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高压新装增容修订版
国网南昌供电公司用电新装增容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国网南昌供电公司用电新装增容业务办理服务指南新装用电:客户因用电需要,初次申请报装用电(正式、临时均可)。
增容:客户在供电点不变、用电地址不变、用电性质不变、用电主体不变“四个不变”的前提下仅增加用电容量的需求。
业扩报装流程二、用电申请请您在申请时,按以下要求提前准备好报装的相关资料,以便供电公司能尽快为您提供正式的受理服务。
低压用电: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房产证明或房屋租凭合同、用电设备清单。
高压用电: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规划平面图、政府立项批复文件及规划选址意见书、房产证明或房屋租凭合同、用电设备清单、属采矿等特种生产企业须提供政府核发的许可证照。
临时用电: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才可申请临时电源。
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临时用电手续办理与正式用电手续办理时一样的。
如您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三、确定供电方案并答复客户请您在申请时,按以下要求提前准备好报装的相关资料。
供电公司再伸手受理您的用电申请后,将会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对具备供电条件的,我们会为您编制供电方案,供电方案内容根据不同电力用户用电需求和电网供电条件编制。
供电公司再规定时限内您的用电要求进行答复。
当您签收到供电公司为您编制的供电方案后,您应尽快启动过程的设计、施工。
国家规定高压工程的供电方案有效期是1年,低压工程的供电方案有效期是3个月,逾期自动失效。
您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的,应在有效期前7个工作日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供电公司应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
供电方案一经确定,在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应更改。
由于客户原因,如客户名称、用电地址、用电性质、重要等级、用电最大负荷、供电电源点、外电原路径、供电方式等影响供电方案可行性的重要因素发生变化时,供电公司将依据您提交的变更资料,修改或重新编制供电方案。
由于供电公司或第三方原因确需修改供电方案的,供电公司将主动与您联系,经协商确定后,重新编制供电方案。
电力公司10kV高压新装、增容业务流程(专线)流程说明

11.4受理竣工验收后,客户经理通知计量班人员对客户出资的计量装置进行检定并出具检定报告,检定报告客户经理留存归档。
11.5县客户服务中心客户经理在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11.6竣工验收合格的,县客户服务中心客户经理现场将合格意见答复客户;竣工验收存在缺陷的,县客户服务中心客户经理现场汇总验收意见,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单,及时督促、协助客户进行整改直至具备投运条件。
附件1-2
新装(增容)客户业扩报装流程说明及工作要求(10kV专线双电源)
阶段名称
阶段时限
环节名称
工作内容
环节工作时限
办理部门
工作要求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供电方案协议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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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客户用电申请
1.1县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员负责受理客户用电申请。
1.2业务受理员对客户提交的用电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5.组织召开业扩报装方案审查会
5.1县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业扩报装方案审查会,审查供电方案及业扩配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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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县供电公司运检部、发展部、调控中心
5.1县客户服务中心按照“周例会”方式组织召开业扩报装方案审查会。
5.2业扩报装方案审查会对供电方案及业扩配套方案进行审查。周例会议定的事项应由参会人员当场签字确认,形成会议纪要。
装表接电
15.装表
15.1竣工验收后,县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计量班进行现场装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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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15.1客户用电工程验收验收后计量班即可进行现场装表。
16.送电
16.1验收合格、现场装表完成、高可靠费已缴纳、供用电合同已签订完成后,县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组织完成现场送电工作。
供电局高压新装业务流程

供电局高压新装业务流程、所需资料、时限一、高压用电报装管理适用于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韶关新丰供电局客户的用电新装或增容业务的办理。
二、业务流程图:三、客户应准备的资料⑴用电需求表⑵立项批准文件(或企业董事会决议文件)、营业执照、政府监管项目批件、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⑶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⑷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⑸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⑹设计、施工、试验单位资质证明;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⑻主设备说明书、试验报告、合格证;⑼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报告(含整组试验报告);⑽其他资料。
四、工作内容1、受理⑴查验客户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材料不全提请客户补齐;受理增容申请先核查客户是否欠缴电费。
⑵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能受理的,或因电网供电能力所限不能满足客户用电需求暂时不能受理的,向客户说明不能受理或暂缓受理的原因。
⑶符合受理条件的,协助客户填写《高压用电需求表》,并将客户名称、用电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受理日期等录入营销信息系统。
2、现场查勘⑴现场查勘员接到查勘工作任务后,与客户联系勘查时间。
⑵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提出供电及计量方案初步意见。
3、拟定供电方案⑴根据客户用电需求、用电性质、负荷特性,以及电网结构、运行情况与现场查勘员的初步意见,就供电电压等级、供电方式、供电线路及计量装置的配置提出书面意见。
⑵客户用电需求有重要负荷,需要电网提供保安电源,以及有自备电厂(含自备发电机组)的,在书面意见中予以明确。
⑶书面意见由用电报装班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按管理权限报批。
4、方案审批⑴制定的供电方案按分级管理原则审批,审批单位在正式回复前征询编制部门意见,方案最终确认后书面予以回复;⑵ 110千伏及以下的方案审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⑶用电报装班收到批复的供电方案后,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客户;⑷客户对供电方案有异议时,用电报装负责人主动与客户协商,确需修改供电方案的,重新履行报批手续。
用电办理指南(新装、增容)

用电办理指南(新装、增容)1、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2、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用户的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包括用电申请书的发放及审核、供电条件勘查、供电方案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施工中间检验、供用电合同(协议)签约、装表接电等项业务。
3、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及办理所需手续。
4、新建受电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用户应与供电企业联系,就工程供电的可能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达到成意向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
5、未按前项规定办理的供电企业有权拒绝受理其用电申请。
6、如因供电企业供电能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用电项目。
供电企业可通知用户暂缓办理。
7、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速确定供电方案,在以下期限内正式书面通知用户。
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三天;低压电力用户最长不超过七天;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十五天;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企业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用户对供电企业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
用户应根据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受电工程设计。
8、用户新装或增加用电,在供电方案确定后,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向供电企业交纳有关费用。
9、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交纳供电贴费并受电工程开工之日为止。
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
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
用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
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
10KV变压器新装、增容用电申请

一、10KV变压器新装、增容用电申请:
1.《业主身份证》
2.《用电地址的有关产权证明》
3.《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其《法人代表身份证》
4.《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资质证明》
5.《受电工程设计图纸》
6.《主要用电设备清单》
7.《东莞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跟踪表》(只限临时用电提供)
二、10KV变压器客户用电报装流程图:
三、10KV变压器客户申请暂停、销户资料:
1.用电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其《法人代表身份证》
2.《电费通知单复印件》
四、10KV变压器客户申请减容资料:
1.《租厂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用电地址的有关产权证明》
3.《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其《法人代表身份证》
4.《电费通知单》复印件
5.《受电工程设计图纸》
6.《主要用电设备清单》
五、10KV变压器客户申请开户、分户资料:
1.《租厂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用电地址的有关产权证明》
3.《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其《法人代表身份证》
4.《电费通知单》复印件
5.《主要用电设备清单》
六、10KV变压器客户申请过户资料:
1.《租厂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用电地址的有关产权证明》
3.《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其《法人代表身份证》
4.《电费通知单》复印件
5.《过户/更名协议或有关证明文件》(原用电单位与现用电单位签写)
6.《主要用电设备清单》。
新装增容客户业扩报装业务指南高压客户

新装(增容)客户业扩报装业务指南(高压客户)尊敬的客户:您好!感谢您选择国家电网为您服务。
我们将为您指定专人作为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将在开展现场查勘前与您取得联系,并全程协助您办理用电业务,“一口对外”为您完成内部业务流转手续,及时告知您需要准备的材料和业务进展情况。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确保业务办理顺利进行和正式接电后的用电安全,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我们的服务承诺(一)外部供电电源提供:我们将根据您的用电性质和报装容量,根据电网实际情况,按照“就近接入”原则确定。
变电站专线供电时,就近供电点为距离最近的满足安全或建设条件的变电站;接入公用配电网的非专线供电时,就近供电点是指您用地规划红线旁第一基公用杆塔或第一公用配电设施(环网柜、开闭所等)。
接入点为产权分界点,接入点之前的供电设施由我们出资建设,接入点之后受电工程由您出资建设。
(二)业务流程和时限规定:您办理业务具体流程如下。
正式受理您的用电申请后,单电源客户15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30个工作日内,我们将明确电源引接点,并和您签订供电方案协议。
对双电源客户或专线供电客户,我们将开展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设计审查在您提交受电装置施工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中间检查将在您提交中间检查申请后5个工作日完成。
在您完成外部电源引接工程和内部受电设施安装后,请及时提交检验申请,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竣工检验;竣工检验完成后,请您尽快根据检验意见开展消缺工作;相关手续完成后,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接电。
二、需要您配合的事项(一)准确测算报装容量:为了节省您的投资,避免公共电网资源浪费,请您务必准确统计用电设备容量,根据生产工艺和用电实际,测算负荷率,准确提供报装变压器容量。
(二)业务资料准备:业务办理过程中,各环节需要您提交相关资料。
您可以在营业厅索要资料清册和格式表单,也可以通过专用网站()下载。
在用电申请环节未提交的资料务必在客户经理现场查勘时提交,若未按时提交相应资料或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问题引起的业务办理流程暂停、终止、延迟送电等相应后果由你方自行承担。
如何办理高压新装增容

如何办理高压新装增容
办理高压新装增容涉及到的手续和流程较为复杂和繁琐,但只要按照正确的步骤和要求进行,就能够顺利完成。
下面将以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如何办理高压新装增容。
一、了解办理高压新装增容的相关政策与标准
二、初步了解需求并与电力公司沟通
在明确自己的用电功率需求后,可以与当地的电力公司进行沟通,了解相关的要求和具体的办理步骤。
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通常会提供一份申请表格,并告知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费用。
三、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交申请并缴纳费用
将准备好的证明材料提交给电力公司,根据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
费用包括增容设备的购置费用、接入电力网络费用、设备安装费用以及相关证明的鉴定费用等。
缴费一般需要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缴纳,一定要妥善保留好相关的付款凭证。
五、安装和接入电力网络
在提交申请并缴纳费用后,电力公司会派遣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并制定施工方案。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由制定方案的工作人员与用电单位合作,并提供相应的配合。
施工完成后,电力公司会进行接电手续,使用电单位正式接入电力网络。
六、验收和运行维护
接入电力网络后,电力公司会进行一次性的验收工作,以确保高压电力线路和设备安全运行。
同时,用电单位要做好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注意设备的保养和安全使用。
七、税务登记和环保验收
以上是办理高压新装增容的一般流程和步骤。
不同地区和电力公司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具体办理过程还需以当地电力公司的要求为准。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及时与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沟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逐步完成各项手续,能够提高办理成功的几率。
如何办理高压新装(增容)

如何办理高压新装(增容)?
供电方案有效期限自供电方案通知书正式发出之日起,至缴纳相关费用并受电工程开工日止,高压供电方案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注销。
如您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到期前10天向我公司提出申请,我们将视情况为您办理延长手续。
C-交纳业务费用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建设费50 kVA≤容量<100 kVA 8000元/户
100 kVA≤容
量18000元/户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迁移50 kVA≤容
量
3000元/户
说明:若涉及原有负荷管理装置迁移、变动,应缴纳负荷管理装置迁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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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高压新装增容
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如何办理高压新装(增容)?答:高压新装(增容)业务流程如下:
您需做的:A、C、E、G
供电公司为您提供的服务:D、F、H、I、K
供用电双方共同完成:B、J
注:1.高压客户增容用电业务,除了在办理用电申请时还需提供近期电费发票外,其他流程环节、服务方式、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均同高压新装用电业务。
2.如您申请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还需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及电能质量评估等工作,届时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指导。
3.高压客户电价执行如下标准:
单位:元/千瓦时
4.高压企业峰谷分时电价执行如下标准:
单位:元/千瓦时
5.惩罚性电价标准:单位产品能耗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高耗能生产用电加价标准执行;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比照限制类高耗能生产用电加价标准执行。
6.对国家明确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其他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1-10千伏:0.5383元/千瓦时)执行。
7.电热锅炉(蓄冰制冷)峰谷分时电价执行如下标准:
单位:元/千瓦时
8.如您申请临时用电,需缴纳临时用电定金,临时用电期限为2年及以内,定金标准100元/千伏安;临时用电期限为3年,定金标准200元/千伏安;临时用电期限为4年,定金标准300元/千伏安。
客户在约定期限内拆除临时用电设施的,全额退还定金;超过约定期限的,每天扣除千分之三的定金;超过约定用电期限一年的,定金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