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环保法对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新旧法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新旧法对照表本文档旨在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新旧法条,并提供简明的内容概述。
第一章总则- 旧法:第一章总则包括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基本要求等内容。
- 新法:第一章总则引入了对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估和管理的重要性,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程序- 旧法: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程序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等内容。
- 新法: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程序增加了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并明确了公众参与的权利。
第三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与审批- 旧法:第三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与审批包括了报告编制方法和评估标准等内容。
- 新法:第三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与审批引入了对评价机构的要求,并明确了报告的公示和审批程序。
第四章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和监督- 旧法:第四章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和监督包括了评价文件的备案和监督机构的职责等内容。
- 新法:第四章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和监督增加了对评价文件公示和监督的要求,并规定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职责。
第五章法律责任- 旧法:第五章法律责任包括了环境影响评价违法行为的处理和处罚措施等内容。
- 新法:第五章法律责任加大了对环境影响评价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明确了一些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理措施。
第六章附则- 旧法:第六章附则包括了对旧法的适用和实施等内容。
- 新法:第六章附则增加了对新法的宣传和培训的要求,并规定了新法的实施日期。
以上对比仅列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一部分内容,旨在提供一个对新旧法的简要概述。
请读者参考官方出版的最新法律文本以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新旧环保法对比

公众参与差异
加强公众参与
01
新环保法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强化了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
的监督和举报机制。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02
新环保法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要求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保障
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03
新环保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信息公开职责,要求
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管等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总结词
影响较小、促进生态农业发展。
详细描述
新环保法对农业产业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它强调了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性,鼓励采用环保、绿色的农 业生产方式,这对推动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对服务业影响
总结词
影响不明显、促进绿色服务发展。
VS
详细描述
新环保法对服务业的影响并不明显,但它 强调了发展绿色服务的重要性,鼓励企业 采用环保、节能的服务方式,这对推动我 国服务业的绿色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旧环保法主要内容
旧环保法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包括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质 量、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等。
新环保法背景及概述
新环保法出台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不断提高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国家出台了新环保法。
新环保法主要内容
新环保法在旧环保法的基础上,加强了环境保护的力度和广度,规定了更为严格 的环保标准和要求,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等。
能源结构调整
新环保法将促进企业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 源的使用,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政府监管效果
01
02
03
监管力度加强
新环保法赋予了政府更多 的监管权力,政府将加强 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监管, 确保企业遵守新环保法。
新旧环保法对比

旧环保法监管措施
排污收费制度
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 的污染物实行排污收费制度。
“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
限期治理制度
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事业 单位限期进行治理。
新环保法监管措施
排污许可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制度,要求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经营者在排污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新旧环保法对比
汇报人:文小库 2023-12-30
目录
• 新旧环保法概述 • 新旧环保法立法目的对比 • 新旧环保法法律责任对比 • 新旧环保法监管措施对比 • 新旧环保法实施效果对比
01
新旧环保法概述
旧环保法内容概述
旧环保法主要关注点 :污染防治和生态保 护
旧环保法局限性:随 着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旧法难以应对新挑 战
不足之处
虽然新环保法在立法目的上有所完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如部分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等,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03
新旧环保法法律责任对比
旧环保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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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民事责任
旧环保法中,污染者需要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责 任范围和赔偿标准不明确 。
行政责任
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 规定了警告、罚款、责令 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措施 。
保障人体健康
新环保法立法目的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 持续发展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规范生态保护 活动
立法目的的进步与不足
进步之处
新环保法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保护,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增加了规范生态保护活动的内容,更加全面地保障公众健康。
环境保护政策新(2022年)旧版(2023年)详细对比

环境保护政策新(2022年)旧版(2023年)详
细对比
目标
本文档旨在对比2022年和2023年的环境保护政策,分析其之间的差异和改变。
背景
环境保护是全球所关注的重要议题之一。
政府不断制定和修订环境保护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和保护自然资源。
新版环境保护政策(2022年)
- 强化环境监管: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环境监管机构的效能。
- 推动绿色发展:鼓励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支持绿色技术和创新。
- 加强生态保护: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破坏,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旧版环境保护政策(2023年)
- 加强环境治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环境管理,推进环境污染
防治措施。
- 促进可持续发展: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循环经济,减少环境
污染。
- 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保护,推动生态修复和生态文明建设。
对比分析
1. 强化环境监管vs. 加强环境治理:新版政策更注重监管力度,旧版政策则更强调治理手段。
2. 推动绿色发展 vs. 促进可持续发展:新版政策注重绿色技术
和创新,旧版政策则更关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加强生态保护 vs. 改善生态环境:两个版本都强调生态保护
和生态文明建设,但旧版政策更强调生态修复。
结论
2022年和2023年的环境保护政策在某些方面存在差异,但整
体上都体现了对环境保护的重视。
随着时间的推移,政策的重点可
能会有所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挑战。
《环境保护法》新旧条文对比

《环境保护法》新旧条文对比环境保护法新旧条文对比概述本文对比了《环境保护法》的新旧条文,以便更好地了解修订后的法律内容变化。
相关定义- 环境保护法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对比内容1. 修订范围- 旧条文:旧版《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范围相对较窄,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责任的规定和环境保护部门的管理框架上。
旧条文:旧版《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范围相对较窄,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责任的规定和环境保护部门的管理框架上。
- 新条文: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增加了对环境问题的更加细致全面的规定,并进一步加强了环境保护的法律约束力。
新条文: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增加了对环境问题的更加细致全面的规定,并进一步加强了环境保护的法律约束力。
2. 环境责任- 旧条文:旧版《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责任的规定相对简略,主要是强调企业应当承担环境保护责任。
旧条文:旧版《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责任的规定相对简略,主要是强调企业应当承担环境保护责任。
- 新条文: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责任做出了更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了更严厉的处罚,并增加了环境修复和补偿的要求。
新条文: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责任做出了更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了更严厉的处罚,并增加了环境修复和补偿的要求。
3. 环境监管- 旧条文:旧版《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监管措施进行了初步规定。
旧条文:旧版《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监管措施进行了初步规定。
- 新条文: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在原有基础上对环境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监管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强化,提高了监管的力度和效果。
新法律旧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完善的发展过程。
1979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环境保护法》,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原有的《环境保护法》已无法满足当前环境保护的需求。
因此,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境保护法》),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新旧《环境保护法》对比分析1.立法目的旧《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新《环境保护法》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强调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
2.环境保护原则旧《环境保护法》规定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新《环境保护法》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强调了公众参与和损害担责。
3.环境保护制度(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旧《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但实施过程中存在评价范围过窄、评价质量不高、公众参与不足等问题。
新《环境保护法》扩大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提高了评价质量,并加强了公众参与。
(2)排污许可制度旧《环境保护法》规定了排污许可制度,但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可证发放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新《环境保护法》明确了排污许可证的种类、发放程序、监管措施等,强化了排污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3)环境监测制度旧《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监测制度,但监测体系不完善、监测数据不准确等问题较为突出。
新《环境保护法》加强了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高了监测数据质量。
4.法律责任旧《环境保护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新《环境保护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包括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提高了违法成本。
三、案例分析某市一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前,长期超标排放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新旧环保法的区别

新旧环保法的区别.doc
新旧环保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规体系的完善:旧版《环境保护法》自1995年开始施行,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2014年新版《环境保护法》发布后,将原有的11个附则缩减为4个附则,并加入了新的内容。
此外,从配套文件的角度出发,2016年环保部颁布了《环境监
测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条例》,为新版《环保法》实施提供了更加具体的指引。
二、监管措施的加强:在新版《环保法》中,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加强,处罚额度明确。
同时,为了强化监管,新版《环保法》还规定了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并加强了对环境监测站、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等机构的监管。
此外,新版《环保法》还加大了对环境监察员的职责和权利。
三、环境损害的认定:在新版《环保法》中,对环境损害的认定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比如,新版《环保法》中规定:“环境空气、水、声、光、土壤和草原、森林、湿地、海洋环
境等是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生产、建设、生活活动等导致的污染、破坏和危害,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四、公众参与的强化:新版《环保法》中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标准制定等方面应当加强公众参与,并加强对公众意见的听取。
此外,新版《环保法》还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公布环境监测数据和环境行政执法信息。
新旧环境保护法对照表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十九条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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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环境承载能力预警
1989年环保法 2014年新环保法
(无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
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 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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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环境监测
1989年环保法 2014年新环保法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 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臵,建立监 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 (点)的设臵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和监测规范的要求。 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 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 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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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国策 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2014年新环保法 第四条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 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本国策。 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 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 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 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 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 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 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环境保护法》 (修订)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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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修订的背景 二、修订的内容 三、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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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修订的特点:现实的针对性、未来的前瞻性、权利义 务的均衡性。 在理念、制度、保障措施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和创新 (周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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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于1979年
《环境保护法》颁布于1989年
《环境保护法》(修订)于201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2015年 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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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修改环保法议案
专家学者:学术论文
环保部门:众多单项法律出台,环保法处境尴尬
人民群众:加快解决雾霾、饮用水、土壤等环境问 题
新闻媒体: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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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形势
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遏制;目前依然严峻; 未来继续加大 主要环境问题:城市空气-质量退化;水环境流域污染;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生态系统-更 加脆弱;环境风险-事故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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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建立监测制度, 制定监测规范,会 同有关部门,组织 监测网络,加强对 环境监测的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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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环境与健康评估研究
1989年环保法 2014年新环保法 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 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 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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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部门责任(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
序号 (1) 内容 上级政府及环保部门监督下级政 府及环保部门 条目 第六十七条 (新增) 第六十七条 (新增) 第六十八条 (新增)
(2) 上级环保部门可直接行政处罚 (3) 对政府和环保部门相关人员问责
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 (2) 核评价制度 每年向本级人大报告环保目标完成 (3) 情况 (4) 改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 (5) 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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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6) 加大财政投入 (7) (8)
内容
条目
总则第八条 (新增)
第四十七条 (新增) 第三十三条 (新增) 第二十八条 (新增)
第四十二条(修改)
第四十四条(新增) 第四十五条(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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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内容
条目 第四十二条(新增) 第五十五条(新增) 第四十三条(修改) 第四十七条(新增) 第四十二条(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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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安装使用监测设备 (5) 公布排污信息 (6) 缴纳排污费 (7)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 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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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没有按照科学发展 观办事;没有按照环境法律办事;没有按照客 观规律办事 极其薄弱的环境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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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过程
修订的过程:曲折性、开放性、民主性
从十一届到十二届,从一审到四审 从六章到七章,从47条到70条(只有2条未修改) 从修正(有限目标)到修订(全面修改)
第五十四条 (新增)
第五十六条 (新增) 第五十七条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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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民监督权:举报企业违法行 (4) 为或部门不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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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应当公开的信息
环境质量 环境监测 突发环境事件 环境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 违法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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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民义务
序号 (1) 低碳生活 (2) 绿色消费 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影响:垃 (3) 圾分类等 内容 条目 第六条(新增) 第三十六条(新增)
第三十八条(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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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环境公益诉讼
序号 (1) 内容 条目
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提起公益 诉讼
第五十八条 (新增)
(2)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3) 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 利益
4 )环境日
内容 条目
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第十二条(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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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 门登记 专门从事环保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 无违法记录
四审稿及审议过程中新增重要内容
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
对未完成质量目标的地区“限批”
行政拘留 环境与健康监测评估
诚信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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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修订的内容
(一)确立新的环境理念 (二)环境管理的转型,多元共治 (三)完善管理制度 (四)明确各方责任 (五)运用经济手段
(无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 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 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 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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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的转型-多元共治
“治理”的定义
国家与社会、政府与非政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合作 运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 对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 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管理 监督和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化解矛盾
(无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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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各方责任
政府责任
企业责任
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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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责任
序号 (1) 内容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 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条目 总则第六条 (位臵提前) 第二十六条 (新增) 第二十七条 (新增) 第二十八条 (新增) 第六十七条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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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总量控制和区域限批
1989年环保法 2014年新环保法 制制度。…… 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 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 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
(无相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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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和管理的区别
管理 从主体上看 政府和国家 带有强制性 单向式的 从上至下的 治理 除了国家和政府 还强调社会力量 双向 互动 包括公共事务 更强调公共服务、协调社会 关系、化解社会矛盾
从方向上看
从内容上看
重点是公共事务
从价值取向上看,良好的治理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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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共治
(无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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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排污许可管理
1989年环保法 2014年新环保法 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无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
修改程度 草案形式 颁布形式 举例: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 1996年修正:《关于修改<水污 于修改…的决定》 染防治法>的决定》 主席令重新颁布,新 2008年修订:主席令第87号颁 的生效时间 布,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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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部分条文 修正案 修订 较大幅度 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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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二审
民诉法第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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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相关部门
序号 内容 条目
(1) 教育部门
(2) 财政、税收、价格管理部门 (3) 法院
第九条(新增)
第二十一条(新增) 第二十二条(新增) 第五十八条(新增)
(4) 任免机构、监察机构等
第六十七条(新增)
6 )其他组织
内容 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 新闻媒体 条目 第九条(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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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环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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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国策 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2014年新环保法 第四条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 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本国策。 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 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 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 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 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 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 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环境应急,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 警机制 乡级政府环保职权(推动农村环境综 合整治)
(9) 统筹城乡污染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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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保知识宣传普及、推广清洁 能源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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