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统计表(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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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空气质量状况简报

隆林各族自治县空气质量状况简报

隆林各族自治县空气质量状况简报2018年第1期内容概要●2018年空气质量总体目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环境空气污染原因分析●防止措施及建议隆林各族自治县2018年第一季度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简报本季度,我县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与评估。

位于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政局办公楼楼顶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正常,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2)、氮氧化物、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八项指标进行统计计算。

一、2018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目标监测天数:365天空气优良天数:≧330天,占全年的90.5%空气污染天数:≦35天,占全年的9.5%主要污染物浓度指标:PM10 ≦55PM2.5≦40(因自治区尚未下达2018年指标,以上指标是根据2017年下达指标计算)二、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第一季度我县空气质量监测天数为90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达到I 级(优)14天,II级(良)51天,III级(轻度污染)23天,IV级(中度污染)1天(2月15日),V级(重度污染)1天(2月16日),优良率72.2%。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详见下表。

单位:天时间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总天数污染天数优良天数优良率(%)2018年第一季度一月 6 15 10 0 0 0 31 10 2172.2二月 3 14 9 1 1 0 28 11 17三月 5 22 4 0 0 0 31 4 27合计314 51 23 1 1 90 25 652018年污染天数指标分析25.7%56.6%15.6%2.1%全年空气质量天数比对表单位:天三、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第一季度,我县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79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均值为5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浓度均值为1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浓度均值为1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氮(NO)浓度均值为4微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均值为1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均值为1.1微克/立方米,臭氧(O3)浓度均值为50微克/立方米。

梅县大气环境状况

梅县大气环境状况

梅县大气环境状况梅县偏居粤东北山区,韩江流域上流,远离珠三角,总体大气环境优良。

但由于农业历史传统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大气环境有个别大气指标不合格、局部恶化、周期污染等问题。

具体说来有三大方面:酸雨,工业粉尘污染,农业秸杆焚烧污染。

参考相关资料,现就以上三方面作具体阐述:一、酸雨梅县所在的梅州市属于华南重酸雨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亦日趋严重,酸雨的出现频率和程度也在逐渐加人。

梅县的酸雨观测正式业务化是从2007年开始的,以下结合2007—2008年的酸雨观测资料简要描述梅县酸雨污染的情况。

1、梅县酸雨概况酸雨是指pH<5. 6的降水。

根据酸雨对农作物、林木、金属材料的腐蚀速率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将降水的pH值< 5.6,4.5和4. 0分别作为酸雨、较强酸雨、强酸雨的临界指标。

2007 2008年梅县观测站测得197次有效降水记录,共测得酸雨107次,年酸雨频率为54. 3% ; 2007—2008年出现2次强酸雨。

梅县全年各月均录得酸雨记录(图1), 5--8月和11月出现的酸雨频率较低,12月——次年4月的冬半年是酸雨出现的高频时段,尤其在2月达到了92%。

说明近2年梅县地区的酸性降水比较多,全年酸雨率也保持在50%以上。

梅县降水平均pH的低值出现在12月——次年3月,最低值出现在12月,达到较强酸雨的等级。

高值出现在10和11月,其中最高值出现在11月,月平均pH值为6.0,这也是梅县各月降水平均pH值中唯一一个未达到酸雨标准的月份。

图1 2007- 2008年梅县逐月降水平均pH值和酸雨频率2、影响酸雨的气象因素1)天气系统梅县处南业热带气候区。

在冬季和初春由于华南准静止锋维持时间长,多以稳定性降水为卞,降水强度较小,造成低温阴雨天气。

此时风力小,污染物易于积聚,容易形成酸雨,酸雨频率比较高。

在春末夏初时,混合层发展旺盛,经常伴有对流性降水,降水强度较大。

夏秋季,南海热带气旋在广东及福建沿海地区登陆,形成的“台风雨”对梅县地区降水影响最大,其降水强度大,大气层结不稳定,风速加大,垂直气流和湍流得到发展,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

梅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梅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5年梅州市环境状况公报梅州市环境保护局二〇一六年六月五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及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发布2015年度梅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曾光2016年6月5日【环境概况】2015年,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振兴发展主线,认真落实胡春华书记来梅重要讲话精神及促进粤东西北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紧紧扭住“三大抓手”,突出环境优先,树立底线意识,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严格审批把关,优化环保服务,加强污染减排,强化执法监管,守住绿水青山,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保障。

2015年,梅州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梅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6.1%;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市8个主要河段的19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汀江青溪跨省断面因溶解氧超过Ⅱ类标准,水质为Ⅲ类;与潮州市交界的韩江赤凤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梅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质量评价等级均为较好;城区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符合各功能区标准。

【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2015年梅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3天,AQI范围为19-127,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52(全省排第6名)。

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186天,良163天,轻度污染14天,空气质量日均值达标率为96.1%。

2015年梅州市城区空气质量类别比例图梅州市城区降尘年均值为3.58吨/平方千米•月,比上年上升了0.94吨/平方千米·月,低于广东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千米•月)。

注:AQI(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六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一般用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排名。

2018年环境监测质控样浓度一览表(截止2018.9.4)

2018年环境监测质控样浓度一览表(截止2018.9.4)

数量
0 0 0 0 0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6 7 2 11 1 7 2 3 0 0 0 0 3 0 0 0 3 3 0 0 0 2 8 5 5 5 2 1 0 0 0 0 0 4 1 2 3 7 3
配制(取 10ml)
溶剂
250
纯水
250
纯水
250
纯水
250 纯水(加适量乙酸锌-乙酸钠)
5
6
0
0
0
0
0
0
0
0
0
0
250
0
0
0
0
0
2
1
2
3
6
3
2
0
0
250
0
0
0
0
2
0
4
2
250
2
3
2
1
2 2
Hale Waihona Puke 25010
0
0
1000
0
2
3
0
0
1
1
1
0 5ml-100ml
0
1
2
2
3
1
10
250
0.1%NaOH 甲醛吸收液
纯水
纯水 纯水 纯水 纯水 四氯化碳 纯水
过期 过期 过期
过期 过期 过期 过期 过期 过期
0.384 0.263 0.146 45.1
0.04 0.022 0.013 5.1µg/l
2015.6 2015.6 2019.4 2019.4
0.168 0.015ug/l 2020.4
68.8 0.632 0.517 0.316 0.45 0.272 1.42 0.572

8-19 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处理: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情况(主要城市指标,便于2013-2018多年数据分析对比)

8-19 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处理: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情况(主要城市指标,便于2013-2018多年数据分析对比)

171
57
211
164
49
249
143
53
274
157
49
273
161
48
278
148
45
288
153
49
275
155
45
283
151
44
296
130
32
340
174
35
294
148
36
330
137
26
345
162
27
325
152
27
337
150
27
336
128
34
340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2018
34
56
110
2018
秦皇岛
21
45
77
2018
邯郸
22
43
133
2018
保定
21
47
114
2018
太原
29
52
135
2018
大同
31
29
82
2018
阳泉
32
45
108
2018
长治
22
31
98
2018
临汾
46
40
117
2018
呼和浩特

2018年梅州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表【模板】

2018年梅州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表【模板】

2018年梅州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表梅州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盖章)报出日期:2019 年2 月13 日
表1 基础信息
表2-1上年污水及污染物排放信息
表2-2上年废气及污染物排放信息
表2-3上年固废污染物处置信息
表2-4核技术利用项目信息
备注:1. 活动种类:生产/销售/使用;
2. 项目类型:射线装置/密封放射源/开放性放射性工作场所。

表3 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备注:1. 污染类别:污水/废气/固体废物;
2. 计量单位:设计处理能力----污水(吨/日)、废气(标立方米/小时)、固体废物(吨/日);
表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表5 排污许可情况
表6 环境应急信息
注:如不够填写,可另加附页。

11。

梅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7—2020年)

前言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出,环境保护面临巨大的挑战。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战略和目标,把环境保护列为未来民族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予以考虑。

国务院、广东省先后颁布了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及考核指标,环境保护部也积极推动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实施行业限批、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努力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的任务。

广东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则明确提出“两带、三区”发展战略,将全省划分为“珠三角城市群、粤东粤西沿海经济带、粤北山区”,并把粤北山区定位广东的生态屏障。

我市是一个山区城市,位于韩江上游,“八山一水一分田”,是粤东城市群的水源地,也是广东的生态屏障,具有良好的生态和环境优势。

但另一方面,我市整体经济在广东省处于落后位置,目前的经济结构仍以资源型产业为主,其发展的压力非常大,特别是随着其主要资源煤矿的关闭,脆弱的山区经济面临着从资源型经济发展转型的趋势。

当前,梅州正处在乘势腾飞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提出“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致力于创建“三名城一基地”,拟用五至十年的时间,率先走出一条宜居带动宜业、宜业提升宜居的绿色崛起之路,把梅州建设成为广东的生态名城、文化名城、平安名城和绿色现代产业基地,推动全市在青山绿水中异军突起、跨越发展。

此时,应充分把握此种发展态势及山区特点,把握发展与保护的需求,继续解放思想,针对我市主导产业排污特征及区域承载力空间分布,引导产业合理空间布局,强化容量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构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持续发展”的和谐发展格局。

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珠三角产业向山区转移加速,区域环境保护压力也持续增加这一复杂形势,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积极落实省人大常委和省环保局的有关决议、决定,提出编制《梅州市环境保护规划》并作为“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全面把握全市环境现状,优化环境功能分区,明确区域环境承载力(或环境容量)及其空间分布,引导经济社会合理布局,以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落实我市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我市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10•【字号】梅市府办〔2014〕36号•【施行日期】2014.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梅市府办〔2014〕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10日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粤府〔2014〕6号)和《广东省环保厅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和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粤环〔2014〕12号),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不超过6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深化工业源治理,推进脱硫脱硝工作。

1.深入推进重点工业行业污染综合治理。

加强电厂二氧化硫减排工作,新建火电机组不得设置脱硫旁路;更新改造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脱硫设施,到2015年全市所有12.5万千瓦以上现役燃煤火电机组综合脱硫率达到95%以上,其他现役燃煤火电机组综合脱硫率达到90%以上。

推进电厂降氮脱硝工程,推广燃气机组干式低氮燃烧技术,2014年底前,完成省下达的4家燃煤电厂、8家旋窑水泥厂脱硫脱硝除尘任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份麻阳环境空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
超标率(%)
0
监测个数(个)
20
臭氧
最小日均值
22
最大日均值
90
月均值
59
较上月增减(±)
12
较去年同期(±)
/
超标率(%)
0
监测个数(个)
20
P
M
10
最小日均值
15
最大日均值
111
月均值
58
较上月增减(±)

/
监测个数(个)
20
P
M
2.5
最小日均值
11
最大日均值
57
二氧化硫
最小日均值
11
最大日均值
44
月均值
21
较上月增减(±)
-1
较去年同期(±)
/
超标率(%)
0
监测个数(个)
20
二氧化氮
最小日均值
2
最大日均值
9
月均值
5
较上月增减(±)
-13
较去年同期(±)
/
超标率(%)
0
监测个数(个)
20
一氧化碳
最小日均值
0.4
最大日均值
1.1
月均值
0.7
较上月增减(±)
0
较去年同期(±)
月均值
59
较上月增减(±)
-25
较去年同期(±)
/
超标率(%)
/
监测个数(个)
30
P
M
2.5
最小日均值
12
最大日均值
66
月均值
32
较上月增减(±)
-14
较去年同期(±)

江西重点污染源

江西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半年报2018年下半年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年1月江西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半年报2018年下半年主编单位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写时间2019年1月编写人员刘艳审核杨辛审定万志勇资料提供单位(按设区市行政区划代码排名)南昌市环境监测站景德镇市环境监测站萍乡市环境监测站九江市环境监测站新余市环境监测站鹰潭市环境监测站赣州市环境监测站吉安市环境监测站宜春市环境监测站抚州市环境监测站上饶市环境监测站目录1、监测要求 (1)1.1监测范围 (1)1.2监测项目 (1)1.3监测时间和频次 (1)1.4评价方法和标准 (1)2、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1)2.1监测情况 (1)2.2超标情况 (4)3、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5)3.1监测情况 (5)3.2超标情况 (6)4、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7)4.1监测情况 (7)4.2超标情况 (9)5、其他重点排污单位 (10)5.1监测情况 (10)附表1:2018年下半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未监测情况表 (11)附表2:2018年下半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情况表 (14)附表3:2018年下半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未监测情况表 (17)附表4:2018年下半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情况表 (19)附表5: 2018年下半年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未监测情况表 (20)附表6: 2018年下半年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水超标情况表 (22)附表7: 2018年下半年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废气超标情况表 (22)附表8: 2018年下半年其他重点排污单位未监测情况表 (23)1、监测要求1.1监测范围2018年下半年,重点排污单位的监测按《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通知》(赣环测字〔2017〕68号)中的名单执行。

1.2监测项目按照执行的排放标准、环评及批复和排污许可等要求确定。

1.3监测时间和频次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每半年监测1次;季节性生产企业在生产期间内主要污染物每月监测1次共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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