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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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活动室管理制度

1 、综合实践活动室是为教学服务的,非本专业的教学活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使用。

2 、学生在专用教室上课,必须按照教师的要求正确使用各种设备。若不按要求使用造成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3 、综合实践教师要努力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 、学生在使用设备之前,应先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如有异常,因立即报告老师。学科课程结束后应清理环境,将设备恢复到使用前的状态,并请教师验收。如有短缺损坏,应进行登记,分清责任。

5 、学生应爱护专用教室的设备、工具和桌椅。

6 、注意节约各种消耗材料。

7、不得私自将专用工具带出专用教室。

8.在专用教室上课,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东营市胜利河口第三小学

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管理使用制度

1、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由专人负责,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2、一般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应入橱、上架,摆放要整齐,保持清洁。

3、新购置的器材,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器材室。

4、保持室内卫生,器材存放注意防潮、防火、防盗,离开时关窗、锁门。

5、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6、各种器材、设备要登记建帐,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7、学校综合实践活动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不得外借。

8、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须报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废更新。

东营市胜利河口第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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