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对象界定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对象界定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对象界定标准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对象界定标准: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确保社会资源更公平地分配,制定明确的贫困学生资助对象界定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二、贫困学生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实施工作试点〈优抚对象划定标准〉的通知》中的规定,贫困学生包括两类.1)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
2)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导致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界定标准: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1)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指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百分之一百。
2)城市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指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百分之一百。
四、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界定标准: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1)因患有严重疾病而导致家庭经济负担沉重,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并由当地民政部门审核确认。
2)因残疾而导致家庭经济负担沉重,经残疾人联合会出具残疾证明,并由当地民政部门审核确认。
五、申请流程:学生家庭应向当地教育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医院诊断证明、残疾证明等相关材料。
当地教育部门将根据申请材料以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是否符合贫困学生资助对象界定标准。
六、附件:本文档无附件。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实施工作试点〈优抚对象划定标准〉的通知》:该通知是中国民政部针对贫困家庭中的学生制定的标准文件,用以界定贫困学生的资助对象。
2)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指当地制定的用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最低经济收入标准。
小学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小学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我校制定了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本方案旨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全面发展。
一、资助对象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具体包括:1. 家庭贫困,无力承担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2. 父母残疾或病故,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 兄弟姐妹多,家庭经济负担重的学生;4.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5. 城市低保家庭学生;6. 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7. 因自然灾害、事故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内容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资助内容主要包括:1. 学费减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减免其学费。
2. 生活补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困难。
3. 住宿补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且需要住宿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住宿补助。
4. 学习用品补助:学校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的学习用品补助,帮助学生购买必要的学习用品。
三、资助标准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资助标准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学生的实际需要进行确定。
具体标准如下:1. 学费减免: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学费减免。
2. 生活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月可获得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
3. 住宿补助:家庭经济困难且需要住宿的学生,每人每月可获得一定金额的住宿补助。
4. 学习用品补助: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校将对学生进行一定金额的学习用品补助。
四、申请程序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申请程序如下:1. 学生本人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
3. 学校将资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襄汾县教育科技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6〕25号)《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18〕9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晋教财〔2019〕9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1.义务教育阶段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义务教育阶段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学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二、资助程序及认定依据1.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工作按学年进行。
每年秋季开展评选工作,春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9月开学时,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佐证资料,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人员根据相关部门提供数据进行核实;学校成立由校领导、资助工作人员、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选认定小组进行初评,并有家长代表参与监督;评选结果进行一周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结果重新公示;公式无异义后,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汇总上报,整理档案,资助系统录入。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应优先考虑以下情况:⑴建档立卡贫困学生;⑵残疾学生;⑶享受低保的贫困家庭学生;⑷特困供养的学生、孤儿;⑸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⑹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⑺烈士子女;⑻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⑼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⑴学生或监护人不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要求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⑵学生或监护人不如实填写《申请表》的,提供相关材料不真实的;⑶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对象界定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对象界定标准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对象界定标准1·引言本文件旨在明确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为相关机构和个人提供参考。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应当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并对资助对象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
2·贫困学生界定标准的总体原则2·1 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经济状况是贫困学生界定的基础,主要参考家庭收入、财产、生活水平等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a) 家庭总收入水平。
b) 家庭人均收入水平。
c) 家庭可支配收入水平。
d) 家庭住房状况。
e) 家庭基本生活费用支出状况。
2·2 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贫困学生的家庭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也是界定标准的参考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a) 父母学历水平。
b) 父母文化素养。
c) 家庭对教育的重视程度。
2·3 其他特殊困难情况除了家庭经济状况和教育程度外,还应考虑其他特殊困难情况对贫困学生界定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a) 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
b) 家庭受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影响。
c) 家庭面临失业风险。
d) 学生本人身体或心理健康问题。
3·贫困学生界定标准的细化具体要素3·1 家庭经济状况细化要素3·1·1 家庭总收入水平的细化要素a) 家庭年度总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倍。
b) 家庭年度总收入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低于30%。
3·1·2 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的细化要素a) 家庭年度总收入除以家庭成员人数,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倍。
b) 家庭人均年度总收入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低于40%。
3·1·3 家庭可支配收入水平的细化要素a) 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倍。
b) 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与家庭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之差的比值低于10%。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一:引言义务教育阶段是国家教育体系中一个关键的阶段,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一些学生无法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
为了保障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二:资助对象和范围1. 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学业成绩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资助范围。
2. 贫困生资助:根据国家要求,每个地区都要设立贫困生资助计划,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
3. 农村学生资助:农村地区的学生由于交通不便、教育资源匮乏等原因,面临着更大的教育难题。
将加大对农村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他们能够平等获得优质教育。
4.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一些特殊困难学生,如残疾学生、孤儿等,也将得到额外的特殊资助,以保障他们的教育权益。
三:资助内容1. 生活费资助:资助对象可以获得一定的生活费用补助,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确保能够正常进行学习。
2. 学费减免:资助对象可以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免除一定比例的学费负担,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3. 教材和学具资助:资助对象可以获得免费或补贴的教材和学具,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进行学习。
4. 住宿和交通补助:对于需要住校或远距离上学的资助对象,可以获得住宿和交通补助,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
四:资助申请和评估1. 资助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2. 资助评估:学校根据资助政策要求和家庭经济状况对资助申请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资助范围和金额。
3. 资助调整: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和学生学业成绩等因素,资助金额可能会进行调整。
五:监督和管理1. 监督机构:设立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监督机构,负责对资助政策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2. 监督和投诉渠道:建立监督和投诉渠道,接收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投诉,及时解决问题,保护学生权益。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的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的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资助标准:
1.免学杂费:免除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确保所有学生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2.免费教科书:为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等。
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4.国定营养改善计划: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资助标准请以当地教育部门和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义教阶段资助管理制度

义教阶段资助管理制度一、总则义教阶段资助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有需要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解决他们在学习过程中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面临的资金困难问题。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充分发挥政府、学校、社会及家庭的作用,共同扶持贫困学生,使他们能够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实现整体发展。
二、资助对象1. 申请资助的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杂费;(2) 具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籍;(3) 无违法行为记录。
2. 资助范围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费、书本费、校服费、午餐费等,以及特殊情况下的住宿费、交通费等。
三、资助截止日期资助截止日期应当为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的最后一个学年。
四、资助申请及审核流程1. 学校应当组织开展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首先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出资助申请,学校对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并认定资助对象。
2. 学校将认定的资助对象名单报送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核实并最终确定资助对象。
3. 教育行政部门将确定的资助对象名单公示,对于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资助对象,最终确定为资助对象。
4. 家庭经济情况有变化的资助对象,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学校进行再次认定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五、资助管理1. 学校对获得资助的学生应当严格审查其学籍及学业状况,确保其真实获得资助。
2. 学校应当建立资助档案,及时更新学生的家庭情况,对于有较大变化的学生,及时调整其资助水平,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资助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4. 定期对资助对象进行评估,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学习情况的变化,对资助水平进行调整。
六、资助资金来源资助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预算、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
政府应当加大对义教阶段资助的投入力度,确保有需要的学生能够得到应有的帮助。
七、监督和评估1.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义教阶段资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学校的资助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义务教育贫困学生2023年秋季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贫困学生2023年秋季资助政策义务教育贫困学生2023年秋季资助政策一、政策背景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旨在确保贫困家庭的学生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帮助他们克服贫困的困扰,实现教育机会的均等。
二、资助范围1\资助对象:政策覆盖国家认定的贫困家庭的学生,包括农村贫困学生和城市贫困学生。
2\资助阶段:该政策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包括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
3\资助内容:\t1) 学费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全额或部分学费资助。
\t2) 生活费资助:提供住宿、饮食、交通和学习用品等方面的资助。
三、资助标准1\学费资助标准:\t1) 小学:全额资助学费。
\t2) 初中:全额资助学费。
\t3) 高中:全额资助学费。
2\生活费资助标准:\t1) 住宿费资助标准:提供公寓类型住宿,根据地区的物价水平确定住宿费资助标准。
\t2) 饮食费资助标准:提供三餐饮食,根据地区的物价水平确定饮食费资助标准。
\t3) 交通费资助标准:提供通勤交通费用资助,根据学生的上下学距离确定交通费资助标准。
\t4) 学习用品费资助标准:提供学习用品费用资助,包括课本、笔记本和文具等。
四、资助申请流程1\家庭申请:\t1) 贫困家庭根据政策规定,填写资助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t2) 提交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到当地教育部门。
\t3) 教育部门对提交申请进行审核。
2\审核和评估:\t1) 教育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
\t2) 根据审核结果,确定资助名单并公示。
3\资助发放:\t1) 资助金额将直接发放给学生所在的学校或学生本人。
\t2) 学校或学生本人使用资助资金,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使用。
五、监督和评估机制1\教育部门将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资助资金的有效使用。
2\在资助资金使用过程中,教育部门将进行定期监督和抽查,对不合规的资金使用进行处理。
六、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1\资助申请表格。
2\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贫困家庭: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确定的贫困家庭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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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对象界
定标准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
2、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的家庭子女;
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子女;
6、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
8、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
学生。
(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低保户子女、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子女、烈士子女、孤儿及按当地政府规定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