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实施细则(三篇)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实施细则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是现代社会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工作。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此类事故带来的伤害,相关的措施需要得到严格地实施和执行。
本文将从不同层面和方面详细介绍____字的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实施细则。
一、创建安全文化创建安全文化是预防人身伤亡事故的基础。
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设立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激励安全行为,惩罚安全违规行为。
3. 定期举办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响应和处理意识。
4. 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传达安全信息,加强员工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了解。
5. 设置安全监控设备,提高监管效果,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预防人身伤亡事故的重要环节,下面是一些具体的措施:1. 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
2.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涵盖各个环节和过程。
3. 加强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 加强安全监测和预警,建立安全监测系统,提前发现和防范潜在的安全问题。
三、安全设施建设安全设施的建设对于预防人身伤亡事故具有重要作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措施:1. 安装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确保及时有效的灭火。
2. 建立紧急疏散通道和应急出口,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撤离。
3.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4. 安装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网、护栏等,减少高空坠落和物品掉落的风险。
5. 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各个区域的安全状况。
四、及时应急措施在突发的人身伤亡事故发生时,需要有一系列的应急措施来减少伤害和损失。
以下是一些建议:1. 设立应急预案,明确不同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员。
2.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应急措施。
3. 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各级部门之间能够有效地合作和配合。
防止职工伤亡事故措施和人身安全

防止职工伤亡事故措施和人身安全为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生产劳动中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企业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下面就对这些措施和方法进行详细的介绍。
1、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应该制定出实际可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必要的安全作业程序,明确作业人员所需的安全防范知识以及应变应急措施。
同时,管理人员和工人也应该认真遵守并执行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而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2、安排培训和技能提高企业需要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让他们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加他们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对能力。
此外,还可以利用安全演练和模拟实战活动的方式,让员工在实践中加强对安全的认识和体验。
3、安全生产投入要得当企业需要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完善安全设施和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能。
同时,还应根据实际需要,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和用品,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4、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企业应该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整改,防止隐患漏检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定期进行环境和设施的检查、故障隐患排查、安全技术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和评价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的全面落实。
5、加强员工的责任意识企业需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让每个员工都认识到自己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责任,建立起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的思想,从个人的行为和习惯做起,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和稳定。
综上所述,企业要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不仅需要制定出可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而且还需要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和评价考核制度,从而保障职工的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防止典型人身伤亡事故重点强化措施

附件防止典型人身伤亡事故重点强化措施近期,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电力安全生产和风险管控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上半年发生的22起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掩埋、有限空间等事故多发,其中高处坠落占到50%o为强化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各企业必须在严格执行《电业(力)安规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生产(2023)23号)的基础上,要强化以下重点措施的落实。
一、防止高处坠落事故重点强化措施1要重点强化高处安装维护、攀登作业、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悬挂作业等高处作业的风险辨识和措施落实。
6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网,质量规格应满足《安全网》GB5725-2009要求。
不具备搭设安全网条件的要采取安全气垫等措施进行防护。
2.安全网的搭设要符合《关于加强安全网搭设使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安生[2013)24号),离地15m以上高处作业临空侧要在管排内侧装设立网;第一道平网张挂在离地3〜4m高度,然后每隔6〜8m再挂一道安全网,平网与其下方(或地面)物体表面距离不得小于3m。
3.安全网搭设完成后必须严格履行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现场作业,验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能。
4.加强安全网的检查维护,安全网在使用中必须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使用中每3个月应进行试验绳强力试验,当受到较大荷载冲击后,要及时进行检查或更换新网。
5.各企业必须保证安全措施费投入到位,要配置足够的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带等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
涉及高处作业的工程项目,应将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配置要求、质量标准和措施费用列入招标文件中。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规范使用安全带,现场不具备悬挂安全带条件的,必须拉设安全绳。
8.使用直立爬梯高度超过3米时,应使用攀登自锁器或防坠器。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实施细则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措施实施细则:
1.制定安全政策和程序: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政策和程序,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流程。
2.培训与教育:提供员工必要的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程序、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等。
3.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对设备、工具、材料的安全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合规。
4.设立警示标识:在有潜在安全风险的地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5.落实防护措施: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作业任务,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如佩戴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服等。
6.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对工作场所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如改良工艺、增加隔离设施等。
7.加强安全检查: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8.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调查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9.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包括培训员工进行急救和灭火等紧急处理技能。
10.加强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措施实施细则,具体的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应根据不同行业和工作环境的具体情况而定。
同时,要定期对措施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其有效性和持续性。
新25项反措之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1.1.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防晕倒坠落。
1.1.2 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物件上,防止脱落。
在高处作业必须穿防滑鞋、设专人监护。
高处作业不具备挂安全带的情况下,应使用防坠器或安全绳。
1.1.3 高处作业应设有合格、牢固的防护栏,防止作业人员失误或坐靠坠落。
作业立足点面积要足够,跳板进行满铺及有效固定。
1.1.4 登高用的支撑架、脚手架材质合格,并装有防护栏杆、搭设牢固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严禁超载,防止发生架体坍塌坠落,导致人员踏空或失稳坠落,使用吊篮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配重及可固定措施。
1.1.5 基坑(槽)临边应装设由钢管ø48mm×3.5mm(直径×管壁厚)搭设带中杆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除警示标示牌外不得拴挂任何物件,以防作业人员行走踏空坠落。
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采用定型卡带进行固定。
1.1.6 洞口应装设盖板并盖实,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线,以防人员行走踏空坠落,洞口盖板掀开后,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悬挂安全警示板,夜间应将洞口盖实并装设红灯警示,以防人员失足坠落。
1.1.7 登高作业应使用两端装有防滑套的合格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lm处设限高标志。
使用单梯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左右,梯子有人扶持,以防失稳坠落。
1.1.8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的拆除程序,不得颠倒,以防建(构)筑物倒塌坠落。
1.1.9 对强度不足的作业面(如石棉瓦、铁皮板、采光浪板、装饰板等),人员在作业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以防踏空坠落。
1.1.10 在5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规定(5篇)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规定一、一般规定1、搞好安全培训,做到层层培训,特别要加强一线人员培训。
安全规程培训考试,采用口试和闭卷考试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培训,严格考核,不准流于形式。
2、实行安全合格证,凭证上岗工作制。
各单位都要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个参加现场作业人员(含临时工、合同工)进行安全规程和应知应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部局安全通报等,要发到生产班组,并认真组织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定期地进行案例抽查。
4、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要进行整顿培训,提高"两票"质量,人员不足的要配齐。
运检合一的供电单位,要明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
5、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级领导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到现场检查不走过场,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
6、要强化安监部门的权威性,使之有职有权,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有权进行奖罚。
7、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单位要一律将责任追究到人。
对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要加大追究第一责任者和主管生产领导责任的力度。
8、各单位在资金、奖金分配上要向生产一线倾斜,使生产人员的综合待遇高于二线,保证生产人员稳定。
9、电业职工不准搞第二职业,凡事从事第二职业的,要动员其退职或停薪留职。
10、多经人员要从主业中划出,各单位生产领导要把全部精力放到抓安全生产、抓技术上;不准参与多种经营;行政一把手,要用主要精力抓安全生产。
11、各供电企业一、二次变电所要在定岗定编基础上,在岗人员全力以赴抓安全生产,不准高多种经营。
变电所不承担拔离人员的工资、奖金,企业多余人员由供电局或电业局安排。
12、各单位所属多经人员和录用的临时工,在从事电业生产时所发生的事故,一律统计为该单位的事故。
13、各单位的基层单位,未经批准,不准私自承包工程或干私活。
14、现场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着装要合格。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实施细则范文(5篇)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人身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建筑工地、学校、医院等。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人身伤亡事故预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指导安全工作的开展。
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单位领导、安全专家、工会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措施。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方案,并进行风险评估。
重点关注高风险岗位和作业环节,制定详细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购买足够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健康风险。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应急处置措施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紧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和应急措施。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十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和报警,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亲属。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造成严重人身伤亡的责任人员,依法进行追责。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检查员,定期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执行本措施,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实施细则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措施,旨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1.加强安全教育: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工作场所安全意识、应急处理和防范措施等方面的知识。
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事故报告程序等。
3.定期检查设备:对企业的设备和机器进行定期维护和安全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配备个人防护装备:根据工作环境和风险等级,为员工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5.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在工作场所明显位置设置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事项和潜在危险。
6.定期演练和模拟: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和模拟,增强员工的逃生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7.监测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安全问题。
8.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安全监管机构或委员会,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9.加强事故调查和报告: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向相关部门和员工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10.注重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培养和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安全成为每个人的责任。
这些措施仅供参考,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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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
一、目的:
为杜绝风电场安全隐患,防止各种工作中的伤亡事故,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风电机组安全手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二、组织机构:
组长:风场场长
副组长:风场技术专责
成员:各值(班)长
三、职责
1、防止人身伤亡(伤害)事故的各项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由组长全面负责监督、管理、考核。
各值长、班长是本单位防止人身伤亡(伤害)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层层明确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组长负责日常具体的工作项目和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组织机构贯彻落实执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九项重点要求》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部署此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认真计划,合理安排,统一部署,认真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指导,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3、组织机构对员工群众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培训讲解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使全体干部、员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4、组织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漏洞,汇报并协调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对不按期整改和拒绝整改的要制定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5、组织机构要将其所需资金和整改期限列入反事故措施计划中逐步进行整改。
四、防止人身伤亡(伤害)事故的具体措施:
(一)、作业人员要求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作业培训。
对从事带电作业、起重、风电机特殊巡视、风电机组检修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夜间巡视及检修人员应备好照明设施。
3.工作监护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监护人培训工作,使电气作业人员全部具备现场作业基本监护技能。
(二)、作业程序
1. 工作前应按照《安规》要求,视工作内容办理相应的工作票;无须办理工作票者,应制订完备的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明确工作负责(监护)人。
2.现场作业开始前,工作负责(监护)人必须核对工作成员,交待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工作分工、工作中危险点及防范措施,工作班成员必须对上述内容进行复诵。
3.现场作业必须设工作监护人,对高处作业、带电作业,每个作业点、每个小组必须指定一个监护人。
工作监护人应及时到位;在线路停电工作时,工作负责
人、监护人在班组成员确无触电、跌落、砸伤等危险的条件下,可以适当参加工作班工作。
4.作业中工作监护人如确需离开监护现场,必须指定具有监护技能的临时工作监护人,并交接现场情况,回到现场后应立即与临时工作监护人履行交接。
工作监护人的交接必须通知到监护现场的每名作业人员及工作负责人。
工作负责人必须离开工作现场时,应临时指定负责人,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
5.作业人员每次工作前应查看安全工器具是否在试验有效周期内,并进行外观检查和简单易行的测试,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期的安全工器具。
6.工作负责人开工前必须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必要时予以补充,安全措施不完备严禁开工,不得出现违反规定的替代措施或降低安全措施水平的现象。
7.工作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根据工作任务和分工核对设备名称,是否与自己的工作范围一致,严禁超出工作范围工作。
8.停电工作,应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的工作程序,严禁约时停、送电。
9.现场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召集工作成员列队集合,清点人数,检查落实撤除安全措施情况,确定工作现场无工作人员、安全措施、工器具和材料后方可宣布工作结束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工作终结后,严禁任何人再进入现场工作。
10.严禁无人监护作业、超出工作范围作业、疲劳作业。
(三)、现场作业防范重点及措施
1、校核设备间隔、双重名称和编号
作业前上错设备和误入间隔是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必须加以重视。
核对杆号以及设备编号(设备的双重名称)时,必须坚持一人核对,另一人监护并校核的作业原则。
2、验电、挂接地线
a.停电作业,在验电、挂地线之前,必须将工作范围内的设备视为带电设备,并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进行验电、挂接地线,尤其是对于输变电设备存在分支线多、电源点多、交叉跨越多、用户侧存在反送电可能等,必须认真核对作业范围内的安措是否完备得当,不得想当然、凭经验而出现漏做安措的现象。
b.验电时,必须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专用验电器,戴绝缘手套,并设专人监护。
c.作业人员在视线范围内的电气连接部分无明显的接地线或接地点,必须验电、挂地线。
d.挂、拆接地线应设专人监护。
挂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连接要牢靠,不准缠绕。
拆接地线应先拆导体端,后拆接地端。
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
作业时严禁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
e.工作地段如有临近、平行、交跨及同杆架设线路,为防止停电线路产生感应电压,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时,应使用个人防护地线。
3、防止高空坠落伤害事故
a.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在复杂的杆塔上或风机机舱进行高空换位时应使用二道防护绳。
b.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爬梯及各连接部位的牢固性,严禁在出现不符合有关规定又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直接攀登。
c.攀登杆塔利用脚钉时,应先检查脚钉是否牢固;登高时应首先检查攀扶构件
固定是否牢靠,无问题后,才可以攀扶,以免构件松脱造成高空坠落
d.在高处作业时,要先检查横担及围栏是否牢固,安全带应系在主材上,防止坠落。
e.高空作业使用工具、器材、备品必须用绳索传递,不得上下扔抛。
4、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a.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
停电检修设备必须断开各侧电源,并按规定验电、挂接地线,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检修设备必须可靠接地。
b.检修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与带电设备始终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凡工作地点与带电设备间的距离小于安规要求时,应将带电设备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在开闭所、配电室工作时,工作地点周围或带电设备四周必须设置遮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所有人员不得违反标示牌的警告,以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c.施工现场临时电源要设专人管理,不准乱接乱扯;必须按要求装设漏电保安器,刀闸、插座、保险盒必须完整无缺,保险应配置合理。
d.在配电室进行停电工作,进入开关柜前,必须核对线路及设备名称,电源侧应加装绝缘隔板。
不见地线不工作,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e.低压配电室及低压线路上停电工作,应加装短路线,防止用户发电设备反送电,造成人身触电。
5、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a.布放电缆或放线时,看电缆轴及线盘人员应由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操作,要防止飞车,或挤伤人员。
b.作业中有吊车配合时,吊车应由经过起重培训的人员进行指挥。
起吊时,吊臂下严禁有人站立或通行。
c.使用重型扳手(定检螺栓打力矩时)要事先对工具的使用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培训,防止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
6、防止风机倒塔及线路倒塔伤害事故
a.杆塔及风机上有人工作,塔高1.2倍范围以内严禁有非工作人员逗留。
b.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必要时应设遮拦。
c.加强对风机及线路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