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培养目标是造就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分析能力,熟悉某一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人员以及其他公共管理人才。
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熟练运用公共部门管理的现代技术与方法,具备较高的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问题的能力。
具体要求:1.政治思想:本专业培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政治鉴别能力和高尚情操的高级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2.业务能力:本专业毕业生在业务能力方面必须达到以下要求:①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②熟练掌握公共管理的各种分析方法,具备独立从事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能力;③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能够胜任政府部门的各类公共管理工作以及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④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3.自身素质:①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精神;②具有创新的内在动力和强烈的创新欲望和创新精神;③具有比较完善的知识结构和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④具有在激烈竞争和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上创造性地进行公共管理活动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
二、研究方向1.地方政府管理2.公共经济管理3.欠发达区域与城市管理4.公共部门资源管理5.欠发达地区社会保障三、学习年限2.5至3年四、培养方式1.专业硕士的培养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科学研究和实际运用相结合的方法,既要使专业硕士深入掌握理论与专门知识,又要使专业硕士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同时更要使专业硕士具备极强的实际操作能力;2.MPA专业硕士实行双导师制,为保证专业硕士培养质量,由MPA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实行互助培养,双向结合,为学生进行双层次、全方位的指导。
3.MPA学员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参照MPA课程设置,拟定出个人学习计划和培养计划。
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科研训练(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计划(简称SRT计划)是专为在校大学生设计的一种项目资助计划,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项目的研究工作。
SRT计划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创新教育的重要措施。
为使SRT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SRT计划的宗旨是:充分利用我校的学科优势和科研条件,发挥教师和科研人员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在大学生中营造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学术氛围。
第三条SRT计划的目的是:为学有余力的大学生提供直接参加或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机会,并通过项目的实施,引导学生进入科学前沿,了解社会﹑政治﹑经济和科技发展动态,培养科研素质,启发创新意识,提高动手能力。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四条SRT计划的申报条件:凡我校在校大学本专科生(全日制统招生)均可申报。
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课题组为单位,每个课题组一般为3~5人组成。
资助对象原则上以高年级学生为主。
第五条SRT计划资助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项目研究类型可以是试验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
研究题目可以是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也可以是教师主持的研究课题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
SRT计划着重对学生科学思维方式和科研方法的训练,选题不宜过大、过深。
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2年。
第六条SRT计划项目的申报程序: SRT计划项目的申请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办理,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归口管理。
SRT计划项目每年申报一次(每年5月份申报)。
申报程序为:(1)个人申请(填写《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申请表》);(2)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推荐;(3)学院审核;(4)学校审批立项。
第七条教务处组织有关学科专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对SRT计划项目的申请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必要时需组织答辩。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建设与实践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建设与实践作者:张彩莹柴春月焦朋飞来源:《科技风》2024年第02期摘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具备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积极探索课程建设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生物工程综合实验是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研究生所开设的专业课,在课程建设实践中,通过组建高素质的教学团队,运用OBE教育理念,明确课程建设目标,优化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课程评价办法,有助于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关键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OBE;生物工程综合实验;课程建设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历经了30多年的飞速发展,能够积极主动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于2020年9月出台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需要,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
高层次体现的是学术性,即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够了解学科专业的前沿动态,具备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此基础上掌握相应的高级专业知识;应用型则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现代实践和实验的方法技能、应用知识、创新技术,解决实际问题[3]。
因此,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学生不仅要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还必须能将其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工程实践锻炼,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同时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45]。
课程建设关系到学生培养质量的高低。
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不仅要注重理论教学,更要注重实践教学。
在实践教学中,学生通过实验、实习、实训、见习等方式,将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国际学生中国“国情教育”课程建设与实践--以贵州大学为例

国际学生中国"国情教育"课程建设与实践K283国际学生中国“国情教育”课程建设与实践——以贵州大学为例张成霞摘要:面向国际学生开设的中国“国情教育”课程,内容包括中国地理、政治、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等。
国际学生来华留学,都怀揣探寻中国奥秘,到中国实现自己青舂梦想的美好愿望。
他们不仅为了学习中国语言文化和其他专业知识,也是在了解中国、融入中国,向世界推介中国,而中国“国情教育”课程像一把钥匙,可以帮助国际学生打开了解中国的大门。
接收国际学生的高等院校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通过课堂内外,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使“国情教育”成为国际学生讲好中国故事、传递中国声音、展示中国形象和发展国际友谊的重要学习平台和渠道,由此推进中国与世界文明的交流交融、互学互鉴。
关键词:国情教育;课程建设;实践思考改革开放40多年来,外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取得显著成就,国际学生规模迅速扩大,生源国别日益丰富,专业结构不断优化,培养质量逐步提升,政策制度日趋完善。
来华留学经历过去十几年的快速增长阶段后,未来能否实现从量变到质变,开启以质量为核心的发展新模式,实现“提质增效”,不仅关系到实现来华留学目标的含金量,也关系到能否为我国实现“留学强国”奠定基础。
国际学生不仅是中外文化交流的使者,各国沟通、交流、合作的桥梁与纽带,也是国家之间共同拥有的宝贵的人才资源闪。
他们来华深造,不仅仅学习中国语言文化和其他专业知识,也是在了解中国、融入中国,向世界推介中国何。
无论国际学生来基金项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2018—2019年来华留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外学生跨文化融合研究——基于贵州高校时实践分析"(高留分会课题2018-2019Y019);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在黔留学生学习动机及态度调查研究”(2016A046)。
作者简介:张成霞,女,贵州贵阳人,贵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
教育部关于公布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07]6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07]6号](https://img.taocdn.com/s3/m/a8c89206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e6.png)
教育部关于公布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公布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0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促进和带动高等学校的学科建设,完善学科结构和布局,建立一个全面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学科体系,满足国家和区域发展对人才和知识的需求,我部决定在国家重点学科评选的基础上,从申报学科中再择优确定一批水平较高的学科,作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培育对象,予以重点扶持。
经研究,审核批准了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现予以公布。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的重要补充,其建设以高等学校和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为主。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并参照“《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07-2010)》编写提纲”的要求,制订各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规划。
各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制订的建设与发展规划是今后评估和下一次申报评审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在2007年12月30日前将规划报我部(研究生司)备案。
附件: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分学校)二○○七年十一月四日附件: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2007年批准)学科名称学校名称马克思主义哲学黑龙江大学中国哲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外国哲学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浙江大学经济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世界经济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新疆大学金融学上海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江西财经大学数量经济学东北财经大学法学理论南京师范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武汉大学经济法学南京大学社会学中山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复旦大学中山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武汉大学教育学原理山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南京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体育人文社会学华南师范大学运动人体科学华东师范大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上海体育学院文艺学华中师范大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南开大学中国古典文献学山东大学中国古代文学武汉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法语语言文学武汉大学日语语言文学北京外国语大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亚非语言文学北京大学传播学中国传媒大学美术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电影学北京师范大学历史文献学兰州大学中国古代史郑州大学中国近现代史南京大学世界史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数学同济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应用数学上海交通大学凝聚态物理同济大学四川大学光学中山大学有机化学郑州大学物理化学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北京化工大学人文地理学南京师范大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中山大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南京大学兰州大学空间物理学武汉大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北京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植物学南开大学动物学河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生理学青岛大学微生物学广西大学生态学内蒙古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南大学系统分析与集成华东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史西北大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天津大学流体力学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东南大学江苏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东华大学车辆工程同济大学光学工程上海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精密仪器及机械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复旦大学材料学北京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材料加工工程南昌大学钢铁冶金重庆大学动力机械及工程大连理工大学流体机械及工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湖南大学物理电子学西安交通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海军航空工程学院信号与信息处理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北京科技大学导航、制导与控制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浙江大学重庆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科技大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华南理工大学岩土工程西南交通大学结构工程福州大学桥梁与隧道工程解放军理工大学水文学及水资源南京大学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工程新疆农业大学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中国海洋大学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中国矿业大学化学工艺郑州大学生物化工浙江大学工业催化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中国石油大学采矿工程太原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矿物加工工程东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安全技术及工程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吉林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上海海事大学飞行器设计北京理工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中北大学农业机械化工程华南农业大学农业水土工程内蒙古农业大学环境科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工程南京大学河海大学昆明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合肥工业大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吉林农业大学作物遗传育种河北农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果树学西南大学蔬菜学东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茶学安徽农业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山西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扬州大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浙江大学基础兽医学吉林大学预防兽医学四川农业大学临床兽医学东北农业大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第三军医大学病原生物学中山大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南京医科大学浙江大学郑州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法医学河北医科大学内科学(消化系病)首都医科大学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天津医科大学内科学(心血管病)武汉大学内科学(传染病)华中科技大学内科学(消化系病)第三军医大学神经病学上海交通大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四川大学皮肤病与性病学西安交通大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外科学(普外)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清华大学外科学(普外)哈尔滨医科大学外科学(普外)中南大学外科学(骨外)南方医科大学外科学(普外)第四军医大学外科学(整形)第四军医大学外科学(普外)军医进修学院妇产科学浙江大学眼科学浙江大学第三军医大学肿瘤学广西医科大学麻醉学四川大学口腔基础医学上海交通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卫生毒理学第三军医大学中医医史文献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内科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基础华中科技大学药物化学山东大学药物分析学浙江大学药理学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企业管理上海交通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河海大学农业经济管理浙江大学林业经济管理北京林业大学——结束——。
【免费下载】关于印发《博学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贵大发〔2012〕101 号
贵州大学关于印发 《博学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贵州大学博学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学校审议通
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贵州大学“博学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通保据过护生管高产线中工敷资艺设料高技试中术卷资,配料不置试仅技卷可术要以是求解指,决机对吊组电顶在气层进设配行备置继进不电行规保空范护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问总中题体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中卷下,安与要全过加,度强并工看且作护尽下关可都于能可管地以路缩正高小常中故工资障作料高;试中对卷资于连料继接试电管卷保口破护处坏进理范行高围整中,核资或对料者定试对值卷某,弯些审扁异核度常与固高校定中对盒资图位料纸置试,.卷保编工护写况层复进防杂行腐设自跨备动接与处地装理线置,弯高尤曲中其半资要径料避标试免高卷错等调误,试高要方中求案资技,料术编试交写5、卷底重电保。要气护管设设装线备备置敷4高、调动设中电试作技资气高,术料课中并3中试、件资且包卷管中料拒含试路调试绝线验敷试卷动槽方设技作、案技术,管以术来架及避等系免多统不项启必方动要式方高,案中为;资解对料决整试高套卷中启突语动然文过停电程机气中。课高因件中此中资,管料电壁试力薄卷高、电中接气资口设料不备试严进卷等行保问调护题试装,工置合作调理并试利且技用进术管行,线过要敷关求设运电技行力术高保。中护线资装缆料置敷试做设卷到原技准则术确:指灵在导活分。。线对对盒于于处调差,试动当过保不程护同中装电高置压中高回资中路料资交试料叉卷试时技卷,术调应问试采题技用,术金作是属为指隔调发板试电进人机行员一隔,变开需压处要器理在组;事在同前发一掌生线握内槽图部内 纸故,资障强料时电、,回设需路备要须制进同造行时厂外切家部断出电习具源题高高电中中源资资,料料线试试缆卷卷敷试切设验除完报从毕告而,与采要相用进关高行技中检术资查资料和料试检,卷测并主处且要理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规范管理,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各专业、各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二、导师指导研究生人数规定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每位导师指导的研究生人数作如下规定:1、本院导师指导统招学术型和专业型学位研究生总人数原则上每届控制在5人以内(具体人数每年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当年导师的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培养学生情况确定),且每专业至多不能超过3人,所跨专业方向至多两个。
2、校外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原则上每届为1人,特殊情况不超过2人。
三、指导教师责任导师应加强对所指导研究生过程管理。
对研究生在读期间课程教学、论文发表、中期检查、实践环节、开题报告、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等环节,必须尽到导师的责任。
对于所指导研究生出现问题较多和问题严重的相关指导教师,酌情减少下一年度指导人数,对连续出现问题者,暂时不安排指导任务。
1、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教学,任课教师和导师必须保证计划学时数和教学质量。
学院将通过不同方式和方法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和跟踪检查。
对于情况严重者,将予网上通报,并扣发相应课酬。
2、研究生在读期间的论文发表须经导师审阅,导师对学生发表论文的质量和学术规范严格把关。
因把关不严,学生因发表论文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将负连带责任。
3、导师全程指导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其中包括学术不端检查、写作内容质量、写作格式、预答辩等。
研究生毕业论文因“盲审”或“外审”等原因(导师指导与培养因素造成的)未通过,或质量出现严重问题者,导师应负全部责任。
4、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应配合学院和学位点,积极寻找研究生的生产实践单位,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培养环节的时间要求和质量。
因无力联系单位的导师,原则上不安排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
5、三年内无科研项目的导师暂时停招硕士研究生。
071012 生态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贵州大学生态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3版)(学科代码:0713)生态学一级学科主要从生物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以及景观等层次开展研究工作,其研究对象包含了森林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及其包含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等。
重点开展森林植被、野生动植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生物个体适应性、人工林培育理论与实践、喀斯特植被恢复理论与方法、石漠化生态工程治理技术等。
本硕士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培养设置四个学科方向招生培养。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生态学学科视野,严谨的工作态度,诚恳合作的求实创新精神,在生态学方面具有坚实理论基础,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具较宽的知识面、生产实践知识、较强的工作适应性,具有从事生态学教学、科研及生态环境建设的专业人才。
二、学科方向【植物生态学】以西南喀斯特山地植物为研究对象,重点开展喀斯特适生植物对生态因子的个体适应、种间关系、生态因子与植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植物菌根共生机理、植物种群结构与种群动态、植物群落组成与结构、植被演替与生物多样性维持等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支撑西南喀斯特高原生态建和贵州生态文明建设。
【修复生态学】以退化喀斯特生态系统植被恢复、高原湿地生态修复和喀斯特区生物多样性维持的科学问题,从生态系统退化、生境脆弱性、生物逆境适应机制、种间关系以及群落配置机制开展系统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支撑西南退化生态工程工程建设,服务于国家生态文明发展战略。
【微生物生态学】以西南山地生态环境真菌资源发掘、真菌多样性、植物病害种类系统发育,微生物与动植物功能关系进行微生物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支撑西南山地生态有机产品生产以及农林生产服务。
【动物生态学】以喀斯特高原山地兽类、鸟类、两爬类为主要研究对象,开展物种及其栖息地的野外生态学、保护生物学及区域多样性研究。
重点包含:从动物群落的组成、结构、空间分布格局及其动态变化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入手,解析喀斯特高原动物多样性维持机制,为退化喀斯特生态系统恢复提供动物生态研究支撑;从珍稀濒危特有动物基础生态、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自然保护地管理成效评估及民族生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关系入手,开展动物生态学与保护生物学研究,支撑喀斯特山地物种保育决策与管理;服务于喀斯特高原自然生态保护事业。
贵州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贵州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民族区域发展学学科招标课题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为保证贵州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民族区域发展学学科招标课题《》(课题编号:)能保质按期结项,民族区域发展学学科建设小组与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就以下问题达成协议:
1、课题研究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能为民族区域发展学学科建设提供支撑。
2、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实际意义,提出的观点、对策、措施、建议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际应用价值。
3、课题组组长及课题组成员必须真正参加课题组的研究工作,要按照课题设计进行研究,不能任意增减研究内容。
4、成果形式严格按照《贵州大学211三期工程重点学科民族区域发展学学科建设科研项目招投标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提交。
5、经费资助。
按照《贵州大学211三期工程重点学科民族区域发展学学科建设科研项目招投标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6、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到期不能提交研究成果,须退回全部启动经费,并在校内通报。
7、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民族区域发展学学科招标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管理。
8、各方应按照本合同履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为着承担有关责任。
各方均表示同意。
9、本合同一式三份。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民族区域发展学学科建设小组、课题负责人各存一份。
民族区域发展学学科建设小组组长签名:课题负责人签名: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章):课题负责人单位(章):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账户:
开户行:
账号:(财务章)
2010年月日。
贵州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考核办法
贵州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精神,深入推进我校一流学科建设,强化过程管理,评价建设绩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7〕20号)精神,以学科建设为引领,着力建设在国内或区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的学科,引导促进不同类别、层次、门类的学科按照《一流学科建设任务书》的要求,努力走出一条有贵州大学特色的“一流学科”建设之路,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世界一流建设学科、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贵州省区域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入榜学科、一级学科博士点。
二、考核目的通过建设绩效考核,形成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建设机制,引导各一流学科“汇聚一流资源,建设一流师资,培育一流团队,产出一流成果,培养一流人才”,完成到2020年有3-5个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的总体目标。
三、考核原则和方法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考核分为绝对绩效考核和相对绩效考核两个部分,遵循“分步实施、分类评价、聚焦重点、突出业绩”原则。
(一)绝对绩效考核(增比进位)以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静态数据为参照物,侧重评估各一流学科建设初期、建设中期和建设结束时,在同类学科中的排位变化情况。
1. 建设初期:各一流学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主干学科,研究生院参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记录各一流学科建设初期在同类学科中的初始排位情况。
2. 建设中期:各一流学科在建设初期确定的主干学科,完成“第四轮学科评估简况表”(统计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研究生院再次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评估,并记录建设中期各一流学科排位情况。
3. 建设结束:各一流学科在建设初期确定的主干学科,完成“第四轮学科评估简况表”(统计时段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研究生院再次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评估,并记录建设结束时各一流学科排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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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在部分学科专业开展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研究生重点课程,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重点课程的建设旨在更新研究生重点课程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及手段,培养一批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研究生重点课程教学团队。
第二章建设内容及要求
第三条研究生核心课程的建设以研究生学位课程(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为主,包括研究生公共课程(即面向全校研究生开设的公共课及面向多个一级学科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面向一级学科或部分二级学科的研究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
第四条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要求、教学大纲、教学用书(教材)、课件、教学方法、课程案例、考核方式及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等方面。
第五条研究生重点课程的建设要注重国内外学科前沿,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课程内容,并积极开发新教材,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纸质教材、电子教材、网络教材等)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第六条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中应注重教学团队的建设。
教学团队原则上应由一名具有正高职称且师德高尚的研究生教师作为团队带头人,实行在研究生院、相应教学单位指导下的团队带头人负责制;教学团队组成
人员应在职称、年龄、教学经历等方面形成梯队,保证成员在教学交流中的各层次的全面性和团队人才的持续性。
第七条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由申报学科所在培养单位组织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学科专业内教学经验丰富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生教师,项目组成员一般应由承担过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课教师组成。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七条研究生院作为贵州大学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论证、立项、建设、验收以及其它管理工作。
第八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各环节进行统筹安排。
第九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组以书面形式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汇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第十条研究生院结合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和项目过程管理情况,对项目中期建设成效、下阶段建设资金预期使用效益进行论证和评价,调控项目建设资金,激励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项目完成后,各项目组向研究生院提交验收总结报告,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依据已签定的《研究生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对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后,进行二次验收。
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学校财务制度,专款
专用。
第十四条研究生院对研究生重点课程项目建设资金实行预算额度控制,根据项目进展和建设效益情况分期拨付建设资金。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日起施行。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