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关于进口澳大利亚小麦大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2.23•【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施行日期】2020.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进行修订,现予公布。
自2020年3月1日起,《食品生产许可证》中“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按照新修订《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2月23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食品剂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品种明细备注加工品0101小麦粉 1.通用: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低筋小麦粉、全麦粉、其他2.专用:营养强化小麦粉、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自发小麦粉、专用全麦粉、小麦胚(胚片、胚粉)、其他0102大米大米、糙米类产品(糙米、留胚米等)、特殊大米(免淘米、蒸谷米、发芽糙米等)、其他0103挂面 1.普通挂面2.花色挂面3.手工面0104其他粮食加工品1.谷物加工品:高粱米、黍米、稷米、小米、黑米、紫米、红线米、小麦米、大麦米、裸大麦米、莜麦米(燕麦米)、荞麦米、薏仁米、八宝米类、混合杂粮类、其他2.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碜、玉米粉、燕麦片、汤圆粉(糯米粉)、莜麦粉、玉米自发粉、小米粉、高粱粉、荞麦粉、大麦粉、青稞粉、杂面粉、大米粉、绿豆粉、黄豆粉、红豆粉、黑豆粉、豌豆粉、芸豆粉、蚕豆粉、黍米粉(大黄米粉)、稷米粉(糜子面)、混合杂粮粉、其他3.谷物粉类制成品: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米粉制品、其他油、油其制品0201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亚麻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米糠油、芝麻油、棕榈油、橄榄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其他0202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植脂末、其他0203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鹅油、骨髓油、水生动物油脂、其他味品0301酱油酱油0302食醋 1.食醋2.甜醋0303味精 1.谷氨酸钠(99%味精)2.加盐味精3.增鲜味精0304酱类稀甜面酱、甜面酱、大豆酱(黄酱)、蚕豆酱、豆瓣酱、大酱、其他0305调味料 1.液体调味料:鸡汁调味料、牛肉汁调味料、烧烤汁、鲍鱼汁、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味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其他2.半固体(酱)调味料: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风味酱、芥末酱、咖喱卤、油辣椒、火锅蘸料、火锅底料、排骨酱、叉烧酱、香辛料酱(泥)、复合调味酱、其他3.固体调味料: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风味汤料、酱油粉、食醋粉、酱粉、咖喱粉、香辛料粉、复合调味粉、其他4.食用调味油:香辛料调味油、复合调味油、其他5.水产调味品:蚝油、鱼露、虾酱、鱼子酱、虾油、其他0306食盐 1.食用盐:普通食用盐(加碘)、普通食用盐(未加碘)、低钠食用盐(加碘)、低钠食用盐(未加碘)、风味食用盐(加碘)、风味食用盐(未加碘)、特殊工艺食用盐(加碘)、特殊工艺食用盐(未加碘)2.食品生产加工用盐制品0401热加工熟肉制品1.酱卤肉制品:酱卤肉类、糟肉类、白煮类、其他2.熏烧烤肉制品3.肉灌制品:灌肠类、西式火腿、其他4.油炸肉制品5.熟肉干制品:肉松类、肉干类、肉脯、其他6.其他熟肉制品0402发酵肉制品 1.发酵灌制品2.发酵火腿制品0403预制调理肉 1.冷藏预制调理肉类制品 2.冷冻预制调理肉类0404腌腊肉制品 1.肉灌制品2.腊肉制品3.火腿制品4.其他肉制品制品0501液体乳 1.巴氏杀菌乳2.高温杀菌乳3.调制乳4.灭菌乳5.发酵乳《食品安家标准高菌乳》发可按经备企业标准0502乳粉 1.全脂乳粉2.脱脂乳粉3.部分脱脂乳粉4.调制乳粉5.乳清粉0503其他乳制品 1.炼乳2.奶油3.稀奶油4.无水奶油5.干酪6.再制干酪7.特色乳制品8.浓缩乳料0601包装饮用水 1.饮用天然矿泉水2.饮用纯净水3.饮用天然泉水4.饮用天然水5.其他饮用水0602碳酸饮料(汽水)果汁型碳酸饮料、果味型碳酸饮料、可乐型碳酸饮料、其他型碳酸饮料0603茶类饮料 1.原茶汁:茶汤/纯茶饮料2.茶浓缩液3.茶饮料4.果汁茶饮料5.奶茶饮料6.复合茶饮料7.混合茶饮料8.其他茶(类)饮料0604果蔬汁类及其饮料1.果蔬汁(浆):果汁、蔬菜汁、果浆、蔬菜浆、复合果蔬汁、复合果蔬浆、其他2.浓缩果蔬汁(浆)3.果蔬汁(浆)类饮料:果蔬汁饮料、果肉饮料、果浆饮料、复合果蔬汁饮料、果蔬汁饮料浓浆、发酵果蔬汁饮料、水果饮料、其他0605蛋白饮料 1.含乳饮料2.植物蛋白饮料3.复合蛋白饮料0606固体饮料 1.风味固体饮料2.蛋白固体饮料3.果蔬固体饮料4.茶固体饮料5.咖啡固体饮料6.可可粉固体饮料7.其他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谷物固体饮料、食用菌固体饮料、其他0607其他饮料 1.咖啡(类)饮料2.植物饮料3.风味饮料4.运动饮料5.营养素饮料6.能量饮料7.电解质饮料8.饮料浓浆9.其他类饮料食品0701方便面 1.油炸方便面2.热风干燥方便面3.其他方便面0702其他方便食品1.主食类:方便米饭、方便粥、方便米粉、方便米线、方便粉丝、方便湿米粉、方便豆花、方便湿面、凉粉、其他2.冲调类:麦片、黑芝麻糊、红枣羹、油茶、即食谷物粉、其他0703调味面制品调味面制品干0801饼干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压缩饼干、曲奇饼干、夹心(注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煎饼、装饰饼干、水泡饼干、其他头0901畜禽水产罐头火腿类罐头、肉类罐头、牛肉罐头、羊肉罐头、鱼类罐头、禽类罐头、肉酱类罐头、其他0902果蔬罐头 1.水果罐头:桃罐头、橘子罐头、菠萝罐头、荔枝罐头、梨罐头、其他2.蔬菜罐头:食用菌罐头、竹笋罐头、莲藕罐头、番茄罐头、豆类罐头、其他0903其他罐头其他罐头:果仁类罐头、八宝粥罐头、其他饮品1001冷冻饮品 1.冰淇淋2.雪糕3.雪泥4.冰棍5.食用冰6.甜味冰7.其他冷冻饮品食品1101速冻面米制品1.生制品:速冻饺子、速冻包子、速冻汤圆、速冻粽子、速冻面点、速冻其他面米制品、其他2.熟制品:速冻饺子、速冻包子、速冻粽子、速冻其他面米制品、其他1102速冻调制食品1.生制品(具体品种明细)2.熟制品(具体品种明细)1103速冻其他食品速冻其他食品和膨化品1201膨化食品 1.焙烤型2.油炸型3.直接挤压型4.花色型1202薯类食品 1.干制薯类2.冷冻薯类3.薯泥(酱)类4.薯粉类5.其他薯类制品1301糖果 1.硬质糖果2.奶糖糖果3.夹心糖果4.酥质糖果5.焦香糖果(太妃糖果)6.充气糖果7.凝胶糖果8.胶基糖果9.压片糖果10.流质糖果11.膜片糖果12.花式糖果13.其他糖果130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1.巧克力2.巧克力制品1303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1.代可可脂巧克力2.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1304果冻果汁型果冻、果肉型果冻、果味型果冻、含乳型果冻、其他型果冻及相关品1401茶叶 1.绿茶:龙井茶、珠茶、黄山毛峰、都匀毛尖、其他2.红茶:祁门工夫红茶、小种红茶、红碎茶、其他3.乌龙茶:铁观音茶、武夷岩茶、凤凰单枞茶、其他4.白茶:白毫银针茶、白牡丹茶、贡眉茶、其他5.黄茶:蒙顶黄芽茶、霍山黄芽茶、君山银针茶、其他6.黑茶:普洱茶(熟茶)散茶、六堡茶散茶、其他7.花茶:茉莉花茶、珠兰花茶、桂花茶、其他8.袋泡茶:绿茶袋泡茶、红茶袋泡茶、花茶袋泡茶、其他9.紧压茶:普洱茶(生茶)紧压茶、普洱茶(熟茶)紧压茶、六堡茶紧压茶、白茶紧压茶、花砖茶、黑砖茶、茯砖茶、康砖茶、沱茶、紧茶、金尖茶、米砖茶、青砖茶、其他紧压茶1402茶制品 1.茶粉:绿茶粉、红茶粉、其他2.固态速溶茶:速溶红茶、速溶绿茶、其他3.茶浓缩液:红茶浓缩液、绿茶浓缩液、其他4.茶膏:普洱茶膏、黑茶膏、其他5.调味茶制品:调味茶粉、调味速溶茶、调味茶浓缩液、调味茶膏、其他6.其他茶制品: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绿茶茶氨酸、其他1403调味茶 1.加料调味茶:八宝茶、三泡台、枸杞绿茶、玄米绿茶、其他2.加香调味茶:柠檬红茶、草莓绿茶、其他3.混合调味茶:柠檬枸杞茶、其他4.袋泡调味茶:玫瑰袋泡红茶、其他5.紧压调味茶:荷叶茯砖茶、其他1404代用茶 1.叶类代用茶:荷叶、桑叶、薄荷叶、苦丁茶、其他2.花类代用茶:杭白菊、金银花、重瓣红玫瑰、其他3.果实类代用茶:大麦茶、枸杞子、决明子、苦瓜片、罗汉果、柠檬片、其他4.根茎类代用茶:甘草、牛蒡根、人参(人工种植)、其他5.混合类代用茶:荷叶玫瑰茶、枸杞菊花茶、其他6.袋泡代用茶:荷叶袋泡茶、桑叶袋泡茶、其他7.紧压代用茶:紧压菊花、其他类1501白酒 1.白酒2.白酒(液态)3.白酒(原酒)1502葡萄酒及果酒1.葡萄酒:原酒、加工灌装2.冰葡萄酒:原酒、加工灌装3.其他特种葡萄酒:原酒、加工灌装4.发酵型果酒:原酒、加工灌装1503啤酒 1.熟啤酒2.生啤酒3.鲜啤酒4.特种啤酒1504黄酒黄酒:原酒、加工灌装1505其他酒 1.配制酒:露酒、枸杞酒、枇杷酒、其他2.其他蒸馏酒: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水果白兰地、水果蒸馏酒、其他3.其他发酵酒:清酒、米酒(醪糟)、奶酒、其他1506食用酒精食用酒精制品1601酱腌菜调味榨菜、腌萝卜、腌豇豆、酱渍菜、虾油渍菜、盐水渍菜、其他1602蔬菜干制品 1.自然干制蔬菜2.热风干燥蔬菜3.冷冻干燥蔬菜4.蔬菜脆片5.蔬菜粉及制品1603食用菌制品 1.干制食用菌2.腌渍食用菌1604其他蔬菜制其他蔬菜制品品制品1701蜜饯 1.蜜饯类2.凉果类3.果脯类4.话化类5.果丹(饼)类6.果糕类1702水果制品 1.水果干制品:葡萄干、水果脆片、荔枝干、桂圆、椰干、大枣干制品、其他2.果酱:苹果酱、草莓酱、蓝莓酱、其他食品及制品180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烘炒类:炒瓜子、炒花生、炒豌豆、其他2.油炸类:油炸青豆、油炸琥珀桃仁、其他3.其他类:水煮花生、糖炒花生、糖炒瓜子仁、裹衣花生、咸干花生、其他制品1901蛋制品 1.再制蛋类:皮蛋、咸蛋、糟蛋、卤蛋、咸蛋黄、其他2.干蛋类:巴氏杀菌鸡全蛋粉、鸡蛋黄粉、鸡蛋白片、其他3.冰蛋类:巴氏杀菌冻鸡全蛋、冻鸡蛋黄、冰鸡蛋白、其他4.其他类:热凝固蛋制品、其他及焙烤产品2001可可制品可可粉、可可脂、可可液块、可可饼块、其他2002焙炒咖啡焙炒咖啡豆、咖啡粉、其他糖2101糖 1.白砂糖2.绵白糖3.赤砂糖4.冰糖:单晶体冰糖、多晶体冰糖5.方糖6.冰片糖7.红糖8.其他糖:具体品种明细制品2201干制水产品虾米、虾皮、干贝、鱼干、干燥裙带菜、干海带、干紫菜、干海参、其他2202盐渍水产品盐渍藻类、盐渍海蜇、盐渍鱼、盐渍海参、其他2203鱼糜及鱼糜制品冷冻鱼糜、冷冻鱼糜制品2204冷冻水产制品冷冻调理制品、冷冻挂浆制品、冻煮制品、冻油炸制品、冻烧烤制品、其他2205熟制水产品烤鱼片、鱿鱼丝、烤虾、海苔、鱼松、鱼肠、鱼饼、调味鱼(鱿鱼)、即食海参(鲍鱼)、调味海带(裙带菜)、其他2206生食水产品腌制生食水产品、非腌制生食水产品2207其他水产品其他水产品及淀粉品2301淀粉及淀粉制品1.淀粉:谷类淀粉(大米、玉米、高粱、麦、其他)、薯类淀粉(木薯、马铃薯、甘薯、芋头、其他)、豆类淀粉(绿豆、蚕豆、豇豆、豌豆、其他)、其他淀粉(藕、荸荠、百合、蕨根、其他)2.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虾味片、凉粉、其他2302淀粉糖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异构化糖、低聚异麦芽糖、果葡糖浆、麦芽糊精、葡萄糖浆、其他点2401热加工糕点 1.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皮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烫面类、其他类2.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其他类3.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粽子类、水油皮类、片糕类、其他类4.炒制类糕点5.其他类:发酵面制品(馒头、花卷、包子、豆包、饺子、发糕、馅饼、其他)、油炸面制品(油条、油饼、炸糕、其他)、非发酵面米制品(窝头、烙饼、其他)、其他2402冷加工糕点 1.熟粉糕点:热调软糕类、冷调韧糕类、冷调松糕类、印模糕类、其他类2.西式装饰蛋糕类3.上糖浆类4.夹心(注心)类5.糕团类6.其他类2403食品馅料月饼馅料、其他制品2501豆制品 1.发酵豆制品:腐乳(红腐乳、酱腐乳、白腐乳、青腐乳)、豆豉、纳豆、豆汁、其他2.非发酵豆制品:豆浆、豆腐、豆腐泡、熏干、豆腐脑、豆腐干、腐竹、豆腐皮、其他3.其他豆制品:素肉、大豆组织蛋白、膨化豆制品、其他产品2601蜂蜜蜂蜜蜂王浆、蜂王浆冻干品2602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2603蜂花粉蜂花粉2604蜂产品制品蜂产品制品食品2701片剂具体品种2702粉剂具体品种2703颗粒剂具体品种2704茶剂具体品种2705硬胶囊剂具体品种2706软胶囊剂具体品种2707口服液具体品种2708丸剂具体品种2709膏剂具体品种2710饮料具体品种2711酒剂具体品种2712饼干类具体品种2713糖果类具体品种2714糕点类具体品种2715液体乳类具体品种2716原料提取物具体品种2717复配营养素具体品种2718其他类别具体品种医学用方食品280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全营养配方食品2.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呼吸系统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肝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肌肉衰减综合征全营养配方食品,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全营养配方食品,炎性肠病全营养配方食品,食物蛋白过敏全营养配方食品,难治性癫痫全营养配方食品,胃肠产品(注准文号道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脂肪酸代谢异常全营养配方食品,肥胖、减脂手术全营养配方食品,其他3.非全营养配方食品:营养素组件配方食品,电解质配方食品,增稠组件配方食品,流质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其他2802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食品、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食品、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婴儿营养补充剂、其他产品(注准文号儿配方品2901婴幼儿配方乳粉1.婴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干湿法复合工艺2.较大婴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干湿法复合工艺3.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干湿法复合工艺产品(配册批准文膳食食品300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1.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米粉、婴幼儿小米米粉、其他2.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高蛋白婴幼儿米粉、高蛋白婴幼儿小米米粉、其他3.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面条、婴幼儿颗粒面、其他4.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婴幼儿米饼、婴幼儿磨牙棒、其他300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1.泥(糊)状罐装食品:婴幼儿果蔬泥、婴幼儿肉泥、婴幼儿鱼泥、其他2.颗粒状罐装食品:婴幼儿颗粒果蔬泥、婴幼儿颗粒肉泥、婴幼儿颗粒鱼泥、其他3.汁类罐装食品:婴幼儿水果汁、婴幼儿蔬菜汁、其他3003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辅助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其他食品3101其他食品其他食品:具体品种明细添加剂3201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产品名称:使用GB 2760、GB 14880或卫生健康委(原卫生计生委)公告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名称;标准中对不同工艺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括号中标明;不包括食品用香精和复配食品添加剂3202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精:液体、乳化、浆(膏)状、粉末(拌和、胶囊)3203复配食品添加剂复配食品添加剂明细(使用GB 26687规定的名称)注:1.“备注”栏填写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需载明产品注册批准文号或者备案登记号;接受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还应当载明委托企业名称及住所等相关信息。
澳大利亚小麦品质分类标准概述

(ASFT)和杜伦麦(ADR)。澳大利亚小麦品种品质分类着重于新品种的加工 和 最 终 使 用 性 能,通 过 划 分 种 植
区域、设置对照品种、建立质量评定标准和贸易标准,最 终 形 成 了 完 整 的 小 麦 品 种 品 质 分 类 体 系,保 证 了 同 类
同等小麦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关 键 词 :小 麦 分 类 发 展 史 ;品 种 品 质 分 类 ;产 品 质 量
中 图 分 类 号 :S512.1;S330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编 号 :1009-1041(2021)01-0044-06
ReviewonQualityClassificationStandardofAustralian Wheat
WANGXulin1,2,LIU Rui1,WU Guiling2,GRAHAM Crosbie3,YAN Meijiao2
(1.InstituteofFoodandNutritionDevelopment,MinistryofAgricultureandRuralAffairs,Beijing100081,China; 2.CerealIndustrialTechnologyAcademy,HebeiJinshaheFlourandNoodleGroup/HebeiCerealFoodProcessing TechnologyInnovationCentre,Xingtai,Hebei054100,China;3.CrosbieGrainQualityConsulting,Perth6000,Australia)
摘 要:澳大利亚是世界主要小麦出口国,其小麦出口量占世界小麦出口总量的10%~15%。本文主要
介 绍 澳 大 利 亚 小 麦 品 质 分 类 发 展 史 、现 有 小 麦 分 类 及 品 质 特 性 和 小 麦 品 种 品 质 分 类 评 定 体 系 。 澳 大 利 亚 小 麦
质检总局第2号公告(须办理检疫审批的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2号)为进一步规范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章的相关规定,现将须办理检疫审批的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予以公布(见附件)。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名录中规定须办理检疫审批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口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规定,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
二、西藏自治区与邻近国家开展的边境小额贸易并在西藏自治区内销售使用的进境动植物产品,除偶蹄动物产品外,由西藏检验检疫局审批。
三、对名录中规定须办理检疫审批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必须凭《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正本接受报检。
四、2001年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已经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至2002年2月28日全部废止。
五、引进植物种子和苗木的进境审批办法,按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二00二年一月八日附件: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一、动物检疫审批(一)活动物:动物(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龟、虾、蟹、贝、蚕、蜂等)、胚胎、精液、受精卵、种蛋及其他动物遗传物质;(二)食用性动物产品:肉类及其产品(含脏器)、动物水产品、蛋类及其制品、奶及其制品;(三)非食用性动物产品:皮张类、毛类、骨蹄角及其产品、明胶、蚕茧、动物源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饲料用乳清粉、鱼粉、肉粉、骨粉、肉骨粉、油脂、血粉、血液等,含有动物成份的有机肥料。
二、植物检疫审批:(一)果蔬类:新鲜水果、番茄、茄子、辣椒果实;(二)烟草类:烟叶及烟草薄片;(三)粮谷类:小麦、玉米、稻谷、大麦、黑麦、燕麦、高粱等及其加工产品,如大米、麦芽、面粉等;(四)豆类:大豆、绿豆、豌豆、赤豆、蚕豆、鹰嘴豆等;(五)薯类:马铃薯、木薯、甘薯等及其加工产品;(六)饲料类:麦麸、豆饼、豆粕等;(七)其他类:植物栽培介质。
澳大利亚对中国牧草出口将大幅增长

澳大利亚对中国牧草出口将大幅增长中国给澳大利亚农业的很多产业都带来的福音,随着一项重要出口协议的即将实施,澳大利亚对中国的牧草出口将迎来一个大的发展。
澳大利亚饲料工业协会的首席执行官Colin Peace称,中国对澳大利亚燕麦草的进口将超过目前澳大利亚主要的出口伙伴-日本。
他称日本每年进口230万吨燕麦草,而目前中国仅进口2万5千吨。
然而,如果你对比一下双方的奶牛存栏--中国1300万头,而日本只有180万头,你就能看出中国有多大的增长空间。
他称澳大利亚已经和中国签署了一份燕麦草出口协议,将大大促进澳大利亚的燕麦草进入中国市场。
Mr Peace认为中国的可耕土地是宝贵的,政府不希望把有限的土地用于生产动物饲料,这将给澳大利亚牧草带来机会。
目前,澳大利亚的燕麦草出口量在65万吨左右。
除了燕麦草之外,他也将目光放在了中国目前从北美市场进口的苜蓿草上,希望也能有所突破。
中国苹果出口澳大利亚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 中国电子口岸

附件2中国苹果出口澳大利亚植物检验检疫要求一、法律法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三)《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1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部关于中国苹果输往澳大利亚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出口商品名称苹果(Malus domestica Borkh.),包括杂交在内的所有栽培品种。
三、允许的产地中国所有商业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包装厂和处理设施出口苹果果园、包装厂及处理设施(如需要)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并在每年苹果出口季节前,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AQSIQ”)向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部(以下简称“DA”)提供所有注册登记名单。
五、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澳大利亚所有地区1. 棉褐带卷叶蛾Adoxophyes orana2. 山楂叶螨Amphitetranychus viennensis3. 桔小实蝇Bactrocera dorsalis4. 桃小食心虫Carposina sasakii5. 丽新须螨Cenopalpus pulcher6. 香梨优斑螟Euzophera pyriella7. 苹小食心虫Grapholita inopinata8. 槭树绵粉蚧Phenacoccus aceris9. 康氏粉蚧Pseudococcus comstocki10. 白小食心虫Spilonota albicana11. 褐腐病Monilinia fructigena12. 苹果枝溃疡病Neonectria ditissima13. 苹果褐斑病Diplocarpon mali14. 苹果锈病Gymnosporangium yamadae15. 苹果圆斑病Phyllosticta arbutifolia仅限西澳大利亚州1. 苹果蠹蛾Cydia pomonella六、出口前要求(一)果园管理1. AQSIQ将建立追溯体系,确保出口到澳大利亚的苹果能追溯到果园。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境集装箱装运粮谷现场检验检疫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境集装箱装运粮谷现场检验检疫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4.12•【文号】国质检动[2007]162号•【施行日期】2007.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关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境集装箱装运粮谷现场检验检疫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2007年4月12日国质检动[2007]162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确保进境粮谷质量和安全,规范进境集装箱粮谷检验检疫工作,现将《进境集装箱装运粮谷现场检验检疫操作规程(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附件进境集装箱装运粮谷现场检验检疫操作规程(试行) 1.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集装箱装载的进境小麦、大麦、玉米、大豆、油菜籽(以下简称粮谷)的现场检验检疫。
2.集装箱粮谷查验场地要求集装箱进境粮谷现场检验检疫须在入境口岸经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场地进行。
查验场地应具备一定的防疫和检疫处理条件,卫生条件良好,相对封闭,具有平整的硬质地面和查验专用平台。
3.核对货证是否相符并制定检验检疫方案审核报检单证,确认货证是否相符。
了解货物产地、品种和货物装载、处理、运输情况,根据《出入境粮食和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及输出国家或地区疫情发生情况,制定检验检疫方案。
确定现场检验检疫时间、地点、人员。
4.开箱检验检疫4.1 集装箱密封性查验对全批集装箱进行密封性查验,要求集装箱表面干燥、清洁、密封性好、无异味,粮谷无撒漏。
4.2 开箱前的准备工作打开集装箱前,须在箱口铺设编织布或塑料膜,以便对撒漏的粮谷进行清扫和回收。
4.3 安全检查集装箱开箱前须进行箱内熏蒸剂浓度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开启箱门。
熏蒸剂残留量超标的,需运往安全地点进行通风散毒,直至符合安全标准。
开启箱门后,应检查集装箱封口处挡板固定是否牢固,必要时进行加固,防止粮谷突然倾泻造成安全事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口美国苜蓿饲草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口美国苜蓿饲草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12.29•【文号】国质检动函[2008]868号•【施行日期】2009.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口美国苜蓿饲草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的通知(2008年12月29日国质检动函[2008]868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规范进境美国苜蓿饲草动植物检疫工作,根据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总局制定了《进口美国苜蓿饲草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并与美方就植物卫生证书的格式与内容达成一致,现正式印发(见附件)。
请各局自2009年2月1日起,按照上述要求对进口美国苜蓿饲草实施检验检疫。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总局报告。
附件进口美国苜蓿饲草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一、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及动物疫病见附1。
二、装运前要求(一)种植采收。
1.饲草原料种植、晾晒及储存场所应与动物饲养场、牧场隔离,确保没有被偶蹄类动物的排泄物、分泌物及其他物污染。
2.苜蓿草收割、翻晒、田间捆包、捆包捡拾、田间运输及田边堆垛等过程,应避免混杂根、土壤及其他杂物。
3.在生长和收获期对输华饲草的种植农场实施有效的监测、预防和有害生物综合管理措施,以避免和控制附1所列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
(二)加工储藏。
1.输华苜蓿草须来自经美国动植物检疫局 (以下简称“APHIS”)注册登记的加工厂,并符合以下条件:--建立有效溯源体系;--保持加工区及设备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2.饲草在压缩打捆包前应进行表面去杂、去污。
并确保符合以下要求:--不带有第一条所列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带有螨类、软体动物等有害生物;--不带有饲草根和籽粒等植物残体以及其他植物残体;--不带有土壤及动物粪便。
3.如在加工输华苜蓿饲草前,设施已用于加工非出口用饲草,应彻底清扫压缩加工设备和加工场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哈萨克斯坦小麦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哈萨克斯坦小麦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2.04•【文号】国质检动[2006]578号•【施行日期】2006.1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哈萨克斯坦小麦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2006年12月4日国质检动[2006]578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中哈签署的《关于哈萨克斯坦输华小麦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的规定,总局已正式允许哈萨克斯坦小麦进口。
现将《哈萨克斯坦小麦进境植物检疫要求》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附件:哈萨克斯坦小麦进境植物检疫要求一、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哈萨克斯坦农业部关于哈萨克斯坦输华小麦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2006年11月17日签署)。
二、允许进境的商品名称及用途春小麦(学名:Triticum aestivum Linn,英文名:Spring wheat),加工用。
三、允许的产地哈萨克斯坦北部的阿克莫林斯克州、北哈萨克斯坦州和科斯塔那州。
四、中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见附。
五、装运前要求(一)产地管理。
1.小麦须来自小麦矮腥黑穗病和小麦印度腥黑穗病的非疫区,并经双方共同认定批准。
2.哈方应在输华小麦产区采取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措施,降低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程度。
应中方要求,哈方应提供有关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结果和综合管理措施。
(二)储运要求。
1.输华小麦应经过适当的过筛等清杂措施,以去除土壤、杂草种子和植物残体等杂质。
2.输华小麦应采取袋装的方式,避免撒漏。
(三)出口植物检疫及证书要求。
1.双方在装货点进行联合检验检疫,如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采取熏蒸、消毒、除杂等有效处理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关于进口澳大利亚小麦大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5.02.26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
•【施行日期】2015.02.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5年第29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澳大利亚小麦大麦
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专家对澳大利亚小麦大麦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澳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修订并草签了《澳大利亚小麦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即日起,澳大利亚小麦、大麦输往中国按照新的《进口澳大利亚小麦大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执行。
附件:进口澳大利亚小麦大麦植物检验检要求
质检总局
2015年2月26日附件
进口澳大利亚小麦大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澳大利亚农业部关于澳大利亚小麦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的商品名称
非种用的小麦、大麦籽实,小麦学名:Triticu maestivum L.、Triticum durum L.、Triticum Tauschill L.,英文名wheat;大麦学名:Hordeum vulgare L.,英文名barley,不作种植用途,以下简称小麦大麦。
三、允许的产地
澳大利亚全境。
四、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病害:
(一) Barley stripe mosaic virus 大麦条纹花叶病毒;
(二)Pseudocercosporella herpotrichoides (Fron) Deighton小麦基腐病菌;
杂草:
(三)Ambrosia artemisiifolia L. 豚草;
(四)Avena ludoviciana Durien法国野燕麦;
(五)Avena sterilis L. 不实野燕麦;
(六)Bromus rigidus Roth.硬雀麦;
(七) Centaurea repens(L).DC匍匐矢车菊;
(八) Emex australis Steinh 南方三棘果;
(九) Lactuca serriola L. 毒莴苣;
(十)Loliumtemulentum L.毒麦;
(十一) Sorghum halepense (L.)Pers假高粱(及其杂交种);
(十二)Xanthium spinosum L.刺苍耳;
蜗牛:
(十三)Cernuella virgata Da Costa地中海白蜗牛;
昆虫:
(十四)Trogoderma spp.斑皮蠹属;
(十五)Solenopsis invicta Buren红火蚁。
五、装运前要求
(一)产地管理。
澳大利亚农业部及其授权机构应通知相关产业界,建立并实施综合防治管理方案,采取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中方关注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
在小麦和大麦生长季节,应采取认可方法,针对小麦基腐病菌Pseudocercosporella herpotrichoides (Fron) Deighton等有害生物开展疫情调查监测,保持监测记录并在AQSIQ需要时提供。
澳方应及时向中方书面通报澳大利亚小麦大麦上新近发生的重大有害生物情况及采取的控制措施。
双方同意,开展针对蜗牛、杂草籽、杂质等备选防控管理措施试验研究,以满足中方进口要求。
(二)注册登记要求。
澳方对输华小麦大麦出口仓储、出口商实施注册登记,确保符合相关防疫条件,应中方要求,澳方应提供注册出口仓储、出口商企业名单。
(三)储运及出口前要求。
澳大利亚农业部和其授权机构应通过相关产业界,在输华小麦大麦生产、储存、运输期间采取有效适当措施,包括过筛、清杂等备选措施,防止传染检疫性有害生物,避免携带土壤、植物残体、杂草籽等。
(四)出口植物检疫及证书要求。
出口前,澳方应对输华小麦大麦进行检验检疫。
对符合议定书要求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栏中注明:“The consignment meets the requirements establish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wheat and barley from Australia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关于澳大利亚小麦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要求)。
同时,注明出口前供货仓储企业名称及地点。
澳方应事先向中方提供现行有效的植物检疫证书样本,以便小麦大麦到达中国入境港口时中方核查植物检疫证书的真实性。
六、进境要求
(一)检疫审批。
1. 小麦大麦进口前,进口商应向质检总局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 进口小麦大麦应在中方指定的口岸进境,并在指定的加工厂生产加工。
(二)有关证书核查。
1. 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要求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2. 核查进境小麦大麦是否附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3. 申报为转基因产品的,核查是否随有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
(三)进境检验检疫及监管。
1. 根据《出入境粮食和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7号)、《植物检验检疫工作手册》相关章节、《进境集装箱装运粮谷现场检验检疫操作规程(试行)》(国质检动〔2007〕162号)等有关规定,对进境小麦大麦实施检验检疫,特别要对本要求第四条关注的有害生物实施针对性检疫。
2. 小麦大麦进境后,用于加工,不得直接进入流通市场,禁止用作种植用。
进境小麦大麦运输过程要防止撒漏,装卸、运输、储存、加工过程应符合中国相关植物检疫防疫要求,检验检疫机构要做好检验检疫监管。
3. 按照质检总局有害生物监测指南,检验检疫机构应做好进口小麦大麦携带杂草等外来疫情的监测工作。
七、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一)如截获本要求第四条列明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经有效除害处理合格后,准予入境。
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则采取退货或销毁措施,相关费用由出口方承担。
(二)如检出本要求第四条以外的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上述情况严重的,将立即暂停相关出口及仓储企业、相关出口产区甚至全部澳大利亚小麦大麦的进口,直到采取了改进措施。
八、其他检验检疫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境
小麦大麦安全卫生、转基因等项目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及规定。
检出不合格情况的,应依法实施相应检验检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