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务委员会
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校务委员会是学校领导层的核心机构,负责决策、规划和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
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对学校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二、成员构成校务委员会由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各部门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
校务委员会的成员应能够全面了解学校的各项工作,并做出适当决策。
三、职责与权限1. 负责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制定,确保学校的发展方向明确;2. 监督学校的财务状况,防止出现财务纠纷;3. 负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培养方案的制定,确保学生的权益和教育质量;4. 解决学校内部矛盾和问题,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四、工作程序1. 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学校的发展方向和具体工作安排;2. 成员互相交流意见,进行问题的研究和解决;3. 会议纪要的起草和发布,确保重要决策可以被全校师生了解。
五、信息共享1. 通过会议、邮件和其他途径,将会议纪要和重要决策通知到全校师生;2. 鼓励成员共享信息和经验,促进全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
六、建立良好的学校文化校务委员会在指导学校各项工作时,应注重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校文化。
通过鼓励师生相互关心和支持,创建良好的学术氛围,促进学校的综合实力提升。
七、宣传与推广为了让学校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得到更多人了解和支持,可以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宣传和推广。
并且可以邀请知名教育专家来学校进行讲座,分享成功的办学经验。
八、评估和改进定期对校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全校师生对校务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九、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为了更好地宣传学校的工作和取得家长的支持,校务委员会可以定期组织家长会议,向家长介绍学校的发展情况和教育理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十、促进校务委员会的专业化建设鼓励校务委员会成员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同时,可以邀请教育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为校务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提供指导和建议。
校务委员会章程

校务委员会章程一、总则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决策,推动学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章程旨在明确校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运作机制,确保校务委员会的工作高效、透明和有序。
二、组成1. 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职员工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学校领导由校长、副校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教职员工代表由各个教学科研单位的代表组成,学生代表由学生会主席和各学院的学生代表组成。
2. 校务委员会主席由校长担任,副主席由副校长担任。
三、职责1. 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确保学校的长远发展与目标的实现。
2. 审议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如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计划、学术科研项目的立项与调整、重大经费的使用等。
3. 监督学校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目标的达成。
4. 提出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创新。
四、运作机制1. 校务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由主席主持。
会议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临时会议。
2. 校务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主席和副主席确定,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
3. 校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全体委员投票表决,以简单多数通过。
在重大事项上,如学校章程的修改、学校合并与分立等,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同意。
4. 校务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5. 校务委员会可以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委员会,负责具体事项的研究和决策,并向校务委员会汇报工作。
五、责任与权利1. 校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保守会议的秘密。
2. 校务委员会的成员有权提出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的重大决策提出异议。
3. 校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遵守会议纪律,不得以个人行为影响委员会的工作和决策。
六、章程的修改1. 校务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须由全体委员投票通过,并经校长批准。
2. 对章程的修改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修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校务委员会的职责和作用

校务委员会的职责和作用校务委员会的职责和作用引言:校务委员会是学校中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的方向和政策,并监督学校的各项事务。
在本文中,将深入探讨校务委员会的职责和作用,包括决策制定、问题解决、资源管理等多个方面,以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校务委员会的重要性和影响。
正文:一、决策制定作为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校务委员会的首要职责就是制定学校的方向和政策。
校务委员会成员通常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他们共同参与决策过程,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通过讨论和投票等方式,校务委员会就学校发展战略、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做出决策。
这些决策对于学校的发展具有指导性和推动性作用。
二、问题解决校务委员会还承担着解决学校内部问题的重要职责。
在学校管理中,常常会面临一些复杂的问题,如学生纪律问题、师资不足、教学资源匮乏等。
校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听取各方意见等方式,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通过集思广益、共同努力,校务委员会能够有效解决学校内部问题,提升学校整体运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资源管理校务委员会在学校的资源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学校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质资源、财务资源等。
校务委员会需要合理分配这些资源,确保它们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并满足学校的需求。
例如,在教师资源分配上,校务委员会需要结合教学需要和教师个人特长,合理配置教师的工作任务和学科教学资源。
通过科学合理地管理学校资源,校务委员会能够有效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四、监督评估校务委员会还负责监督学校的各项事务,并对学校进行评估。
通过定期召开会议、收集反馈意见等方式,校务委员会监督学校的运作情况,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和反馈。
这种监督评估能够帮助学校发现问题、改进不足,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通过校务委员会的监督评估,学校能够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并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文1、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行政工作的审议机构,负责学校的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机构设置,重大的奖惩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废除等。
2、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负责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校长因公外出,可委托他人代理。
3、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
4、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问题,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如无异议,即形成决定。
如校务委员会对校长办公会的决定发生意见分歧,由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复议,校长根据情况,参照规定,如意见不统一,由校长决定。
5、校务委员会有审议权,但必须服从校长办公会的最后决议。
6、根据工作需要,校务委员会主任,可邀请非委员职工参加校务会议,非委员职工享有议事的权利。
7、校务委员会不定期举行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一切会务工作。
8、校务委员会委员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即可进行审议。
9、委员不能参加会议时,事先向校务委员会主任请假。
____年____月____日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文(二)一、校务委员会必须由党、政、工会领导以及教导处工作人员组成,成员配备必须坚持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
二、校务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定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校重大问题和事宜进行决策。
三、校务委员会在进行学校重大事宜决策时,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听众的意见,为广大教师谋利益。
四、校务委员会成员要勤政、廉政、以自身作则,要经常深入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倾听广大教职工的心声,采纳广大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要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
五、校务委员会要及时研究解决教师、学校和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
六、校务委员会的一切工作,必须坚持依法治校的原则,依法制定学校教育教学灌流措施,依法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校务委员会暂行条例

学校校务委员会暂行条例
校务委员会暂行条例旨在规范学校校务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加强学校管理,促进教育教学的发展。
第一条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规划、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二条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
具体组成方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校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战略,推动学校的长远发展。
2.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包括招生政策、教学改革和课程设置等。
3.评估学校的管理工作和教学质量,提出改进建议。
4.监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
5.调解和处理学校内部矛盾和纠纷。
第四条校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校务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
第五条校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校务委员投票决定,简单多数决定。
第六条校务委员会主席是学校的最高决策者,负责召集和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以及执行校务委员会的决议。
第七条校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保障校务委员会的顺利运行。
第八条校务委员会的任期为两年,如有必要可以连任一次。
具体选举程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九条校务委员会的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和监督学校的重要事务,并且及时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学校师生的意见和需求。
第十条校务委员会暂行条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属于学校校务委员会。
第十一条校务委员会暂行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校务委员会章程

校务委员会章程一、总则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执行。
本章程旨在规范校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力和运作方式,确保学校的决策科学、公正、高效。
二、组成1. 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学生事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人力资源处处长等学校重要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2. 校务委员会设立主席,由校长担任。
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决策事项,并代表校务委员会向学校各方面负责。
三、职责1. 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确保学校的发展与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政策相一致。
2. 审议和决策学校的重大事项,如招生计划、学科设置、教学质量评估等。
3. 监督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照学校的决策和规定进行。
4. 审议和批准学校的预算和财务报告,确保学校的财务状况健康稳定。
5. 确保学校的管理决策公开透明,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评估。
四、权力1. 校务委员会有权决策学校的重大事项,并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决策执行。
2. 校务委员会有权对学校的预算和财务报告进行审议和批准。
3. 校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学校的管理规定和制度,确保学校的管理有序、规范。
4. 校务委员会有权对学校各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运作方式1. 校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主席召集。
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2. 校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需要经过多数委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3. 校务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主席提出,委员也可以提出议题进行讨论。
4. 校务委员会会议的决策需要形成书面文件,由主席签字并存档。
5. 校务委员会可以设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具体事项的研究和决策。
六、附则1. 校务委员会章程的修订需要经过校务委员会的多数委员同意,并报学校校董会备案。
2. 校务委员会章程的解释权归校务委员会主席所有。
以上是校务委员会章程的基本内容,旨在确保学校的决策和管理科学、公正、高效。
校务委员会的成员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校务委员会章程

校务委员会章程一、总则校务委员会是学校内部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的发展战略、决策和政策。
本章程旨在明确校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学校的决策过程透明、公正和高效。
二、组成1. 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学院院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2. 校长为校务委员会主席,副校长为副主席。
3. 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由全体教师和学生选举产生,代表人数应充分体现各个学院和年级的代表性。
三、职责1. 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2. 审议和决定学校的重大决策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学科设置、教学质量保障、学术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方面。
3. 监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资产运营,确保学校的经济可持续发展。
4. 解决学校内部的重大争议和纠纷,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团结。
5. 推动学校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声誉提升。
6. 审议和决定其他与学校发展相关的事项。
四、运作方式1. 校务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主席召集并主持。
2. 会议决议应经过多数委员的赞同方可生效,主席在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会议决议书面通知全体委员。
3. 会议应提前通知委员,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委员充分了解并做好准备。
4. 校务委员会可以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和推动特定议题的落实。
5. 校务委员会应建立健全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保留会议记录和相关决策文件,以备查阅和审计。
五、权责保障1. 校务委员会的决策应在法律、政策和学校章程的框架内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2. 校务委员会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校务委员会的委员应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和决策,确保会议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4. 校务委员会应及时向学校全体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布会议决议和相关信息,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章程修改1.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经过校务委员会的多数委员赞同,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2.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充分听取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校务委员会章程

校务委员会章程一、总则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本章程旨在规范校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方式等相关事项,确保校务委员会的有效运行。
二、组成1. 校务委员会由学校的重要领导和专家组成,包括校长、副校长、学院院长、教授等。
校长担任校务委员会主席,副校长担任副主席。
2. 校务委员会的成员由校长提名,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任命。
委员的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次。
三、职责1. 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2. 审议学校的重大决策,包括学科设置、教学改革、科研项目等。
3. 监督学校的财务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
4. 审议并决定学校的重要制度、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5. 提出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学校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四、运作方式1. 校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校长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2. 全体会议由校长主持,副校长担任会议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
3. 会议决议需经过全体委员的表决,经过过半数委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4. 校务委员会可以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委员会,负责特定的任务和项目的研究和推进。
5. 校务委员会可以邀请学校内外的专家参加会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五、责任与义务1. 校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
2. 校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保守会议内容的机密性,不得泄露会议讨论的具体内容。
3. 校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不得以个人利益为前提,损害学校的整体利益。
4. 校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保持与学校领导班子的密切联系,及时向学校领导班子报告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六、章程的修改校务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学校领导班子的讨论和通过,并报请学校董事会备案。
七、附则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校务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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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务委员会
1、现行的民办教育法律法规没有对校务委员会进行明确法律界定。
实践中,我国在1949年~1952年间曾实行过校务委员会负责制,校长根据校务委员会的决定主持校务工作。
198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过“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
”
近些年,在进行现代学校制度的研究中,有些地方借鉴了国外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管理体制模式,试行了校务委员会。
国外的学校管理体制大多数采取的是委员会负责制,其委员会名称各有不同,法国称校务委员会,美国称学区教育委员会,英国、澳大利亚称校董事会,德国、日本称评议会等。
以法国为例,法国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的最高集团性机构,一般由三方面代表共30人组成。
其中有10名校方和行政代表,包括校长、教学副校长、财务副校长、教育工作顾问、社区行政代表、地方行政代表;10名教职工代表,包括教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学顾问和学校技术服务人员;10名家长和学生代表。
校长是委员会主席。
法国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参与确定学校的组织机构,参与组织学校教学,通过学校工作计划,听取学校行政机构的汇报,确定预算,解决与家长相互联系的问题,选择教科书、参考书等。
校长在校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2002年,江苏南京在全国率先实行校务委员会试点。
南京市十三中是首批试点学校之一,该校校委会共有11人,其中家长代表6人、教师代表1人、其他社会代表2人、学校行政领导2人。
“其主要职能是讨论决定学生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学生重大的学习和社会活动、学生经费使用以及论证学校办学的重大规划等,比如学生到校时间、晚自习、奖励处罚规定、社会实践活动、学校代办费的支出以及教育教学的重大改革等,都由校委会商议决定。
”
南京的校务委员会与法国的校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差不多,但是职权却有着本质的区别,法国的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的最高集团性机构,对学校的组织机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等都起决定作用,而南京的校务委员会只对与学生有关的管理、活动、经费等起决定作用。
2、试行校务委员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因此,民办学校如果设立校务委员会的话,可以依法将校务委员会界定为决策机构,至于如何决策、决策哪些项目,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
3、校务委员会与校长负责制的关系
校长负责制与校务委员会的关系是“主和辅”的关系。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是由法律规定的(第二十四条民办学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因此,校务委员会在学校管理中只能起辅助作用。
校务委员会是对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