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关于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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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施工施工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

江苏省施工施工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

江苏省施⼯施⼯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施⼯许可证对于⼀些⼯程单位来说是⼀个⾮常重要的证件,因为只要有了施⼯许可证,⼯程才可以施⼯。

那么⼤家知道江苏省施⼯施⼯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江苏省施⼯施⼯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办理流程:申请⼈提出申请需提交的资料:1、《建筑⼯程施⼯许可证申请表》⼀式贰份(原件);2、⽴项批⽂和投资许可证;3、⼟地使⽤权证和建设⼯程⽤地许可证;4、拆迁许可证或施⼯现场是否具备施⼯条件(原件);5、建设⼯程规划许可证;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7、建设⼯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8、资⾦证明(原件);9、质量监督委托书;10、建设⼯程开⼯安全⽣产条件备案表;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程监理⼈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程技术⼈员情况;12、施⼯企业安全⽣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现场负责⼈、现场安全⽣产专职管理⼈员的“三类⼈员”证书原件;13、施⼯组织设计(附项⽬现场管理⼈员名册);14、项⽬经理证及项⽬经理⼿册、联系电话;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16、建设⼯程竣⼯档案承诺书;17、安全防护、⽂明施⼯措施项⽬总费⽤、预付情况和⽀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单位公章。

原件);18、外地施⼯(监理)企业提供进⾦登记备案表;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到建筑⼯程管理科办理建筑⼯程管理科受理后⼗五个⼯作⽇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程施⼯许可证。

⼆、施⼯许可证是什么建筑⼯程施⼯许可证是建筑施⼯单位符合各种施⼯条件、允许开⼯的批准⽂件,是建设单位进⾏⼯程施⼯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

没有施⼯许可证的建设项⽬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当各种施⼯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项⽬向⼯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府建设⾏政主管部门办理施⼯许可证⼿续,领取施⼯许可证。

建筑工程中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要点

建筑工程中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要点

建筑工程中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要点建筑施工许可证是在中国建筑工程领域中,进行施工活动所必须的许可证件,它是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管、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中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要点。

一、获取申请表格申请建筑施工许可证的第一步是获取申请表格。

一般来说,申请表格可以在相关的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官方网站上下载。

二、填写申请表格填写申请表格时需要注意几个要点。

首先,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此为办理过程中的关键。

其次,在填写资料时要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比如填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地址等。

最后,填写完毕后请仔细核对,确保没有遗漏或错误。

三、提交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时,需要整理齐全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建议书、设计文件、土地使用证、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等。

确保材料完整,并按要求进行盖章、复印等处理。

四、缴纳申请费用申请建筑施工许可证通常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请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应付的费用,并妥善保留缴费凭证,以备将来查询或证明。

五、监督审查申请提交后,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等。

在此阶段中,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

六、领取许可证经过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可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

领取时请务必核对证件上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更正。

七、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在获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后,施工单位需要按照许可证上的规定进行施工。

同时需要注意施工期间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严格遵守施工许可证的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总结: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是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对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申请人在办理许可证过程中,需要注意填写申请表格、整理齐全申请材料、缴纳费用以及及时配合审查部门的要求。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许可证的规定,做好质量、安全等管理措施,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

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全国人大2、《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省人大3、《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市政府三、办理条件:1、申请者为法人或其它组织;2、有效的项目批准文件;3、所提供的图件符合要求。

四、范围:1、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具体见《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的规定)。

2、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河道、桥涵、铁路、管线、地下通道等工程设施(具体见《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第29条的规定)。

五、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一)建筑工程类:1、永久性建设项目1)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机构代码(要点阶段、方案阶段己提供的除外):2)《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筑工程类)》1份(盖建设单位印章);3)建设项目的正式批准文件1 份(设计要点阶段己提供的、土地出让项目或其他不涉及政府投资的项目除外)4)出示拟建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设计要点阶段己提供的除外);5)1:500或 1:1000现势性地形图3份;6)符合设计要点、方案审定意见以及国家设计规范的施工图中的总平面及平、立、剖(需要有檐日大样的尺寸人基础图2套和电子图光盘一张);7)己领取基础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在申报工程上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提供基础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待审批完毕领取上部许可证时再将原基础许可证退回。

8)《设计方案审定意见通知书》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以上所有报件材料还应该制作成数字又件和扫描文件一并报审。

2、临时性建设项目1)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首次申报)、机构代码(设计要点阶段已提供的除外);2)《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筑工程类)》1份;3)申请报告或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1份(设计要点阶段已提供的除外);4)1:500、1:1000现势性地形图(可为复印件)3份;5)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施工图2套,包括总平面及平、立、剖、基础图;6)出示土地(房屋)的权属证明或准予使用土地、房屋的有关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设计要点阶段已提供的除外);7)设计要点或方案审定意见中要求提供的其他图件。

办理 建筑工程施工证

办理 建筑工程施工证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证
首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证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条件。

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才能进行建筑工程施工。

资质是指建筑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实力和条件获得的承担工程建设
项目的能力和资格。

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证前,建筑施工单位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资
质审查,通过审查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其次,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证需要进行项目审批。

建筑工程施工证的办理程序通常包括项目
审批、备案、登记等环节。

建筑施工单位在选择施工项目后,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施
工项目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证。

接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证需要进行备案管理。

建筑施工单位在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证后,
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关材料进行备案管理。

备案管理是指将建筑工程施工证相关信息和
材料存档,并在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以备日后查验和监管。

最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证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证作为建筑施工单位
进行施工的必备证明文件,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建筑施工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
证时,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施工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手续之一。

建筑
施工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证时,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条件,进行项目审批和备案管理,并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只有依法依规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证,才能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
安全,确保施工进程顺利进行,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建筑工程。

南京市建设系统政务大厅办事指南

南京市建设系统政务大厅办事指南

南京市建设系统政务大厅办事指南窗口号:3、4类别:行政许可一、事项名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二、办理主体: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三、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7年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2、《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2003年4月21日第二次修正)第七条3、建设部第91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4、建设部第46号令《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六条5、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宁政办发(1999)60号《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四、办理条件: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条件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五、数量:无限制六、申报材料:1、按要求填写并签章的《建筑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3、工程招标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4、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该工程的单项安全监督备案表以及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5、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证明;6、监理合同或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情况;7、建设方必须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查意见合格书;8、建筑幕墙工程或工程涉及建筑外部立面的,还需提交有关的规划许可文件;9、其他法律、法规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七、办理程序:1、申请者向建设系统政务大厅3、4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2、发出是否受理通知书;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出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资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4、相关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最后报装饰办领导审批;5、经装饰办领导审批后,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八、收费:无九、法定时限:15日十、承诺时限:15日十一、受理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83号十二、联系电话:83278248 83278231附件:建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建设部).doc。

办理施工许可证流程

办理施工许可证流程

办理施工许可证流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是指在进行建筑施工前,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经过一系列审批程序,最终获得合法的施工许可证的过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

首先,施工单位需要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规划书、施工图纸、项目实施方案、施工资质证书等。

其中,建设项目规划书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设计要求、工程量等内容;施工图纸应具备完整的建筑结构、设备安装、施工工艺等方面的细节;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防护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施工资质证书是施工单位的重要凭证,需要提供有效的证件。

接下来,施工单位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建设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设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检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建设部门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可行性、施工方案、安全预防等方面的内容。

评审组会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建议,并向建设部门提供审批意见。

建设部门在收到专家评审意见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合规性、施工条件、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若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建设部门会发放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在获得施工许可证后,需要向建设部门缴纳相应的施工许可证费用,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建设部门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需要向建设部门进行验收申请。

建设部门会对施工质量、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如果符合要求,会核发竣工验收证书。

综上所述,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主要包括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专家评审、建设部门审核和发放许可证、施工和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步骤。

不同地区和项目的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办理施工许可证是一个相对繁琐的过程,需要符合一系列的规定和标准。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单位)审批的详细流程您可以借鉴一下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材料(以下材料除1、8交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验核原件,交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处;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图纸需参照大厅提供的样本叠好提交):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内容应填写齐全,在“申请单位”一栏填写申请声明:“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声明建设用地未处被查封状态,现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并需建设单位法人鉴字盖章)(审批大厅建委窗口:2、已审核的《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质监费按工程中标价的1.8‰计取)(交中标书原件,在审批大厅市建委窗口领表3、已审核的《建设(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审批大厅建委窗口或市建委安监科:4、开工申请报告(需有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5、房地产开发项目协议书(仅房地产开发项目需办理)(市建委开发科或旧改办:6、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统一票据[由南宁市建安工程劳保办(或各城区、开发区劳保代办点)开具,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统一缴纳入市劳保办账户(详看《建安工程劳保费缴款登记表》,从“南宁建设信息网”下载)](市劳保办:7、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及条款(施工单位到保险公司办理,要求: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覆盖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按工程中标价费率计算,赔付金额最低标准为意外伤害保险10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万)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统一缴纳入市财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名称:南宁市财政局;账;开户银行:工行城建支行),到账后到市财政局委托的工行(东葛路76号创宁大厦一楼)开据缴款凭证。

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交纳,保障金超过80万的,按80万交纳,需交缴款凭证第四联原件;施工单位按南府发[2007]51号《关于完善我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意见》规定办理《南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书》,建设部门出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函》核定企业交存数额]和项目资金证明(提供的资金证明需是最近三个月之内开具的;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9、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在证件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抵押登记记录)(市国土局窗口: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证件有效期内的正本、附件及附图)(市规划局窗口:10、中标通知书(可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发承包审核通知书)(必须是盖有“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备案专用章”的)(市招标办:二、办证注意事项:1、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所属城区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青秀山管委会、相思湖新区、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侨投资区内的项目由所在开发区(或管委会)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

南京市建筑工程材料登记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筑工程材料登记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筑工程材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材料使用中各相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材料登记,是指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节能、环保以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设备和建筑构配件,在申报符合要求后,登记并公示的活动。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建筑工程中使用建筑工程材料的行为,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南京市建筑工程局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材料的登记管理工作。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受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委托负责登记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实行登记的建筑工程材料将分批进行公布。

凡纳入登记的建筑工程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第五条建筑工程材料申报的程序:(一)网上申报。

生产企业或受其委托的代理商(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在市质监站网站“网上办公”注册登录,进行网上申报。

(二)窗口申报。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按网上提示要求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和相应原件到市质监站申报窗口进行现场办理。

1、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或进口产品的报关证明;2、申报登记年度的产品检验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3、需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的,提交相关证书;4、产品委托代理的,提供生产企业的代理证明;5、产品执行企业标准的,提供相应的企业标准;6、《南京市建筑工程材料申报登记表》;7、《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三)核查.市质监站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无误,予以申报.第六条对已申报的建筑材料,监督检测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抽检,质量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登记证明文件,书面告知申报单位。

第七条已登记的建筑工程材料信息将通过南京建筑业和市质监站网站向社会公布,为建筑工程材料选用提供信息服务.第八条建筑工程材料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登记:(一)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二)不属于国家淘汰和禁止使用的产品;(三)属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属安全认证范围的,有产品安全认证;(四)申报登记上溯一年度内无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事故;(五)材料经监督抽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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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
一、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取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关的证件证明:
1、《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筑工程规划
许可证
3、《施工总承包企业出具的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文件》:施工场地已
经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鉴证》: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
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施工图纸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
术资料,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经监理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有保证工程质
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指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9、《建设工程委任监理合同》: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10、《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
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相关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办理施工取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取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建设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取可证申请表》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
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齐全后做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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