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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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珠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珠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珠海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了重要支撑。

然而,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管理机制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人员不到位等,影响了农村公路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确保农村公路的可持续发展。

2. 原则:依法合规、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类管理、市场导向。

三、主要内容与措施1. 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1)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部门:成立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部门,负责统筹规划、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

(2) 建立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人员队伍:增加从事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工作的专业人员数量,提高管理与养护水平。

2.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1) 建立农村公路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农村公路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农村公路基本情况、养护历程、养护经费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2) 健全农村公路维护与养护制度:制定农村公路维护与养护规程,明确养护内容、周期和标准,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3) 强化农村公路巡查监管:加大对农村公路巡查的频次和范围,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3. 改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1) 健全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建立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确保农村公路资金需求的有效供给。

(2) 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充分利用政府投资、社会资本、农民自筹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降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负担。

4. 推动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1) 推进农村公路电子化管理:将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化工作,如道路信息、维护记录等整合到电子管理系统中,提高管理和监控效率。

(2) 加强农村公路标志标线建设:加大对农村公路标志标线的安装和维护力度,提高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性。

四、实施保障1. 增加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有效供给。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雅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7日雅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70号)精神,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投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市、县(区)政府为主导,保障管养资金,完善管理措施,构建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丘陵和山地地区农村特点,服务于特色农业、旅游等产业发展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撑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立市、县、乡、村权责清晰,市、县(区)资金投入和管养措施保障有力,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

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路长制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健全,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基本改善,抗灾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农村公路招呼站(亭)等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管理基本到位。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2024年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2024年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2024年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农村公路是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

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但管理养护体制还存在一些问题。

为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便捷,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1.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体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2.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便捷。

3.培育专业化养护队伍,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水平。

4.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具体措施1.构建多元化投资体系(1)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需求。

(2)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形成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模式。

2.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1)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

(2)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建设,提高管理养护水平。

(3)创新农村公路养护模式,推广专业化养护。

3.加强农村公路养护队伍建设(1)提高农村公路养护人员素质,加强培训与考核。

(2)培育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企业,提升养护服务水平。

4.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1)制定农村公路养护标准,规范养护流程。

(2)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升养护效果。

5.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监督(1)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监督机制,确保养护质量。

(2)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率。

四、组织实施1.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改革工作。

2.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3.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2024年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旨在构建一个科学、规范、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

通过改革,我们期待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便捷的目标得以实现。

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 和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400号)精神,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根据《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农村公路作为农村基础性、公益性设施,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必要保障。

“十五”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积极出台政策措施,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但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快速增长,“重建设、轻管养”的倾向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主体尚未真正落实,养护资金缺少稳定渠道,养护管理滞后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全省农村公路的持续健康发展。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必须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纳入本地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稳妥推进,确保农村公路完好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为原则,以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职能,实行“管养分离”,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

力争“十一五”时期,建立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建立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建立规范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评价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做到“有路必养”,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排水畅通,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农村公路畅通。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09•【字号】常政办发〔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常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9日常德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求实效,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和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2 年,基本建立“市级督导、县为主体、乡村尽责、分级管理”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辅的格局。

农村公路路长制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要求100%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农村公路三类以上桥梁占比98%以上;创建市级“美丽农村路”10条以上;力争“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达到4个以上。

商丘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商丘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商丘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1.1 商丘市农村公路养护现状商丘市位于河南省中部,是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也是河南省第一大市。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商丘市农村公路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但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和效益有待提高。

目前,商丘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亟待改革和完善。

1.2 需要进行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原因商丘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存在着养护力量不足、技术装备落后、管理体制不科学等问题,导致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滞后和落后。

需要对农村公路养护体制进行改革,以提高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与原则2.1 改革目标商丘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养护管理机制,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

2.2 改革原则改革要坚持“科学规划、分类管理、适度投入、市场运作、依法管理”的原则,实现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展,为农村公路养护提供有效保障。

三、实施方案3.1 确定责任主体要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和养护企业等各自的责任,建立健全的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

3.2 加大投入力度加大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和企业参与养护,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3.3 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健全养护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提高养护管理水平。

3.4 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引进先进的养护技术和设备,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效率和质量,降低养护成本。

3.5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养护工作的科学性和及时性。

四、改革成效与展望4.1 改革成效经过改革实施,商丘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得到了有效改善,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得到提升,农民出行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4.2 展望未来未来,商丘市将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养护水平,为商丘市农村公路的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21•【字号】呼政办字〔2020〕80号•【施行日期】2020.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1日呼和浩特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0〕14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补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短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扎实开展,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完善组织体系、强化资金供给和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建成质量可靠、安全畅通、智慧绿色、群众满意的现代化农村交通运输体系,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市成功创建。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02•【字号】铜府办发〔2020〕57号•【施行日期】2020.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20〕5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铜仁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日铜仁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3号),全面深化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深入推进贵州交通强国西部试点省铜仁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完善铜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武陵山区域要素集散中心。

坚持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着力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障到位、多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全力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市和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为加快推进“一区五地”建设,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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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8号)、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7]76号)以及扬州市交通局《扬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扬府办发[2007]144号)精神,就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根据省、扬州市有关要求,到2008年全市要基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具体目标任务为:建立“三个体系、二个机制、一个运行模式”。

“三个体系”是指建立“政府领导、行业监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养组织领导体系,建立“以县为主、职责明确、统筹协调、监管有力”的农村公路管养运行体系,建立“标准统一、动态跟踪、奖优罚劣、绩效挂钩”的农村公路管养考核体系,实现我市农村公路管养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由行业行为向社会行为转变。

“二个机制”是指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农村公路资金筹集机制和“制度配套、分级负责、应管尽管、应养尽养”的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实现我市农村公路管养的正常化和全覆盖。

“一个运行模式”是指全市只有一个公路管养机构,公路管养人员的招录和管理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执行,实现我市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和人员配备的“精干、统一和效能”。

二、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围绕省、扬州市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我市具体目标任务,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关键是要抓住“五个定”,即定管养职责、定管养机构、定管养范围、定管养资金、定管养考核。

(一)定管养职责按照“统一领导、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

1、市人民政府是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组织协调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市交通局是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主体,其主要职责为:(1)制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拟订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养护计划的建议。

(3)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4)负责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和管理养护考核评定。

(5)组织农村公路养护招投标工作,实施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并组织交工验收以及负责乡村道大中修工程的交(竣)工验收。

(6)负责县道和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委托和监督市公路站(路政大队)实施路政管理;指导村道的路产路权维护。

(7)建立全市农村公路数据库,及时编制上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报表。

(8)与市财政等部门共同筹集农村公路管养资金,按规定管理和统筹使用管养资金。

市公路管理站(路政大队)在市交通局委托的权限范围内,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有关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县道养护计划的执行和数据统计上报,组织实施县道的养护。

(2)具体负责县道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

(3)具体负责乡道的养护技术指导、检查考核。

(4)具体办理乡道的路政许可和路政案件的处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考核镇交管所(路政中队)对乡道进行日常路政巡查。

(5)对村道管理养护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6)负责申领县道小修保养经费,做好县道小修保养的计量支付工作。

3、市交通局派出的镇交管所(路政中队),在市路政大队的具体指导下,进行乡道的路政巡查,制止或纠正对侵害乡道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同时配合镇人民政府做好村道道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4、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乡镇养护和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为:(1)落实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长效机制。

(2)负责乡道的养护工作,指导村道的管理养护,统计上报相关数据报表。

(3)负责村道的红线控制、损害赔补偿处理以及对确需占用、挖掘、穿跨越堙道申请的办理。

(4)配合支持县道管理养护工作,做好乡、村道管理养护的环境保障、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

(5)负责乡村道路管养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5、村民委员会按照镇人民政府要求,指定专人对村道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制止侵害村道路产、路权行为;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属于相关主管部门职责的事项,及时向其报告,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定管养机构在自上而下建立组织领导体系的同时,明确相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如下:1、按扬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在市公路管理站(路政大队)增设农村公路管理股,明确专职人员3-5名,具体承担市公路管理站关于农村公路的相关职能。

2、市交通局应根据职责分工和执法委托,明确由公路管理站(路政大队)具体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相关职责。

3、市交通局应加强镇中心交管所的建设,各中心交管所原则上在现有交管执法人员中明确3-5名路政管理人员。

4、各镇人民政府应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并保证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力量。

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实行培训上岗制,应在现有符合标准条件的人员中进行调剂,但必须由市公路管理站报市人事部门同意后组织考试,录用后培训上岗。

培训考试和人员录用的标准另行制定。

(三)定管养范围1、县道:在省交通厅核定和扬州市政府批准的新一轮县道公路网规划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验收合格的县道,列为管养范围。

2、乡村道:在省交通厅核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乡村道公路网规划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验收合格的乡村道,列为管养范围。

(四)定管养资金市政府按照“县乡自筹、省市补助、多无筹资”的原则,筹集农村公路管养资金,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项资金帐户,使用和管理好农村公路管养资金。

1、明确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的来源(1)省级专项补助资金(2)扬州市“以奖代补”资金(3)县级自筹资金①市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管养列入公共财政正常支出范围,用于农村公路管养的县级财政性资金,每年不少于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40%。

同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逐年增加,不断提高公共财政对农村公路管养的投入比例。

②市交通局要全面加强和改进“五小”车辆养路费的征管工作,千方百计做到应征尽征、应收尽收、应用尽用。

“五小”车辆养路费剔除征收成本后,所收资金原则上全部用于农村公路管养。

(4)镇自筹资金镇人民政府每年不少于10万元的财政预算用于乡道、村道的养护。

(5)各类社会性资金投入2、明确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的管理市交通局和镇人民政府必须建立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专门帐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并接受纪检监察、交通、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3、明确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的使用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必须专项用于以下项目:(1)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包括日常保养和小修工程;(2)农村公路大中修和改善养护工程;(3)路政巡查等必要的运行成本。

4、明确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的拨付(1)省专项补助资金由扬州公路管理处根据对市农村公路养护计划考核结果、地方自筹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县级交通局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拨付和管理情况,扬州市交通局审核后,按序时进度,分期拨付至各县级交通局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专户。

(2)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要在市交通局组织市公路站(路政大队)、镇农路办进行有效考核的基础上,按考核结果和序时进度规范拨付。

(五)定管养考核1、建立农村公路管养考核体系。

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与建设一并纳入市政府对各镇人民政府目标考核内容,考核要体现“奖优罚劣、绩效挂钩”,考核结果与各镇政府绩效考核相挂钩、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计划安排相挂钩、与养护资金的拨付相挂钩,与问责和责任追究相挂钩。

各镇都要层层建立起管养考核标准和目标管理制度。

2、示范镇重点考核。

对列入全市农村公路管理示范镇的4个镇组织重点考核。

3、定期检查和督查。

市政府和市交通局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农村公路管养专项督查,并编发督查通报;市公路管理站每年至少组织2次农村公路管养专项检查,督查和检查结果作为管养资金拨付和考核的主要依据。

各镇都要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并落实农村公路管养定期督查和检查考评制度,确保农村公路管养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和良性运行。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深刻领会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政策精神和目标要求,牢固树立“三个服务”的理念,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交通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大局来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

市政府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机构,协调和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路管理站,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日常管理、拟制具体标准制度、协调处理重大事项等。

各镇都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领导,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计划,深入宣传发动,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扎扎实实地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

(二)强化督查考核省交通厅、扬州市交通局已明确将各县(市)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作为省补资金拨付的先决条件,并对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推进到位的地方优先拨付省补资金,同时对各地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组织综合检查考核,开展总结评比表彰。

市政府将相应组织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专项督查活动,对全市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推动,对农村公路管养示范镇推进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并将督促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严密工作组织,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将我市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附:1、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评分表;2、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网络图;3、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拨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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