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24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2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2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24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制定的一项标准,用于指导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工作。
该标准的发布旨在提高城市道路照明的质量,满足人们安全出行和夜间活动的需求。
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该标准主要分为八个部分,分别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设施布置、施工和安装、验收、运维和管理。
在基本要求部分,标准明确了照明设计必须符合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其中包括照明设计应与城市规划、道路规划和交通规划相一致,灯具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设计应根据道路类型、交通量和速度等因素合理确定灯具数量和布置,同时要充分考虑照明的能源消耗、环境污染和光害等问题。
在设施布置部分,标准对不同类型的道路进行了分类,并给出了相应的照明系统建议。
例如,在城市主干道上,标准建议采用双侧对称照明系统,以确保道路两侧的照明均匀;而在居民区内的低速道路上,可以采用单侧照明系统,以减少投资和能源消耗。
在施工和安装、验收、运维和管理等部分,标准规定了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例如,在施工和安装阶段,要求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灯具安装、接线和绝缘等工作,确保照明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而在验收阶段,标准要求相关部门对照明系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照明效果和质量符合要求。
该标准的发布对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和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为照明设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使设计更加科学和规范。
其次,它能够提高照明系统的质量和效果,保障夜间道路安全和行车顺畅。
此外,该标准还能够减少照明系统的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和光害。
然而,该标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城市道路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标准可能无法完全适应所有情况。
因此,设计人员需要根据具体需求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创新。
其次,在实际的施工和管理过程中,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也面临一定的困难。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2024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2024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2024
该标准要求照明系统在满足交通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基础上,注重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标准中规定了道路照明设计的基本原则、设计参数、
设备要求和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针对不同种类道路,标准提供了相应的设计参数。
例如,主干道的照
明等级应达到III级以上,道路宽度超过30米应配备双侧照明,而次干
道和支路的照明等级为II级以上,道路宽度在20米至30米之间应配备
双侧照明。
标准还对照明设备进行了要求。
路灯和灯具的设计应满足照明性能、
使用寿命、环境适应性和工程安装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路灯的布局
应符合道路轮廓和结构特点,避免对交通视线造成阻碍。
在技术要求方面,标准要求照明设计应遵循统一的光学要求,保证照
明系统的照度均匀、光色温一致,避免强光直接照射行车视线。
为了提高照明系统的节能性能,标准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例如,照明
系统应采用高效节能灯具,控制系统应具备调光、智能控制等功能,以实
现按需照明和能耗节约。
此外,标准还对绿道、广场、公园等特殊区域的道路照明进行了详细
的设计要求,以满足不同区域的照明需求。
cjj45-202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202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根据《CJJ45-202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我将详细阐述城市道路照明设计的标准和要求。
城市道路照明是对城市道路进行照明设计,以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的交通照明条件,并满足行人和车辆的视觉需求。
首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照明布置应合理,以确保整个道路范围都得到适当照明;照明设施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设计应避免对驾驶员和行人眩光的产生;能够适应夜晚的交通需求,提高交通安全性,并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
其次,城市道路照明设计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高效节能:照明设备应选用高效节能的光源和灯具,并采用光学设计,以实现最佳的光功率比和能源利用率。
同时,在照明设计中应采用自动节能控制策略,根据道路的使用情况和环境变化自动调整照明亮度和照明时间。
2.视觉舒适:照明设计应提供清晰、均匀的照明,避免强烈的光影变化和反射,减少驾驶员的视觉疲劳和眩光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影响。
此外,在夜晚照明中,应考虑到人眼对不同颜色的感知差异,选择合适的光源和灯具以增强道路的视觉效果。
3.安全性:照明设计应保证道路上的障碍物和交通标志清晰可见,提供足够的照明强度和均匀度,确保行人和驾驶员能够看清道路、车辆和行人,并做出正确的反应。
此外,照明设施应具备防水、防雷、防腐蚀等安全性能。
4.美观性:照明设施应在满足交通照明要求的基础上,考虑到城市道路的整体规划和建筑风格,通过合理的照明布置和灯光效果,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位。
最后,城市道路照明设计的具体标准包括:道路照明亮度和均匀度要求、照明设备选型和布置、照明计算方法、照明控制和管理等方面。
道路照明亮度和均匀度要求一般按照道路等级、路段功能和周边环境的不同来确定。
对于城市主干道和重要交叉口,照明亮度要求较高,而对于次干道和住宅区的辅道,照明亮度要求可以适当降低。
同时,照明亮度的均匀度也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以避免光照强度的不均匀对驾驶员和行人造成不适。
市政道路照明系统的设计规范要求

市政道路照明系统的设计规范要求市政道路照明系统是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提供了夜间行车的必要照明,还能提高道路的安全性和行人的舒适感。
为了确保市政道路照明系统的高效运行和正常使用,设计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探讨市政道路照明系统的设计规范要求。
一、照明亮度及均匀度要求市政道路照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照明亮度和均匀度的要求。
一般来说,城市道路的照明亮度应在一定的范围内,以确保车辆和行人在夜间能够清晰辨认道路标志和障碍物。
此外,照明亮度应在道路上均匀分布,避免出现明暗不均的情况。
二、照明设施的布置要求市政道路照明系统的设计还需要考虑照明设施的合理布置。
设计者需要根据道路的具体情况,确定照明设施的安装位置和数量。
一般来说,照明设施应布置在道路两旁,以提供足够的照明范围并避免影响行车视线。
此外,根据道路的宽度和交通流量,还需要适当增加照明设施的数量,以满足道路使用的需求。
三、照明设施的灯具选择要求选择合适的灯具是市政道路照明系统设计的重要一环。
灯具的选择需要考虑能耗、光效、寿命和环保等因素。
一般来说,LED灯具是当前市政道路照明系统设计中较为常用的选择,因为LED灯具具有较高的光效和较长的寿命,同时能耗较低,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
四、照明设施的控制系统要求市政道路照明系统的控制系统也是设计的重要部分。
控制系统用于根据实际需要对照明设施进行调节,达到节能的目的。
一般来说,照明控制系统应支持多种控制模式,例如根据天光强度自动调节照明亮度、根据车流量实时调节灯具亮度等。
此外,控制系统还需要具备远程监控和故障报警功能,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维护的便捷性。
五、照明系统的维护要求市政道路照明系统的设计还需要考虑维护的方便性。
设计者需要合理安排照明设施的布置,以便于维护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
同时,在设计中需要考虑灯具寿命和易损部件的更换问题,以确保系统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综上所述,市政道路照明系统的设计规范要求涉及照明亮度及均匀度、照明设施的布置、灯具选择、控制系统和维护等方面。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道路照明的设计目标、照明灯具的选择和布局、道路照明的亮度要求、照明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一、道路照明设计的目标是为了保证夜间行车安全,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在道路照明的设计中,需要考虑夜间行车的能见度、能量消耗的节约和环保、道路表面反射和眩光控制等因素。
二、照明灯具的选择和布局应该根据道路的类型、车行道宽度和交通流量的特点来确定。
一般来说,城市主干道和高速公路上应采用高杆灯和折臂灯,而次干道和小街巷上可以使用矮杆灯或者壁灯。
为了保证道路照明的均匀性和连续性,灯具的布局需要保持一定的间距,并在十字路口、转弯处等需要加强照明的地方增加灯具的数量或者采用特殊设计的灯具。
三、道路照明的亮度要求根据道路的类型和车行道宽度来确定。
一般来说,城市主干道和高速公路上的照明亮度要求较高,而次干道和小街巷上的照明亮度要求相对较低。
根据国家标准,城市主干道和高速公路上的照明亮度应该在50lx到100lx之间,次干道和小街巷上的照明亮度应该在20lx到50lx之间。
四、照明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是道路照明设计的重要环节。
道路照明设备需要定期检查和维修,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同时,对照明设备的用电量和能耗也需要进行监测和管理,以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和降低环境污染。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和能源管理系统来实现照明设备的远程监控和管理,从而提高照明设备的运行效率和维护管理的便利性。
综上所述,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夜间行车安全,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而制定的。
在设计中,需要考虑道路类型、车行道宽度和交通流量等因素,并根据国家标准确定照明灯具的选择、布局和亮度要求。
同时,照明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需要定期检查和维修,并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和能源管理系统来实现远程监控和管理。
道路照明设计规范要求剖析

道路照明设计规范要求剖析道路照明设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良好的道路照明不仅能够提供安全的行车环境,还能够提升道路的美观度。
为了确保道路照明设计的质量和效果,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要求。
本文将对道路照明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剖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道路照明设计的指导标准。
一、照明设计基本要求道路照明设计的基本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照明亮度要求:道路照明的亮度应该保持驾驶员能够清晰地看到道路线路和交通标志的状态,充分保证行车安全。
2. 能耗要求:道路照明设计需要结合节能环保的原则,选择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并优化照明方案,降低能源消耗。
3. 周边环境要求:照明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周边环境的需求,避免因光污染对生物生态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二、道路照明设计的技术要求道路照明设计的技术要求是确保设计方案的实施和实际效果的关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技术要求:1. 照明设备选型:选择适合的照明设备,如LED灯具、荧光灯等,并考虑其能效、寿命和光色温等因素。
2. 灯光分布:根据道路类型和用途,合理规划照明灯的安装位置和数量,确保道路的整体照明效果。
3. 灯杆设置:灯杆的设计应考虑路面情况、灯具高度、角度调整等因素,以避免阻挡驾驶员的视线。
4. 控制与管理系统:道路照明设计需要配备相应的灯光控制与管理系统,实现灯光的远程控制、亮度调节以及故障监测等功能。
三、道路照明设计的安全要求为了保障道路照明设计的质量和安全性,相关部门还规定了一些安全要求:1. 防雷保护:照明设计需要考虑雷击保护措施,使用专业的防雷设备,确保道路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
2. 防水防尘要求:照明设备应具备良好的防水和防尘性能,以避免由于水浸和灰尘积累导致的照明设备损坏。
3. 维护与检修要求:道路照明设备和系统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四、道路照明设计的环境要求道路照明设计不仅要满足功能性要求,还需要兼顾环境保护。
道路照明设计规范

道路照明设计规范道路照明设计规范是指在道路照明工程中,为确保道路照明效果达到预期的要求,保证行车安全的设计规定和规范。
以下为道路照明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一、照明设施的选择1. 照明设施应根据道路类型、车流量、速度等要素进行选择,确保照明效果良好。
2. 照明设施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二、照明设计参数1. 照明设计参数包括照明等级、照度和光色。
2. 照明等级应根据道路的功能和重要性确定,一般可分为A、B、C三个等级。
3. 道路上不同位置的照度要求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主要交通干道的照度要求应高于次要道路和住宅区道路。
4. 光色应选择符合交通要求和行车安全的颜色。
三、灯具设置和布置1. 灯具设置应考虑道路几何形状、宽度、曲线等因素,保证照明效果均匀一致。
2. 灯具应安装在合适的高度和位置,以确保足够的照明强度和均匀性。
3. 灯具的布置应根据道路功能和照明等级进行合理布局,避免盲点和照明分散。
四、灯杆和电缆敷设1. 灯杆的设置应考虑道路几何形状和交通流量等因素。
2. 灯杆的高度应适中,以便于维修和保养。
3. 灯杆和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相关规范,避免对行人和车辆造成危险。
五、照明控制和管理1. 照明设施应设置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方式,以便于灯具的开关和调光。
2. 照明设施应设置故障报警和监测装置,及时检测和处理故障。
3. 照明设施应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安全和环保考虑1. 照明设施应考虑到行车安全和行人安全,避免出现照度不足、闪光等问题。
2. 照明设施应选用节能环保的灯具和光源,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
以上为道路照明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设计人员在进行道路照明设计时应遵守上述规定,以确保照明效果达到预期的要求,保证行车安全和行人安全。
公路照明设计规范

公路照明设计规范公路照明是为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措施之一。
设计一个合理的公路照明系统,有助于增加驾驶员对道路情况的认知度,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公路照明设计规范可以确保照明系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下文将介绍公路照明设计规范的一些主要要求。
1. 照明布置公路照明应根据道路的等级、长宽和交通流量等因素进行布置。
设计者应根据交通量密集程度和道路等级来决定照明设施的类型和数量,确保夜间路段的照明均匀分布。
2. 灯具选择照明灯具应具备良好的防护性能,能够抵抗各种恶劣天气条件的影响,如风雨、霜冻等。
同时,灯具的设计应具备良好的抗眩光能力,确保驾驶员在照明条件下能够清晰地看到道路情况。
3. 光束控制灯具的光束控制应符合照明设计的需要,避免光斑过大或过小。
设计者应合理选择灯具的散光角度和光束的形状,确保光线能够集中在车道上而不至于产生强烈的眩光。
4. 亮度要求公路照明的亮度应根据路面情况和交通量来确定。
照明亮度应足够使驾驶员能够清晰地辨认道路标志、斑马线、行人和其他车辆等关键物体,提高交通安全性。
5. 照明均匀度要求照明均匀度是指公路上不同位置的光照程度,应符合相应的要求。
设计者应根据道路的等级和交通流量来确定不同路段的照明均匀度要求,保证所有区域都能获得适当的照明水平。
6. 节能环保公路照明系统应采用节能环保的灯具,如LED灯。
设计者应合理选择灯具的功率和数量,通过使用高效的照明设备和光控装置来减少能耗,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7. 维护管理公路照明系统的维护管理非常重要。
设计者应合理规划灯具的维护通道和维修设施,确保维护人员可以方便地进行日常维护和修理工作。
此外,定期的巡检和维护计划也是确保照明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
综上所述,公路照明设计规范对于确保照明系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起着重要作用。
设计者应根据道路等级、长宽、交通量等因素,合理布置灯具、选择适当的灯具类型、控制光束、确定亮度和均匀度要求,并注重节能环保和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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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道路照明设计规范一、目的1.确保道路照明能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方便人民生活,降低犯罪率和美化城市环境的目的。
2.道路照明的设计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维修方便的原则进行。
二、道路照明标准1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注: 1 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
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可相应降低约30%。
2计算路面的维持平均亮度或维持平均照度时应根据光源种类、灯具防护等级和擦拭周期,维护系数确定方法:维护系数为光源的光衰系数和灯具因污染的光衰系数的乘积。
道路照明的维护系数3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
4 表中对每一级道路的平均亮度和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值,右侧为高档值。
2 交会区照明标准值交会区照明标准值注: 1 灯具的高度角是在现场安装使用姿态下度量。
2 表中对每一类道路交会区的路面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照度值,右侧为高档照度值。
3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注: 最小垂直照度为道路中心线上距路面1.5m高度处,垂直于路轴的平面的两个方向上的最小照度。
3.1机动车交通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与机动车道没有分隔的非机动车道的照明应执行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标准;与机动车交通道路分隔的非机动车道路的平均照度值宜为相邻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度值的1/2。
3.2 机动车交通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人行道路照明,当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混用时,人行道路的平均照度值与非机动车道路相同。
当人行道路与飞机动车道路的分设时,人行道路的平均照度值宜为相邻非机动车道路的照度值的1/2,但不得小于5lx。
三、照明设计(一)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1、光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1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应采用LED光源或高压钠灯;1.2 居住区机动车和行人混合交通道路宜采用LED光源、高压钠灯或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1.3 市中心、商业中心等对颜色识别要求较高的机动车交通道路可采用LED光源或金属卤化物灯;1.4 商业区步行街、居住区人行道路、机动车交通道路两侧人行道可采用LED光源、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细管径荧光灯或紧凑型荧光灯。
2、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2.1采用高杆照明时,应根据场所的特点,选择具有合适功率和光分布的泛光灯或投光灯具。
2.2 采用密闭式道路照明灯具时,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环境污染严重、维护困难的道路和场所,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灯具电器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3。
2.3空气中酸碱等腐蚀性气体含量高的地区或场所宜采用耐腐蚀性能好的灯具。
2.4 通行机动车的大型桥梁等易发生强烈振动的场所,采用的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实验》GB7000.1所规定的防振要求。
2.5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宜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功率较小的光源可配用电子镇流器。
2.6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触发器、镇流器与光源的安装距离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二)照明方式和设计要求 1、照明方式1.1道路照明设计应根据道路和场所的特点及照明要求,选择常规照明方式或高杆照明方式。
1.2 常规照明灯具的布置可分为单侧布置、双侧交错布置、双侧对称布置、中心对称布置和横向悬索布置五种基本方式(图 5.1.2)。
采用常规照明方式时,应根据道路横断面形式、宽度及照明要求进行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灯具的悬调长度不宜超过安装高度的1/4,灯具的仰角不宜超过15°; ⏹ 灯具的布置方式、安装高度和间距可按下表经计算后确定。
灯具的配光类型、布置方式与灯具的安装高度、间距的关系注: W eff 为路面有效宽度(m)。
1.3采用高杆照明方式时,灯具及其配置方式,灯杆安装位置、高度、间距以及灯具最大光强的投射方向,应符合下列要求:⏹ 可按不同条件选择平面对称、径向对称和非对称三种灯具配置方式。
布置在宽阔道路及大面积场地周边的高杆灯宜采用平面对称配置方式;布置在场地内部或车道布局紧凑的立体交叉的高杆灯宜采用径向对称配置方式;布置在多层大型立体交叉或车道布局分散(a)(b)(c)(d)(e)的立体交叉的高杆灯宜采用非对称配置方式。
无论采取何种灯具配置方式,灯杆间距与灯杆高度之比均应根据灯具的光度参数通过计算确定; ⏹ 灯杆不得设在危险地点或维护时严重妨碍交通的地方; ⏹ 灯具的最大光强投射方向和垂线交角不宜超过65°; ⏹ 高杆灯应在满足照明功能要求前提下作到与环境协调。
高杆灯灯具配置方式2、道路及与其相连的特殊场所照明设计要求 2.1一般道路的照明一符合下列要求:⏹ 应采用常规照明方式,并应符合相应照度规定; ⏹ 在行道树多、遮光严重的道路或楼群区难以安装灯杆的狭窄街道,可选择横向悬索布置方式;⏹ 路面宽阔的快速路和主干路可采用高杆照明方式,并应符合相应照度规定。
2.2 平面交叉路口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平面交叉路口的照明水平应符合相应照度规定,且交叉路口外5m 范围内的平均照度不宜小于交叉路口平均照度的1/2;⏹ 交叉路口可采用与相连道路不同色表的光源、不同外形的灯具、不同的安装高度或不同的灯具布置方式;⏹ 十字交叉路口的灯具可根据道路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单侧布置、交错布置或对称布置等方式。
大型交叉路口可另行安装附加灯杆和灯具,并应限制眩光。
当有较大的交通岛时,可在岛上设灯,也可采用高杆照明; ⏹ T 形交叉路口应在道路尽端设置灯具;⏹ 环形交叉路口的照明应充分显现环岛、交通岛和路缘石。
当采用常规照明方式时,宜将灯具设在环形道路的外侧。
通向每条道路的出入口的照明应符合本标准第3.4节的要求。
(a)(b)(c)当环岛的直径较大时,可在环岛上设置高杆灯,并应按车行道亮度高于环岛亮度的原则选配灯具和确定灯杆位置。
T形交叉路口灯具设置环形交叉路口灯具设置2.3 曲线路段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半径在1000m及以上的曲线路段,其照明可按照直线路段处理;⏹半径在1000m以下的曲线路段,灯具应沿曲线外侧布置,并应减小灯具的间距,间距宜为直线路段灯具间距的50%~70%,半径越小间距也应越小。
悬挑的长度也应相应缩短。
在反向曲线路段上,宜固定在一侧设置灯具,产生视线障碍时可在曲线外侧增设附加灯具。
曲线路段上的灯具设置反向曲线路段上的灯具设置⏹ 当曲线路段的路面较宽需采取双侧布置灯具时,宜采用对称布置; ⏹ 转弯处的灯具不得安装在直线路段灯具的延长线上;⏹ 急转弯处安装的灯具应为车辆、路缘石、护栏以及邻近区域提供充足的照明。
图5.2.3-3 转弯处的灯具设置(a)不正确;(b)正确2.4 在坡道上设置照明时,应使灯具在平行于路轴方向上的配光对称面垂直于路面。
在凸形竖曲线坡道范围内,应缩小灯具的安装间距,并应采用截光型灯具。
2.5 上跨道路与下穿道路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采用常规照明时应使下穿道路上设置的灯具在下穿道路上产生的亮度(或照度)和上跨道路两侧的灯具在下穿道路上产生的亮度(或照度)能有效地衔接,该区域的平均亮度(或照度)及均匀度应符合规定值。
下穿道路上安装的灯具应为上跨道路的支撑结构提供垂直照度;⏹ 大型上跨道路与下穿道路可采用高杆照明,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2.6 立体交叉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 应为驾驶员提供良好的诱导性; ⏹ 应提供干扰眩光的环境照明;⏹ 交叉口、出入口、并线区等交会区域的照明应符合本标准第3.4节的规定。
曲线路段、坡道等交通复杂路段的照明应适当加强;⏹ 小型立交可采用常规照明。
大型立交宜优先采用高杆照明,并应符合本标准第5.1.3条的要求。
2.7 城市桥梁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中小型桥梁的照明应和与其连接的道路照明一致。
当桥面的宽度小于与其连接的路面宽(a)(b)273度时,桥梁栏杆、缘石应有足够的垂直照度,在桥梁的入口处应设灯具;⏹大型桥梁和具有艺术、历史价值的中小型桥梁的照明应进行专门设计,应满足功能要求,并应与桥梁的风格相协调;⏹桥梁照明应限制眩光,必要时应采用安装挡光板或格栅的灯具;⏹有多条机动车道的桥梁不宜将灯具直接安装在栏杆上。
2.8 人行地道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天然光充足的短直线人行地道,可只设夜间照明:⏹附近不设路灯的地道出入口,应设照明装置;⏹地道内的平均水平照度,夜间宜为15lx,白天宜为50lx。
并应提供适当的垂直照度。
2.9 人行天桥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跨越有照明设施道路的人行天桥可不另设照明,紧邻天桥两侧的常规照明的灯杆高度、安装位置以及光源灯具的配置,宜根据桥面照明的需要作相应调整。
当桥面照度小于2lx、阶梯照度小于5lx时,宜专门设置人行天桥照明;⏹专门设置照明的人行天桥桥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lx,阶梯照度宜适当提高,且阶梯踏板的水平照度与踢板的垂直照度的比值不应小于2:1;⏹应防止照明设施给行人的机动车驾驶员造成眩光。
2.10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交叉口的照明应使驾驶员能在停车视距以外发现道口、火车及交叉口附近的车辆、行人及其他障碍物;⏹交叉口的照明方向和照明水平应有助于识别装设在垂直面上的交通标志或路面上的标线。
灯光颜色不得和信号颜色混淆;⏹交叉口轨道两侧道路各30m范围内,路面亮度(或照度)及其均匀度应高于所在道路的水平,灯具的光分布不得给接近交叉口的驾驶员和行人造成眩光。
2.11 飞机场附近的道路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飞机场附近的道路照明不应与机场跑道上的灯光信号系统以及场地照明混淆;⏹在设计该地区的道路照明时,应符合航空部门有关规定,并应与其取得联系。
2.12 铁路和航道附近的道路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道路照明的光和色不得干扰铁路、航道的灯光信号和驾驶员及领航员的视觉;⏹当道路照明灯具处于铁路或航道的延长线上时,应与铁路或航运部门取得联系;⏹当道路与湖泊、河流等水面接界,且灯具为单侧布置时,宜将灯杆设在靠水的一侧。
2.13 天文台附近的道路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路面上的亮度(或照度)应降低一级标准;⏹路面应采用深色沥青材料铺装,不得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必须采用上射光通比为零的道路照明灯具。
2.16 居住区道路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居住区人行道路的照明水平应符合本标准第3.5.1条的要求;⏹灯具安装高度不宜低于3m。
不应把裸灯设置在视平线上;⏹居住区及其附近的照明,应合理选择灯杆位置、光源、灯具及照明方式;在居室窗户上产生的垂直照度不得超过相关标准的规定。
2.17 人行横道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1 平均水平照度不得低于人行横道所在道路的1.5倍;2 人行横道应增设附加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