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国际税收复习重点
国际税收复习重点 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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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学习要点整理

《国际税收》学习要点整理第一章国际税收的含义一、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本质是什么?1.国际税收的含义:1)宽口径的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与税收现象。
2)窄口径的国际税收:从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或地区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总称。
2.国际税收的本质: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国际税收的本质通常体现为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对同一课税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
当一国征税而导致另一国不能征税,或者当一国多征税而造成另一国少征税时,两国之间便会发生税收分配关系。
2)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在经济上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的各个国家在税收制度与政策的制定上必须考虑与其他利益相关国家的经济关系,这就要求国与国之间在税收制度与政策上进行协调,从而产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二、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1.联系(从国际税收的本质入手):1)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
没有国家税收,就没有国与国之间的税法冲突与税制协调,就不可能出现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际税收也就无从谈起。
因此,国际税收不可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
2)在国与国之间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依赖与相互依存的情况下,国家税收又受到国际税收的影响。
本国与他国达成的税收协定以及国际上公认的国际税收规范与惯例都应当在本国税收中有所体现。
2.区别:1)国家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国际税收虽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问题与关系,但其不具有强制性,不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力进行的强制课征。
(形式特征)2)国家税收涉及的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国际税收涉及的是国家间税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与税收协调关系。
国际税收重点整理

第一章国际税收: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国际税收的本质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
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1)合作性协调(2)非合作性协调涉外税收 : 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税法对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和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课征的税收。
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的区别国际税收涉外税收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涉及到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大到境外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差异或相互资企业的税收制度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一国税收的国际方面,这类法律、法规可存在于涉外税收中或非涉外税收中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仍属国家税收范畴由各国涉外税收引申而来,并非涉外税收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税法对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和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课征的税收第二章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税收管辖权的实施主要有:1.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2.仅实行地域管辖权(阿根廷、乌拉圭、巴拿马、哥斯达黎加、肯尼亚、赞比亚、马来西亚、中国香港等)3.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美国、利比里亚)投资所得来源地的判定 : 股息股息支付公司的居住地(股息支付公司的居住国)支付股息公司的利润实际来源地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的使用地(美国);以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南非);以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法国、比利时);无形资产开发地(阿根廷)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纳税比较:境内所得境外所得纳税人性境内支付境外支境内支付境外支付居住时间质付90 日(或 183 日)以内非居民√免税×(高管除外)×90 日(或183 日)~ 1 非居民√√×(高管除外)×年1~5年居民√√√免税5 年以上居民√√√√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在同一纳税期间对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国际税收考试重点

国际税收1.税收课税对象的分类⑴商品课税:是对流通中的商品或劳务课征的税收,它的计税依据为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所以通常也称为流转税。
商品课税的税款一般都要通过提高价格转嫁给消费者和使用者,所以它属于间接税。
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对进出过境的商品课税的关税;二是对国内流通的商品课征的国内商品税(销售税、消费税)。
⑵所得课税:是指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收。
这里的所得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劳动、精英、投资、把财产供他人使用或转让财产而取得的劳务报酬、利润、资本利得以及其他一切纯收益。
由于所得课税的税款一般是由纳税人负担的,不容易向他人转嫁,所以它属于直直接税。
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和公司所得税。
⑶财产课税:是对纳税人财产课征的税收。
这种税收可以是对纳税人拥有的财产课税,也可以是对纳税人转移的财产课税。
有两种形式:个别财产税和一半财产税2.税收管辖权的分类⑴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⑵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⑶公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3.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断标准⑴住所标准:住所一般是指一个人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
当一国采用住所标准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凡是住所设在改过的纳税人均为该国的税收居民。
⑵居所标准:居所一般是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较长时期但又不准备永久居住的居住地。
⑶停留时间标准:一般是按纳税年度制定,即当事人如果在各纳税年度中在本国连续或累计停留的天数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他就要按本国居民的身份纳税。
4.法人居民身份的判断标准⑴注册地标准:又称法律标准,即凡是按照本国的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法人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而不论该法人的管理机构所在地或业务活动地是否在本国境内。
⑵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凡是一个法人的管理机构设在本国,那么无论其在哪个国家注册成立,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
(仅供参考)国际税收复习重点

(仅供参考)国际税收复习重点一、填空题(本大题共10空,每空2分,共20分)1.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它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
2.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关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3.(涉外税收)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有关对外国纳税人征税的部分。
4.在判定双重法人居民身份时,国际上通行的顺序中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永久性住所)。
5.各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时的认定标准有(常设机构标准)和(交易地点标准)。
6.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的确立以(不动产的所在地或坐落地国家行使地域管辖权)为依据。
7.以国家税收管辖权是否实际发生冲突为标准,国际重复征税可分为(潜在的国际重复征税)和(事实上的国际重复征税)。
8.各国单方面采取的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和(抵免法)。
9.(扣除法)和(减免法)只能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程度,而不能彻底的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10.国际避税地的判定标准有(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
11.国际反避税的一般方法包括:(加强和完善税收立法)和(加强税收的征管工作)。
12.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与费用分配的原则有(总利润原则)和(正常交易定价原则)。
13.常见的资本弱化反避税方法有两种,即(固定比率方法)和(正常交易方法)。
14.国际税收原则包括(维护国家主权利益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
15.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的程序有(谈判)、(签字)、(批准)和(互换批准书)。
16.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特征有(规范化)和(内容弹性化)。
17.国内商品税的管辖权原则有两种,即(产地原则)和(消费地原则)。
18.在前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历次多边谈判中曾经采取过的关税约束与减让方法有(逐项法)、(线性法)和(协调法)。
19.(国际税收竞争)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下,各国政府通过降低税率、增加税收优惠等形式,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吸引国际流动资本等流动性生产要素,提升本国经济竞争力,促进本国经济增长的国际经济行为。
国际税收考核重点及难点

国际税收考核重点及难点第一章导言( 1 )国际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2 )国际税收的概念;(3 )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4 )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
第二章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1 )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 2 )跨国一般所得;( 3 )跨国超额所得;( 4 )跨国资本利得(5 )跨国一般静态价值;( 6 )跨国一般财产动态价值。
第三章税收管辖权和国际双重征税( 1 )税收管辖权及其种类;( 2 )双重征税的类型;( 3 )国际双重征税的含义,产生原因;(4 )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的确定标准; (5)跨国自然人身份冲突的解决(5 )跨国法人身份的确定标准;( 6 )跨国自然人独立劳动所得和非独立劳动所得的约束规范;(7 )跨国法人营业所得的约束规范;( 8 )跨国法人投资所得的约束规范。
第四章国际双重征税的避免(1)免税法;(2)抵免法;(3)直接抵免法;(4)间接抵免法(5)分国限额抵免法;(6)综合限额抵免法;( 5 )单项限额抵免法;( 6)税收饶让及税收饶让下的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 7 )其他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
第五章跨国收入和费用的分配( 1 )跨国收入和费用分配问题的产生;( 2 )跨国收入和费用分配的意义;( 3 )独立核算原则;( 4 )总利润原则;( 5 )跨国收入和费用分配的标准; (6)各类交易往来(销售)“独立竞争”的具体标准。
第六章国际避税( 1 )国际避税的含义及产生的原因;( 2 )法人的国际避税手段;( 3 )自然人的国际避税手段;( 4 )常见的国际避税手段;( 5 )反避税措施。
第七章国际避税地( 1 )国际避税地的含义;( 2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3 )国际避税地的形成;( 4 )国际避税地的经济状况和地理状况;( 5 )国际避税地的作用;( 6 )反运用避税港的措施。
第八章税收与跨国投资活动( 1 )税收在跨国投资活动中的应用;( 2 )优惠原则;( 3 )平等原则;(4)最大负担原则;( 5 )分支机构的税收待遇问题;( 6 )税率问题和利润分配问题。
国际税收 期末复习 重点提纲44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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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 ,但是 为了生 存,我 们不得 不为自 己编织 一个笼 子,然 后把道理,即使延续时 间再长 ,也还 是没有 制约力 的。— —爱·科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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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 ——马 克罗维 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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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 的状态 中,哪 里没有 法律, 那里就 没有自 由。— —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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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 法律。 ——塞·约翰逊
56、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 去和未 来文化 生活的 源泉。 ——库 法耶夫 57、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 次也不 善于度 过。— —吕凯 特 58、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朱熹 59、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 只不过 是愈来 愈发觉 自己的 无知。 ——笛 卡儿
拉
60、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 走到底 ,决不 回头。 ——左
国际税收复习资料

国际税收复习资料国际税收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跨国经济活动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个重要领域。
对于学习和研究国际税收的人来说,系统地复习相关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将为您梳理国际税收的重点内容。
一、国际税收的基本概念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它涉及到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等重要方面。
税收管辖权是国际税收的核心概念之一。
包括居民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居民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全部所得征税,无论其所得来源于境内还是境外;地域管辖权则是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公民管辖权是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的全部所得征税。
二、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
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包括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冲突、居民管辖权之间的冲突、地域管辖权之间的冲突等。
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各国采取了多种方法,如免税法、抵免法、扣除法和低税法等。
免税法是指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免予征税;抵免法是允许本国居民用已在境外缴纳的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扣除法是在计算本国居民应纳税款时,将其在国外已纳税款作为费用扣除;低税法是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按较低的税率征税。
三、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规定的差异和漏洞,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手段,减轻或规避其全球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常见的国际避税方式有利用转让定价、滥用国际税收协定、在避税地设立基地公司等。
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关联企业之间在交易往来中,不按照正常交易价格定价,而是通过人为抬高或压低价格,将利润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国家,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针对国际避税行为,各国采取了一系列反避税措施,如加强税务情报交换、完善转让定价法规、制定受控外国公司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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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本大题共10空,每空2分,共20分)1.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它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
2.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关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3.(涉外税收)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有关对外国纳税人征税的部分。
4.在判定双重法人居民身份时,国际上通行的顺序中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永久性住所)。
5.各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时的认定标准有(常设机构标准)和(交易地点标准)。
6.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的确立以(不动产的所在地或坐落地国家行使地域管辖权)为依据。
7.以国家税收管辖权是否实际发生冲突为标准,国际重复征税可分为(潜在的国际重复征税)和(事实上的国际重复征税)。
8.各国单方面采取的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和(抵免法)。
9.(扣除法)和(减免法)只能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程度,而不能彻底的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10.国际避税地的判定标准有(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
11.国际反避税的一般方法包括:(加强和完善税收立法)和(加强税收的征管工作)。
12.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与费用分配的原则有(总利润原则)和(正常交易定价原则)。
13.常见的资本弱化反避税方法有两种,即(固定比率方法)和(正常交易方法)。
14.国际税收原则包括(维护国家主权利益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
15.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的程序有(谈判)、(签字)、(批准)和(互换批准书)。
16.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特征有(规范化)和(内容弹性化)。
17.国内商品税的管辖权原则有两种,即(产地原则)和(消费地原则)。
18.在前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历次多边谈判中曾经采取过的关税约束与减让方法有(逐项法)、(线性法)和(协调法)。
19.(国际税收竞争)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下,各国政府通过降低税率、增加税收优惠等形式,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吸引国际流动资本等流动性生产要素,提升本国经济竞争力,促进本国经济增长的国际经济行为。
二、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1、地域管辖权:一国政府对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亦称所得来源地管辖权。
2、实际所得原则(归属原则):只对非居民外国公司通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的经营所得征税,对通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的途径或方式取得的经营所得不征税3、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其范围很广,包括管理机构、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矿场、油井、气井、采石场、建筑工地等。
4、国际重复征税,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依据其税收管辖权,在同一纳税期限内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其实质是国家税收管辖权的交叉性。
5、全部免税法,即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不予征税,并且在确定对其国内所得征税的税率时也不考虑这笔免于征税的国外所得6、抵免限额=全部应纳税所得额依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外国应纳税所得额÷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居住国税率为比例税率,可简化为=外国应纳税所得额×居住国税率7、分项限额:在多项税收抵免的条件下,纳税人所在国政府根据其在外国各项的所得,分别按照不同所得项目计算的抵免限额分项抵免限额=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按本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某项应纳税所得额÷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本国税率8、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税优惠的那一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税收抵免待遇,不再按居住国税法规定的税率予以补征。
它是配合税收抵免的一种特殊方式,是一种税收优惠措施9、所谓转让定价,是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
10、国际税收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利益原则平等互利原则11、国际税收惯例任何主权独立的国家都拥有征税权以收入净额为税基课征所得税并实行独立核算原则对投资所得课征预提税并限定税率分享收入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实行税收饶让鼓励投资实施转让定价税制防范国际避税通过缔结国际税收协定规范国家之间的税务关系外交税收豁免国民税收无差别待遇利用仲裁方式处理国际税收冲突12、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与其有关的国际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税收分配关系和处理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征税等方面问题,通过对等协商和谈判所缔结的一种对缔约国各方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税收协议。
13、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是指导各个国家签订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各个国家签订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所依照或模仿的标准式文件。
14、普惠制:所有发达国家对所有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通的优惠待遇;这种优惠待遇应由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而不应要求发展中国家也做出同样的优惠;发达国家在提供这种优惠时,对所有发展中国家应一视同仁,不能有所歧视15、国际税收竞争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下,各国政府通过降低税率、增加税收优惠,或者实行避税地税制等形式,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吸引国际流动资本、国际流动贸易等流动性生产要素,提升本国经济竞争力,促进本国经济增长的国际经济行为。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8分,共32分)1.如何理解国际税收的概念?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
国际税收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
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简述确立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属人原则:一国政府依据人员范围作为其行使征税权力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原则,亦称居住国原则。
遵循这一原则,一国政府在行使其征税权力时,只能对该国的公民或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或财产行使征税权力。
属地原则:一国政府依据地域范围作为其行使征税权力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原则,亦称来源国原则。
按照这一原则,一国政府在行使其征税权力时,只能对该国领土疆界内发生的所得或财产行使其征税权力。
3.简述实际所得原则与引力原则的含义。
实际所得原则(归属原则):只对非居民外国公司通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的经营所得征税,对通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的途径或方式取得的经营所得不征税引力原则:当一非居民外国公司在本国设有常设机构,这时,尽管该外国公司在本国从事的一些经营活动不通过这个常投机构,但只要这些经营活动与常设机构所从事的业务活动相同或类似,那么,这些不是通过常设机构取得的经营所得也要被归并到该常设机构的总所得中一并纳税4.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单边措施有哪些?扣除法:指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将该所得负担的外国税款作为费用从应税国外所得中扣除,只对扣除后的余额征税减免法:又称低税法,即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在标准税率的基础上减免一定比例,按较低的税率征税;对其国内所得则按正常的标准税率征税免税法: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免予征税,而仅对来源本国内的所得征税抵免法:即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用国外已纳的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从而实际征收的税款只为该居民应纳本国税款与已纳外国税款的差额5.比较全额抵免法与限额抵免法。
全额抵免法:允许抵免的已缴外国税额=全部已缴外国税额限额抵免法:允许抵免的已缴外国税额=min(已缴外国税额,抵免限额)抵免限额=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居住国税率6.简述税收饶让的方式。
税收饶让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差额饶让抵免,二是定率饶让抵免差额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对本国居民在非居住国享受的按协定规定的优惠税率与按税法税率征税的差额,视同按税法税率已征税,予以抵免定率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外国的所得承担的税款,按税收协定规定的固定税率计算出来的税额给予抵免7.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有哪些?跨国纳税人追逐最大利润是产生国际避税的内在动机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别和缺陷是产生国际避税的外部条件:①、纳税义务确定标准的差异②、税率的差异③、税基的差异④、避免重复征税方法的差异⑤、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⑥、涉外税收法规中的漏洞8.举例说明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所得课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9.为什么说延期纳税是利用转让定价避税的重要前提条件?延期纳税,是指居住国的本国母公司从子公司应取得的所得,在子公司未以股息等形式汇回母公司之前,对本国母公司暂不就其外国子公司的利润征税。
延期纳税是居住国政府给予跨国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可以鼓励纳税人用这笔资金在境外再投资,但同时也为跨国纳税人国际避税提供了先决条件。
10.简述反税收协定滥用的措施。
单边规定-瑞士和美国双边规定:①节制法②排除法③透视法④征税法⑤渠道法⑥真实法存在的问题:缺乏明确的判定标准反避税措施的可操作性差11.简述国际税收原则的基本内容。
维护国家主权利益原则平等互利原则12.简述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专项国际税收协定一般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适用的范围国际税收协定的有关定义国际税收协定的冲突规范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有关特别规定13.简述我国对外缔结税收协定的程序。
谈判:有关缔约国就协定的内容和所涉及的税收事项获得—致意见所进行的交涉过程签字:缔结税收协定的一个关键性程序,表示缔约国双方均同意接受税收协定对自己征税行为的约束批准:缔约国一方的国家领导人成立法机构对本国签字代表所签署税收协定的确认,同意接受税收协定的约束互换批准书:缔约国双方互相交换各自国家权力机构批准税收协定的证明文件14.简述避免商品课税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避免商品国际重复课税的办法是,各国实行统一的商品课税原则。
无论各国统一实行哪一种课税原则,都可以避免税收管辖权的相互冲突,有利于促进商品的跨国自由流通,这时商品的国际重复课税也不再可能发生如果各国国内商品课税实行单一税率,而且汇率可以随意调整,那么无论统一实行哪种商品课税原则,都不会影响按照各国的比较优势确定的国际分工如果各国国内商品课税制度采用多种税率,并且对同一种产品各国规定的税率差异很大,那么统一实行消费地原则,则是比较有利的,这样可以使各国的比较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从各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国内商品课税制度一般都实行多种税率,国与国之间税率的结构也很不相同。
所以,在世界范围内推行消费地原则是比较有利的15.如何认定恶性国际税收竞争?侵蚀各国税基导致税负扭曲破坏税收中性,扭曲国际资本流向,阻碍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合理流动增加征税成本16.简述我国应对国际税收竞争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