受FDA、EPA等部门的安全性评估。

与美国现有的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管理措施相比,新建议在尺度上更为严格,主要体现在对田间试验进行安全性检测的时间有所
提前。

总的来说,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是较为宽松的。

在美国,一种转基因食品从申报到批准一般只需要5个月的时间,而在欧盟则通常至少需要17个月。

加拿大
可能与美国紧邻的缘故,加公众舆论对转基因产品的接受程度较高,政府对转基因产品的管理也与美国类似。

在销售新型食品(包括转基因食品)之前,生产商必须告知加卫生部产品安全局,并提交有关该食品的资料。

加卫生部审查批准后,产品才可进入市场销售。

对与转基因食品的标识问题,加政府目前的政策是:由于市场销售的所有转基因产品均被认定为“实质上等同于”传统产品,在产品标识上两者应享相同待遇。

即不强制要求销售商对转基因产品贴特殊标签,但在产品某种营养成分含量变化较大或有可能对某些人群产生过敏作用时除外。

欧盟
欧盟对转基因食品作出了严格的法律规定:制造商或进口商在转基因生物体释放环境或投放市场前必须向准备投放市场的那个欧盟成员国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如果通不过,就不批准上市。

如果评估结果很好,还要将申请进一步提交给欧盟委员会和其他欧盟成员国,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反对,则由最初接受申请的国家发给许可,转基因食品可以在所有欧盟国家上市。

但对于食品中转基因成分超过1%的,必须强制性贴加标签,标签上必须注明该食物的组成、营养价
值和食用方法。

挪威 挪威被视为全世界对转基因监管最严格的国家,政府禁止数种含有耐抗生素标示基因的转基因作物及制品进口,政府亦执行转基因标签制度。

瑞士 包括附加剂在内的所有食物制品及动物饲料,只要含有转基因成份都一定要贴上“转基因生物”或“含有转基因生物”的标签。

2000年1月,瑞士是第一个把含转基因的药品纳入标签制度的国家。

俄罗斯 俄罗斯于2000年7月1日颁布转基因消费品法,规定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物及医药品,都需要标签,有关转基因成分的信息必须在货运文件上列明。

日本 从2001年4月1日起,日本政府要求所有转基因食物都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同时,对转基因成分超过5%的食物,执行强制性标签制度,部份转基因成分被禁止,包括“星联(Starlink)”玉米。

韩国 韩国政府从2001年3月1日开始实施转基因食物强制性标签制度,并于2001年9月1日严格执行,出售食物需要出示证明文件,显示其转基因成分,任何公司被发现标签上有错误信息,将被判入狱3年或罚款3000万韩元,没有贴上标签者亦被罚1000万韩元。

沙特阿拉伯 政府禁止所有经由转基因生物制造的动物产品,并从2001年12月开始严格执行标签制度,转基因食物一定要贴上一个三角形标签,并以阿拉伯文及英文印上警告字句,转基因食物进口亦需要附上健康证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