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以区划调整推动多中心组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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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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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经贸局《东莞市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十月十三日东莞市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的意见(市经贸局)产业集群是指从事同一产业的数十、数百,乃至上千家企业及为其服务的相关企业和机构,在同一地区集中投资所形成的企业集群,是提升区域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产业组织形式。

发展产业集群战略是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创新发展模式、实现六个转变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一城三创五争先发展思路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的战略部署,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实现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现代制造业名城的发展战略,从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创新发展模式,实施产业本土化战略,大力培育自主技术、自有品牌的两自企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的升级,全面实施产业集群发展战略。

不断完善集群内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产业集群为依托,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实施结构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环境创新,从单纯的减地价、提供政策优惠,向提供技术、品牌、信息、市场、融资扶持等公共服务转变,重点支持建立由政府主导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技术研发平台、检测中心、信息服务中心以及融资担保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公共支撑体系,大力发展区域品牌和使用集体商标,增强集群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东莞市总体规划规划方案-最新版

东莞市总体规划规划方案-最新版

东莞市总体规划规划方案前言东莞市是中国广东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南接深圳市,东邻惠州市,北靠河源市,西与广州市、佛山市交界。

作为珠三角地区的一员,东莞市在过去几十年间迎来了快速的经济发展,成为中国制造业的重要基地之一。

为了更好地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东莞市政府制定了一份全新的总体规划规划方案,以使该市未来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更加符合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和要求。

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从可持续发展、公共服务、城市安全和生态保护出发,制定具有指导性和前瞻性的、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的、长期的、系统化的城市规划方案。

根据东莞市现有城市形态和特点,东莞市政府制定了以下总体规划:发展战略1.突出“创新引领、质量优先、开放协作、绿色发展”的发展战略,形成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新型城市;2.确立“一轴、四带、十三区”的发展格局,加速推进东莞市核心轴线综合提升,推动全市城镇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城市面貌1.重点发展规划,优化城市路网布局和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实现城市交通的高效便捷与绿色智能;2.统筹规划产业发展、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城市全方位、多元化的世界级生活品质。

环境治理1.提高城市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治理环境污染,推动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打造适宜人居的生态城市;2.健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品质。

具体规划1.坚持“质量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2.以“科技兴市”作为龙头产业,全面发展科技产业和服务业;3.重点发展临港产业,规划临港新区,建设引领自由贸易、高端制造、研发设计、总部经济的现代化国际产业新城;4.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智能化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5.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交通的高效便捷,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6.加快推进城市生态绿化和环境治理,加强城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品质。

结语总的来说,东莞市的总体规划规划方案非常可喜,这份规划方案只是东莞市政府为明天制定了一个可行和可操作的发展路线,未来,还需要东莞市交通、建筑等各行业从自身的角度出发,认真落实总体规划方案,为东莞市未来的城市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产城融合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产城融合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产城融合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0.23•【字号】东府办〔2015〕104号•【施行日期】2015.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关于印发《东莞市产城融合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5〕10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产城融合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23日东莞市产城融合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决定》的要求,实现东莞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发展目标,我市将在“一中心四组团”的新型城镇化格局下,大力推进产城融合区规划建设。

为有序推进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以产城融合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统筹发展、集约发展、融合发展水平,全力构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复合社区功能、优良环境品质的市、组团、镇三级产城融合区,使其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集中力量开发建设的重点地区和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重心,成为我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的重要抓手、承载东莞制造2025发展目标的重要载体和推进产城融合的重要示范,促进我市产业空间优化、发展要素集聚和区域功能提升。

二、指导思想(一)统筹兼顾。

以产业规划为依据,立足各镇街现有产业基础和近期发展趋势,在“一中心四组团”的城市框架下,将产城融合理念落实到城市空间,构建与城镇体系相对应的、层级分明的产业布局体系,促进东莞高水平崛起。

(二)突出重点。

改变以往相对平均用力、缺乏重点的资源配置模式,将重大产业平台、组团中心地区、战略节点地区、轨道枢纽地区作为产城融合区,打造产业发展新载体,集聚优质发展要素,提升区域竞争力。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东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东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东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07•【字号】东府〔2019〕22号•【施行日期】2019.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东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东府〔2019〕2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至关重要。

全市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着力扩大改革开放,发展实体经济,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大力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发展空间拓展、产业体系升级、基层基础强化、民生福祉增进、重点改革突破“六大工程”,坚决打赢“九大攻坚战”,着力提升“九大品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如下: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8%;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10%左右。

其中,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增长20%,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0%,工业投资增长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5%;进出口总额增长3%;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2.6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6500家;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39.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2.4件;一般贸易占进出口比重52%;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53%;实际利用外资增长3%,引进内资实际投资金额增长1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出口比重44%;产品质量合格率94%;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0天以上;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新建截污次支管网1000公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0%以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万人;提供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学位16万个;千人拥有职业(助理)医生数2.5人。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4.05•【字号】东府办〔2012〕37号•【施行日期】2012.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东府办〔2012〕3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前言“十二五”时期,将是珠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的重要时期,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关键时期,也是东莞服务业尤其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发展服务业尤其现代服务业,是东莞顺应区域一体化发展趋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建设幸福城市,实现高水平崛起的现实要求,也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必然选择。

根据东莞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关于东莞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立足东莞实际,着眼未来发展趋势,科学编制《东莞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本规划着重分析了东莞服务业发展环境与发展趋势,确定了东莞服务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提出了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为“十二五”时期东莞服务业的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

一、发展环境(一)发展基础“十一五”时期,东莞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双转型”发展战略,不断创新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大对服务业尤其现代服务业的投入,重点打造“科技东莞”、“商贸东莞”和“新兴物流中心城市”,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0年东莞第三产业增加值2046.43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8.2%,比2005年提高5.7个百分点。

东莞:宜以区划调整推动多中心组团发展

东莞:宜以区划调整推动多中心组团发展

东莞:宜以区划调整推动多中心组团发展
胡青善;辛华
【期刊名称】《开放导报》
【年(卷),期】2012(000)001
【摘要】我国行政区划与城市发展有着密切关系.特殊的发展模式和“市辖镇”行政架构导致东莞城市发展“四处开花”,发展分散.未来东莞实现多中心组团发展,关键是要加快实施以行政区划调整为主导的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32个镇街“诸侯割据”局面.以行政区划调整为主体的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务必系统有序、分阶段逐步推进.
【总页数】4页(P52-55)
【作者】胡青善;辛华
【作者单位】东莞市社科联(院),广东东莞,523083;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广东深圳51802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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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未来纳入中心城区的区域

东莞未来纳入中心城区的区域

东莞未来纳入中心城区的区域2012-08-27来源:东莞日报据东莞日报8月27日报道管好用好土地,规划必须先行。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特别强调:东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市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到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56万公顷以内,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3平方公里以内,相当于一个清溪镇的面积那么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000公顷内据悉,《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实现土地管理基本目标的基本手段。

而根据《通知》,国务院原则同意修订后的《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国务院办公厅在《通知》中要求:东莞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同时,要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

2006年至2020年,东莞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要控制在4000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不少于4000公顷。

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247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9031公顷。

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不能超过95600公顷《通知》特别指出,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到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56万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89平方米以内。

严格控制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要以调整、改造、挖潜为主,建设用地扩展应优先利用闲置地、空闲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3平方公里以内。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

我市中部地区要强化耕地保护,推进旧城改造升级;北部地区促进城镇组团式发展,形成良好人居环境;东部地区要推进土地复垦开发,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严格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标准,鼓励农村居民点集中布局,促进城镇组团式布局;西南部地区要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推进农业综合发展,适度开发沿海滩涂资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山湖片区六个统筹指导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山湖片区六个统筹指导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山湖片区六个统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5•【字号】东府办〔2018〕29号•【施行日期】2018.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山湖片区六个统筹指导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8〕2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松山湖片区规划融合统筹指导意见》《松山湖片区城市公共服务布局统筹指导意见》《松山湖片区土地开发统筹指导意见》《松山湖片区招商共享统筹指导意见》《松山湖片区交通基础设施统筹指导意见》《松山湖片区环境治理统筹指导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5日松山湖片区规划融合统筹指导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我市将以六大片区推动园区统筹组团发展。

松山湖与周边石龙、寮步、茶山、大朗、大岭山、石排六个镇(以下简称周边六镇)共同构成松山湖片区,承担了探索园区统筹组团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的重要使命。

为进一步发挥规划在推动片区园镇统筹发展中的统筹引领作用,根据《松山湖片区“1+6”统筹联动组团发展工作推进方案》要求,结合松山湖片区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明确目标。

围绕松山湖片区园镇统筹发展目标及统筹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提出规划融合的思路方向、目标任务与行动抓手,指导片区下一阶段规划融合工作。

(二)突出重点。

突出规划融合的重点领域与重点区域。

强化园镇在产业、功能、交通、配套、空间、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融合。

将重要战略节点地区、园镇接壤区域等重点区域划定为特别政策地区,作为园镇融合的重点区域。

(三)有序推进。

规划融合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应结合松山湖片区实际,根据轻重缓急有序推进,处理好局部与整体、专项与系统的关系。

特别政策地区作为园镇融合的先行示范区,先行先试开展规划融合试点工作,探索规划融合的经验做法,积累经验,再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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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宜以区划调整推动多中心组团发展作者:胡青善辛华来源:《开放导报》2012年第01期[摘要]我国行政区划与城市发展有着密切关系。

特殊的发展模式和“市辖镇”行政架构导致东莞城市发展“四处开花”,分散发展。

未来东莞实现多中心组团发展,关键是要加快实施以行政区划调整为主导的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32个镇街“诸侯割据”局面。

以行政区划调整为主体的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务必系统有序、分阶段逐步推进。

[关键词]区域一体化区划调整多中心组团发展[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2)01-0052-04[作者简介]胡青善(1975—),湖南耒阳人,东莞市社科联(院)学术研究部副主任,研究方向:区域发展规划与管理研究;辛华(1965—),辽宁凤城人,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城市资源平衡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城市资源与产业协调发展。

当前东莞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归根结底都与管理体制机制尤其是“市辖镇”的行政管理架构关系密切,需要依靠推行以区划调整为主体的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才可能解决。

一、当前我国正逐渐进入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关键期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各地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如火如荼,上海的浦东新区、天津的滨海新区、重庆及深圳、顺德的综合体制改革都已取得显著成效和重大进展。

其中广州、佛山、江门等市,为适应城市迅速扩张要求,解决行政区经济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梗阻问题,1990年以来展开了大规模行政区划改革,将行政区周围的县或县级市改为区,为构建多中心的组团城市格局创造条件。

如早在2002年,佛山就撤销了顺德、南海、高明、三水4个县级市,相应建立四个区。

广州为适应经济与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先后将番禺、花都撤市改区,将越秀、东山两区合并,并新增设了南沙、萝岗两区,通过区划调整理顺了经济与城市发展格局。

近年来,深圳、顺德分别实施了以大部制、区划调整和村(居)管理创新为主要内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已完成试点并在地区范围内铺开推广,取得了良好效果,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事实证明,适应经济与城市发展的管理要求,需要及时调整行政区划,以此来促进资源整合、产业发展。

东莞于上世纪80年代通过县升格为市形成的“市辖镇”管理架构已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进程,难以适应区域一体化发展趋势,阻碍了城市的组团发展,制约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亟需加快推进以简政强镇和村组改革为先导、以区划调整为重点、以大部制改革为支撑的综合型、系统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多中心组团发展是东莞城市高级化发展的战略方向东莞在上世纪90年代即提出组团式发展战略,确定以莞城为中心,力图通过发达的交通网络将各镇街作为卫星城连接起来,形成组团式发展。

组团式发展战略与当时的工业化阶段总体相符,但东莞特殊的“市辖镇”行政管理架构,决定了这种城市组团发展必然呈粗放分散发展格局,直接导致土地资源、空间资源及公共资源使用上的问题。

“十二五”时期东莞城市要加快向高级化发展,就必须转变城市传统粗放分散发展格局,努力整合空间资源,优化空间布局,向适度集聚发展转变,努力构建多中心紧凑型网络组团城市。

1. 适应区域一体化和城市发展趋势,必须走多中心组团道路。

区域一体化已成为珠三角区域经济社会与城市发展的主要任务。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及“五个一体化规划”的加快实施,将推动珠三角各城市进入新一轮一体化发展格局,尤其随着包括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加快推进,珠三角城市群的一体化发展乃至同城化步伐不断加快。

这将打破以地方行政中心为主导的城市发展格局。

未来东莞要确立自身的发展优势,就应按照区域一体化发展要求,抢抓新一轮的发展机遇,依托穗莞深、穗莞惠、广深港、沿江高速、从莞高速等一系列新交通干线,着力强化市区-松山湖的中心地位,强化石龙、常平、虎门、塘厦等区域中心,及虎门港-望洪新兴交通枢纽的服务功能和集聚力,增强参与区域一体化格局的竞争优势。

2. 加快经济和城市转型升级,必须走多中心组团发展道路。

东莞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前20年属于典型的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城市进程包括基础设施及生产生活服务都滞后于工业化进程;新世纪以来,东莞大力实施“五年见新城”,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环境大幅改善,城市生产及生活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以服务业为主的城市发展逐渐上升为主导地位。

2010年东莞人均GDP已超1万美元,三次产业结构为0.5:51.4:48.2,服务业与工业规模基本相当。

对比钱纳里工业化发展阶段划分标准,东莞已进入工业化的中后期阶段。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产业转型升级成为东莞转型的主题,但产业转型最终必须依靠城市转型升级为支撑,要求城市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服务,要求城市优化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创新发展环境。

“十二五”规划时期,城市高级化发展将是东莞加快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城市高级化面临最突出的战略任务则是要构建紧凑型的网络组团结构。

3. 整合城市土地与空间资源,必须走多中心组团发展道路。

“摊大饼”式的由中心向周边扩散发展的城市发展模式由于过度集聚,导致交通堵塞等一系列“城市病”,城市发展难以为继。

近年来,广州等大城市正加快向多中心组团格局转变,力求以此解决城市过于集聚而产生的拥堵等诸多问题。

东莞由于特殊的发展模式和管理体制原因,城市发展呈分散格局,避免了城市的过度集中,但这种分散格局,总体上属于自发形成,缺乏整体有序的规划。

这种散乱必然容易产生包括土地和空间资源滥用、城市功能布局混杂、公共资源浪费严重等一系列问题。

据2008年有关部门调研,东莞现有可利用的土地不足40万亩,占全市总面积不到10%,按照目前每年消耗3万亩计算,10年内东莞土地将消耗殆尽,这无疑直接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

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加快区划调整,优化空间布局,切实构建多中心、多层次的网络组团城市格局。

三、多中心组团发展最大障碍在于“市辖镇”体制架构东莞城市分散格局与特殊的经济发展模式(尤其集体经济的发展)、“市辖镇”行政管理架构、“市镇村组”四轮驱动机制及32个镇街的区划设置密切相关。

在现行体制背景下,各级地方政府作为一级利益主体和调控主体的地位非常突出,政府对经济和城市发展发挥主导作用。

东莞的各“市辖镇”在区划竞争过程中各自为政,也就必然形成32个经济中心。

不可否认,东莞实施特殊的“以市带镇”的行政管理架构,具有精简、少层次和发挥基层积极性的特点,有力推动了东莞经济高速增长;尤其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东莞为加快发展加工贸易经济,鼓励镇村组乃至个人大兴物业、招商引资,快速推动了经济增长,东莞以物业资产投资管理为主的集体经济规模占全省集体经济的1/3强。

当工业化和城市化进入中后期阶段后,东莞这种以物业租赁为主的基层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无论与苏南园区经济模式或者与顺德、南海以民营经济为主导的发展模式比,都存在着诸多问题和较大差距。

村组集体乃至个人的物业经济依托土地资源,所投资建设的厂房及配套员工宿舍、园区、商铺、个人出租屋等分散在各个村组范围,普遍小而散乱,缺乏整体规划,服务管理水平明显不高,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难以发展较高层次的产业。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东莞的加工贸易遭受重挫,许多中小企业关停,直接导致这些集体乃至个人的物业被闲置。

可以说,这种以物业经济为主导的基层集体经济,已难以适应更高层次的经济和城市发展,直接制约了东莞产业的转型升级,成为解决东莞经济发展诸多问题尤其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整合的最大障碍。

因此,相比那些“摊大饼”发展的城市,东莞不是要分散发展,而是要转变过于分散的各自为政的发展局面,适度集聚发展,以市中心和区域中心统筹发展周边镇,以镇联络村组,从而形成网络组团。

未来要转变这种过于分散的发展格局,就必须加快区划调整,整合区域空间资源,优化功能布局,构建紧凑型多中心网络组团城市格局。

由于发展路径依赖、发展不平衡及集体经济利益固化等种种原因,东莞的区划调整从新世纪初提出至今,一直未能实现突破,从而在根本上制约了城市格局的调整,直接影响了城市土地、空间资源、产业布局的有效集聚整合及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城市格局的形成。

当前,加快推进区划调整,总体上已具备了多方面有利因素。

首先,当前国家和省正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周边地区都已率先实施了以区划调整为主的综合体制改革,改革宏观环境有利;其次,东莞粗放式的发展模式至今已经难以为继,尤其经过国际金融危机的洗礼,全市上下都深刻认识到了传统东莞发展模式的弊端,普遍意识到过于分散的行政区划存在的弊端;第三,前期实施的集体经济股份制、当前推进的简政强镇等诸多体制改革已为进一步实施区划调整奠定了基础。

四、推动多中心组团发展,亟需加快实施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整合区域资源、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推动城市向多中心网络组团格局发展转变。

关键有三:其一,从转变发展方式来看,必须抓住后危机时期产业调整及技术发展加快机遇,以园区港口经济为重点平台,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和产业空间布局的优化;其二,从城市规划来看,务必抓住当前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机遇,以交通尤其轨道交通为带动,强化片区规划的引导作用,着力优化城市主体功能区布局;其三,从体制改革来看,务必加快推动区划调整,强化基层社会管理职能,弱化基层经济发展职能,着力构建与多中心组团格局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架构和机制。

东莞实施行政综合体制改革,要重点考虑四个方面:首先,基层改革是基础。

考虑到目前东莞发展面临的基础性问题(无论经济发展方面还是社会建设方面)在于镇村基层,因此,行政综合体制改革,必须着力推动集体经济转型升级,解决村组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所面临的问题,要充分考虑基层发展实际,着眼于基层的长远发展,强化区域集约统筹管理。

其次,部门改革是动力。

与区划调整相配套,务必实施大部制改革,强化政府部门的宏观统筹能力;第三,区划调整是关键。

区划调整必须着眼于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强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着力发展组团经济、构建多中心组团城市;第四,改革需系统有序分阶段实施。

要按照“分步骤分阶段、先试点后推广和由易而难”的原则逐步推进。

具体实施可分四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重点实施简政强镇。

强化区域中心镇的主导作用,切实发挥中心镇的主动性、能动性和服务功能,在整合镇域内部空间资源的同时,充分发挥中心镇中交通、服务等各方面的优势,带动并与周边镇形成协调发展局面。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村(社)改革。

积极推动集体经济组织、村居自治、政务服务三分离,将村的行政管理、综合服务与经济管理职能分离,构建新型服务管理体系。

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推动政府部门服务职能下移,探索设立村、社区工作站承接政府服务管理职能,形成跨部门的综合性服务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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