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7.03•【文号】国知发运字〔2024〕19号•【施行日期】2024.07.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许可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0日起正式施行,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已全面落地实施。
为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高效运行,拓展专利转化运用的模式和渠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放许可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专利开放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设的一种专利特别许可,是专利转化运用的制度创新,有利于实现简便快捷的“一对多”专利许可,提升对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通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专利权人自愿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对专利许可使用费“明码标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全社会“广而告之”,任何单位或个人书面通知专利权人并按照标价付费即可获得实施许可,对所有被许可方“一视同仁”。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方正确理解并科学运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尤其是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中,更好发挥开放许可的作用,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以较低成本获取专利技术,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优势转化为专利转化运用的新动能。
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相关工作情况将作为评价各地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成效的重要内容。
二、指导专利权人规范提交开放许可声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要指导专利权人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专利开放许可声明。
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应写明专利号、专利权人、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许可期限等事项,并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在线提交。
国家知识产权局面试资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面试资料1. 简介国家知识产权局(简称国知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法规,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与发展。
本文档将为即将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面试的考生提供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准备建议。
2. 知识产权的概念及重要性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文化、科学、技术和艺术领域创造的作品和发明创造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它包括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
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对于促进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使得创作者和发明家能够获得应有的经济回报,进而激励更多人投身于创新活动。
•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防止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复制、使用他人的作品或发明,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推动技术创新,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
3.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执法机构等多个方面。
3.1 法律法规•中国知识产权法:全面规定了对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的保护,明确了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保护期限和侵权责任等问题。
•中国知识产权局条例:详细规定了中国知识产权局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事项,确保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序进行。
3.2 政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水平: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效果的监督。
3.3 执法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策法规、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承担着知识产权的登记、审查、维权等工作。
4.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关系。
专利申请之查询网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与查询/zljsfl/1.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公共部分)/sipopublicsearch/portal/index.shtml数据范围:收录了103个国家、地区和组织的专利数据,其中涵盖了中国、美国、日本、韩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士、俄罗斯、欧洲专利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Ps:利用关键词查询,可以看到相关申请文章的摘要部分。
2.中国专利查询系统(精确查询)/index.jsp?language=zh_CN系统采用精确查询,查询条件中的发明名称、申请号、申请人三者必须填一个。
输入的申请号/专利号必须为9位或13位3.中国专利信息网4.下载专利pdf的网站https:///二.SooPAT专利搜索引擎/Home/Result?Sort=&View=&Columns=&Valid=&Embed=&Db=&Ids=& FolderIds=&FolderId=&ImportPatentIndex=&Filter=&SearchWord=&FMZL=Y&SYXX=Y&WGZL=Y 分为中国专利查询和世界专利查询两个部分数据范围:包含99个国家和地区、超过8500万专利文献,时间跨度超过350年三.国外专利查询网站1.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但是这个网站只包含2001年至今的数据。
2. European Patent Office /4.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 Kor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http://kipris.or.kr/enghome/main.jsp5.英国专利局站点/6.加拿大专利检索http://patents1.ic.gc.ca/srch_bool-e.html7.德温特世界专利索引(Derwent Innovations Index), 中国科学院用户网关/9.检索澳大利亚专利数据库.au/patents/P_srch.htm10.检索德国专利全文http://www.depatisnet.de/11.波兰专利局http://www.uprp.pl/English/13.Derwent专利数据库http://内容为英文的著录项目、数据和摘要。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新任局长就任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新任局长就任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专利与商标》
【年(卷),期】1998(000)004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8年7月14日任命姜颖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离任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前任局长高卢麟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聘任为高级顾问,已于1998年7月15日赴任。
【总页数】1页(P98-9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4
【相关文献】
1.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访港 [J],
2.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为中国(泰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揭牌 [J],
3.立足农业新任务统筹谋划农业发展改革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杨秀彬在全省农工委(办)主任、农业农村局局长、农牧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J],
4.日立宣布新任中国总代表人选大野信行就任中国总代表 [J],
5.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24号)2002年9月1日施行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71号――关于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71号――关于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2.04.24•【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71号•【施行日期】2012.04.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代理,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71号)关于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根据《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一)报名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两年的以及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考点1.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0时至6月18日24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进行网上报名。
3.考点:在全国20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点城市为北京市、天津市、沈阳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福州市、景德镇市、济南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南宁市、成都市、贵阳市、西安市、兰州市和乌鲁木齐市,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具体信息参见附件1。
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98号建议答复的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98号建议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9.07.03•【文号】国知发法函字〔2019〕103号•【施行日期】2019.07.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98号建议答复的函国知发法函字〔2019〕103号罗卫红、李书福代表:您们提出的《关于对企业商号权与商标专用权产生权利冲突解决的建议》收悉,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您们所提建议内容丰富,研究深入,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对于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之间混淆行为的解决具有积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现行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对于解决企业名称权与商标专用权的冲突已有规定。
在实际工作中,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我局坚决落实总局部署要求,积极打击商标恶意申请和囤积注册行为,全力建设信息化平台,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一、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的法律地位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分属不同法律范畴。
依据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商标专用权属于知识产权,企业名称权属于人格权,分由不同法律法规予以规制。
商标注册申请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企业名称登记依据公司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
商标由文字、图形、颜色等各种要素构成,是用来区别不同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的标记。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用以区别不同市场主体,其中的字号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
公众认为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之间的冲突实质上是经营过程中的市场混淆行为。
二、关于解决企业名称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程序(一)在后企业名称侵犯在先商标权对于在后企业名称侵犯在先商标权的,属于经营者在企业名称使用过程中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依据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认定和解决。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20.12.02
•【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八九号
•【施行日期】2020.12.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三八九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要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对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保留规范性文件45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件。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2月2日附件1
[1]中国商标网网址已改为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专利行政保护标准化培训课件

商标定义及分类
商标定义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 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商标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按照使用对象的不同,商标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按照构 成要素的不同,商标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以及上 述要素的组合商标等。
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
04
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
建立全面的商标专利行政保护 管理制度,包括申请、审查、 异议、撤销等各个环节。
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和操作 指南,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 标准化。
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对 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 期检查和评估。
搭建统一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构建全国范围内的商标专利行政 保护信息平台,实现数据资源的
知识产权局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 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包括制定和实施相 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加强知识产 权培训和宣传等。
商标专利行政保护现状
01
当前,我国商标专利行政保护工作 取得了显著成效,保护力度不断加 强,保护范围不断扩大。
02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侵权 假冒行为时有发生、维权成本高、 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需要进一步加 强和改进。
培训内容与安排
培训内容包括商标专利基础知识、行政保护法律法规、执法实务与技巧、案例分析 与研讨等。
培训将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互动研讨等多种形式进行,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 合,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
培训时间、地点和参训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和取得 实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地址有变动,应及时向专利局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人与专利事务所解除代理关系,应向专利局办理变更手续。
六、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七、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面交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的申请文件,如果数量在10件以下的,当时进行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作出受理通知书。
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手续的,可以将申请文件或其他文件面交到或寄交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将申请文件面交到或寄交到任何一个专利局代办处。在提交文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或办理各种手续的文件,应当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网址是,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索取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发文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各一式两份。
一、如何办理专利申请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纸件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纸件或电子申请文件。
八、受理通知书
向专利局受理处寄交申请文件的,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可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收到不受理通知书以及退还的申请文件复印件。超过一个月尚未收到专利局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专利局受理处查询,以及时发现申请文件或通知书在邮寄中可能的丢失。
九、提交申请文件注意事项
(7)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未作说明的,不适用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规定,即会造成其发明专利不能授权。
(8)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准备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保密审查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如果首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而准备随后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提出保密审查请求,也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的同时提出保密审查请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2)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
(3)向专利局提交的各种文件申请人都应当留存底稿,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文件填写的一致性,并可以此作为答复审查意见时的参照。
(4)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用挂号信函。无法用挂号信邮寄的,可以用特快专递邮寄,不得用包裹邮寄申请文件。挂号信函上除写明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代办处的详细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外,还应当标有“申请文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收”的字样。申请文件通过快递公司递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以及各专利局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一封挂号信内应当只装同一件申请的文件。邮寄后,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好挂号收据存根。
四、申请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汉字。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应当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申请人提供的附件或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在内)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3.5毫米之间。要求提交一式两份文件的,其中一份为原件,另一份应采用复印件,并保证两份文件内容一致。申请文件中有图的,应当用墨水和绘图工具绘制,或者用绘图软件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
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审查时使用。申请文件各部分的第一页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在专利局受理大厅的咨询处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专利局代办处索取或直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二、提交申请时如何排列申请文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按照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顺序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三、申请文件的纸张要求
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毫米×297毫米)的纸张。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五、专利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型新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
办理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复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