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陪护告知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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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人民医院

家属陪护告知同意书

住院号/门诊

号:___________

患者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科室__________床号__ __________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由于患者病情特殊的原因,患者在我院住院治疗需要24小时不间断留人陪床、护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家属陪护的必要性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医院的义务是对患者实施诊断、治疗和护理,医院不能约束患者人身自由,也不承担患者的监护人职责,由于患者的特殊性,或者在住院期间患者出现了特殊情况,可能存在医疗机构难以避免和防范的风险,需要患者家属配合进行专人陪护,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患者的伤害,以利于患者疾病的康复。以下情况中有的属于您的患者存在的风险,存在以下情形的患者,其家属都有义务设立专人陪护:

1.患者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不能完全自理,生活起居需要他人经常帮助,尤其是夜间上厕所,极不方便。

2.患者年幼未成年,对事物不具有完全辨认能力,在生活自理、配合医院的诊断、治疗和护理方面存在障碍。

3.患者由于病情危重,或者特殊,需要卧床休息和治疗,生活起居需要他人的经常帮助。

4.患者有智力发育障碍,或者患者因年岁已高,出现了智力障碍。

5.患者存在精神疾病,精神疾病患者往往不配合医院的诊断、治疗和护理。

6.患者在住院期间突发精神异常,这种情况可能影响患者配合医院的诊断、治疗和护理。

7.患者治疗期间情绪低落,有放弃治疗的念头,或者出现了自杀倾向,有可能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

8.患者因情绪不稳定,行为冲动,有自伤、自杀、伤人、毁物的倾向。

9.其他需要家属陪护配合医院的诊断、治疗和护理的情形。

(二)陪护要求

1.人员要求:配合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疾病,无不良生活嗜好,体质好,有能力协助医院的治疗、护理工作,有能力帮助患者生活起居事务。

2.时间要求:24小时不间断陪护,陪床人员吃住都在病房。

3.人数要求:一般情况有1人陪护即可,特殊情况需要多人陪护。

(三)陪护人员的职责

1.负责患者的生活起居中的各项事务。

2.服从医院和病房的管理。

3.在病房中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在病区内吸烟,保持病房清洁;不窜病房,不得自带行军床、躺椅等;不得大声喧哗,保持病房安静,按时作息。

4.陪护人员有事外出时,要告知值班人员,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病房。病人是精神病人,或者有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倾向的,陪床人员不得离开。

5.当医生查房、治疗或者换药时,陪床人员要离开病房。

6.陪床人员要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照顾患者:

(1)瘫痪在床的病人,要协助护士给病人定时翻身,或者在护士指导下定期给病人翻身;

(2)对于瘫痪在床或者活动不便的病人,要帮助其搞好个人清洁、洗漱、洁身;

(3)对于患有精神病或者有自杀、伤人、毁物倾向患者,要严防其自杀和其他意外;

(4)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要注意患者的需求,协助其做好各项生活事务;

(5)严防病人坠床摔伤;

7.陪护人员要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医院内的设施和财物,如有损坏,按章赔偿。

8.陪床人员如违反院规,不服重病房管理,或者影响病房人员关系,或者影响医院治安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可要求家属更换陪护人员。

9.陪护人员应当履行的其他陪护义务。

(四)陪护人员不尽陪护义务,导致患者出现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由患者家属承担责任,与医院无关。

(五)本陪护告知书一式两份,医院、患者家属各保留1份,患方家属应当让陪护人员熟悉“陪护人员的职责”的内容,并遵照执行。

(六)患方家属提出的保留事项:

有关陪护的必要性和风险、陪护人员的职责要求及不尽陪护义务的责任承担,病房护士已经向我详细告知,我(□同意/□不同意)设立陪护,指定 _____ ____ 为我们患者的陪护人。不设立陪护所发生的一切后果我们自行负责。

医师/护士签名:年月

日时分

患者的家属(签字):年月

日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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