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业设计技术规定
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

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林退发[2003]9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成效,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工程的年度作业设计。
第三条作业设计的主要依据是:(一)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生态环境建设和退耕还林等工程的法规、政策和规定;(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营造林及退耕还林工程的技术标准和规程;(三)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工程年度任务计划和县级人民政府批复的县级年度实施方案;(四)本地区最近一次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土地资源利用调查、耕地普查等成果资料。
第四条作业设计应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以乡镇(或林场、农场等,下同)为单位进行编制,按村设计到小班地块,退耕地造林任务应落实到农户。
第五条作业设计的程序主要分为准备工作、外业调查、内业设计、文件编制、评审报批等阶段。
第六条作业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一)落实本年度的作业小班和退耕还林农户;(二)分别退耕地造林和荒山荒地造林进行营造林施工设计;(三)种苗生产、供应;(四)新造林地管护设计;(五)配套基础设施施工设计;(六)施工作业顺序、时间、劳力安排;(七)施工材料、用工量测算与投资预算。
第七条作业设计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或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承担。
第八条作业设计成果由作业设计说明书、作业设计表、作业(施工)设计图和有关附件构成。
第九条作业设计需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并报请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于施工前下达作业设计批复文件。
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级人民政府需根据批复的作业设计,与有退耕还林任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章准备工作第十条在作业设计前,设计单位应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对调查设计人员要进行法规、政策和技术培训,统一技术标准、调查设计内容和方法,明确任务和要求,并做好仪器工具、图形材料、卡片、调查用表和相关物资的准备。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下达X市X年退耕还林年度任务的通知》(X发改发〔X〕65号)精神,X年我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为1.5万亩,现将任务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一、地类要求(一)符合要求地类。
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依据国土部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
(二)不符合要求地类。
不得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地、自行超前实施的退耕造林地以及国家各类营造林项目地纳入实施范围。
二、资金兑付退耕还林兑付资金1200元/亩,五年内分三次兑付,工程实施后第一年兑付500元,第三年兑付300元,第五年兑付400元。
三、实施主体退耕还林以农户自愿为主,鼓励其他退耕还林主体积极参与。
退耕还林主体包括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其他退耕还林主体(除农户外)条件要求:一是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且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二是土地流转期限必须大于退耕还林补助期限。
三是采取入股等方式合作经营的,土地流转费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收益分配等,合作各方应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阶段安排(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26日—10月10日)召开全县新一轮退耕工作安排和政策宣传动员会;各镇办组织召开镇级新一轮退耕工作安排和政策宣传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和宣传动员新一轮退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申报审核阶段(10月11日—10月31日)1.村级初审。
农户(户主)向村委会申请报名;村委会逐户逐地块审核面积,村级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农户自愿退耕还林申请(初审、复审、审定)表》和《×××村退耕还林(初审)合格户花名册》,上报镇办复审。
2.镇级复审。
镇办对各村上报表册进行复审,镇级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文件、《农户自愿退耕还林申请(初审、复审、审定)表》、《×××镇退耕还林(复审)合格面积汇总表》和《×××镇×××村退耕还林(复审)合格户花名册》报县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3.30•【文号】林退发〔2015〕35号•【施行日期】2015.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的通知林退发〔2015〕35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适应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需要,规范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工作,我局根据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附表国家林业局2015年3月30日附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统一设计程序,提高造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作业设计。
第三条作业设计的主要依据是:(一)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生态环境建设和退耕还林等工程的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营造林及退耕还林工程的技术标准和规程。
(三)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乡(镇、苏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类调查、农户退耕还林意愿调查等成果资料以及本地区最近一次的森林资源调查成果资料等。
(四)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工程年度任务计划和县级退耕还林年度实施方案或总体设计文件。
第四条作业设计由县(市、区、旗)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以乡镇(苏木或林场、农场等,下同)为单位进行编制,按村、林班或村民组设计到小班地块,退耕地造林任务应落实到农户。
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

附件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一轮退耕地还林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掌握和客观分析评价其建设情况,确保建设质量和成效,并为兑现政策补助和加强管理提供依据,根据《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发改西部〔2014〕177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计划安排的新一轮退耕地还林的检查验收。
第三条检查验收工作实行县级、省级和国家级三级检查验收制度, 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分级负责。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在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退耕地还林范围基础上,负责对本区域各年度任务面积在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二年和第四年,按照本办法开展县级检查验收。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各年度任务面积在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三年,按照本办法开展省级检查验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全国各年度任务面积在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五年,按照本办法开展国家级检查验收。
第四条县级检查验收结果应在村级进行公示,并作为兑现国家政策补助资金的依据。
省级、国家级检查验收结果进行通报,并作为以后年度任务计划调控、加强管理的依据。
第五条检查验收主要内容(一)退耕地还林第二年和第三年检查验收主要内容1.退耕地还林面积核实情况。
2.退耕地还林面积合格情况。
3.管理情况。
(二)退耕地还林第四年和第五年检查验收主要内容1.退耕地还林面积保存情况。
2.退耕地还林面积成林情况。
3.管理情况。
第六条检查验收工作需由专业技术人员完成。
承担省级和国家级检查验收任务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技术条件、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技术标准第七条规范性引用文件(一)《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发改西部〔2014〕1772号)。
(二)《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严重沙化耕地界定标准和省级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的通知》(林退发〔2014〕181号)。
(三)《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年度检查验收办法》(林退发〔2009〕294号)。
(四)《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林退发〔2011〕3号)。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4•【字号】奉节府办〔2017〕238号•【施行日期】2017.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森林资源正文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办〔2017〕23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奉节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4日奉节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全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根据《退耕还林条例》、《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发改西部〔2014〕1772号)、《重庆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0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17〕84号)、《奉节县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实施意见》(奉节府发〔2015〕41号)、《奉节县退耕还林工程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办〔2016〕256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尊重规律、规模经营、确保质量”的原则。
是否退耕由农户自己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退耕;退耕发展生态林、经济林要结合全县产业发展规划,突出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按照现代农业适度规模发展要求,鼓励集中连片退耕还林;要把退耕还林质量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监管。
第三条新一轮退耕还林严禁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实施。
除基本农田外,对符合条件的坡耕地分年度、有计划的实施退耕还林。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四条新一轮退耕还林年度计划安排,在市级有关部门下达我县的年度指标范围内,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层层申报”的方式,经县政府同意后分别下达给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退耕还林作业设计办法

摇 状剥裂。单叶互生,叶下面通常具腺点,
3 选择 树种
上 报 的 成 果 有 小班 G S点 、 小班 卡 片 、分 户 P 统计 表 、台帐 、所 有经 手 的工作 人员 要签 字 ,并保 证数 据真 实 、准 确 ,态度要 认真 负责 。
0 8 5 河 北 省 围 场 满 族 蒙 古族 640
自治 县 道 坝 子 乡林 业 站 . 姝 华 王
作业 设计 的一些经 验 、基本 办法 ,叙述 如下 :
1 宣传 发动
个 是 小班卡 片 ,表上 有这 个小 班 的面积 、权
属 、小地 名 、立地 条件 、设 计树 种 、林种 等重 要信 息 ;第二 个 是分户 统计 表 ,表上 有这 个 小班 的退耕
户 主 ,户 主 四邻 ,户主 及 四邻都 要 同意并 签字 、按
盖 上苫 布 。
3 新 技 术 思 路
营造落叶松、桦树混交林,可改善森
虫 害及 火 灾 的发生 蔓 延 ,最大 限度地 发 挥
4 主 要技术 指标
. 辅 林结构、控制水土流失面积,防止森林病 48 栽 植 。用 围场 县 特 有 的造 林 工 具 植 苗 锹进 行
栽 植 ,这样 不容 易失水 ,有 利于苗 木 的成 活 。
1 新 技术 名称
上 。 根 系完 整 ,主 根 长 在 2 m 以上 ,5c 以上 0c m 侧 根 条数要 达 到 1 0条 。
46 比例配 置 。落 叶松 与 桦树 可 以为 7: . 3或 6: 4 或 5: ,可 以为 带状 或块 状 混 交 , 但每 个 树 种 最 5 少不 能低于 3成 。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退耕还林还草是治理我国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有关文件和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在认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
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完成退耕地造林1.39亿亩,工程建设增加了林草植被,减少了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是一项深受老百姓欢迎的民心工程。
目前,一些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地区仍然在耕种陡坡地和沙化地,由此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导致江河源头、湖库周围等重要水源地涵养水源能力下降,山洪和地质灾害多发,基层干部群众期盼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举措,是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
借鉴以往退耕还林还草的经验,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积极性,使退耕还林还草成为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自觉行动。
为此,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实施,即在农民自愿申报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基础上,中央核定各省总规模,并划拨补助资金到省,省级人民政府对退耕还林还草负总责,自主确定兑现给农户的补助标准。
按照这一思路,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自己决定。
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规划引导,依靠科技进步,提供技术服务,切忌搞“一刀切”、强推强退。
——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
根据不同地理、气候和立地条件,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有条件的可实行林草结合,不再限定还生态林与经济林的比例,重在增加植被盖度。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的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2018修订)【法规类别】林业管理【发文字号】林退发[2018]54号【发布部门】60428【发布日期】2018.05.30【实施日期】2018.05.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林退发〔2018〕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家新近出台的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措施以及我局2016年发布的《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相关规定,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实际需要,我局组织对2015年印发的《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办退字〔2015〕11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新的《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办退字〔2015〕111号)同时废止。
附件: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5月30日附件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一轮退耕地还林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掌握和客观分析评价其建设情况,确保建设质量和成效,并为兑现政策补助和加强管理提供依据,根据《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发改西部〔2014〕177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计划安排的新一轮退耕地还林的检查验收。
第三条检查验收工作实行县级、省级和国家级三级检查验收制度,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分级负责。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在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退耕地还林范围基础上,负责对本区域各年度任务面积在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二年和第四年,按照本办法开展县级检查验收。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各年度任务面积在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三年,按照本办法开展省级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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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统一设计程序,提高造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作业设计。
第三条作业设计的主要依据是:(一)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生态环境建设和退耕还林等工程的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营造林及退耕还林工程的技术标准和规程。
(三)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乡(镇、苏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类调查、农户退耕还林意愿调查等成果资料以及本地区最近一次的森林资源调查成果资料等。
(四)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工程年度任务计划和县级退耕还林年度实施方案或总体设计文件。
第四条作业设计由县(市、区、旗)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以乡镇(苏木或林场、农场等,下同)为单位进行编制,按村、林班或村民组设计到小班地块,退耕地造林任务应落实到农户。
第五条造林作业设计由具有丁级以上(含丁级)设计或咨询资质的单位或机构承担。
第六条作业设计的程序主要分为外业调查、内业设计、文件编制、备案实施等阶段。
第二章外业调查第七条作业小班区划(一)作业小班区划以造林地类别、立地条件和承包经营权属为主要区划因子。
(二)作业小班在林班或村民组内进行编号。
(三)作业小班面积以实测为准。
作业小班形状规则时可用测绳量测,当边界不规则时要用带镜罗盘仪、经纬仪或经过差分纠正的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机测量。
量测闭合差不大于1/100。
(四)作业小班位置应在现地勾绘在比例尺为1:10000的地形图上。
第八条作业小班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位置:所在乡镇、村、林班或村民组、小班。
(二)地类:按耕地和荒山荒地分别记载,耕地还应按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分别记载。
(三)权属:退耕地和荒山荒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
(四)地形地貌:坡位、坡度、坡向、海拔。
(五)植被:现有植被或农作物的类型、盖度、耕作制度等。
(六)土壤:土壤类型、质地、土层厚度、石砾含量、土壤侵蚀或沙化类型及强度等。
(七)适宜的造林模式以及与退耕农户商定的造林树种、初植密度、配置方式等。
作业小班调查情况记录在附表1上。
第九条调查、预测现有苗圃、母树林、种子园本年度的种苗生产情况,包括种子结实与产量、苗木种类、产苗量、苗木质量等级、苗木生长情况等。
第十条调查、了解工程区内与退耕还林有关的其他情况,包括农民要求退耕的情况,当年安排的任务和户数,涉及的人口等。
第十一条根据总体设计或实施方案及外业调查情况,现地与退耕农户商定造林的树种、初植密度及配置方式等。
第十二条现地确定需要建设的营林设施、护林设施、标牌、水利设施、固土护坡、固沙等辅助项目的设置地点,布设线路与走向,测量长度或占地面积,在现地埋设标记,并绘于调绘图上。
第三章内业设计第十三条内业设计前,应对外业调查材料及图件进行整理、核对,做到图表相符、资料齐全、内容完整、计算无误。
设计时应参考《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 1607—2003)。
第十四条小班以实测水平面积为准。
小班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第十五条营造林设计。
根据与农户商定的造林树种、初植密度及配置方式等,做出如下设计:树种(草种),苗木、插条、种子的数量、来源、规格及其处置与运输要求,造林种草方式方法与作业要求,乔灌木树种与草本植物的栽植配置(结构、密度、株行距、行带的走向等),整地方式与规格,整地与栽植(直播)的时间。
(一)树种设计:在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前提下,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设计适宜的造林树种。
(二)造林方式设计:退耕地造林一律采取人工造林的方式;荒山荒地造林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国家规定的造林方式。
(三)植被配置设计:根据经营目的及自然条件,设计适宜的植被配置方式,包括乔灌草的搭配比例、混交方式、种植密度、株行距、行带的走向等。
(四)整地的规格与方式设计:各地可根据气候、立地、造林树种等情况,在尽量保护现有植被的前提下,确定适宜的整地时间、整地方式和整地规格。
(五)幼林抚育设计:包括保墒措施,抗旱、保水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必要的定株、修枝、截干、平茬、松土、锄草、施肥、病虫鼠害防治等措施。
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第十六条种苗组织设计。
按照营造林设计和当年的计划任务,分别树(草)种、苗木类型与规格测算种苗需要量,并由当地产苗能力和采种量测算种苗供应量,再根据种苗余缺状况设计种苗组织供应方案,落实工程建设需要的种苗来源、规格、等级和数量。
第十七条管护设计。
按照谁退耕、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并与之签订管护合同。
同时,可根据需要进行了望台、哨卡、管护房的位置、规模与结构,围栏的类型、位置、长度以及必要管护设备的设计,并测算出工程量、耗材量及所需资金投入量等。
第十八条辅助工程施工设计。
辅助工程包括营林设施、护林设施、标牌、水利设施、固土护坡等辅助项目的结构、规格、材料、数量与位置等,沙地造林种草设置沙障的数量、形状、规格、走向、设置方法与选用的材料等,可根据需要进行设计。
具体设计可参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以及外业调绘图,做出单项设计、绘制结构图,其位置要标示在设计图上。
第十九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作业顺序、时间安排。
(二)劳力、物质、设备的调配与安排。
(三)施工作业的计划、资金、组织、技术、档案管理等。
第二十条作业设计图的绘制(一)作业设计总平面图。
图素包括明显的地物标(道路、河道、溪流、沟渠、桥梁、涵洞、独立屋、孤立木等)、边界、辅助工程的布设位置及苗木栽植位置。
树种简单,株行距固定的作业小班,总平面图上可以不标示苗木栽植的具体位置,但要标示行带的走向。
作业设计总平面图绘制在A4或A3打印纸上。
作业设计总平面图成图比例尺见表1,比例尺最小为1∶10000。
表1 作业设计总平面图成图比例尺(二)造林图式。
每个营造林模式应绘制树种(乔灌草)搭配、株间配置的营造林图式;整地作业分方式绘制平面与剖面图,标注尺寸。
营造林图式应图例规范,标注内容清楚,比例尺适当,方便施工。
(三)辅助工程单项设计图。
应分别项目类型,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和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绘制辅助工程施工设计图。
(四)作业小班位置图。
根据外业调绘和内业设计,以乡镇为单位,将本年度的作业小班勾绘在1:10000的地形图上。
位置图应按实际标清各级行政区划界、村界、林班或村民组界、小班界等;应注明各级政府驻地与相邻行政区名、村名、林班号或村民组名、小班注记等。
小班注记用分子式标注,样式为:小班号—小班面积-------------------------------------------------造林年份—造林地类别—造林树种其中,造林地类别用英文字母表示,25度以上坡耕地DG表示,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用ZG表示,严重沙化耕地用SG表示,荒山荒地用HD表示。
若作业小班面积很小,按规定的比例尺在地形图上无法绘出小班界限的,可在图上标注符号示意。
第二十一条按照当地近年来平均物价、用工等指标,以小班为单位测算退耕地造林和荒山荒地造林的用工量和投资;国家和地方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以农户为单位测算;辅助工程以村为单位,分别项目类型测算用工量、各种耗材量与投资。
第四章文件编制第二十二条作业设计成果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附表和有关附件构成。
第二十三条作业设计说明书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编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前言,简述设计过程及提交的成果。
(二)基本情况,包括作业区的自然条件,产业结构、经济结构、土地利用情况,退耕土地情况,农户退耕意愿调查摸底情况,农村能源利用情况等。
(三)设计原则和依据。
(四)规模、范围和布局。
(五)营造林设计。
(六)种苗组织设计。
(七)管护设计。
(八)辅助工程设计。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工程量、用工量测算。
(十一)投资预算及筹措。
第二十四条设计图包括作业设计总平面图、营造林模式图和辅助工程施工设计图以及作业小班位置图等。
第二十五条附表包括作业小班现状调查表(正面、背面)、营造林作业设计一览表、营造林作业设计汇总表、分树种种苗供需平衡表、辅助工程设计汇总表、国家补助测算一览表、投资测算汇总表等。
第二十六条作业设计应以乡镇为单位,按照设计说明书、设计图、附表及其他附件的顺序排列,加装封面,合并成册。
第五章备案实施第二十七条作业设计需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备案的作业设计组织造林施工和检查验收,没有编制作业设计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作业设计,如因故确需变更的,应提交变更原因说明并由原设计单位或机构变更设计,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重新报请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需根据作业设计,与退耕农户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将退耕还林任务、责任、补助政策落实到户。
第三十一条作业设计应纳入技术档案管理。
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各执一份,以备查用。
第六章附则- 11 -第三十二条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省(区、市)实际情况的作业设计实施细则,报我局备案。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2015年4月15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林退发〔2003〕90号)同时废止。
附表:1.作业小班现状调查表2.营造林作业设计一览表3.营造林作业设计汇总表4.分树种种苗供需平衡表5.辅助工程设计汇总表6.国家补助测算一览表7.投资测算汇总表-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