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抵扣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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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置、自建、修理保养、扩建、改造固定资产时,可以将所交增值税按规定进行抵扣,实现减税的政策措施。

以下是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

一、抵扣条件1.购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额超过当期销项税额的,可以全额抵扣。

其中,生产性企业和经营性企业的固定资产购置结转抵扣范围分别为15%和10%,其他购置固定资产自产自用部分为10%。

2.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额应当与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出租、承包和转让不动产取得的销售收入等项目相适应的销售额取得时间一致,抵扣时不得应税项目。

二、抵扣方法1.全额抵扣方法:纳税人购置固定资产后,将符合条件的增值税额全额抵扣与当期能够扣税的销售额中。

2.分期抵扣方法:纳税人将符合条件的增值税额分成若干期进行抵扣,每期抵扣的增值税额不超过销售商实际支付增值税所需查验核定的车辆价款或代办手续费等。

三、抵扣期限1.一般情况下,由于增值税月度申报所发生的抵扣,应当按月进行。

具体申报期限为当期纳税申报期限内提供相应材料进行申报。

四、抵扣限制1.在购置城市维护建设税额异常增多的情况下,其本年度购置城市维护建设税额异常增多一般是指购置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与购置资产价格之比,超过控制线审批报关单上的比例,并且超出国家、省或设区市税务局允许超比例的幅度即为异常增多。

2.不得抵扣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道路桥梁通行费、购置压力容器监测鉴定费、印花税、消费税和增值税销售额。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政策的出台,为企业购置、自建、修理保养、扩建、改造固定资产提供了经济支持和优惠待遇。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财务状况,选择合适的抵扣方式,合理规划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运营。

同时,政府通过减少企业的增值税负担,促进了投资和消费的增长,对于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固定资产抵扣

固定资产抵扣

固定资产抵扣1. 概述固定资产抵扣是指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按照一定的规定将其购置成本在一定时期内分摊到税前收入中,从而减少纳税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固定资产抵扣的实施对于企业提高投资效益、加速资产更新换代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助于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2. 固定资产抵扣的适用范围固定资产抵扣适用于企业在购置对其生产经营具有重要作用、使用期限长且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时。

具体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机器设备企业购置的用于生产制造的机器设备可以适用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这包括生产设备、加工设备、测试设备等。

2.2 运输工具企业购置的用于运输货物和人员的交通工具也可以适用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例如货车、客车、船舶、飞机等。

2.3 物业设施企业购置的用于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物业设施,如厂房、仓库、办公楼等,也可以适用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2.4 无形资产除了有形固定资产,企业购置的无形资产也可以适用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如专利权、商标权等。

3. 固定资产抵扣的计算方法固定资产抵扣的计算方法一般分为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两种。

3.1 直线法直线法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将其购置成本按照相等金额的方式按年分摊到纳税前收入中。

计算公式如下:固定资产抵扣额 = 购置成本 /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3.2 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初期,将其购置成本按照较高的比例进行抵扣,逐年递减,后期再按照较低的比例进行抵扣。

计算公式如下:固定资产抵扣额 = 购置成本 × 折旧率4. 固定资产抵扣的纳税筹划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抵扣时,可以采取一些纳税筹划措施,以最大程度地享受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减少纳税额。

4.1 合理安排固定资产购置时间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抵扣政策的具体规定,合理安排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

例如,购置时间早于账期结束前,可以提前享受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4.2 选择适用的计算方法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抵扣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计算方法。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1. 简介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可以将所支付的增值税金额通过抵扣方式减免应纳税额的政策措施。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企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能够降低企业的税负,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在中国,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抵扣。

本文将从资格条件、抵扣方式和申报流程等方面对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进行详细介绍。

2. 资格条件企业进行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2.1 注册纳税人身份企业需要以一般纳税人身份注册,按照税法规定向国家税务局缴纳增值税。

2.2 完税记录企业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并保留好完税记录及相关凭证。

2.3 合规购置固定资产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例如国家限制或禁止购置的资产不能抵扣增值税。

2.4 不符合免税条件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与增值税免税政策是相互排斥的,企业不可以同时享受两种优惠政策。

3. 抵扣方式企业进行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3.1 直接抵扣法直接抵扣法是最常见且最简便的抵扣方式。

企业可以将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直接抵扣扣减应纳增值税,从而减少纳税金额。

3.2 分期抵扣法分期抵扣法是针对固定资产折旧产生的增值税进行抵扣。

企业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将增值税分摊到相应的净值上,然后进行抵扣。

4. 申报流程企业进行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时,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报:4.1 购置固定资产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支付增值税。

4.2 申报抵扣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应将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金额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准确计算。

4.3 审核认定国家税务局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申报进行审核,核实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4 抵扣确认国家税务局在审核通过后,将确认企业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金额,并将其纳入企业的纳税记录。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随着企业的发展,固定资产的投入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在固定资产投资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支付大量的进项税。

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税法规定了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制度,即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投入金额,在一定期限内逐年抵扣缴纳的进项税额。

一、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基本原则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制度是基于税法规定的一项税收政策,其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 抵扣限额。

企业可以根据投入的固定资产金额,在一定期限内逐年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税法规定,每年的抵扣限额为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即固定资产的总投资额除以设定的使用年限。

2. 按比例抵扣。

企业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投入金额在抵扣期限内逐年按比例抵扣进项税额。

例如,如果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为10年,那么企业每年可以按照折旧率的十分之一抵扣进项税额。

3. 不得重复抵扣。

一旦企业使用固定资产进行进项税抵扣,那么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期内,该固定资产不得再次进行进项税抵扣。

这是为了防止企业重复抵扣进项税,避免对国家税收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二、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申报流程企业要进行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规范的申报流程。

以下是一般的申报流程:1. 资产申报。

企业需要在购置固定资产时,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填写资产申报表,并提交相应的资料。

资产申报表需要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投资金额等信息,同时还需要提供购置固定资产的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 进项税申报。

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将每个月的进项税情况进行申报。

申报时需要将购置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列入其中,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流程提交。

3. 税务审核。

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申报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合规性等方面。

如果审核通过,则会给予企业相应的进项税抵扣额度。

4. 抵扣确认。

税务部门会出具抵扣确认函,确认企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情况。

企业需要保存好抵扣确认函,作为税务部门的证据。

最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政策解读

最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政策解读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政策解读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政策解读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政策,降低了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促进了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有利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但部分企业可能通过种种方法违规抵扣,如将用于个人消费的资产、在建工程中的钢材、水泥、电梯等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税款,来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从而产生税收风险。

一、固定资产名称解释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固定资产抵扣时间的把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时间把握的问题主要是固定资产在2009年1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购进或完工的问题。

这个时间点是容易产生税收风险的关键点之一。

三、固定资产抵扣范围区分的把握现行增值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第113号)主要是根据《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划分了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的范围,同时规定了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税收政策解读

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税收政策解读

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税收风险概述目录:一、政策依据二、政策解读三、税收风险四、风险自查与检查方法五、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相关政策问题解答六、附录:《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参考文章一参考文章二一、政策依据涉及固定资产抵扣的文件: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间接影响固定资产抵扣的文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二、政策解读(一)固定资产抵扣的总体精神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购进、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或者自制、改扩建、安装的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总体上允许抵扣的同时,与其他货物一样,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这里所指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不动产,专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二)固定资产抵扣需要把握的要点1、对时间界限的确定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新税法明确了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及相关政策

新税法明确了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及相关政策

新税法明确了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及相关政策,注意以下几点:1、《条例》及《细则》规定: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但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和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小汽车、游艇)的固定资产(含混用的机器设备)及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不动产以及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的原料费和修理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这是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关键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根据新《条例》、《细则》针对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的有关规定作出了补充,即: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统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应注意以下几点:(1)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在2008年以前发生固定资产购进的,即使取得了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业务的扣税凭证也不允许抵扣。

(2)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要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③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是指企业购置和自产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增值税时可以相应抵扣已缴纳的增值税的政策。

本文将从增值税抵扣的定义、适用条件、抵扣方法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部分:增值税抵扣的定义和适用条件增值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置和自产固定资产时,依法缴纳的增值税可以用于抵扣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的一种政策。

增值税抵扣政策适用于纳税人购置和自产的固定资产,包括设备、房屋及土地等,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

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可以相应抵扣已缴纳的增值税额。

第二部分: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方法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方法通常分为两种:一是即时抵扣法,二是预缴法。

即时抵扣法是指企业在购置或自产固定资产时,直接抵扣已缴纳的增值税额。

在购置或自产固定资产的同期内,企业应按照已缴纳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并计入抵扣凭证。

即时抵扣法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预缴法是指企业在购置或自产固定资产时,需先预缴纳增值税,在预缴期限内进行抵扣。

企业购置或自产固定资产后,需向税务机关提交预缴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税,然后在预缴期限内进行抵扣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以减少后续的预缴负担。

预缴法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第三部分: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注意事项企业进行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纳税人购置或自产固定资产的费用必须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

2. 购置或自产固定资产的抵扣时限为购置或自产固定资产的同期,超过时限的费用不再享受抵扣。

3. 在抵扣时,应按照税率的规定进行计算,并遵循税法的相关规定。

4. 抵扣的增值税额应准确核算并备案,相关凭证应妥善保存。

总结: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是企业购置或自产固定资产时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减轻企业的负担,并提高企业的资金运作效率。

企业在享受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政策时,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准确抵扣并备案相关凭证。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和推动经济增长具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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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抵扣范围: 不允许抵扣范围: 自用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游艇、 自用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游艇、 摩托车
固定 资产 抵扣 范围
自用;应征消费税(一般规定:乘用车、 自用;应征消费税(一般规定:乘用车、中轻 型商务客车) 型商务客车)
非正常损失
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 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所发 生的损失, 生的损失,不含自然灾害
如何把握: 如何把握:
《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第 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13号 113号
主要目的: 主要目的:将不动产分为四大不允许抵扣类
固定 资产 抵扣 范围
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 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 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 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中代码前两位 为“02”的房屋 的房屋 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 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 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中代码前两位为“ 的构筑 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 物 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绿化 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绿化 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抵扣问题) 抵扣问题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给排 为载体 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 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 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全部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全部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如用于生产免税化肥购进设备
全部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全部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如接送职工上下班的企业交通车
全部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全部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如用于出租等营业税项目
固定 资产 抵扣 范围
特殊规定:既用于增值税应税 特殊规定:既用于增值税应税 项目(不含免税) 又用于非 项目(不含免税),又用于非 增值税应税项目、 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 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项 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项 目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 可以抵扣。 目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 即:前提-应税(不含免税) + 前提-应税(不含免税) 非应税、免税、集体福利、 非应税、免税、集体福利、个 人消费(可全额扣除) 人消费(可全额扣除)
固定资产的概念 固定资产抵扣范围
主要 内容
固定资产抵扣时间 固定资产进项税转出
固定 资产 概念
定义:使用期 定义: 限超过12个月 限超过 个月 的机器、机械、 的机器、机械、 运输工具以及 其他与生产经 营有关的设备、 营有关的设备、 工具、器具等。 工具、器具等
注意: 注意 1、和原条例相比,删 和原条例相比, 和原条例相比 单位价值2000元 除“单位价值 元 以上, 以上,并且使用年限 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 超过 年的不属于生产 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规定 2、和会计准则相比, 、和会计准则相比, 不包括不动产及不动 产在建工程 准则中固定资产, 准则中固定资产,是 指为生产商品、 指为生产商品、提供 劳务、 劳务、出租或经营管 理而持有, 理而持有,并且使用 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
谢谢倾听!
高新区政策法规科
固定 资产 抵扣 范围
《固定 资产分 类及代 码》使 用
土地、 土地、房屋及 构筑物( 构筑物(01-03) )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交通运输设备 电气设备
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 仪器仪表、 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 及量具、 及量具、衡器 文艺体育设备 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家具用品及其他类
抵扣时间: 2009年1月1日以后(含) 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 后开具的扣税凭证。
固定 资产 抵扣 时间
实际取得时间及发票开具时间均要 求在2009年1月1日以后 “实际发生”包括购进、接受捐赠、 接受投资、自制、改扩建、安装。 “抵扣方式”: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改变原退税方式)其进项税额记 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额)”科目。
固定 资产 进项 税转 出
前提: 前提: 已抵扣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 已抵扣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非 应税\免税\福利\个人消费\ 应税\免税\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 损失 公式: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 公式: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 得抵扣金额: 得抵扣金额: 固定资产净值X 固定资产净值X适用税率 其中: 其中: 固定资产净值,是纳税人按照财务 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 产净值。
允许抵扣范围: 允许抵扣范围: 主要政策
固定 资产 抵扣 范围
新增值税条例: 新增值税条例:取消了购进固定资产进项 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规定 财税[2008]170号:自2009年1月1日起, 财税[2008]170号 [2008]170 2009年 日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 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 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 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 扣
南京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 2010年7月27日
主要 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及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538号、财政部 国 (国务院令第 号 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家税务总局令第 号)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 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70号) 财税 号 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答记者问 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的通知 财税[2009主要难点:动产与不动产划分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
固定 资产 抵扣 范围
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 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 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 装饰不动产, 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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