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演讲稿
一个人的朝圣-1000字

一个人的朝圣平常日子,我捧一茶,阅一书,追寻他的足迹。
那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早晨。
哈罗德·弗莱收到了一封信,原来是他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因身患癌症而向他写信告别。
他孤身去邮局送回信,却越走越远,途经一个又一个邮箱,渐行渐远。
他甚至相信:一直走,老友便会一直坚持活下去。
这一走,便是87天,约627英里!在这漫长的旅途中,作者为我们打开了另一场旅行——哈罗德的人生之旅。
哈罗德因老友的病联想到自己的一生,而他的一生让我怜悯。
是他的不称职使他独身一人,是他从前的木讷和不善言辞使他失去了儿子,是他孤僻的性格使他的妻子日渐疏离······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该做些什么了。
于是才有了这一个人的朝圣吧。
朔风凛冽,他与冷月作伴,漫漫长途,他与路人相知,淅沥雨帘,他与屋檐呢喃,一路前行。
没有悲伤就没有感悟,没有感悟便没有回报。
令人庆幸的是,窗月缱绻,零碎的脚步见证他一路走来的沧海桑田;踽踽前行,相助陌人,重拾的温情在风夕雨夜点起一盏灯;雨浸心头,被荒草遮映的浅浅哀伤已随风消逝。
他的不幸,低微如尘埃,风过而形散,隐去了已往的尘旧前事。
我庆幸,哈罗德那循序渐进的察觉不经意的幸运,那收获亲情的梦好安宁,那一颗枯萎的心重又燃起了新的花火。
但是,他的老友,在他归去时还是离去了。
或许,人生便是如此,我们终会在阴湿的墙根处安逸的长眠。
所以,请驻足停留,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在每一个不辜负生命的日子起舞。
作者蕾秋·乔伊斯说过:“平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
在艰难的人生中为何不尝试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为何不给琐琐碎碎的日子一抹豪情?为何不热血沸腾着一个奋力一搏的信念?勇敢追寻,才是我们这个年纪应有的才气。
曾记得"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是融化"这句话,是啊,用以真情,用以勇气让时空腾飞,世界亦若云散雾云的清晨,初生以迎接希望。
我合上书,闭目思索。
《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我一个人去了朝圣。
那是我生命中第一次独自前往这样的旅程,我从未想过会出现这种情况,但它确实发生了。
我一直对宗教非常感兴趣,所以在听到有关朝圣的故事时,我总是感到神秘和惊奇。
我认为每个朝圣者都会经历一些奇妙的事情,并获得一些不可思议的收获。
所以,当我有机会进行一个人的朝圣时,我不想错过这个机会。
我的目的地是印度,那里是从世界各地来朝圣的人们的聚集地。
我抵达之后,我立即感到周围的气氛非常特殊。
整个城市里都弥漫着一股神秘而安宁的感觉。
我的脑海中出现了无数的疑问和忧虑。
我担心我对宗教的了解不够深入,我会不会被排除在外。
但是当我来到圣地后,我的担忧立即消失了。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经历。
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旅程,我们必须自己承担和面对。
我很快发现,这种独自旅行是一种放松自己的完美方式。
我可以按照自己的节奏游览每个地方,没有人可以阻止我。
每一次发现都让我感到非常珍贵。
在朝圣的路途上,我遇到了许多人,每个人都与我分享他们的故事和旅程。
他们来自世界各地,有些是有意识的朝圣者,有些是无意识的旅行者。
他们中的一些人拥有非常深厚的信仰,而有些人则是因为好奇心而来,不断探索。
在和这些人交流之后,我被一种更加深刻的意义所吸引。
我开始思考人类的共同点以及我们在朝圣中寻找答案的理由。
我们所有人都在寻找自己的意义和目的。
这样的旅程引起了我们的好奇心,让我们不断寻求答案,来找到自己的答案。
我一个人的朝圣很令人印象深刻,因为它让我更加自由和独立。
此外,这个旅程让我明白了认识和分享身份与信仰的重要性。
在这个旅程中,我不仅发现了自己的意义和目的,还结识了许多美好和受启发的人。
我一个人的朝圣在某种程度上是一次个人内在的旅程。
在这条路上有许多发现,无数的认知和体验形成了一个特别的整体。
我相信这段经历永远不会消失,它将在我人生的各个方面影响和影响着我。
朝圣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旅程,一个人的朝圣则更具挑战性。
我相信这样的旅程会对每个人都产生不同的影响和结果。
3一个人的朝圣 演讲稿

在行走中遇见另一个自己各位领导、同事:大家下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在行走中遇见另一个自己》,这个感悟来源于我最近看的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一个人的朝圣》。
这本出书是讲的是一个“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的故事。
一、哈罗德的旅途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这本书的内容,那就是:“退休老人哈罗德在接到远方好友奎妮病重的来信后,徒步跨越英格兰前去探望的故事。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的情节,这本书未免太过简单,这段跨越整个英格兰的旅途,能够被冠以“朝圣”的意义,它的初衷,它的经过以及结果应该有着深远的意义。
我们先来看一看哈罗德的人物形象,他六十岁,在酿酒厂做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退休,无升迁无朋友,退休时连欢送会也没有。
在乡间隐居的他和妻子维持着一种貌合神离的状态,每一天都过得机械且重复。
当他以为自己就要这样浑浑噩噩走完人生的时候,一封信改变了一切。
这是二十多年前在酿酒厂工作的同事奎妮寄来的信,她得了癌症,写信来告别。
哈罗德想要回信给她,但软弱无力的几个字让他感到羞愧,除了奎妮即将离开这个世界,他的生活一成不变,突然间他不能自持。
于是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继续走下去,在城郊的加油站遇见一个女孩儿对他说:“你一定要有信念。
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
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
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正是女孩儿的这番话,启发他开始了这趟“疯狂之旅”,他没有任何的准备,没有规划、没有装备,一个人经历八十七天,徒步六百二十七英里去看望奎妮。
在旅途中,他始终抱着这样的信念:“只要我一天还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
”小说的英文名直译为“哈罗德·弗莱不可能的朝圣”(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od Fry),在中文译名中省略了这个不可能(Unlikely),其实在这个故事里“不可能”才是贯穿全书的主旋律。
一个人的朝圣路(共5篇)

一个人的朝圣路(共5篇)第一篇:一个人的朝圣路一个人的朝圣路取经路上“F4”1955年9月4日,当时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两位心理学大师,同时登上了讲台,一位叫斯金纳,一位叫罗杰斯。
当两位大师在讲台上相互致敬时,台下鸦雀无声。
大家都在期待一场精彩的辩论,因为这两位大师在很多问题上观点迥异,年轻时经常吵得不可开交。
但谁都没有想到,斯金纳调侃道:“我知道你们在期待什么,不过,可能会令你们失望。
”罗杰斯接着说:“我们也有握手的时候,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爱好――读书。
”台下一阵哄笑,接着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读书人很有意思,年轻的时候,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但真到把书读透的时候,往往化干戈为玉帛,相视一笑。
当年,鲁迅和梁实秋打笔战,打得不可开交。
几个回合下来,年轻的梁实秋有点招架不住,被老辣的鲁迅骂得“皮开肉绽”。
但后来,得知鲁迅先生去世后,梁实秋是这样说的:“五四以来,新文艺的作者很多,而真有成就的并不多,像鲁迅这样的绝不多见。
他可以有更可观的成就,可惜死去太早……”此时,梁实秋的心中已没有怨气,只有钦佩和惋惜,于是隔空言和。
真正的读书人,就像取经路上的“F4”,一路上吵得不可开交,但是他们心中都有一个目标――纵然历经磨难,也要取回真经,彼此开怀一笑。
个性迥异开怀笑读书人在这条路上,会有很多个性迥异的领悟。
留过洋的读书人――梁启超,有点西洋医生的味道。
他读书讲究“三遍”:第一遍鸟瞰、第二遍解剖、第三遍会通。
个性随和的俞平伯倡导“三不”:不苟同、不固执、不苛求。
典型的和事佬,平和的老伯伯。
农民作家赵树理发明了“淘金法”,他认为:读书也像耕地一样,要从土里淘金。
他把读书看作是发掘一亩三分地呢。
物理学家杨振宁有“物理”读法,他认为:读书最重要的是互相“渗透”。
这方法,搞不好是在实验室里想出来的。
最“傲娇”的还是鲁迅。
他的读书方法居然有数十种之多,譬如读书有“三性”:目的性、灵活性、广泛性;读书有“三味”:平知、获趣、致雅;读书有“三法”:背书法、抄书法、设问法……你不会想到,这位“悟空”般桀骜的读书人,竟然发明了“唐僧”式的读书方法。
作文《我喜欢的书演讲稿》

我喜欢的书演讲稿大家好!我今天要跟大家唠唠嗑,说一说我最近迷上的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
哎,可不是什么高深的文学作品哈,但它真的,太太太打动我了!说起来,我发现这本书纯属意外。
那天啊,我正窝在家里刷剧,手机都快被我玩儿冒烟了,突然就觉得空虚,特别无聊那种,跟得了什么“屏幕依赖综合症”似的。
然后我妈就看不下去了,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啪地扔我面前:“看看书吧,整天对着个破玩意儿!” 啧,我妈,永远的神!这本书的封面很朴素,就是淡淡的蓝色,上面一个老头儿拄着拐杖的背影,看着挺普通的,说实话,一开始我压根儿没抱什么期待。
但翻开第一页,我就被那个老头儿——哈罗德·佩里,给吸引住了。
他啊,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系的年轻女孩儿,竟然徒步开始了一场朝圣之旅,从他家在英国南部的小镇一直走到苏格兰!我当时就“哈?”了一声,这老头儿是疯了吗?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玩儿?这得走多远路啊!我想想自己平时从家走到地铁站就嫌远了,这老头子,这勇气,这毅力,真是让人五体投地。
书里详细地描写了他沿途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人,还有他看到的风景,这老头的观察力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比如,有一段写他到一个村庄,碰到一个养羊的老太太,跟老太太聊了一会儿,老太太就送了他一碗热腾腾的羊汤。
他当时的心情,那真是又感动又温暖,连羊汤的味道都用文字描绘得活灵活现,我仿佛都能闻到那股子香气。
我当时一边看一边想啊,这要是搁我身上,我估计连跟那老太太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顶多远远看一眼就走了。
而且作者的文字特别平实,一点儿都不矫揉造作,就像你跟你朋友聊天一样,很舒服,很自然。
你看,我都能把这老头儿的旅程细细描述出来,这书有多容易让人产生代入感就可见一斑。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书里还写到了哈罗德在旅途中,遇到一个暴风雨的晚上,他不得不躲在路边的一个破旧的棚子里过夜,那情景,我简直能想象得清清楚楚:狂风呼啸,雨水拍打着棚顶,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那里,瑟瑟发抖,但是他脸上却没有任何怨言,反而充满了平静和坦然。
《一个人的朝圣——致走的人ΙΙΙ》

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一个人的朝圣,是对信仰的坚持,是对自身的挑战,更是一场纯粹的精神之旅……
佛地无边,红尘有障。
放下所有虚无的羁绊,背起包,踏上心灵的归旅。
轻松的不只是久已疴重的躯体,还有你眼中的山河,一草一木皆是欢喜……
白云白,蓝天蓝,蓝天下面有美丽的绿草甸;绿草甜,草甸绵,绵绵的草甸上有聆听佛音的羊。
鸟亦通禅悦,松如响梵声。
穿越松林,穿越的是心底的圣境,是一场岁月的洗礼……深呼吸,让灵魂出浴。
登上那高高的山岗,放眼繁花镶缀的草毯,尘心豁然开悟,三千幻像,那悠然静卧的玄黄马儿,难道不是文殊菩萨欢喜的法相?
大朵大朵的云在地上投下影子,走得飞快。
空气中的微尘在阳光中回旋飞舞,我等了这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走到你的心里。
人生如梦,尘归尘,土归土。
抛却世间的纷纷扰扰,我要和你一起走,只要一直往前,一定能抵达梦想,一定能抵达天堂。
纯粹。
纯净。
在这简单里沉醉下去。
世界三千代色喻,岂离般若一丝光。
踏着五彩云朵归来,是安然欢喜的心。
"隔峦未见雪中寺,应谷先闻云外钟"。
心中的梵声已阵阵响起,虔诚的脚步仍在路上。
转山转水,翻越层嶂。
天地清明,白云无瑕,只为映衬着那一角神圣的红……
何必去刨根问底,也无争于尘俗繁华。
我只在那里,无喜无悲,也无补天之材,但我一定是历劫恒河万千沙数,穿越上古万世而来,带着过往美好的痕迹,等待你手持莲花而来……。
精选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2000字范文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2000字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1个人,87天,627英里,他穿着一双帆船鞋,凭一个信念,从他脚步迈开的瞬间,开始了一场找到自己的旅程。
生活在英国西南部的哈罗德,过着平静的退休生活,但这一切在收到老友奎妮患癌症的告别信后被打破。
打算回信的他,不知被什么驱使,没有停下脚步,在路上,他做出了改变一生的决定——横跨英格兰寻找老友。
这封信,给了哈罗德方向。
在这之前,迷茫、麻木、颓废、失败疯狂地打击着哈罗德,妻子的仇恨,自己的失望藏在心底让哈罗德不敢直视内心。
一路上,他慢慢开始去寻找内心中的自己,直视自己,成为自己。
走过了一个个邮筒,在路过加油站时,他听到加油站女孩的话:“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于是,迷茫的生活终于找到方向;只要他走,老友就可以活下来,成为他的信念。
这次来之不易的方向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踏上寻找老友的旅程。
旅程中,他开始回想自己的一生。
自幼缺少父爱母爱的他,父亲酗酒,不务正业,母亲很早就离开了他。
十六岁的他被父亲赶出家门,从此在酿厂做了四十年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幼时的虐待和生活的平淡麻木了他的神经,甚至在他有了儿子之后,他不知道如何做一名父亲。
他是失败的,是迷茫,像很多人一样,他找不到方向,找不到生活的意义,他经历着迷茫。
人生总会经历迷茫,只是有的人经历了一阵子,有的人经历了一辈子。
当他仅靠一双帆船鞋走了六英里后,忍受不住疲惫,他开始买路上必用的防晒霜、药用棉,他相信自己徒步旅程在这里才真正开始。
哈罗德觉得自己很天真,居然认为当他决定开始看望老友的时候旅程就已经开始。
原来,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
但记者的曝光,慕名而来了许多朝圣者们,他们搅乱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这矛盾和商业气息,这让哈罗德再次失去方向。
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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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走中遇见另一个自己
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在行走中遇见另一个自己》,这个感悟来源于我最近看的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一个人的朝圣》。
这本出书是讲的是一个“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的故事。
一、哈罗德的旅途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这本书的内容,那就是:“退休老人哈罗德在接到远方好友奎妮病重的来信后,徒步跨越英格兰前去探望的故事。
”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的情节,这本书未免太过简单,这段跨越整个英格兰的旅途,能够被冠以“朝圣”的意义,它的初衷,它的经过以及结果应该有着深远的意义。
我们先来看一看哈罗德的人物形象,他六十岁,在酿酒厂做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退休,无升迁无朋友,退休时连欢送会也没有。
在乡间隐居的他和妻子维持着一种貌合神离的状态,每一天都过得机械且重复。
当他以为自己就要这样浑浑噩噩走完人生的时候,一封信改变了一切。
这是二十多年前在酿酒厂工作的同事奎妮寄来的信,她得了癌症,写信来告别。
哈罗德想要回信给她,但软弱无力的几个字让他感到羞愧,除了奎妮即将离开这个世界,他的生活一成不变,突然间他不能自持。
于是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继续走下去,在城郊的加油站遇见一个女孩儿对他说:“你一定要有信念。
你
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
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
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
正是女孩儿的这番话,启发他开始了这趟“疯狂之旅”,他没有任何的准备,没有规划、没有装备,一个人经历八十七天,徒步六百二十七英里去看望奎妮。
在旅途中,他始终抱着这样的信念:“只要我一天还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
”
小说的英文名直译为“哈罗德·弗莱不可能的朝圣”(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od Fry),在中文译名中省略了这个不可能(Unlikely),其实在这个故事里“不可能”才是贯穿全书的主旋律。
且不谈他这样一个老人如何克服各种困难到达目的地,光是想要凭借自己的行走拯救生命垂危的人,这个举动就是让人难以置信的。
从结局来看,这个故事也绝不是一个“信念诞生奇迹”的励志故事,因此,我更愿意把他的行走理解为在探望好友途中的自我发现。
加油站女孩儿的话只是一个导火线,真正促使他行走的,是对陈腐生活的出逃,是对过去自我的检视,是对失落人生的挽回。
而朝圣,也绝不仅仅是徒步走到奎妮所在的疗养院那么简单,正如这个单词的本意,它应该是“进行一段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
”
二、另一个哈罗德
“没人要的儿子”、“失败的丈夫”、“缺位的父亲”,这三个标签贯穿哈罗德之前的人生。
在旅途中,很多的回忆被拣起,大多数是痛苦的。
戴维六岁
的时候在海里溺水,哈罗德在水边,停下来解鞋带,正要把鞋脱下来,突然冲出一个海上巡逻员,救了他们的儿子。
这件事情成了他们夫妻之间隔阂的开始。
连他自己也无法理解:为什么当唯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
是他怕自己不能承受解救未果的责任?还是把解救未果的原因归咎于解鞋带让他更能接受呢?正如他在旅途中反省的:“父亲这个身份成了他最大的考验,也促成了他的失败。
”他一辈子都隐没于人群中,将自己藏起来,不愿意承担责任,也不愿意打破内心的牢笼,学会去爱、去改变。
他的这种带有自我惩罚性质的苦旅,既是一种自我的再发现,也是一种再生长。
他的脚走在路上,心也同样在路上。
他不再是那个时时刻刻都在意别人目光的人,他的身体也不再是那个僵硬的苍白的样子,他甚至因为各种机缘巧合成为了众人心目中伟大的朝圣者。
他变得果敢而坚定,即使面对一大群追随者,也坚持着自己的旅途,不被他们扰乱阵脚。
即使到故事的最后,奎妮并没有因为他徒步的成功而好转,哈罗德却收获了一个更加坚定的自己,一颗更加强大的内心,也挽回了一个飘摇不定的家庭。
三、发现另一个自己
全书围绕一段旅程,旅程本身仿佛一个隐喻。
你可以说这是探寻自我的过程,甚至感觉它就像我们的一生。
起初他双手空空,随着旅程的展开,他随身携带的也不断增加,行装,礼物,旅伴,经历,回忆。
他得到关注,名声,大众的支持,但最后,无论主动送出或被动丢失,他不得不将那些人、事、物放下,回到开始。
由简至繁,又自主的化繁为简。
直到结尾处,造成不幸的真正原因才浮出水面,他一路上都为过去发生的事情内疚并自责,最后却发现,造成今天一切痛苦的根源,恰恰是怀抱着过去的痛苦和遗憾,不肯放手。
在《少年维特之烦恼》中有这么一句话,“如果人们不这么无休止地发挥想象力去唤起往日痛楚的回忆,而是坦然地去面对眼前的处境,那人们就不会如此痛苦。
”哈罗德的旅程走到了尽头,如果说旅程改变了什么,那不是事情的结局,而是看待世界的方式。
他终于能自然的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不再纠结于内心的痛苦,甚至让负罪感毁了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而是学会了珍视他人和卑微的自己,去接纳,去爱。
每个人都有过去,每个有也都拥有现在和将来。
在旅途中,我们不能总沉浸在昨天里无法自拔,更多的是要向前看。
人生的步伐,也不仅仅只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那样简单,每一步都要走得踏实稳重,在行走中去发现、去邂逅另一个自己。
最后,摘抄一段周国平散文中的话分享给各位:“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
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
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