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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伟、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二审行政裁定书

杨军伟、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二审行政裁定书

杨军伟、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登记【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19【案件字号】(2019)豫01行终108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何信丽侯贇魏丽平【审理法官】何信丽侯贇魏丽平【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杨军伟;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冯银良;薛大云【当事人】杨军伟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冯银良薛大云【当事人-个人】杨军伟冯银良薛大云【当事人-公司】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代理律师/律所】杨柳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柳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柳【代理律所】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杨军伟;冯银良;薛大云【被告】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本院观点】被上诉人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系事业单位,非行使不动产登记职能的法定行政机关,本案被上诉人不具备行使不动产登记的法定职能,杨军伟诉讼对象错误,一审已向其释明,但其拒绝变更被告,一审驳回杨军伟的起诉,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权责关键词】违法第三人证明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被上诉人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系事业单位,非行使不动产登记职能的法定行政机关,本案被上诉人不具备行使不动产登记的法定职能,杨军伟诉讼对象错误,一审已向其释明,但其拒绝变更被告,一审驳回杨军伟的起诉,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2 01:48:53【一审法院认为】原审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三)错列被告拒绝变更的;……。

新密购房合同备案查询

新密购房合同备案查询

新密购房合同备案查询购房者需要明确什么是购房合同备案。

简而言之,购房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交易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在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备案过程。

这一步骤是确认交易合法性的关键,同时保障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如何进行新密购房合同备案查询呢?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流程:一、准备必要材料在进行购房合同备案查询之前,购房者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有效的身份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可能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

这些材料将作为查询的依据。

二、选择查询方式新密市提供多种购房合同备案查询方式,包括线上查询和线下查询。

线上查询可以通过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进行,而线下查询则需要前往新密市房产交易中心或其他指定地点。

三、执行查询操作对于线上查询,购房者需要登录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找到购房合同备案查询入口,按照提示输入必要的信息,如合同编号、身份证号码等,然后提交查询。

系统会显示合同的备案状态及相关信息。

如果是线下查询,购房者需要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新密市房产交易中心或其他指定地点,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提交给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信息进行查询,并告知结果。

四、获取查询结果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查询,一旦查询完成,购房者都可以获得购房合同的备案情况。

如果合同已经备案,系统或工作人员会提供备案证明;如果尚未备案,建议及时与卖方联系,了解原因并催促尽快完成备案手续。

五、注意事项在进行购房合同备案查询时,购房者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查询结果。

- 查询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工作人员或通过官方渠道寻求帮助。

- 保持警惕,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

郑州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最全说明书

郑州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最全说明书

郑州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最全说明书对于郑州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最全说明书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录:1.⼏个概念2.以不同业务种类为区分进⾏说明3.以不同⽹点为区分进⾏说明4.不动产登记部门联系⽅式以下为正⽂:⼏个概念⾸先在开头想把⼏个常见的,容易弄混的概念说⼀下。

什么是⾸次转移登记(期变现),什么是“⾸登”这点会在后⾯⽂中⼤量出现。

⾸次转移登记(或叫商品房转移登记或叫期变现)指的是商品房购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涉及的登记类型。

需要说明的是,存量房是和商品房相对应的,商品房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存量房就是已经给购房⼈发放过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了。

⾸次转移登记其实也是对应⼆⼿房也就是存量房转移登记说的,不管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在这⼀框架内,登记部门给购房⼈办理的都是转移登记,所以为了区分开来,习惯性把商品房的转移登记称为⾸次转移登记(也叫期变现),因为这是这套房⼦建成后第⼀次发⽣的转移,⽐如你找开发商买了⼀套房⼦,你⾃⼰办证的时候就是⾸次转移登记业务,你拿到证以后,你的这套房⼦就从商品房变为了存量房。

当你再把这套房⼦卖给其他⼈的时候,就是存量房交易业务,给买⽅办理的就是存量房转移登记。

“⾸次登记”则是指房屋建成之后,给这个房屋办理⾸次确权的登记,即谁建设登记给谁,在通常情况下它会出现在商品房转移登记之前,这⼀业务基本上是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开发商之间进⾏的,与⼤多数购房⼈⽆关。

以业务种类为区分总的来说,⼤家⾸先要区分⼀下哪些业务是不需要经过房管部门⽽直接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进⾏受理的。

这包括了不动产登记中的离婚析产、遗产继承、变更登记、遗失补证等业务。

对于这些业务,办事⼈需按房屋所坐落的位置,前往8个不动产分中⼼进⾏受理。

(特别提⽰:对于⼀些有地下室且和房屋本⾝登记在同⼀房本上的情况,因涉及房屋唯⼀号与不动产单元号匹配,及是否需要进⾏权籍调查的情况各有不同,建议这种情况在咨询所在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再进⾏办理。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15•【字号】新密政通〔2016〕5号•【施行日期】2016.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新密政通〔2016〕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暂行)》(豫政办〔2015〕10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郑州市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相关部署,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8月20日起,在新密市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不动产登记机构新密市国土资源局为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行政机构。

新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具体承担全市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业务包括土地、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抵押登记、地役权登记等。

依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要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仍在农业部门受理,待过渡期后改由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机构办理。

三、不动产登记工作原则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2016年8月20日前,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利证、林权证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四、不动产登记启动时间节点自2016年8月20日起,新密市国土、房管、林业等部门原业务受理窗口停止办理登记业务,不再核发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及他项权利证等相关登记证明。

8月20日至8月24日,相关部门与新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业务系统对接及登记资料整理、移交。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文〔2017〕197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文〔2017〕197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文〔2017〕19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新密市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9月30日新密市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路径模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1 部委《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2489 号)精神,结合新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主线,以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为目标,以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为突破口,以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为重点,以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水平为抓手,以完善城镇化发展机制为保障,着力城镇化发展基础提升,着力城镇空间结构优化,着力城镇化发展机制完善,全面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形成兼具新密特点和示范推广意义的新型城镇化“新密模式”。

到2017年,实现农业转移人口4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到 2020年,实现农业转移人口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5%。

二、主要目标——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大幅提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

到2020年,“一城一区四中心镇多点”的全域城镇化新型城镇体系更加完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初见成效,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

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doc

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doc

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机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有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

2、负责拟定全市房地产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

3、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4、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市住宅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危旧房改造;负责对全市住房困难户的调查,认定工作,制定“解困”方案;负责全市廉租住户资格认定,指导廉租房的建设与管理。

5、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市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置换、和商品房预(销)售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及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定工作。

6、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管理;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房产产籍档案;负责城市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

7、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研究制定全市物业管理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企业等级评定和住宅小区达标验收工作;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负责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城市危房监测和直管公房防汛工作。

9、负责全市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房地产信息发布工作。

10、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及旧城改造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以及下属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党建办公室、物业管理科、市场管理科、权属管理科、租赁管理科、房改科。

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共有在职118人,其中事业人员106人,经费自理人员12人,退休人员9人。

新密市房地产服务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新密市房地产服务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新密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为全市房地产事务提供服务。国家、省、郑州市有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 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参与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参 与全市廉租住房住户资格认定及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和供应对象的资格认定工作的参与全 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全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的做好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 约备案与成交价格申报审核工作的做好商品房预(销)售和房地产中介行业、中介机构资质 的管理工作的参与全市房屋权属管理工作的协助做好全市房屋楼盘表的管理工作房产测绘 的管理工作城市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的参与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管理的协助做好全 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企业等级评定和住宅小区达标验收工作的参与房屋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的参与业主委员会组建和运作的指导、协调、监督 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的参与直管公房管理工作的参与全市危旧房改造和城市危房监测工 作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和直管公房防汛工作的参与负责全市房地产信息化 建设和综合统计工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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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5 2.1 节支率分析 .......................................................................................................................5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5 三、采购供应商 .............................................................................................................................5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5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6 四、采购代理机构..........................................................................................................................7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7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7 五、信用风险 .................................................................................................................................7 附录 ...............................................................................................................................................7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新密政办〔2016〕33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新密政办〔2016〕33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新密政办〔2016〕3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新密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28日新密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郑州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郑政办〔2016〕37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承载力,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在全市实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融入郑州、对接空港、创新驱动、持续转型”的发展要求,坚持深化改革,突出重点,弥补短板,综合提升,着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以治脏、治黑、治乱、治违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城市管理粗放、基础设施水平低、城区整体面貌较差等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畅通、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彰显山城风貌,提升城市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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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有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

2、负责拟定全市房地产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

3、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4、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市住宅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危旧房改造;负责对全市住房困难户的调查,认定工作,制定“解困”方案;负责全市廉租住户资格认定,指导廉租房的建设与管理。

5、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市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置换、和商品房预(销)售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及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定工作。

6、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管理;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房产产籍档案;负责城市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

7、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研究制定全市物业管理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企业等级评定和住宅小区达标验收工作;负责房屋共
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负责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城市危房监测和直管公房防汛工作。

9、负责全市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房地产信息发布工作。

10、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及旧城改造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以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党建办公室、物业管理科、市场管理科、权属管理科、租赁管理科、房改科。

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共有在职118人,其中事业人员106人,经费自理人员12人,退休人员9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53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32.89万元(财政拨款1442.8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5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53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2.89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442.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0.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5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67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532.89万元,比去年减少7711.96万元。

减少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减少。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

比去年减少0.72万元,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机关运转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个,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个。

八、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暂无纳入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

九、空表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三公”
经费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十、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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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日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政府采购汇总表
10、国有资本经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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