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业务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
国 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法律类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法律类关键信息项:1、扶贫资金的来源2、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3、扶贫资金的分配原则4、扶贫资金的管理机构及职责5、扶贫资金的申请与审批流程6、扶贫资金的监督与检查机制7、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处罚措施1、总则11 为了加强国家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扶贫资金,是指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安排用于扶贫开发的专项资金。
2、扶贫资金的来源21 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
22 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
23 社会捐赠资金。
24 其他合法来源的资金。
3、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31 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32 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包括道路交通、水利设施、电力通信等。
33 支持贫困地区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
34 开展扶贫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和创业能力。
35 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等项目。
4、扶贫资金的分配原则41 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贫困地区的贫困程度、人口数量、发展需求等因素合理分配。
42 突出重点原则,向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体倾斜。
43 精准使用原则,确保扶贫资金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匹配。
5、扶贫资金的管理机构及职责51 设立专门的扶贫资金管理机构,负责扶贫资金的统筹规划、分配使用、监督检查等工作。
52 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6、扶贫资金的申请与审批流程61 贫困地区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和实际需求,提出扶贫资金使用申请。
62 申请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预算、预期效益等内容。
63 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论证,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7、扶贫资金的监督与检查机制71 建立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监督。
72 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乡村困难群体帮扶管理制度

乡村困难群体帮扶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村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乡村困难群体帮扶,是指对乡村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在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救助和扶持。
第三条乡村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困难群体帮扶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帮扶政策落实到位。
第五条各级民政、扶贫、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困难群体帮扶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帮扶格局。
二、帮扶对象和标准第七条乡村困难群体帮扶对象为具有乡村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等。
第八条帮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扶贫开发政策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帮扶措施第九条生活救助(一)对特困供养人员,提供全额资助的供养服务,包括伙食、住宿、医疗、教育等;(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给予生活补贴;(三)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扶贫开发政策给予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扶持;(四)对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给予护理补贴。
第十条医疗救助(一)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二)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当地医疗救助政策给予救助;(三)对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政策给予救助。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号——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号——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2.01•【字号】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号《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2月1日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2017年12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促进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农村扶贫开发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省人民政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的目标确定、资金投放、组织动员、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跨县(市、区)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等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的进度安排、项目实施、资金投入使用、人力调配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欢迎访问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门户网站

欢迎访问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门户网站(2012年1月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制度与机制第三章扶贫开发对象第四章专项扶贫第五章行业扶贫第六章社会扶贫第七章项目与资金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扶贫开发概念〕本条例所称农村扶贫开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通过各项措施,帮助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贫困地区包括连片特困地区、贫困村。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活动。
第四条〔方针原则目标〕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帮扶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相结合、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相配套、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相衔接的原则,实现贫困地区发展速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本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第五条〔政府及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活动。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有关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扶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专项扶贫开发工作,具体协调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工作。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行业扶贫工作。
第六条〔表彰奖励〕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扶贫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制度与机制第七条〔扶贫体制〕扶贫开发坚持省负总责、市包推进、县抓落实、乡镇实施的管理体制,建立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
第八条〔规划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扶贫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农村扶贫开发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或者修订行业发展规划时,应当与扶贫规划相衔接,将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公共事业和社会保障等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
中国扶贫方法

中国扶贫方法
法律分析:我国农村扶贫的方式有:
1、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合理地开发矿业,有计划地进行能源建设,发展交通运输业。
2、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把贫困地区开发和发达地区发展结合起来,引进信息、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
3、组织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工商企业、科研单位和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联系,开展对口支援;组织能工巧匠和技术力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科技人才。
4、国家在资金、税收等方面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
分别情况减免一定的税收,资金适当集中,统筹安排,配套使用。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第二十八条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
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
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
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扶贫管理制度类文件

扶贫管理制度类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扶贫力度,提高扶贫效果,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胜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扶贫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及相关单位在扶贫工作中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过程。
第三条扶贫管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扶贫先扶智、可持续扶贫的方针,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扶贫工作分为项目扶贫和产业扶贫两大类别,并依据国家扶贫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扶贫措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国务院扶贫办,设立地方扶贫办和相关单位扶贫办,负责协调、推动和监督扶贫工作。
国务院扶贫办由国务院设立,主要职责为制定国家扶贫政策和计划,统筹协调全国扶贫工作,承担全国脱贫攻坚的指导和监督任务。
地方扶贫办由省级政府设立,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扶贫政策和计划,协调地方扶贫工作,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
相关单位扶贫办由相关单位设立,主要职责为落实本单位扶贫工作,推动相关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扶贫管理机构由领导班子、办公室、部门和工作组成员构成,各负责具体工作内容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七条扶贫管理机构设立纪检监察、宣传发言、统计监测等职能部门,确保扶贫工作合规合法、宣传到位、数据真实有效。
第八条扶贫管理机构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扶贫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奖惩,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成效。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国务院扶贫办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国家扶贫政策和计划,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2. 统筹协调全国扶贫工作,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序展开;3. 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区和相关单位认真履行扶贫工作职责;4. 汇总和发布有关扶贫工作的统计数据和信息;5. 组织召开有关扶贫工作的研讨会议。
第十条地方扶贫办主要职责包括:1. 贯彻执行国家扶贫政策和计划,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的目标;2. 协调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开展扶贫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落实;3. 组织开展对贫困户的帮扶工作,确保扶贫工作的全面开展;4. 汇总和报送地方扶贫工作的统计数据和信息。
扶贫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扶贫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扶贫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效益,提高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扶贫工作,包括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评估,以及扶贫工作的考核和问责等。
第三条扶贫工作应当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扶贫工作管理制度,确保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扶贫资金管理第五条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社会捐赠的扶贫资金和其他用于扶贫的资金。
第六条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财政法规和扶贫政策,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第七条扶贫资金的拨付应当根据扶贫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拨付。
第八条扶贫资金的使用应当注重效益,防止浪费,确保资金用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用于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问题。
第九条扶贫资金的使用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第三章扶贫项目管理第十条扶贫项目应当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贫困人口的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步骤。
第十一条扶贫项目的申报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必要的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扶贫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三条扶贫项目完成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和评估,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四章扶贫工作考核和问责第十四条扶贫工作应当建立考核制度,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扶贫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扶贫工作的考核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对扶贫工作人员奖惩的依据。
第十六条扶贫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扶贫法制定扶贫政策的法律条例

扶贫法制定扶贫政策的法律条例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扶贫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了更好地推动扶贫事业的发展,制定扶贫政策的法律条例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立法过程、法律内容和意义等方面探讨扶贫法制定扶贫政策的法律条例。
一、立法过程扶贫法制定扶贫政策的法律条例的立法过程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
首先,相关部门会针对当前扶贫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研和分析,明确立法的目标和需求。
随后,立法机构将制定相应的法律草案,并展开广泛的专家论证和听证,以确保立法内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在经过多轮修改和完善后,法律草案最终提交给立法机构进行审议和表决。
最后,经过一系列的程序,法律条例正式颁布生效。
二、法律内容扶贫法制定扶贫政策的法律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扶贫目标和原则:法律条例会明确扶贫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例如建立起贫困人口脱贫的长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政策等。
2. 扶贫政策的范围和内容:法律条例将具体规定扶贫政策的范围和内容,包括扶贫项目的选择、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等。
3. 扶贫责任和地方政府的职责:法律条例将明确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扶贫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级政府能够承担起推动扶贫事业发展的责任。
4. 扶贫政策的监督和评估:法律条例会规定扶贫政策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以保证政策的有效实施和不断完善。
三、意义扶贫法制定扶贫政策的法律条例的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强化扶贫工作的合法性:通过法律条例的制定,扶贫政策将具有法律依据,扶贫工作将更加规范和合法。
2. 明确扶贫的目标和原则:法律条例明确了扶贫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有助于引导和规范扶贫工作,推动扶贫事业的稳定发展。
3. 规范扶贫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法律条例将具体规定扶贫政策的范围、内容和监督机制,有助于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扶贫政策的顺利实施。
4. 推动扶贫事业的持续发展:通过法律条例的制定,可以建立起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为贫困地区的持续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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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1、什么是精准扶贫?答: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
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区域、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
2、精准扶贫的“五个精准”是什么?答:一是对象精准,二是内容精准,三是目标精准,四是措施精准,五是考评精准。
3、精准扶贫的“四个到村到户”是什么?答:基础扶贫到村到户、产业扶贫到村到户、教育扶贫到村到户、金融扶贫到村到户。
4、精准扶贫的“三个深度融合”是什么?答:一是扶贫攻坚与双联行动深度融合,二是扶贫开发与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深度融合,三是扶贫攻坚与社会扶贫济困深度融合。
5、精准扶贫的“五个助推”是什么?答:一是深化双联行动助推精准扶贫;二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助推精准扶贫;三是加强社会帮扶助推精准扶贫;四是强化基础建设助推精准扶贫;五是落实低保政策助推精准扶贫。
6、什么是精准扶贫“十大要件”?答:一是领导精力要集中到扶贫攻坚上;二是财力支出要使用到扶贫攻坚上;三是项目布局要倾斜在扶贫攻坚上;四是基础设施要优先在扶贫攻坚上;五是工作作风要展现在扶贫攻坚上;六是排忧解难要着力在扶贫攻坚上;七是改革举措要结合在扶贫攻坚上;八是力量组织要集合到扶贫攻坚上;九是用人导向要体现在扶贫攻坚上;十是工作落实要显示到扶贫攻坚上。
7、精准扶贫“1+10”方案是什么?答:“1”即《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10”即“村道硬化、饮水安全、动力农电、农村危房改造、富民产业培育、标准化卫生室建设、村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劳动力培训、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社会保障”等十个精准扶贫专项实施方案。
8、双联扶贫“五个员”是什么?答:一是做精准扶贫的指导员,二是做项目实施的协调员,三是做政策法律的宣传员,四是做农民群众的服务员,五是做资金使用的监督员。
9、双联行动“六大任务”是什么?答:一是宣传政策;二是反映民意;三是促进发展;四是疏导情绪;五是强基固本;六是推广典型。
10、双联行动中要做到的“四个体现”是什么?答:体现全覆盖、体现大规模、体现综合性、体现长效性。
11、双联行动中要做到哪三个方面的防止?答:要防止增加基层负担、防止形式主义、防止弄虚作假。
12、双联行动打造的“三大工程”是什么?答:一是着眼打造机关作风转变的形象提升工程,在整改落实中改进作风;二是着眼打造教育培养班干部的能力锻造工程,在服务发展中提升素质;三是着眼打造造福人民群众的德政民心工程,在解决难题中保障民生。
13、双联行动与扶贫攻坚融合联动要做到哪四个方面的融合联动?答:目标任务融合联动、帮扶力量融合联动、资金项目融合联动、培训资源融合联动。
14、什么是“1236”扶贫攻坚行动?答:“1”就是紧扣持续增加收入这一核心;“2”就是做到不愁吃、不愁穿;“3”就是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三个保障;“6”就是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资金支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素质提升六大突破。
15、精准扶贫考核“一加一减”是什么?答:即把减少贫困村、贫困人口和贫困面的“减法”及提高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和扶贫对象生活水平的“加法”作为衡量各级班干部扶贫攻坚成效的主要考核指标,形成有利于精准扶贫的工作导向和制度约束。
16、“五到村”是什么?答:一是目标任务到村;二是规划计划到村;三是项目资金到村;四是帮扶责任到村;五是监测管理到村。
17、“六到户”是什么?答:一是结对帮扶到户;二是脱贫计划到户;三是项目安排到户;四是产业培育到户;五是跟踪监测到户;六是效益落实到户。
18、“七到人”是什么?答:一是“两后生”等学历型技能培训落实到人;二是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和助学金政策落实到人;三是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落实到人;四是农村低保、新农合、五保供养和农村特大病救助等政策落实到人;五是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到人;六是增收产业技术培训落实到人;七是创业型、开发性、公益性就业岗位安臵措施落实到人。
19、建档立卡的目的任务是什么?答: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
对贫困村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
20、建档立卡的标准是什么?答:贫困户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1年2300元不变价)为识别标准;贫困村原则上参照行政村贫困发生率、行政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等标准进行识别。
21、建档立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贫困户建档立卡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贫困村建档立卡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
22、贫困户建档立卡流程是什么?答:在区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分解到乡镇的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到村,并组织扶贫专干、包村干部开展农户申请、入户调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贫困户初选名单,由村两委会会同镇扶贫专干、包村干部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贫困户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各村贫困户名单,在镇人民政府进行第二次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中国定西安定网进行公告。
23、贫困村建档立卡流程是什么?答: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省上分解的贫困村规模进行控制,将贫困村识别规模分解到乡镇,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
24、建档立卡的工作要求是什么?答: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
25、贫困村实现“八有”包括哪些?答:一是有主导产业;二是有专业合作社;三是有教学点和卫生室;四是有敬老所和幼儿园;五是有综合性村民活动场所;六是有金融网点覆盖;七是有综合商业服务;八是有良好的村容村貌。
26、贫困户实现“八有”包括哪些?答:贫困户“八有”即有安全住房,有安全饮水,有基本农田,有增收产业,至少一人有技能资质证书,有基本社会保障,实现家里有余粮,手头有余钱。
27、什么是“两个见面”、“五个知道”?答:“两个见面”即:双联扶贫工作队要与村干部见面,与帮扶户见面;“五个知道”即:要让双联扶贫工作队员知道自己的工作职责,让村干部知道双联单位是哪个和扶贫工作队队长是谁,让联系户知道联系自己的干部是谁,让贫困户知道帮扶的措施是什么,让全村群众知道扶贫攻坚和小康建设的规划。
28、什么是建档立卡“五清”?答:一是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二是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三是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做到“对策清”;四是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四定两不”,即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做到“责任清”;五是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做到“任务清”。
29、致贫原因有哪些?答:一是缺少致富门路,二是缺少发展资金,三是缺乏劳动技能,四是缺乏信息服务,五是饮水比较困难,六是家庭成员重病或残疾,七是赡养老人负担重,八是子女上学负担重,九是婚丧嫁娶负担重、十是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十一是修房建房支出大,十二是高中或大学毕业后未就业。
30、贫困村档案资料有哪些?答:一是贫困户表,二是贫困户申请书,三是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示意图,四是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五是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统计表,六是贫困户初选名单(公示照片),七是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的报告(附贫困户初选名单),八是乡(镇)贫困户审核确认情况(附拟定名单和公示照片)。
31、挂图作战的内容有哪些?答:建档立卡的贫困村:村部室内要有反映村级扶贫攻坚情况的专栏、帮扶计划一览表、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示意图、互助资金工作计划专栏、驻村帮扶工作队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村部外显要位置有“帮扶计划一览表”宣传牌。
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村:村部室内要有反映村级扶贫攻坚情况的专栏、帮扶计划一览表、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示意图,村部外显要位置要有“帮扶计划一览表”宣传牌。
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所有乡镇:扶贫工作站要有全乡镇重点贫困村分布图、反映全乡镇扶贫攻坚情况的专栏、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一览表、贫困户精准扶贫工作一览、扶贫攻坚流程图、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示意图、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示意图、互助资金工作计划专栏,扶贫工作站工作职责、互助资金监理站工作职责。
32、挂图作战具体制作要求是什么?答:“乡镇扶贫攻坚情况专栏”包括基本情况、总体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机制创新等方面,具体板式。
“村级扶贫攻坚情况工作专栏”包括基本情况、总体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等方面。
“帮扶计划一栏表”要依次反映出“村民小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贫困户类别(扶贫户、低保户、双联户,同时具备以上条件都要分别填写)、主要致贫原因、帮扶干部、帮扶干部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帮扶措施、计划脱贫年度等。
扶贫工作站工作职责、互助资金监理站工作职责、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职责。
33、什么是“一条红线”、“四个全面”、“五个突出、五个加快”?答:“一条红线”:把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条红线”,“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五个突出、五个加快”:一是突出抓好精准扶贫这一最大任务,加快全面小康建设进程;二是突出抓好深化改革这一最大动力,加快破解发展难题。
三是突出抓好依法治市这一最大重器,加快法治定西建设。
四是突出抓好从严治党这一最大政绩,加快推进党的建设。
五是突出“一带一路”这一最大机遇,加快推进开放开发。
34、什么是精准扶贫“三个导向”、“五个集中”?答:“三个导向”第一,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着力在考核督查上下功夫,确各级党委政府把主要精力集中在精准扶贫上。
第二,树立鲜明的投入导向,着力在财政投入和金融扶贫上下功夫,确保各级政府把主要财力和物力集中在精准扶贫上。
第三,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着力在精准发力上下功夫,确保把改革创新的重点集中在精准扶贫上。
“五个集中”工作力量向扶贫攻坚集中下沉、优惠政策向扶贫攻坚集中倾斜、资金投入向扶贫攻坚集中汇集、各类项目向扶贫攻坚集中整合、保障措施向扶贫攻坚集中发力。
35、什么是贫困村建档立卡“六有”?答:有村情档案,有问题台账,有需求清单,有村级规划,有联系领导、帮扶单位、干部驻村工作台帐,有村级统合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和增收计划、脱贫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