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服装、工作纪律、工作强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第三条:工作时间是指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早退、不迟到、不早退,严禁私自加班或提前离开岗位。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及调休,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填写假条。
第四条:工作服装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应该穿着的服装,包括但不限于制服、工作服等。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要求穿着工作服装,并保持整洁。
严禁穿着不符合规范的衣物或打扮不得体。
第五条:工作纪律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循的纪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不吸烟、不喧哗、不打闹、不私自使用公司财产等。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专心投入到工作中,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工作强度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应根据工作任务的要求,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员工应合理分配工作时间,做到工作内容与工作时间的匹配,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七条:工作效率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应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员工应积极主动、勤奋努力,善于学习和创新,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有以下行为:(一)违反工作纪律,如吸烟、喧哗、打闹等;(二)迟到、早退、私自离岗或私自加班等;(三)擅自改变工作内容或工作方式;(四)私自使用公司财产;(五)泄露公司机密信息或侵犯公司利益;(六)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九条: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措施:(一)口头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轻微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提醒员工遵守纪律。
(二)书面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较为严重行为,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并将警告事实及处理结果记录入员工档案。
(三)停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严重行为,可以给予停职处罚,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入员工档案。
(一篇就够)公司劳动纪律和行为规范管理办法完整版

公司劳动纪律和行为规范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和行为规范,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实习生、试用期员工等。
三、劳动纪律和行为规范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和管理。
3. 遵守公司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
4. 遵守公司行为规范,着装整洁,举止得体,语言文明,不得喧哗、打闹。
5. 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信息。
6. 遵守公司环境卫生制度,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不乱扔垃圾。
7. 遵守公司安全规定,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违章作业,不冒险。
8. 遵守公司团队精神和合作原则,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9. 遵守公司廉洁从业规定,不谋取私利,不损害公司利
益。
四、劳动纪律和行为规范的考核
1. 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劳动纪律和行为规
范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考勤、着装、语言、行为、团队协作等。
3.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评优、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事项
1.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行为规范,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法律法规不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2篇)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者的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劳动者。
第三条劳动者在企业中执行劳动任务时,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作业纪律第四条劳动者应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要求,准时上班、下班。
第五条劳动者应按照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认真、细致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或者擅自离岗离职。
第七条劳动者不得无故拒绝工作调配。
第八条劳动者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九条劳动者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私人事务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和协作同事之间的工作。
第十三条劳动者应当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十四条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消极怠工或敷衍塞责。
第十五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工作流程和程序办理相关事务,不得违反规定。
第十六条劳动者应当倡导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劳动者,企业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八条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解聘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于故意违反本办法的劳动者,企业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者对于违反本办法引起的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目的在于规范劳动者在企业中的行为,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工作效率。
通过明确劳动者在作业和工作中的纪律要求,确保员工以正确的态度和准确的方式完成工作任务。
作业纪律部分包含了劳动者在上下班时间、工作任务完成、离岗离职等方面的规定。
劳动者应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劳动纪律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教职工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旷工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如有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应当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确保工作交接顺利。
第五条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家长和同事,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侮辱、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
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条教职工应当保守学校机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学校内部文件等保密信息。
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缺席。
第八条教职工应当爱护学校财产,合理使用教育教学资源,不得浪费或者滥用。
如有损坏学校财产的情况,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教职工应当树立良好的形象,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有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等行为。
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职工的劳动纪律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进行相应的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解聘等。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工劳动纪律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及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国电集监【2009】127号)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职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是职工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与考评机构。
第二章请(销)假制度第三条凡本公司职工因病(事)离开工作岗位,包括探亲、疗养、年休假等均必须填写《公司职工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职工请(销)假手续的办理:(一)生产服务岗位职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长批准,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班长同意,报本单位领导批准;部室一般管理人员请假在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本部室领导批准。
(二)公司副职领导离开公司须向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请假;部门正职及以上干部离开公司须向公司总经理请假,党群口部门正职及以上干部离开公司向党委书记请假。
部门副职须经本部门正职同意,报请主管公司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公司。
(三)班长、部室领导审批权限三天内的假期连续出现第二轮或假期超过三天的,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后方可离岗。
(四)享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女职工权益保护规定的特殊假,在本人提出申请后,须经公司计生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岗休假手续。
第五条职工请事假,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六条请(销)假制度的相关规定:(一)请假未批准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不能擅自脱离岗位;对请假手续不全者应责令其补齐,否则,按未办理请假手续处理。
(二)运行人员请假必须在上班前四小时、其他人员必须在事前经班长同意,本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不能行走的病号除外)。
(三)职工所请假期休满,应立即返回公司并及时到班组或部门销假。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二、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安排(1)公司设定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6:00。
(2)员工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部门说明理由并获得批准。
2. 加班管理(1)公司鼓励员工在必要时加班,但需事先报备,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加班费按公司规定发放,不得私自加班。
三、工作纪律1. 服装仪表(1)员工上班时应穿着整洁、得体的工作服装,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不得体的服饰。
(2)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变更服装,做出与工作场合不相符的行为。
2. 语言行为(1)员工在工作场所应注意言行举止,不得使用粗俗语言或含有歧视、侮辱他人的言论。
(2)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3. 私人事务(1)不得在办公时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得在工作场所谈论个人隐私事务。
(2)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个人交际或网络游戏等娱乐活动。
四、奖惩措施1. 奖励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出色表现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扬信、奖金、晋升等。
2. 处罚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五、附则本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公司保留对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以上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如有变动,以公司正式公告为准。
本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执行,并接受广大员工监督和检查。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勤管理
1、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应通过指定的考勤方式进行考勤记录,如指纹打卡、人脸识别、签到等。
3、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或出差,应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
三、工作纪律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串岗、睡岗。
2、禁止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等。
3、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四、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提交审批。
2、请假类型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不同类型的请假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劳动纪律的监督与检查
1、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权对所属员工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和检查。
2、人力资源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六、违纪处理
1、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2、多次违反劳动纪律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七、附则
1、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纪律是公司员工在共同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是员工完成自身劳动任务和公司完成总目标的保证。
第三条遵守劳动纪律是对员工素质的最基本要求,是每位员工的基本职责和应尽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部门为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各分子公司要严格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执行。
第三章劳动纪律规定第六条员工应忠于职守,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关心公司,爱护公司财物,维护公司利益。
第七条员工应积极学习和遵守公司的各类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办事,坚决服从公司的安排与管理。
第八条员工应举止文明、平等待人、热情礼貌、识大体、顾大局、团结合作,共同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机关的考勤管理工作,将考勤结果作为劳动关系处理和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与员工薪酬挂钩。
各分子公司负责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考勤原始资料和汇总结果要存档,作为劳动关系、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的重要参考。
第十条公司机关员工考勤要求如下:1.公司机关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
机关员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公司机关考勤实行严格的上下班打卡制度,上下班打卡记录作为员工上下班考勤的唯一依据。
员工工作日应进行2次考勤打卡——上班打卡和下班打卡。
员工上班须于6:00—8:10进行上班打卡,下班应在17:20—19:30进行下班打卡。
员工工作日当日考勤记录应有上班打卡记录和下班打卡记录相对应。
3.员工在工作时间严禁打盹、睡岗、脱岗、串岗、唠嗑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4.集团公司对驻安建大厦单位上下班时间作出统一安排的,从其安排。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办法(精选7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办法(精选7篇)员工纪律会影响生产,制定制度也很有必要。
规章制度可以建立健康而良好管理秩序,同时也因其中所包含员工的行为规范及员工的责权利,对规范企业的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办法,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办法【篇1】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习惯,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建立企业理念文化,根据企业未来发展的思路建设要求,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行为指导规定的管理大纲,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层次,为今后的内部管理打下有利的良性基础。
说明:本企业实行夏时、冬时两种作息时间夏时制: 7:30-11:30 13:30-17:30冬时制: 8:00-12:00 13:00-17:001、严格遵守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服从企业管理,作息时间、严格职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个人合法利益,严格倡导职工讲文明、爱企业、重自律。
2、企业内各办公室是生产行政管理的重要场地,非管理者,无论是谁,无事者,严禁入内,职工反映,解决问题,要逐级上报,任何越级上报者,其被访部门有权拒绝,以保证办公室正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环境,确保职责功能的权力责任。
3、工作期间严禁从事非工作范围外的各种事情,各本职岗位,应尽职尽责,严禁脱岗、串岗、睡岗,无理由离岗10分钟以上者,均按旷工处理。
4、员工因病、事假不能正常上班,必须按“病、事假管理规定”,提前申请报告,并履行病、事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酗酒闹事给企业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肇事人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6、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地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有事说理、协助协商,以企业为大局,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
7、企业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聚众斗殴、偷鸡摸狗、目无法纪,凡上述不服管理者,无论何人,坚决除名。
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的一切工作场所和时间,包括公司内外工作。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服从公司管理,遵守劳动纪律。
第四条公司员工应当尊重公司领导和同事,遵循企业文化,形成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五条公司将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促使员工认识和遵守本制度的内容。
第二章岗位责任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职责,规定其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
第七条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方式履行岗位职责。
第九条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十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定的办公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环境卫生,不得任意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不得随意使用公司的办公设备和物资,不得私自转移公司财产。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对工作中的错误和问题及时报告领导,积极配合解决。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四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完成工作量,不得偷懒怠工。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作息规定,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做其他事情。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定的加班制度,不得私自加班,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请假规定,不得擅自请假、旷工,应当提前申请请假手续。
第十九条员工在与同事和领导的交往中应当尊重对方,不得对同事和领导进行人身攻击。
第二十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涉密事项,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处分程序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处分程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等,具体措施由公司人事部门统一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康伟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员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为规范劳动纪律,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三条劳动纪律的管理责任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做法,总经理是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具体负责抓好各部及公司全体员工的劳动纪律。
第四条各部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劳动纪律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所分管的一般管理人员或班组长。
班组长是本班(组)劳动纪律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班(组)员工的劳动纪律。
第五条成立劳动纪律考核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对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对检查或抽查当中发现的问题有争议时,做出处理决定。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1
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每月对公司各部门(班组)进行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
(二)负责收集员工检举违反劳动纪律的意见,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提交劳动纪律考核监督领导小组。
负责对各部门考勤报表进行审核、汇总。
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并拟写通报。
第七条加强对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与薪酬工资挂钩,对违反者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并通报全公司。
第八条员工在岗期间必须做到:
(一)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轮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交接班。
不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员工上班期间不允许离岗或串岗。
(二)员工酗酒上班或上班期间不服从领导指挥,经教育不改者,或无理取闹、骂人、部门负责人有权劝当事人退班,并按旷工处理。
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罚),倒班人员严禁私下协商替班。
(三)员工上班期间考勤表无记录,视为旷工。
(四)本办法规定的内容与要求由劳动纪律领导小组检查。
第九条本办法由综合部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部室应设有兼职考勤员,负责对各部室人员及分管班组的考勤及上报。
考勤员要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每日如实填写考勤表,并公布于众,便于员工互相监督。
第二条考勤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
从上月日至本月日,休息日不需填符号。
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公出:⊙病假:△事假:○
旷工:×产假:÷迟到:+ 早退; #
婚假: ☆丧假: -探亲假:□
第三条各考勤员将本月考勤汇总表如实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综合部负责汇总,并存档,在本月工资发放日之前3天时,一并上报财务部,(如果本单位有请假的职工,将请假条、病假证明等材料附考勤表后面)。
第四条请假手续及假期审批权限
(一)员工请假应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各部门负责人批
3
准签字,将请假条交综合部,报副总经理审批,请假7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请假手续报综合部存档。
(二)请假一律为事前请假,严禁事后或事中补假,请假手续的审批程序,原则上由请假人本人亲自办理,因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家人或同事办理。
第五条销假管理
(一)返岗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按请假程序进行销假, 如未办理销假手续,超假时间按旷工处理,病假销假时应出示诊断说明。
(二)对不按请假程序外出,不按规定销假,除按本规定处理本人外,所在部门负责人应负连带责任,视其情节轻重,由劳动纪律监督领导小组研究,给予批评、通报、扣除当月岗位工资等处理。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扣发当日薪酬工资,其它福利停发。
(一)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二)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三)在请假期满后,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没有按时到岗者;
(四)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情况、欺骗公司者;(注:病假必须由当地及以上医院开具诊断证明)
(五)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其他不法行为被公安机关
4
扣押、拘留期间;
连续旷工3日以上扣发全年岗位工资和当月工资,全年5日以上者停发薪酬工资,下岗辞退。
第七条迟到早退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工,下班前3分钟外15分钟内为早退,15分钟外一律作旷工半日处理。
(二)迟到早退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不得补请事假。
(三)当月累计5次以内者扣发当月岗位工资的20%,超过5次扣发当月岗位工资。
第八条其它
工伤、病假、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探亲假等结合《工伤保险条例》、《黑龙江省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改革办法》、《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纪律监督考核组依据公司具体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执行。
第九条员工考勤与薪酬,评先选优挂钩。
累计事假超过10天、有旷工现象存在的都不得参与评先选优,对于劳动纪律涣散,出工不出力的员工,取消评优资格,并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第十条综合部负责建立员工考勤管理档案,考核组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如有瞒报、漏报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从重处罚。
5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各类假种说明
一、事假
员工事假,限事前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由员工所在部门及综合部办理。
批准后方可休假。
一次最长不得超过3天,全年累计事假不超过10天。
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请长假时,一次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全年累计事假不超过30天。
二、病假
(一)员工病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由员工所在部门及综合部办理。
员工因病请假,必须县级以上的医院出具的证明,并附病历、发票等材料。
(二)病假自生病之日起计算医疗期,医疗期的计算含连续病假期间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三、婚假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假时间:
(一)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可享受婚假。
(二)员工本人结婚,给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初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给婚假15天。
职工子女结婚、职工父母再婚给假1天。
(三)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审批表,经总经理批准,并在本部门备案。
请婚假必须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6
(一)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配偶父母去世,可给予丧假4天。
(二)假应在亲属去世后一个月内使用,不得分次使用,逾期不得使用。
五、产假
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和流产时,应享受以下待遇:
(一)女员工单胎顺产给予90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凭生产医院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不满四个月流产者给假15—30天,四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42天。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享受以上产假待遇,(二)女员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
工资按照基本工资60 %发放。
(三)产假须提供医院证明、病历等材料。
六、陪护假
根据《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员工晚育(其配偶)应享受以下待遇:
(一)女员工晚育(其配偶)男员工享受护理假5-10天(注: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年龄均在法定婚龄三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妇女晚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二)陪护假必须在配偶生产后30天以内使用,不得分次使用,逾期不得使用。
7
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员工与配偶、父母不在同一住地的且符合探亲假条件的,可给探亲假。
(一)探望配偶每年一次给假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一次给假20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一次给假20天。
八、工伤假
(一)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需在半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的部门领导进行申报,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通知综合部,并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书面材料,再由综合部上报上级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符合工伤条件的按工伤处理。
(二)工伤假最多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者,在地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九、补假
员工除急病或特殊其他情况无法提前办法请假手续的,须委托他人或电话向公司负责人请假,回到公司后持有相关证明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负责人调查核实后方可到综合部办理补假手续,发现有伪造事实者按照旷工处理。
8
(工人)请假审批表填报部门:
9
员工销假单
注:备注里注明员工到岗时间,本联由销假人所在部门留存。
10
word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