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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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联盟工作制度汇编表

幼教联盟工作制度汇编表

幼教联盟工作制度汇编表一、联盟宗旨1.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2. 搭建幼教资源共享平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幼教事业均衡发展。

3. 加强幼教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二、组织架构1. 幼教联盟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各加盟园所负责人组成。

2.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3. 理事会设立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名,负责联盟的业务指导工作。

4. 理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制度1. 例会制度(1)联盟理事会定期召开例会,讨论联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重大事项。

(2)理事会成员积极参加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理事长请假。

2. 学习制度(1)联盟成员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联盟成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联盟组织的业务培训或研讨会。

(3)联盟成员每月至少阅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并撰写读书笔记。

3. 资源共享制度(1)联盟成员之间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包括教案、课件、活动方案等。

(2)联盟成员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分享研究成果。

4. 教育教学协作制度(1)联盟成员之间开展教育教学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2)联盟成员协助开展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

5. 青年教师培养制度(1)联盟成员负责培养青年教师,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联盟成员每学期至少听评课一次,指导青年教师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6. 课题研究制度(1)联盟成员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提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联盟成员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课题研究活动。

7. 总结评估制度(1)联盟每年对工作进行总结,对优秀成员进行表彰。

(2)联盟对成员工作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联盟要求的成员进行劝退或除名。

四、联盟成员职责1. 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

2. 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为联盟发展贡献力量。

3. 保护联盟成员之间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联盟内部信息。

搞联盟活动的规章制度

搞联盟活动的规章制度

搞联盟活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团结合作,共同提升联盟整体实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联盟活动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联盟成员,凡加入联盟的一律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联盟活动的目的是推动成员之间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提升联盟的影响力和实力。

第四条联盟活动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所有成员应共同维护联盟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条联盟活动须遵循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二章联盟成员管理第六条联盟成员分为创始成员和普通成员,创始成员为联盟的发起人和核心成员,享有更多权利和责任。

第七条联盟成员需符合联盟的入会条件,提交入会申请并经过审批才能正式加入。

第八条联盟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参与联盟活动、享受联盟资源和提出建议等。

第九条联盟成员应维护联盟的声誉和利益,不得损害联盟成员和联盟形象。

第十条联盟成员有权退出联盟,需提前书面通知联盟并经过批准,方可正式退出。

第三章联盟活动组织第十一条联盟活动由联盟管理委员会组织,管理委员会由创始成员组成,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

第十二条联盟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策划组织联盟活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成员间的矛盾和问题等。

第十三条联盟活动由专门小组负责具体执行,小组成员由联盟成员自愿担任,需要经过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四条联盟活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成员需求制定规划和计划,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联盟活动应及时向联盟成员发布通知和信息,确保成员间的沟通和协作顺畅。

第四章联盟资金管理第十六条联盟资金主要来源于成员的会费和赞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条联盟会费为固定数额,由每位成员按比例缴纳,用于联盟活动的经费支出。

第十八条联盟赞助由成员自愿提供,须经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公开透明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联盟资金由专人管理,建立专门账户,做到收支平衡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和合法。

联盟工作管理制度

联盟工作管理制度

联盟工作管理制度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联盟工作的管理流程和相关制度,确保工作的高效执行和良好协作。

工作分配- 联盟工作由成员共同完成,工作分配由联盟负责人负责。

负责人将根据成员的技能和兴趣分配适当的任务。

- 成员应积极参与工作分配,主动承担责任并保证任务按时完成。

工作流程1. 任务分配:负责人根据需求和成员的能力,为每个任务指定执行者。

2. 任务明细:执行者与负责人沟通并确保对任务的目标和要求有清晰的理解。

3. 工作执行:执行者按照任务要求和时间安排,高效完成工作。

4. 检查确认:执行者在完成工作后,将结果提交给负责人进行检查。

5. 反馈和修改:负责人对提交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并提出修改建议。

6. 结果确认:执行者根据负责人的反馈进行必要的修改,并确保最终结果符合要求。

7. 工作报告:负责人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报告。

工作沟通1. 成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共享工作进展和问题。

2. 使用合适的沟通工具(如即时通讯软件、电子邮件等)进行工作沟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记录。

3. 在工作沟通中,成员应保持礼貌和尊重,积极倾听和回应其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工作纪律1. 成员应严格按照任务分配和时间安排执行工作。

2.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任务,应提前向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3. 对于频繁拖延、工作品质不达标或不按规定执行任务的成员,联盟将采取相应纪律措施。

工作评估为确保联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定期进行工作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 工作时间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工作流程的执行是否规范- 工作沟通和协作的效果- 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贡献其他事项1. 本管理制度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修订内容需经成员讨论和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2. 本制度未涉及的具体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决策。

以上是联盟工作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希望全体成员能够认真遵守,共同努力,以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

商业联盟规章制度

商业联盟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联盟的组织和管理,维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联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联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商业联盟的成立、组织结构、成员权利义务、活动管理、财务管理、终止及清算等方面。

二、组织结构第三条商业联盟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

第四条理事会由联盟成员单位代表组成,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理事会成员若干名。

第五条理事会负责联盟的全面工作,包括制定联盟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年度工作计划等。

第六条主席负责主持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协调联盟内部事务,对外代表联盟。

第七条主席、副主席、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成员权利义务第八条联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联盟活动,获取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二)对联盟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优先获得联盟提供的商机和信息;(四)通过联盟平台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五)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会成员;(六)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联盟成员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联盟规章制度;(二)按时缴纳会费;(三)积极参加联盟活动,支持联盟工作;(四)维护联盟形象,不得损害联盟利益;(五)履行合作协议,共同维护联盟信誉;(六)其他应尽义务。

四、活动管理第十条联盟活动分为定期活动和临时活动。

第十一条定期活动包括:(一)理事会会议;(二)联盟年会;(三)行业论坛;(四)会员培训;(五)其他活动。

第十二条临时活动包括:(一)项目对接;(二)商务考察;(三)市场推广;(四)其他活动。

第十三条联盟活动由理事会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

五、财务管理第十四条联盟设立财务部,负责联盟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联盟经费来源:(一)会员会费;(二)政府资助;(三)项目合作收益;(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联盟经费使用:(一)开展联盟活动;(二)日常办公经费;(三)人才培养;(四)其他合理支出。

第十七条联盟财务实行年度审计制度,接受会员监督。

专业联盟工作制度范本

专业联盟工作制度范本

专业联盟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专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各专业领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联盟致力于推动我国专业领域的发展,加强成员间的合作与交流,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为确保联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架构1. 联盟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为联盟成员的代表。

理事会负责制定联盟的发展战略、工作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监督联盟日常工作。

2. 联盟设秘书处,秘书处为联盟的常设机构,负责联盟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3. 联盟设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研究专业领域的发展趋势、技术标准、政策法规等,为联盟提供专业支持。

三、工作职责1. 联盟理事会:负责制定联盟发展规划,审议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监督联盟工作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联盟重大事项。

2. 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联盟理事会决议,协调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组织联盟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开展联盟宣传活动。

3. 专业委员会:负责专业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标准制定、政策建议等工作,为联盟成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四、工作程序1. 联盟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包括审议联盟年度工作总结、预算执行情况等。

2. 专业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讨论专业领域内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3. 联盟成员交流活动:定期组织成员间的交流活动,分享专业发展经验,促进合作共赢。

4. 联盟宣传工作:通过网站、杂志、研讨会等形式,宣传联盟工作和成员单位的优秀成果,提升联盟影响力。

五、经费管理1. 联盟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

2. 联盟经费用于支持联盟章程规定的各项工作,不得用于联盟成员的私人利益。

3. 联盟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财务状况,接受理事会和成员监督。

六、附则1. 本工作制度自联盟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联盟常规管理制度

幼儿园联盟常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幼儿园联盟的管理,提高联盟的整体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幼儿园联盟设立理事会,负责联盟的全面工作,理事会成员由各成员幼儿园负责人组成。

2. 幼儿园联盟设立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秘书处成员由各成员幼儿园选派专人担任。

三、联盟工作原则1. 以幼儿为本,关注幼儿的全面发展。

2. 坚持教育公平,促进幼儿教育资源的共享。

3.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遵循幼儿教育规律。

4. 不断创新,提高联盟的教育教学水平。

四、联盟工作内容1. 制定联盟发展规划,明确联盟发展方向和目标。

2. 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讨活动,促进联盟内幼儿园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 定期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4. 组织联盟内幼儿园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5. 加强联盟内幼儿园之间的资源共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 开展家长教育活动,加强家园共育。

五、联盟成员职责1. 各成员幼儿园应积极参与联盟工作,按时完成联盟布置的任务。

2. 各成员幼儿园应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 各成员幼儿园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4. 各成员幼儿园应加强家园沟通,共同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5. 各成员幼儿园应定期向联盟汇报工作情况,接受联盟的监督。

六、奖惩制度1. 对在联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幼儿园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联盟规定、影响联盟工作的幼儿园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幼儿园联盟理事会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幼儿园联盟理事会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联盟规章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联盟内部管理,规范联盟成员行为,提高联盟整体运作效率,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联盟全体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理事会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会员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联盟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联盟设理事会,负责联盟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会员部、活动部、宣传推广部等部门,分别负责联盟的日常运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会员服务、活动策划与执行、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由理事会任命,对理事会负责,并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

第三章成员权利与义务第七条联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二)对联盟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三)监督联盟的工作,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成员有权提出申诉;(四)获得联盟提供的资源和支持。

第八条联盟成员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联盟章程和本规章制度;(二)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活动,履行会员义务;(三)维护联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四)保守联盟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联盟内部信息;(五)按时缴纳会费,支持联盟的发展。

第四章会费缴纳与管理第九条联盟成员应按时缴纳会费,具体金额和缴纳方式由理事会制定。

第十条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联盟的日常运营;(二)联盟活动的策划与执行;(三)联盟资源的采购与维护;(四)联盟成员的服务与培训;(五)联盟宣传推广。

第十一条财务部负责会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定期向理事会汇报财务状况。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十二条联盟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联盟章程;(二)注重实效,提高活动质量;(三)公平公正,确保参与者权益;(四)注重宣传,扩大联盟影响力。

第十三条活动策划与执行由活动部负责,需提前制定活动方案,经理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活动结束后,活动部应向理事会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包括活动成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联盟活动的规章制度是什么

联盟活动的规章制度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提升联盟整体实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联盟活动遵守联盟章程的基本原则,秉承团结互助、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精神。

第三条联盟成员必须忠诚于联盟,服从联盟的组织安排,保护联盟的利益,维护联盟的形象。

第四条联盟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由联盟成员共同商议决定,统一执行,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五条联盟活动的规章制度具有约束力,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二章联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联盟成员有参与联盟活动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实力和需求选择参与的具体项目。

第七条联盟成员有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可以通过联盟内部渠道进行沟通和交流。

第八条联盟成员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不得受到其他成员的侵犯和歧视。

第九条联盟成员有保护联盟整体利益的责任,应积极参与活动,为联盟发展作出贡献。

第十条联盟成员应遵守联盟章程和规章制度,遵从联盟决策,服从联盟组织安排。

第三章联盟活动的组织管理第十一条联盟活动由联盟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负责具体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第十二条联盟管理委员会由各成员单位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成员单位可以连任。

第十三条联盟管理委员会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执行。

第十四条联盟管理委员会应及时发布活动通知和相关信息,确保成员单位了解活动进展。

第十五条联盟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活动经验,提出改进建议,推动联盟发展。

第四章联盟活动的监督与评估第十六条联盟活动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活动的公开、公平、透明。

第十七条联盟管理委员会对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十八条联盟成员有权利对联盟活动提出批评和建议,监督联盟的管理和运行。

第十九条联盟活动结束后,应对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修改不足之处,提高活动质量。

第二十条联盟成员对活动中出现的不正当行为或违规情况可以向联盟管理委员会举报,委员会将进行调查处理。

联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盟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联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联盟内部所有成员,包括理事会成员、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第三条联盟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规范地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联盟设立理事会,负责联盟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处理,包括文件起草、会议组织、财务管理、对外联络等。

第六条联盟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相关领域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会议制度1. 联盟理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联盟重大事项。

2. 理事会会议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会议内容、决议及执行情况。

3. 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会议,研究本领域工作。

第八条文件制度1. 联盟文件分为正式文件和内部文件,正式文件对外发布,内部文件仅供内部使用。

2. 文件起草、审核、签发、送达等环节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3. 文件内容应准确、简洁、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联盟章程。

第九条财务制度1. 联盟财务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 财务收支应如实记录,定期进行审计。

3.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严格遵守财务纪律。

第十条信息制度1. 联盟应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理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报送工作信息。

2. 信息报送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篡改。

3. 联盟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成员管理第十一条成员入会1. 符合联盟章程规定的条件,自愿加入联盟的,可向联盟提出入会申请。

2. 理事会根据申请人的条件,经审核批准后,颁发会员证。

第十二条成员权利1. 享有联盟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

2. 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

3. 对联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成员义务1. 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

知识产权联盟工作制度

知识产权联盟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知识产权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运作,保障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盟是由多个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组织,以共同维护成员单位的知识产权利益,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为主要目标。

第三条联盟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平等互利、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第四条联盟的总部设在中国,日常工作由联盟秘书处负责。

二、组织结构第五条联盟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成员由联盟成员单位的代表组成。

第六条联盟设立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联盟的决策和日常管理工作。

执行委员会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联盟设立专业工作组,专业工作组负责联盟在知识产权某一领域的具体工作,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

专业工作组成员由理事会指定或选举产生。

三、工作内容第八条联盟的工作内容包括:(一)开展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和学术交流,为成员提供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二)推动成员间的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为成员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查询、分析和利用服务;(三)促进成员间的知识产权协同运用,通过专利池、技术标准、联合研发等形式,提高成员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四)协助成员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五)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提高成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六)其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工作。

四、工作程序第九条联盟的工作程序如下:(一)联盟成员提出工作需求或建议;(二)专业工作组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三)执行委员会审议解决方案,形成工作计划;(四)联盟成员实施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五)联盟秘书处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向理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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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办公经费的管理
第九条 办公经费的开支范围 业务活动经费:包括通讯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交通费、招待费、专家咨询费、劳务 费等; 日常办公费:房屋租赁、水电物业、办公用品、图书资料等所发生的费用; 设备费:包括购置办公设备、家具; 修缮费:指维护办公设备、家具等所发生的费用; 薪资费:指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与福利补贴等费用。 第十条 办公经费的开支标准 1.严格遵守国家统一规定的财政、财务制度,按照批准的开支计划办理开支。 2.“农科联”各项经费支出,只能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开支,任何单位、 个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作他用。 3.“农科联”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支出管理制度进行预算和支出审查,方能办理手 续。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 4.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并接受拨款和有关 部门的监督、检查。 5.“农科联”有关会议费、差旅费等行政性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应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 统一规定的制度标准执行。 6.“农科联”5 万元以上支出必须提请联盟理事会讨论,原则上三分之二成员单位同意后方可 支出。 7.“农科联”5 万元以下支出,由联盟部门负责人、联盟秘书长及财务审核支出。 以上涉及各项费用支出由财务部门参考国家事业单位的支出标准制定“农科联”各项费用报 销标准,经由理事长审核签字执行。
第二章 办公经费的来源
第七条 办公经费的来源 1.“农科联”办公经费的来源渠道有如下几种:会员缴纳会费、政府购买服务收入、有偿服务 和经营性收入、政府项目/课题经费划拨、捐赠收入等。 2.“农科联”在国家规定及联盟《章程》核定的范围内,充分利用联盟的人才、技术、金融等 资源,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广开财源,积极合理的组织收入,开辟经费来源。 第八条 办公经费的接收程序 依据“农科联”《章程》规定,会员应履行基本义务,按期缴纳会费。由秘书处制定会费的缴 纳及使用管理办法,交由“农科联”2014 年年会正式审议通过执行。
第二章 秘书处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理事会、专家委员会的决议,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 2.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各项会员服务工作。 3.拟定联盟发展规划、联盟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经理事会批准后实施, 制定秘书处各项工作制度并执行。 4.负责联盟的文件、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联盟与主管部门、会员单位等上下协调联系工作,加强信息交流机制建设。 6.出席理事会、专家委员会会议,接受理事会的质询和监督。 7.负责理事会、专家委员会会议的筹备及具体事务工作。 8.负责联盟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好会费收缴工作以及会费使用情况汇总。 9.负责联盟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联盟网站发布信息的收集整理及网站的维护与管理,以及定 期发行《联盟通讯》;。 10.承办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协调联盟会员单位开展研发创新工作。 11.联盟理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五章 会费收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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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 第六条 会费收取标准: (一)理事长单位:缴纳会费 10000 元/年; (二)副理事长单位:缴纳会费 8000 元/年; (三)常务理事单位:缴纳会费 5000 元/年; (四)普通会员单位:缴纳会费 2000 元/年。 第七条 会员单位每年 3 月 31 日前必须缴纳下年度会费; 第八条 会费按年度收缴,每次缴纳一年会费,会费有效期 12 个月; 第九条 新会员应该在联盟批准入会后的一周之内缴纳会费; 第十条 老会员应该在会费到期前一个月缴纳会费。
第一章 总则
1.管理宗旨 根据《北京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章程》规定,设立“农科联”秘书处。联盟秘书处为 “农科联”常设办公机构,对理事会负责,在联盟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农科联”日常工作,组 织实施联盟年度工作计划。 2.管理原则 加强对联盟秘书处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联盟长效稳定运转,使联盟各项工作 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3.秘书处工作地点 联盟秘书处设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理事长单位)。 联盟日常办公地点:海淀区中关村大街中关村大厦 15 层。 4.机构设置 1)联盟秘书处工作由秘书长负责。下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两人,工作人员若干。 2)设立联盟秘书长办公会,由联盟秘书长、副秘书长、联盟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原则上每 月召开例会一次,由联盟办公室负责召集。联盟秘书处下设宣传推广部、研究发展部、综合办公 室、金融财务部。
第七条 理事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八条 理事会会议要发扬民主,对议题进行充分协商讨论,全面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的议案及其它需要决定的事项,需经到会 2/3 理事通过或通讯方式通过方能生效。 第九条 理事会组成人员因事、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须请假。
北京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
北京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 会员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服务联盟成员单位,根据《北京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章程》(以下 简称“联盟”)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入会条件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良好,愿意为实现“农科联”的宗旨服务 (二)拥护北京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章程,自愿申请加入“农科联”; (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不良记录 (四)经济业绩良好,属于现代农业及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的高新技术企业、事业单 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服务机构等。
第四章 办公经费的支出与审核
第十一条 办公经费的支出审核 “农科联”实行办公经费预算与报销审核制度。办公经费的使用须经联盟部门负责人、财务负 责人、联盟秘书长签署批准意见后方准予使用和报销。 第十二条 办公经费的审批程序 1.由联盟办公室牵头制定月预算计划,报秘书长、理事长审核。 2.在预算内的正常支出,由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批责任人及秘书长审批后方可支付,预算外的 非常规支出,由联盟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支付。 3.联盟费用支出由经办人填写,分三级审批,依次为部门负责人、财务、秘书长。 4.经济业务发生后 10 日内经办人按要求填制报销单,按照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第十三条 办公经费的报销 办公经费一律严格按照年初财务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超预算支出。所有经费的使用报销,由秘 书长统一审核签署意见后,持报销单据到财务部门进行核准。经核准符合财务报销标准和规定的 票据,由秘书长签署意见后,才能予以报销。
2)负责联盟印章管理。根据《联盟印章使用与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表格,监督联盟印章的使 用与管理。
第二章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理事应遵守《章程》;理事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议、决定; 按规定参加理事会的活动;完成理事会安排的工作任务;加强与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的联系, 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三章 理事会会议制度
第六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时可以临时召 开或采用通讯方式。会议由理事长召集;会议的程由理事长拟定。
北京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 办公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管理宗旨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北京 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章程等文件的规定,联盟秘书处下设金融财务部,具体负责联盟财务 管理。 第二条 管理原则 为探索联盟有效运行机制,构建“农科联”专职化组织管理模式,培养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 提高办公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办公经费的来源、支出渠道合理、合法,符合国家的各项管理规 定,促进“农科联”的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三条 管理依据 本办法中办公经费的管理将依据《民间非赢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北 京市社会团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执行,实行独立核算,接受社团行政主管机关和财政部 门的监督检查。联盟的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事会监督与指 导。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农科联”日常运行的所有办公经费。 第五条 办公经费的定义 本办法中所表述的办公经费是指“农科联”秘书处的日常办公运行费用,是“农科联”为正 常开展工作和业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总和。包含业务活动经费、日常办公费、设备费、修缮费、 薪资费等。 第六条 专职人员来源 1.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主要来自于社会招聘,由联盟理事会确定薪资标准后,由财务负责薪资 发放和社会保险的缴纳。 2.“农科联”配备取得上岗资格的专职财会人员或兼职财会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和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四条 解释权 本办法由“农科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生效时间 本办法解释权归联盟理事会。本办法经 2014 年第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 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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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 秘书处工作制度
第四章 文 件
第十条 理事会会议的决议、决定,须经理事长签发。 第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由秘书处编发会议纪要或简报。
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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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联盟理事会。本制度经 2014 年第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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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秘书处职能部门职责
联盟各职能部门在联盟秘书长办公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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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联盟组织发展建设。主要包括与联盟成员单位沟通与联系、新会员申请加入及会员除名、 联盟成员档案信息管理等。
1)负责联盟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及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制定。包括人员考勤、办公用品领用、固定 资产管理等方面,并监督执行。
第六章 会员退会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提前书面通知本联盟。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联盟活动,视为 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联盟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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