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装(增容)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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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扩报装管理制度

业扩报装管理制度

业扩报装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新装用户的报装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 •营销科负责贯彻、落实公司业扩报装的方针、政策、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工作。

2.营销科负责受理报装客户的报装申请并报董事长批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与老客户协调,为报装客户开口做好准备;协调签订水、电、蒸汽供用合同;负责报装客户投入运行后的日常协调与管理。

3•客户申请报装时填写统一格式的用户申请表(附后)。

营销科接到申请后需到客户单位,按照申请表填写内容逐项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上报公司领导。

4•维护费应根据核实后的客户用汽、电性质、用汽、电量,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确定。

营销科办理维护费收费手续送财务处,由财务处收取费用。

5 •客户开口位置及施工方案经设计院设计或公司技术人员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开口施工。

营销科提前做好协调准备工作,书面通知客户停汽、电时间,尽量减少损失。

施工过程营销科安排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监督内容包括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内容。

计量装置由客户购买,营销科负责选型和指导安装。

6•计量表及工程验收由报装客户提出申请,营销科组织技术科、设备科、监察审计室、安监处现场对计量表安装情况,工程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如不符合要求,责令报装用户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复查,符合要求的,进行试送、打压。

7•水、电、汽供应合同中的各项供应参数,应根据我厂的实际供应能力确定并保留余地。

用户对供应参数有特殊要求而我公司不能全部履行时,必须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相应的免责条款。

用电申请表用汽申请表夏津县热电有限公司:我单位因______________ (填生产、釆暖或全填)需要,计划于____ 年—月—日开始用汽,并承诺按贵公司要求办理有关供、用汽手续,特向贵公司申请。

我公司用热情况如下:申请单位签章:申请时间:年月日热电有限公司领导意见:。

供电业扩报装管理制度

供电业扩报装管理制度

供电:业扩报装管理制度为了严格报装管理程序,提高报装质量,缩短报装周期,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业扩报装业务的工作机构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公司所属各供电所营业厅为统一归口办理客户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机构。

业务受公司营销部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业扩划分职能及权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本公司城镇10kV和农村10kV及30kW 以上低压用户报装业务。

各供电所负责受理属地0.4kV及以下报装业务。

各供电所每月20日前,将已经办理的新装、提比提量、电价改类、退电费等变更用电手续,传递至业扩报装员确认签字。

三、业扩报装的主要内容受理客户新装、增容、减容、临时用电、更名、过户、迁址、改类、启用、暂停、暂换、暂拆、改压、分户、并户、销户、移表、提比提量及其他变更用电业务的申请。

四、用电报装工作时限及要求1、用户须在五天前向客户服务中心或所属供电所提出所需办理业务申请。

2、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各供电所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快制定供电方案,在下列期限正式书面通知用户。

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五天;低压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二个月。

3、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受电工程开工之日止。

高压供电方案有效期为一年。

低压供电方案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

4、业扩报装严格执行社会优质服务承诺制度。

验收合格后,高压用户10个工作日内送电;低压用户5个工作日内送电;居民用电3个工作日内送电。

对超时限的严格按照业扩报装考核办法考核。

5、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给予销户。

用户需再用电时按新装办理。

6、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暂停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内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一年内累计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容量收取基本电费。

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为规范、优化办电程序,简化报装接电手续,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受理用电申请(一)受理用电申请的部门1.各供电局的客户服务中心。

2.“95598”客户服务代表。

(二)受理用电申请的方式1.客户服务中心直接受理用电申请。

2.“95598”客户服务代表受理客户电话、传真、网络申请。

(三)填写用电申请客户申请用电必须认真详实的填写格式统一的《客户用电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件。

1.居民客户申请用电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房产证),并提供复印件。

2.其他经营性用电客户须出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房产证,并提供复印件。

3.租赁客户申请用电须提供《用电担保合同》,并由担保人在《客户用电申请表》上签字。

4.行政、事业单位申请用电只须填写《客户用电申请表》。

5.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办理新装用电,应提供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6.客户提供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二、确定供电方案(一)制定供电方案的部门1.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办理新装、增装、变更用电的供电方案,由计划部牵头组织确定。

2.非专线用电客户办理新装、增装、变更用电由相应的供电局提出供电方案。

(二)审批供电方案1.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的供电方案,由计划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批。

2.非专线且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高压计量客户的新装、增装、变更用电的供电方案由营业用电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批。

3.低压计量的用电客户的供电方案由供电局组织相关人员在营销MIS网上审批。

(三)确定、审批供电方案流程及时限1.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供电局客户服务中心当日打印甲种《用电汇签单》,连同《客户用电申请表》转计划部。

计划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15日内确定供电方案,电专工、营业主任在2日内进行汇签审批,转客户用电服务中心。

5.供电方案确定后,由确定方案的责任单位当日将供电方案书面或网上传递到用电客户服务中心。

供电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为使广大电力客户享受到更优质、更方便、更规范、更真诚的服务,经研究制定了业扩报装管理办法,请有关单位、人员执行和遵守。

一、业扩报装管理1、电力客户服务中心为新装增容用电和用电变更一口对外管理部门。

2、农村低压客户(综合配变供电的客户)的报装等相应事宜在所属供电所办理,各供电所应建立相应的客户档案,并及时向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3、全县10kv及以上客户的报装业务在电力客户服务中心。

4、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客户建档、组织竣工验收、签定供用电合同等,生技科专责人负责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等方面的工作,营销部负责计量等方面的工作,实业总公司负责客户施工等工作,生技科负责方案审核。

5、客户业扩工程竣工后,由客户中心组织生技科、营销部、供电所及实业总公司等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接到验收通知后要按时参加,及时为客户验收送电。

6、电力客户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对外业务服务,对内负责有关业务流程的调度,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

二、业扩报装流程管理业扩报装流程分申请用电业务流程和业扩报装工作流程两部分。

其中申请用电业务流程中将零散居民生活用电流程单独列出。

1、说明(1)居民照明系指居民照明用电;低压系指以380/220伏缴流电压向客户供电;高压系指以10千伏及以上电压向客户供电。

(2)不论高低压客户,对于暂时无法批准的用电申请,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客户说明原因。

(3)流程中各环节运行的允许期限(有效工作日),总的要求如下:1)受理申请后将供电方案书面答复客户的期限是:零散居民用户*天;低压动力(包括非零散居民客户)客户*天;高压单电源客户*天;高压双电源客户*天。

用户若对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1个月内提出。

2)接到客户工程竣工报告单后,应在以下期限内进行竣工验收:高压*天;低压动力(包括非零散居民客户)*天。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为了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企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报装时间,真正通过高效、优质、方便的服务取信于用户,根据《河北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供电公司业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扩报装组织体系:营销部全面负责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做到“一口对外,内转外不转”,在业扩报装上负有对我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协调、督促的责任,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按照各自分工完成本职工作;负责全县6KV及以上电力客户业扩报装、投诉、档案管理、业务咨询、查询等用电服务。

二、用电申请办理:1.客户需新装用电或增加、变更用电应向供电所提出用电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 营销部业务受理员接到申请后,要严格按照《供电营业规则》,办理相关用电手续,对符合用电规定的申请应按正常程序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3. 公司内部业扩工程,生产技术部或农村用电部应将工程计划传送营销部一份。

三、勘测设计、制定供电方案:营销部根据客户用电申请,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测,确定供电方案,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答复客户。

处理期限:高压单电源客户答复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多)电源客户答复期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公司内部业扩工程由营销部、生产技术部、农村用电部进行现场勘测,制定供电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四、工程设计:1.供电方案确定后,根据供电方案,公司内部工程按照谁主管谁勘测谁设计谁预算的原则,由生产技术部或农村用电部按有关规定完成工程设计及《工程预算书》的编制工作,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2.用户工程的设计工作由用户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单位的资质由营销部负责审查、备案。

3.用户工程的设计方案须经生产技术部审查认可,并将工程设计审查结果传至营销部,营销部审核通过后,由其书面通知客户,方可施工。

五、工程施工:1.客户应委托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业扩工程施工,施工单位的资质由营销部负责审查、备案。

新装(增容)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新装(增容)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附件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新装(增容)业扩报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的业扩报装流程管理,提高业扩服务水平,满足客户业扩报装需求,提升公司系统的供电优质服务水平,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10〕1247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的省供电服务中心、各直属电业局和二级供电单位、各全资、控股县(市)供电(电力)公司供电营业区域范围内,通过营业厅、95598网站、95598电话、自助服务终端等各种渠道申请的高、低压客户新装(增容)业扩报装业务。

凡条款中未注明范围的客户均指供电单位所辖本级直供区内的客户(省公司本部和省供电服务中心直接负责办理的业扩环节业务适用于省公司营业区域范围内的客户)。

本办法未单独说明的电气化铁路项目业扩报装业务办理要求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范执行。

第二章基本管理要求第三条按照“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公开办事”的原则开展业扩报装管理和服务。

第四条对具备供电条件的客户,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拒绝受理用电申请和供电。

因客观原因需要暂停受理部分区域或部分类型客户的用电申请的,应事先在营业厅、95598网站、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告,并按照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要求进行报备。

第五条加强业扩分级管理,客户用电申请由所在营业区域内的供电单位负责受理,对直属电业局及二级供电局、全资县公司直供区范围内的110kV及以上客户由电业局本部统一进行业扩服务和流程管理,其它客户按照供电区及各级供电单位的职责划分开展业扩服务和流程管理。

第六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业务费用,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严禁代设计、施工企业收取相关费用。

第七条严格供用电合同管理,落实供用电合同分级管理、授权签订、及时变更的管理要求,参照公司统一合同参考文本,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与客户签订合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供电公司业扩工程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业扩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业扩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供电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业扩工程,包括新装、增容、改造等。

第三条业扩工程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

(二)安全第一:确保工程质量和供电安全。

(三)高效便捷:提高工程效率,方便用户办理业务。

(四)节约资源: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工程成本。

第二章工程受理与立项第四条工程受理(一)用户提出业扩申请,填写《业扩申请表》。

(二)受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三)受理部门将申请信息录入系统,分配项目编号。

第五条工程立项(一)项目立项前,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技术、经济、环保等方面的分析。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审批通过的项目,纳入公司年度计划。

第三章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第六条工程设计(一)设计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编制设计方案。

(二)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符合要求后,由公司领导审批。

(三)设计单位根据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第七条工程施工(一)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二)施工单位需遵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和标准。

(三)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工程验收(一)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组织自检。

(二)自检合格后,报工程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三)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验收报告》,报公司审批。

第四章工程档案管理第九条工程档案管理(一)工程档案应包括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资料。

(二)工程档案实行电子化、数字化管理。

(三)工程档案应按时归档,归档资料应完整、准确。

第五章质量与安全管理第十条质量管理(一)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

(二)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三)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供电安全。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一)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d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d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d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搞好优质服务工作,业扩报装工作按照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原则,通过简化手续、增加透明度,为电力客户提供优质、方便、快捷服务,保证安全、经济、可靠、及时、合理地供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适用于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

第三条从事业扩报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规范》、《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等规定。

第四条认真贯彻“一口对外”的原则,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业扩报装的一口对外,由营销管理部组织协调规化建设、生产技术、调度信息、安全监察、客户服务中心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流程的相应工作。

第五条认真贯彻“三不指定”的原则,严格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服务标准,严禁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六条认真贯彻“信息公开”的原则,在营业场所、企业网站、“96598”客户服务电话和宣传资料公开业扩报装业务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方便客户的同时,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第七条按照“方便客户”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推行“首问负责制”、“客户经理制”,主要营业厅设立客户经理席,协助客户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对较大的客户应配备专门的客户经理,为其用电报装提供全过程服务。

严格按照《供电监管办法》及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十项承诺”要求的时限办理业扩报装各环节业务。

第八条按照“一部三中心”营销管理模式,依托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业扩报装工作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和业扩报装全过程的闭环管理,简化手续,缩短办理周期,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第九条业扩报装工作的主要内容:1、受理客户新装、增容及变更用电的申请;2、审查客户提供的业扩报装资料,调查客户的用电情况及信誉;3、根据供电的必要性、可能性、合理性,确定供电方案,并落实;4、对客户业扩工程进行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对客户内部工程电气设计审查;5、按照批准的供电容量和国家规定的电价分类,确定电能计量方式,并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6、安排装设计量装置,并组织装表接电、送电事宜;7、抄表卡片管理及客户档案管理;8、业扩报表管理,及时统计各项资料,建立信息管理数据库;9、对业扩报装进行客户回访,定期对业扩报装工作质量进行分析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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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新装(增容)业扩报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的业扩报装流程管理,提高业扩服务水平,满足客户业扩报装需求,提升公司系统的供电优质服务水平,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10〕1247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的省供电服务中心、各直属电业局和二级供电单位、各全资、控股县(市)供电(电力)公司供电营业区域范围内,通过营业厅、95598网站、95598电话、自助服务终端等各种渠道申请的高、低压客户新装(增容)业扩报装业务。

凡条款中未注明范围的客户均指供电单位所辖本级直供区内的客户(省公司本部和省供电服务中心直接负责办理的业扩环节业务适用于省公司营业区域范围内的客户)。

本办法未单独说明的电气化铁路项目业扩报装业务办理要求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范执行。

第二章基本管理要求第三条按照“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公开办事”的原则开展业扩报装管理和服务。

第四条对具备供电条件的客户,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拒绝受理用电申请和供电。

因客观原因需要暂停受理部分区域或部分类型客户的用电申请的,应事先在营业厅、95598网站、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告,并按照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要求进行报备。

第五条加强业扩分级管理,客户用电申请由所在营业区域内的供电单位负责受理,对直属电业局及二级供电局、全资县公司直供区范围内的110kV及以上客户由电业局本部统一进行业扩服务和流程管理,其它客户按照供电区及各级供电单位的职责划分开展业扩服务和流程管理。

第六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业务费用,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严禁代设计、施工企业收取相关费用。

第七条严格供用电合同管理,落实供用电合同分级管理、授权签订、及时变更的管理要求,参照公司统一合同参考文本,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与客户签订合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加强对客户受电工程建设的安全服务,严格受电工程设计、施工、试验单位资质审查,倡导采用节能环保的先进技术和产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开展受电工程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及竣工检验工作,防止客户受电设施带安全隐患接入电网。

第九条加强业扩报装与主、配电业务的衔接,统筹客户供电方案和主、配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方案的制定;电业局和县公司应结合“三集五大”的机构设置和本单位实际,明确10kV业扩工程接入系统方案的责任部门和管理细则。

与业扩报装相关的主、配网公共部分的建设与改造项目应纳入电网规划和建设、改造计划。

业扩报装停电申请应由客户服务中心受理并纳入停电安排计划统一平衡;优先推广应用带电作业。

第十条深化营销信息系统业扩报装业务应用,全面推广统一的电子表单,严格业扩报装资料、业务办理等信息的录入管理,确保系统内信息与业扩报装实际情况保持一致,严禁客户业扩报装流程脱离营销业务系统自转,严禁擅自修改营销信息系统内业扩报装各环节进程时间。

第十一条 10kV及以下业扩报装应尽量应用95598网站,受理客户需求申请,发布业务办理进程、办理结果和告知事项,进行资料传递;对于需客户确认的部分业务,可按照本办法规定通过网站接收有关申请表单、资料或发布通知,审核合格后可先行办理有关业务,在送电前补收相应申请表单和资料的原件,或请客户对通知内容补充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客户档案管理办法》和省公司客户用电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一户一档”管理要求,统一客户业扩报装归档资料的目录、内容、格式,建立健全客户用电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标准化档案室,做到档案完整、归档及时、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强化业扩报装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实行业扩报装服务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业扩报装同业对标及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稽查和客户回访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四条省公司营销部职责负责全省业扩报装流程管理制度的修订及解释;负责全省业扩报装业扩职能管理及业务指导;及时掌握220kV业扩工程项目的前期服务和流程进展情况;负责组织220kV客户供电方案审查(审批);负责审核220kV客户供用电合同;负责协调220kV客户业扩报装流程在公司本部的运转,指导省供电服务中心和电业局做好220kV客户业扩报装流程服务。

授权并指导省供电服务中心做好110kV客户供电方案审查。

第十五条省公司发展部职责负责制定35kV及以上业扩工程接入系统(含受电系统)方案管理有关制度;负责审批110kV及以上业扩工程接入系统(含受电系统)方案;参与220kV业扩工程初设审查。

第十六条省公司基建部职责负责组织220kV业扩工程的初设审查(含电能质量评估及治理方案)意见批复和中间检查(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活动),协助220kV客户成立启委会(由业主担任组长),并协调供电企业内部启动送电有关工作;负责组织220kV业扩工程启动投运有关工作;负责制定35kV及以上等级业扩工程初设审查、质量监督、启动送电等工作的有关制度。

第十七条省公司运维检修部职责负责组织220kV业扩工程的竣工检验;负责制定35kV及以上等级业扩工程竣工检验工作的有关制度;参与220kV业扩工程供电方案制定、初设审查、中间检查和送电等工作。

第十八条省公司调通中心职责负责220kV客户业扩工程保护边界定值计算并书面反馈计算结果;负责与220kV客户签订调度协议;负责办理220kV客户业扩工程设备异动有关手续;负责编制220kV客户业扩工程启动送电方案;负责220kV业扩项目停电安排;参与220kV业扩工程供电方案审查、初设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和送电等工作。

第十九条省公司经济法律部职责参与审核220kV客户供用电合同。

第二十条省供电服务中心职责负责配合电业局组织开展220kV客户业扩项目的前期服务;负责对220kV客户业扩报装有关申请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并传递到公司本部的有关部门;负责配合营销部对在公司本部的220kV客户业扩报装流程运转进行跟踪和协调;负责跨区域供电的220kV客户供用电合同拟订;负责220kV客户业扩工程计量方案和计费方案的拟订,并参与供电方案审查、初设审查、中间检查(质量监督)、竣工检验、和送电等工作;接受省公司营销部授权负责110kV客户供电方案审查;负责通过95598客户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受理、核实和传递10kV及以下客户(含居民客户)的用电需求申请。

第二十一条省经研院职责参加220kV客户业扩报装柔性工作小组,提出用户接入系统意向性意见;根据省公司发展部要求编制220kV客户业扩报装工程接入系统方案(不含电气化铁路),报省公司发展部审批;协助省公司发展部审核110kV客户业扩报装工程接入系统方案,并对地市经研所110kV、35kV客户业扩报装工程接入系统方案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十二条省电科院计量中心职责负责220kV业扩工程项目电能计量装置、用电信息采集装置的检定(检测)、安装及验收试验工作。

第二十三条电业局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职责负责业扩管理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的修订和解释;负责本供电区(含直供区和趸售区,下同)业扩职能管理及业务指导;负责组织跟踪拟建的大型项目市场动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与本供电区110kV及以上客户(含电气化铁路,本条下同)就工程供电的可能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进行沟通协商,并将发展部(经研所)提供的意向性意见通知客户;负责组织开展其它客户业扩项目的前期服务,收集有关资料;负责受理客户业扩报装有关申请,并及时将有关申请信息传递到相应部门;负责确定110kV 及以下客户的计量方案和计费方案,确定低压客户的供电方案;负责组织10kV及以下客户供电方案会审、设计资料会审、中间检查、竣工检验、送电;负责汇总供电方案、设计审核、中间检查及竣工检验的意见并答复客户;负责通知及收取客户的业务费用;负责将业扩项目的停电安排计划、保护定值计算结果等通知客户;负责客户110kV及以下客户的电能计量装置、用电信息采集装置的检定(检测)、安装及验收试验工作;负责组织客户供用电合同的拟订、审核及签订工作;负责组织10kV客户送电;负责低压客户装表接电;负责客户业扩报装资料建档。

第二十四条电业局发展策划部职责组织电业局经研所参加35kV及以上客户业扩报装柔性工作小组,参加前期协商,提出用户接入系统意向性意见;负责组织开展本供电区110kV客户(不含电气化铁路)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工作,并向省公司发展部报批;负责审批本供电区35kV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参与客户业扩工程初设审查。

第二十五条电业局基建部职责负责组织35kV客户和本供电区110kV客户(含电气化铁路)业扩工程的初设审查(含电能质量评估及治理方案)意见批复、中间检查(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负责协助35kV及以上客户(含本供电区电气化铁路,本条下同)成立启委会(由业主担任组长),并协调供电企业内部启动送电有关工作;负责组织35kV及以上客户业扩工程送电有关工作;参与35kV及以上客户业扩工程供电方案制定和竣工检验工作。

第二十六条电业局运维检修部(检修公司)职责负责组织35kV及以上客户(含本供电区电气化铁路)业扩工程的竣工检验;负责办理10kV客户业扩工程项目停(带)电接火作业;负责10kV及以上客户业扩工程项目停电的协调工作;负责办理10kV客户业扩工程项目电源侧设备异动手续;负责10kV及以上客户电源侧送电;参与10kV及以上客户业扩工程项目供电方案联合会审、图纸审核、中间检查、送电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电业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职责负责与35kV及以上客户(含本供电区电气化铁路,本条下同)、10kV双电源专线客户签订调度协议;负责编制35kV及以上客户属于地调管辖设备的启动送电方案;负责向客户经理反馈业扩工程项目停电安排结果;负责计算、下达10 kV及以上客户进线保护边界定值;负责办理35kV及以上客户业扩工程设备异动有关手续,核对10kV客户业扩工程设备异动情况;参与35kV 及以上客户业扩工程供电方案制定、初设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和送电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客户业扩项目的前期服务,收集有关资料;负责受理客户业扩报装有关申请,并及时将有关申请信息传递到相应部门;负责确定35kV及以下客户的计量方案和计费方案,确定低压客户的供电方案;负责组织10kV及以下客户供电方案会审、设计资料会审、中间检查、竣工检验、送电;负责汇总供电方案、设计审核、中间检查及竣工检验的意见并答复客户;负责通知及收取客户的业务费用;负责将业扩项目的停电安排计划、保护定值计算结果等通知客户;负责客户35kV及以下客户的电能计量装置、用电信息采集装置的检定(检测)、安装及验收试验工作;负责组织客户供用电合同的拟订、审核及签订工作;负责组织10kV客户送电;负责低压客户装表接电;负责客户业扩报装资料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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