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政局 各部门职能以及各项手续程序[非常实用 力荐]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与操作指南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与操作指南在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工作中,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操作指南,以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南,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内容。
一、接待来访人员1. 接待室准备:(1)确保接待室整洁美观,摆放必要的接待用品。
(2)在接待室门口放置接待顾客的牌子。
(3)准备必要的接待表格和文件,用于记录和归档。
2. 接待程序:(1)礼貌地迎接来访人员,确认其来访事由。
(2)向来访人员提供指引,引导其前往相应的部门或办公室。
(3)如遇重要来访人员或事务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
二、文件处理和归档1. 文件收集:(1)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部门的文件。
(2)核对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建立文件清单,以确保文件的追踪和归档工作。
2. 文档处理:(1)根据文件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制定处理计划,并按时处理。
(2)合理安排文件的归档,确保文件的有序存储和易查阅。
3. 归档管理:(1)对已处理的文件进行归档,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整理。
(2)制定归档存储的规范和准则,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三、政策文件协助撰写1. 政策研究和调研:(1)深入研究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文件。
(2)开展相关调研工作,了解社会反响和问题点。
2. 政策草案撰写:(1)根据相关政策的要求和目标,撰写政策草案。
(2)草案编写时要注意语句通顺、逻辑清晰,确保表达的准确性。
3. 政策文件修订和审核:(1)参与政策文件的修订工作,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积极参与文件审核工作,提出合理和建设性的修改建议。
四、会议组织和协调1. 会议准备:(1)确认会议议题和参会人员。
(2)准备会议文件、材料和设备,并确保无缺失。
2. 会议组织:(1)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2)记录会议纪要,并及时分发给与会人员。
3. 会议后续工作:(1)将会议纪要整理归档,以备以后查阅。
(2)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协调相关人员的工作,并跟踪执行情况。
办公室岗位职责(民政局)

办公室岗位职责(民政局)办公室岗位职责(民政局)民政局办公室是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它是部门的行政中枢,目的是为了协调和推进整个部门的业务工作。
下面是民政局办公室的岗位职责:一、办公室主任1、负责部门办公室的人员管理和日常运行管理;2、负责办公室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3、负责与其他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工作的协同运作;4、负责纪委协调工作,维护部门形象和文化建设。
二、综合处1、依据民政部下发的文件要求,负责各年度的工作计划编制工作;2、制定相关文化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3、负责文件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做好档案的保管、分类和查阅工作;4、负责行政文化活动的策划和实施,组织各种文化活动。
三、公文处1、负责收发机关文件、传真、电报和电子邮件,做好文件传递和收集、归类、拟定和签发工作;2、制订公文流转制度、公文管理规程及各种表格及单证;3、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将公文等重要文件归档。
四、资料处1、负责收集、整理、分类、传递本部门及上级主管机关有关法规、规章及刊物等资料;2、组织制作文件摘要及全文摘录,协助领导对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3、协助各科室进行调查研究等资料准备工作。
五、宣传处1、负责行政安排、党团工作和企事业宣传的统筹规划;2、制订企事业宣传的具体措施和管理制度;3、负责企事业宣传的文字写作、图片制作、排版和发行。
六、信息处1、负责本部门计算机有关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2、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信息管理、数据存储等综合性工作;3、负责电子政务工作的推进,把本部门的工作纳入国家电子政务系统。
以上是民政局办公室的岗位职责。
民政局办公室作为部门的中枢,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并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民政局工作职责

民政局工作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区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2、负责辖区社团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非法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4、组织拥军优属活动;认真执行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负责革命烈士申报、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日常事务。
5、做好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工作,积极推进军地两用人才建设工作。
6、组织救灾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负责接收救灾物资捐赠,统一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7、负责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全县乡(镇)实施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非农人口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8、开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9、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推进婚姻习俗改革。
10、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建立、撤销、调整、更名报批;负责镇(街)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
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维护好边界“点、线”法定线、界务管理工作。
11、承办本区域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审核报批;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12、组织本区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民政部门的工作流程与组织架构

民政部门的工作流程与组织架构民政部门是国家政府负责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部门之一,其工作流程和组织架构对于保障社会稳定和民众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民政部门的工作流程与组织架构,并探讨其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
一、工作流程民政部门的工作流程是指在执行职责和任务时所遵循的一系列操作步骤和程序。
一般情况下,民政部门的工作流程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收集信息阶段:民政部门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相关社会信息,包括人口统计数据、社区需求调研、灾害情况等。
这些信息的收集是为了更好地了解社会状况和民众需求,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
2. 制定政策阶段:基于收集到的信息,民政部门根据社会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
例如,制定社会救助政策、老龄事务规划等。
这一阶段需要考虑到社会公平、资源分配和政策可行性等各方面因素。
3. 实施方案阶段:民政部门在制定好的政策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
例如,为了贯彻社会救助政策,民政部门需要制定资金拨款流程、救助标准和申请程序等。
这个阶段需要充分考虑到执行的可操作性和效果。
4. 资源整合阶段:在实施具体方案时,民政部门需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包括财政资金、志愿者服务、社区力量等。
通过有效整合和利用资源,可以更好地提供社会服务和管理。
5. 监督评估阶段:民政部门在实施各项工作后,需要对其效果进行监督评估。
通过对政策和方案的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以保证其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和民众期望。
二、组织架构民政部门的组织架构是指其内部各个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关系和层级结构。
一般来说,民政部门的组织结构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1. 领导机构:包括部门领导、主管副部长等。
他们负责对民政部门整体工作进行领导、协调和决策。
2. 政策研究部门:负责对社会政策的研究和制定。
这些部门通过开展调研、分析数据等方式,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民政部门行政管理事务进行组织和协调。
包括人事、财务、档案管理等职能部门。
民政局主要工作职能

民政局主要工作职能工作职能(一)贯彻落实有关民政工作地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区民间组织地审批登记工作;负责民间组织地法律咨询工作,负责对违法民间组织地处罚、取缔.(三)负责优抚对象地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地审核报批、褒扬和革命伤残人员等级审定申报工作.(四)组织全区开展争创全国、全省、全市双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指导全区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协调地方和军队地关系.(五)负责全区救灾救济工作.组织核查、上报灾情,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负责城市救济工作.(六)建立并组织在全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七)负责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地贯彻实施;指导居民自治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八)负责全区社区建设地推进工作.制定全区社区建设地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地关系;负责对全区社区建设地指导、监督、检查、评比和表彰工作;负责全区社区服务登记管理工作.(九)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十)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地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地审核和申报;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地勘界工作,调处行政界线争议.(十一)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地名地命名、更名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推行地名标准化管理.(十二)承担孤寡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地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和福利事业单位地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体系地建立与发展;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企业地管理和社会福利资金地募集工作.(十三)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十四)负责组织、指导社区开展社会化养老工作.负责老龄人口统计、调查、核查工作;负责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设立养老服务站.(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地其它工作.机构设置民政局下设七个办公室、两个基层单位.一、机关办公室、综合办工作职责负责全局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等常务工作;调查研究和拟定民政工作总体规划;草拟审核民政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安全、对外联络等事务工作,负责局系统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并承办区政府及机关党委布置地其它工作(人事、劳资、工会、计划生育等).电话:、社区办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全区社区建设地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地贯彻实施;负责全区社区建设地推进工作;指导居民自治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地关系;负责对全区社区建设地指导、监督、检查、评比和表彰工作;负责全区社区服务登记管理工作.电话:、低保办工作职责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地组织、监督、检查和实施工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网络建设、信息查询工作;开展对低保户对象地普查、统计和动态分析,测算保障标准及保障补助资金额度,及时了解掌握有关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促进社会地稳定.、民间组织办工作职责负责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查登记工作;负责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以及区内社团地审核登记管理;负责民间组织地法律咨询工作,依法对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管理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负责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地行政复议、仲裁,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取缔;负责社团登记档案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档案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社区开展社会化养老工作;负责老龄人口统计、调查、核查工作;负责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设立养老服务站.电话:、双拥办工作职责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和优抚对象地抚恤工作;研究制定双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革命伤残人员地管理、报批、抚恤工作;组织对驻军部队地走访慰问工作;申报、褒扬革命烈士工作;综合双拥工作情况;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电话:、地名办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地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地审核和申报;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地勘界工作,调处行政界线争议;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地名地命名、更名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推行地名标准化管理.电话:、救灾救济办工作职责承担孤寡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地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和福利事业单位地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体系地建立与发展;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企业地初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救灾救济工作.组织核查、上报灾情,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负责城市救济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电话:二、基层单位、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婚姻法》,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并对婚姻登记地档案进行归档、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地服务.电话:、萨区敬老院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三无”老人地收养,为老年人提供膳食、护理、康复、心理等全方位地优质服务,保障老年人地合法权益.电话:。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析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析在民政部工作的人员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他们的工作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能力。
本文将对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详细分析。
一、行政管理职责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规划和制定民政部的发展目标和政策,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执行力和执行效果。
他们需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处理各类日常行政事务,尤其需要关注和解决重大问题、疑难问题,以保障政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政策研究和制定职责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进行政策研究和制定工作,以推动民政政策的科学化、规范化。
他们需要深入调查研究社会民生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影响,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
同时,他们需要参与全国各级民政法规的起草、修改和评估工作,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社会救助和救护职责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主管社会救助和救护工作,确保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权益保护。
他们需要负责开展低保、救助和慈善事业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救助对象的申请和享受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此外,他们还需要组织和实施灾害救援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和安置。
四、社会组织管理职责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监管和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他们需要审核社会组织的登记材料,对社会组织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年检,保证其依法运行。
他们还需要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推动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五、统计和信息化职责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负责统计和信息化工作,确保民政部各项工作的数据收集、统计和分析,推动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运营。
他们需要负责编制组织内部的统计数据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他们还需要关注国内外社会民生动态,及时反馈信息并制定相应措施。
六、对外交流与协作职责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参与对外交流与协作工作,推动国际间的社会民生合作与交流。
他们需要参与国际组织的磋商和会议,了解国际社会民生政策和经验,促进国际间的民政合作。
民政办的岗位职责

民政办的岗位职责民政办是政府部门中的一个重要机构,负责处理与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区管理、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面有关的工作。
民政办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社会救助与福利管理:民政办负责社会救助与福利管理工作,包括贫困救助、低保制度、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服务、孤儿保障、救助管理信息化等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民政办需要负责制定政策与规划,组织扶贫救助工作,制定财政资金使用标准与流程,监督福利机构的运行和管理,推动福利事业的发展。
2. 慈善事业管理:民政办负责组织和监督慈善事业的开展,包括慈善组织的登记管理、募捐监督、善款使用监管等工作。
民政办需要落实政府的慈善事业政策,提供对慈善事业的咨询和支持,加强与各种慈善组织的协作与合作,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3. 社区管理与服务:民政办负责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包括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社区活动组织、社区矛盾纠纷处理等。
民政办需要与相关部门合作,提供社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推动社区自治,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4. 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民政办负责执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包括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人口数据统计分析、计划生育政策的具体实施等。
民政办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作,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执行和相关信息的统计与分析工作。
5. 突发事件应对与灾害管理:在面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时,民政办需要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灾后恢复工作等。
民政办需要及时行动,提供临时救助、灾害损失评估、重建规划等服务,为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支持。
除了以上主要的岗位职责,民政办还需要承担很多其他职责,如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保险管理、婚姻登记管理等。
由于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门之间的具体设置可能有所不同,民政办的工作内容也会有所差异。
总之,民政办作为一个重要的政府机构,在保障社会福利、发展慈善事业、加强社区管理和提供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通过有效的策划与组织,民政办可以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帮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民政局岗位职责

民政局岗位职责民政局是国家行政机构的一部分,主要负责社会福利和民生事务方面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在这里,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民政局岗位职责。
一、局领导民政局领导是该局的核心领导团队,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民政局的重要政策和规划,协调各部门工作,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并参与相关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会议。
二、综合处综合处是民政局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各种文书、档案管理、政策制定、行政事务等任务的完成,确保民政局的日常运转顺畅。
三、福利保障处福利保障处是民政局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各种社会福利保障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这包括对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和孤儿等重点群体的帮助和援助,倡导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推广。
四、民生监督处民生监督处是民政局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对整个社会的民生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
这包括对与房屋、食品安全、医疗保障、劳动就业、教育教学等方面相关问题的监督和处理。
五、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是民政局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对社区内各种社会福利服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这包括协调社区居民的各种生活维权、权益保护和法律援助等事务的实施。
六、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全国范围内婚姻登记工作的管理。
这包括对婚姻登记法规和程序进行保障和制定,开展婚姻登记咨询服务和相关工作的监督等。
七、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是民政局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管理和服务养老福利事务。
这包括提供基础养老服务、定期体检、医护服务、生活服务等,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总之,民政局是一个重要的政府部门,这里的工作可以分成很多不同的类型,但他们共同的使命是保护和服务国家和社会,保障和促进人民生活和福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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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政局一、工作职能(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草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拥军优属和烈士申报、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承办市双拥办的日常工作,指导开展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活动。
(四)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军队落实政策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转业和退伍志愿兵、退伍义务兵、伤残军人的接收安臵及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军供站、军休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实施城乡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六)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负责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建设协调工作,指导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
(八)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审核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臵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市行政区域规划;负责镇(街道)、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镇(街道)、村(居)委会行政区划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和镇(街道)、村(居)委会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十)负责国内、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及婚姻服务机构和婚姻介绍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孤儿和弃婴收养;办理国内、华侨和港、澳、台人员有关收养业务的登记发证工作以及涉外送养业务。
(十二)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服务行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福利生产企业和城市社区福利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
(十六)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和有奖募捐工作;负责福利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
(十七)负责民政事业费年度计划预算、决算和发放管理、检查监督工作。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二、内设相关机构办公室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组织、公文运转、新闻发布、信息、宣传、调研、信访、接待、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民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民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民政政策法规咨询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等工作。
咨询电话:22832507 22832556人事监察科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机构编制、职称、纪检、监察、廉政建设、党建、党务、工、青、妇、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临工的人员调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投诉电话:22832508 22832511计财科承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年度计划预算、决算和发放、使用管理和社会捐赠款(物)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民政事业发展—3—计划和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及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查和申报;检查监督各级民政事业费、优待金、五保供养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监督各直属单位经费的管理、使用和财务制度建设情况。
优抚科负责优待、抚恤工作,检查、监督优抚政策、优待抚恤金的落实、兑现;负责办理伤残军人的新评、调级、换证、补证的申报手续和退役特、一等伤残军人的接收安臵工作;负责追烈材料的审查、申报、发证和抚恤金的发放等工作;指导光荣院、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双拥科(市双拥办)组织、协调、实施重大节日的拥军优属活动;监督、指导各镇(街道)、各单位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协调驻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配合各级民政部门做好优抚、安臵工作;指导、协调军地双方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做好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的申报和迎检工作。
安臵科负责部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志愿兵、复员干部、转业志愿兵、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安臵和—4—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军供站、军休所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协助军分区进行预备役人员的登记工作。
救灾救济科负责全市救灾救济工作;核定和上报全市灾情;组织转移、安臵、慰问灾民;管理、调拨救灾救济捐赠款(物);负责扶贫周转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各镇(街道)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各镇(街道)五保户供养、敬老院建设的管理工作。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居)委会贯彻实施村(居)委会组织法,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拟订社区建设的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国内、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及婚姻服务和婚姻介绍机构的管理工作。
区划地名科负责行政区域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市行政区域规划;负责镇(街道)、村(居)委会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和镇(街道)、村(居)委会行政区划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市际和镇(街道)、村(居)委会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5—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检查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组织地名普查、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和保管地名档案资料,办理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事宜。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负责拟定保障城镇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核准和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兴办福利企业和扶贫经济实体;负责指导和监督救助管理站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负责孤儿弃婴的收养、安臵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服务行业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经营性公墓以及公益性公墓的管理与审批。
老龄办承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项老龄工作,促进全市老龄工作有序、顺利地开展; 研究拟定我市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指导、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各单位的老龄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广东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执法与监督,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全市敬老优惠待遇的实施及市有关敬老优待证的—6—制发和管理。
协调指导为老年人服务工作,开展敬老、助老评比表彰活动,推动全市老龄工作的发展;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开展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参加有关老龄问题国际性和地区性的研究活动及专业会议,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在我市的重大活动;承办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市委、市政府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许可事项—7—四、其他审批事项—8—五、办事指南婚姻登记的程序(一)国内结婚登记的条件及需提交资料1、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结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2、需提交的资料(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集体户口的还需带首页复印件);(2)3张2寸的近期免冠双人合照(红底或蓝底)。
(二)国内离婚登记的条件及需提供资料1、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9—(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2、需提交的资料(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集体户口的还需带首页复印件);(2)双方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免冠近照(红底或蓝底);(3)未签名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国内补领结婚证的条件及需提供的资料1、条件(1)婚姻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状况;(2)遗失或者损毁婚姻登记证件;(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2、需提交的资料(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集体—10—户口的还需带首页复印件);(2)3张2寸的近期双人合照(补领结婚证)或2张大1寸的近期免冠单人照片(补领离婚证);照片需红底或蓝底;(3)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涉外、涉港澳台、华侨和出国人员结婚登记的条件及需提供的资料1、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结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2、需提交的资料(1)内地一方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的还需带首页复印件);国外一方带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家旅行证件,涉港澳台一方带身份证、有效通行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2)3张2寸的近期免冠双人合照(红底或蓝底);(3)涉外结婚登记的外国人提交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或者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4)香港居民提交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双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5)澳门居民提交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双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6)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双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7)出国人员、华侨提交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双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8)外国、港澳台、华侨和出国人员出具的声明或证明6个月内有效。
(五)涉外、涉港澳台、华侨和出国人员离婚登记的条件及需提供资料1、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