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文管理办法

学校公文管理办法
学校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

一、我校适用的公文种类

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

2、公告,适用于向外部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3、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4、通知,适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5、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6、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7、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8、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9、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0、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

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我校暂不用)、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要素组成。公文中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对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的国家标准执行,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左侧装订。

三、行文规则

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2、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学校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求”、“意见”和“报告”。

3、“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4、由学校制发的公文分为《xx学校文件》。主要适用于下列事项:

(1)向农业厅等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工作;

(2)与其他部门等联合行文;

(3)转发上级部门领导同志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

(4)发布重大奖惩决定;

(5)向农业厅或其他上级部门请求批准或通报有关情况;

(6)与其他各部门联系、商洽工作,审批事项,询问、

答复有关部门问题;

(7)其他需要以学校名义行为的事项。

四、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是指接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督办、保管(移交档案室前各科室保管,下同)、立卷、归档等工作。

行政办公室收到外来文件后负责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根据校领导批示送有关科室承办。

承办科室要按照文件要求和校领导批示办理相应事宜,并负责本文件的登记、保管、立卷、归档工作。

文件内容涉及两个以上科室的,主办科室负责本文件的登记、保管、立卷、归档工作。

文件内容为综合性的,涉及多个科室的文件,办公室负责本文件的登记、保管、立卷、归档工作。

五、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是指以本部门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拟稿、审核、签发、复核、登记、编号、缮印、校对、用印、分发(送)、保管、立卷、归档等工作。

1、发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办理

(1)行政办公室负责本室职责范围内和全校性行政综合类发文的拟稿、审核、签发、复核、登记、编号(室内自己编号登记)、缮印、校对、用印、分发(送)、保管、立卷、

归档等工作。

(2)人事科、教务科、基础科、畜牧兽医科、学生科、招生就业办公室、财务科、培训科、后勤科、保卫科、膳食科等科室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发文的拟稿、审核、签发、复核、登记、编号(科内自己编号登记)、缮印、校对、用印、分发(送)、保管、立卷、归档等工作。

2、发文格式在结合我校情况的基础上参照国家机关行政公文格式标准,主题词暂不用,可省略不写。

3、综合类发文和各科室发文须统一加盖学校印章方为有效。

4、为避免文件、函件编号出现重复或空缺,发文、发函时应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号。凡以学校名义制发的请求、报告、函件等公文,必须经办公室进行统一编号、登记,以科室名义发文在科室内部进行编号。

学校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校党政工作需要,推进党政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党政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公文是我校党委和行政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上级的方针政策,公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全校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管我校党政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和各学院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我校党政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适用于向校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四)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六)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发布校内规章制度,任免人员。 (七)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八)报告。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九)请示。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示事项。 (十一)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作为存档材料。 抄告适用于对党委常委(扩大)会议、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纪要中的议决事项,以抄告单的形式下达到校内相关单位。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报送部门、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公司的行政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行政公文,是公司在各项工作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公司决定,发布规章制度,施行管理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指围绕公文的形成、办理、管理等所进行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行政管理部主管负责指导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归档的原则。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工作积极,作风严谨,严守纪律,恪尽职守,树立为领导、为基层服务意识。 第五条公文处理的基本要求是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六条公文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节行文规则 第七条公司行文关系,应当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第八条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可分别以本单位名义行文,但不得以本单位名义自行对外行文,更不能自行对外报送请示性公文。因业务工作需要对外行文时,自拟文稿,经总公司领导签发后以公司名义行文。 第十条公司各部室,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可以向各公司行文;根据集团公司的授权和有关规定,可以答复各公司请示事项。在一般情况下,各部室不能对各公司发布指示性公文。相关部室对同一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不得各自行文。 第十一条请示的公文,不要同时抄送同级或下级单位,在上级单位未批复前,下级单位不得擅自按请示公文的内容执行,请示问题坚持“一文一事”制度,避免“一文数事”和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三条各公司向集团公司报送正式公文,公文抬头一律写“集团公司”送行政管理部拟办、呈批,不要直接送领导同志本人,更不要同时送几位领导同志,以免重复批示或遗漏。 第十四条向下级单位行文,一般不抄报上级单位。重要行文,经签发人审定,可以抄报直接上级单位。 第十五条行文要注重效用,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对普发性文件,应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范围为集团公司各领导和各公司、各部室。 一、凡是通过网络、口头、电话或其他便捷方式能够解决的问题,不要再行文; 二、某项工作方针已经明确,执行过程中不需要采取新的措施,只是一般性号召或重申已有的规定、要求,不要再行文。 三、发布内部制度、规范性公文,必须注意与已发布的同类规章相衔接,内容不得抵触。若有新的规定,必须在行文时注明对原发布规章修改或废止,已有的规章未废止前,不要重复发布同类规章。 四、只有原则性意见,尚未有切实可行的执行措施或办法前,不要仓促行文。

公文管理规定

公文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公文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出台本规定。 一、党政机关公文种类 根据“条例”规定,公文种类分15种: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1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2、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13、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1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5、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是制发公文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公司行文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 1、行文原则:实事求是、精干高效、集中统一、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2、行文权限: (1)上行文。根据工作需要,行文单位可以直接向其股东单位、上级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行文。一般情况,不越级行文。 (2)平行文。公司根据业务关系和工作需要,可以向系统内其他同级单位和不同系统各单位间行文。 (3)下行文。根据隶属关系,公司可以对直属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直接行文。 (4)联合行文。公司同级单位或公司同其它相应单位可以联合行文。

公文处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

公文处理办法 1目的 使公司公文处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 2范围 公司范围内的公文管理。 3职责 3.1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文处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公文处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各种类型文件的起草,编制工作。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公文种类 ――决定?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提出具体管理措施; ――规定、办法?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制定具体做法和要求; ――通知?适用于发布规章、章程、条例、规则;批转所属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要求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批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所属单位请示事项;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投资或合作伙伴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其它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办理例行公事与应急公务等,用“便函”;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一定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某些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设性意见;答复对方征求某项工作的意见; ――签报、工作联系单?适用于公司内部部门之间协调联系工作以及部门向公司领导汇报请示工作。 4.2公文格式 4.2.1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 正文、印章、附件、成文时间、主题词、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 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应排列在前并编主办单位发文 号; ――有保密要求的公文,应根据保密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紧急公文,应根据紧急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特急”、“急件”,紧急电报应标明“特急”、“加急”、“平急”;

高校公文处理规定

高校公文处理规定 本文是关于高校公文处理规定,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高校公文处理规定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公文是学校在党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学校规章,施行党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公文处理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是加强领导、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环节之一。各级党政负责人、办事机构和公文处理人员,必须重视和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使之更好地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第二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应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 第三条公文处理的主要任务是:公文的起草、核稿、签发和印发,公文的办理和传递,公文的管理,公文的立卷与归档,公文保密等。 第四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学校党政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均应有负责人分工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公文处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行文要少而精,注重实效。 第六条学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第七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和格式 第八条公文包括:上级部门和校外各单位来文,学校向上级部门和校外各单位的发文,学校向校内各单位的发文,校内各单位向学校呈送的请示、报告等。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务院新颁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进行企业管理和商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企业机密安全。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是****行政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并负责指导全港行政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和各单位办公室(综合科、下同)应当设立文秘职能,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令(命令) 适用于****公司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发布行政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可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完整版)公文管理办法

原版已签字 ...........有限公司 公文管理办法 司规字第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明确公文的种类、格式、行文规则等,提高公文质量和工作效率,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文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治企和进行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司综合经营管理科负责各类公文起草的组织、各项制度并指导和监督执行;督促、检查公文运转和办理情况,统一管理公文收发、审核、 用印、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文员、内勤应不断提高公文专业知识、技能,专(兼)职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处理公文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 业秘密。 第六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公文主要包括命令、决定、决议、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 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科室及人员,变更或撤销公司的决定事项。 三)决议 适用于经过会议讨论、研究、表决通过后制定和形成的意见及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 四)通知 适用于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公文;传达要求公司有关科室、公司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发布规章;任免人员等。 五)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六)议案 适用于向股东代表大会及董事会提请审议事项。 七)报告 适用于各科室或公司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给予答复、审核与批准,主要包括:申请开办新业务、新产品,对规章制度有疑问或执行中存在问题,以及人事需求、机构管理、固定资产购置等经营管理方面的事项。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所属公司、部门的请示事项,“批复”与“请示”是互相对应的文体。 十)意见

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公文处理制度汇编

公文处理制度 为保证公文处理的规范性、时效性、保密性,提高公文质效,严格运转程序,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上级文件传递制度 1、凡省委、省委办公厅、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及上级部门主送市委、市委办公室的文件、电报、函件、资料(以下简称“上级来文”),均由文书科处理。收文后农件清点登记,对需传阅、办理的上级来文,应附上公文处理签,认真填写有关栏目,特别要写明收文时间和紧急程序,准确拟出传阅及初步处理意见,送分管领导阅批后,按阅批意见做好送阅等续办工作,确保上级来文办理的时效性。 2、对上级(包括军分区)文件,应及时发市政府办一份,及时送阅。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控制阅文对象,既不漏传,又不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3、对省委与省政府、省委办公厅与省政府办公厅、黄冈市委与市政府、黄冈市委办公室与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传真电报,市委办和市政府办各持一份,分头办理。 4、对转发性上级来文,合理拟定分发意见,送请分管领导阅批后,按批办意见在公文交换中心统一分发并办理登记手续。 5、省委、省委办公厅、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及两级领导转来的督查件,签收后及时办理移交登记手续,转市委督查室办理。省委、省委办公厅及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转来的批示件,签收后必须将来文单位、公文标题、收文日期、份数、密级、紧急程序等逐一填写清楚,附上公文处理签,送请分管领导阅批,并按阅批意见送相关领导阅示(转办)。 6、办理上级阅件按以下程序运行:接收(接收机要局、邮政局传递的主送市委、市委办公室的上级函件、传真、电报应逐件清点,并办理签字手续)。登记(对收文的编号、收文时间、来文单位、来文字号、标题、密级、缓急程度、份数、分送范围等逐项进行登记)。分送(根据阅件的级别和内容确定文件的分送范围;在文件份数允许的情况下,主要领导每人一份;对份数少,又不便复印的文件,采取传阅的方式)。送批(填写公文办理传阅单后,送分管领导阅批)。传阅(根据批办意见送阅,一般先送主要领导,依次传下去)。归档(适时将传阅完的文件收回归档)。 7、办理上级办件按以下程序运行:接收(接收机要局、邮政局传递的主送市委、市委办公室的上级函件、传真、电报应逐件清点,并办理签字手续)。登记(对来文的编号、收文时间、来文单位、来文字号、标题、密级、缓急程度、份数、分送范围等逐项进行登记)。拟办(根据办件内容拟定送阅对象和承办单位)。送批(填写公文办理传阅单后,送分管领导阅批)。传阅(按批办意见送阅。一般先送分管书记、办公室主任,后送其他相关领导;综合性、全局性的先送主要领导;需要急办的先送分管领导,再送主要领导)转办(根据领导批示、批阅意见转相关单位办理)。催办(及时回收办毕公文,按档案整理要求及时归档)。 二、本级来件办理制度

学校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 一、我校适用的公文种类 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 2、公告,适用于向外部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3、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4、通知,适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5、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6、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7、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8、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9、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0、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

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我校暂不用)、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要素组成。公文中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对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的国家标准执行,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左侧装订。 三、行文规则 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2、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学校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求”、“意见”和“报告”。 3、“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4、由学校制发的公文分为《xx学校文件》。主要适用于下列事项: (1)向农业厅等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工作; (2)与其他部门等联合行文; (3)转发上级部门领导同志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 (4)发布重大奖惩决定; (5)向农业厅或其他上级部门请求批准或通报有关情况; (6)与其他各部门联系、商洽工作,审批事项,询问、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准确规、精简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围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公文写作)某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写作)某公司行政公 文处理办法

(一)令(命令) 适用于****公司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发布行政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可用于上行文、下

行文和平行文。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 第八条****其他常用文种包括: (一)签报 机关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人书面请示工作,用“签报”。 “签报”必须由主办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送分管领导人。“签报”不盖章,原件批回。 (二)简报 是反映情况,指导工作或单位间沟通消息时常用的一种简便的文字材料。 (三)工作总结 是对前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综合、归纳、分析,从中找出经验、教训,并使之条理化、系统化,以便指导今后工作的文字材料。 (四)调查报告 是对客观事物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后形成的书面材料,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的基本工具。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修订-)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促进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处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保密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总经办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由总则、公文种类、公文格式、发文流程、办文质量、收文办理、公文归档、附则八章组成。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五条公司常用公文种类及内容 一、通知/通报:传达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发布要求下级单位办理或知道的事项,转发上级单位、同级单位或不相隶属单位的文件;聘用干部等用“通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交流重要情况等用“通报”。 二、请示/批复:向上级部门、领导请求指示,需要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对某一具体问题作出批示的用“请示”。“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部门,如需同

时送其他部门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 三、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询问,用“报告”。“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建议事项。 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答复公函所提问题用“复函”。 五、会议纪要/简报:记载和传达会议的主要精神、情况和议定事项,用“会议纪要”;反映沟通财务、业务、政务情况,用“简报”。 六、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活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部门的决定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六条公文的构成要素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第七条公文的排版形式 排版形式指公文各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

公文管理制度

公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公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订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公文管理,指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公文,以及与外界来往的公文,包括常用公文类别、行文格式规范、拟定、审批、收(发)文全部过程的办理与控制。 第三条公司的公文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公文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 第二章保密 第四条公文保密管理 1、公文保密类型分为绝密文件、机密文件、秘密文件,保密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种,一级为最高保 密级别,其他为一般文件,无需标注密级。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根据内容确定。 2、公文紧急程度分为:特急、紧急、平急三类。 3、绝密文件打印用专用盘,只能打印一份,由起草人呈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 4、机密文件打印用专用磁盘,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 5、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 第三章内部公文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常用公文类别主要有:发文、决定、批复、决议、会议纪要、请示、通知、通报、工作报告、函、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六条公文拟制:

1、行文格式规范,具体规范以附件一《公文格式规范》为准,主要规范内容有: 1)规范页面设计。 2)规范标题、小标题所用字体、字号、行距、排布。 3)规范正文格式:行文格式,所用字体、字号、行距、层次序号、标点符号、数字、时间写法。 4)规范落款及时间。 5)规范主题词、词目所用字体、字号。 2、常见公文写作具体格式:具体以附件二《常见公文写作格式》。 3、文件拟制的基本要求: 1)准确反映公司决策和领导意图。 2)联合行文,要征求各联合部门的意见或由各联名部门共同起草。 3)综合管理部对文件印制质量、行文的文种与格式负责审核。要求公文类别定位准确,行文规范按上 述规定执行。 4)对外文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 4、行文模式:分对内行文和对外行文,具体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和其他行文模式。 第七条公文的审批 1、文件发文前均应送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明确发文范围。文稿一经审批,一般不得再行修改。如 确需修改的,需报经原审批领导复审。领导审批稿件应归档保存,以备查阅。 2、根据公司领导工作职责分工,文件审批权限为:

某学院公文处理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某学院公文处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8398某学院公文处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the processing of official documents of a certain colleg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学院公文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学校党政工作需要,推进学校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及校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公文是相应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包括对学校公文和校外来文的处理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以学校党委和行政名义制发的各类公文,并负责对全校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全校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应有一名负责人分管公文处理工作,并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和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公文处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学校常用公文的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

行政公文行文规范及管理制度

公文行文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公文种类 (2) 第三章公文格式 (3) 第四章各类公文编制格式要求 (4) 第四章行文规则 (11) 第五章发文办理 (12) 第六章收文办理 (14) 第七章公文归档 (15) 第八章公文管理 (15) 第九章附则 (16) 附件 文件会签表 (17) 发文审批表 (18) 文件签收表 (19) 收文处理表 (20) 文件销毁申请表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规范公司公文管理工作,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文是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约束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规范管理和进行开展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有文件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刷要求、文件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以及文件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 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行文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公司秘密安全。 第五条公司对外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收发、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第六条各部门(含分公司,以下同)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文件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制度并加强对本部门文件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制发的公文(以下简称“公司文件”)及各部门制发的公文(以下简称“部门文件”)。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本公司公文内容性质可分为以下10种类型: 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 或者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任免人员。 二、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部门和不相隶属部门的公文,传 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 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四、议案:适用于公司按照法律程序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请审议事项。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的请示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公司各类公文处理的管理,确保各类公文能切实起到作用,充分发挥各项公文在公司管理运行中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2 术语和定义 2.1公司的公文是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公司精神与政策,发布规章制度,施行管理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使用 OA 等办公软件所行使的公文同样适用本办法。 2.2公文管理 包括公文的拟发、收发、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和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3 管理职责 3.1 总经理管理职责 总经理对公司的公文处理的管理负有领导责任,负责重要文件的批示。 3.2 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职责 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负责对公司分管范围内的公文处理管理负有领导责任,负责相关文件的批示。 3.3 公司综合管理部职责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司文件处理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外来文件转办、内部各部门发文管理、公司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并对公司公文管理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奖惩建议。 3.4 各部门职责 根据批示对文件内容进行处理落实、对本部门所归口的文件进行管理,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本部门文件资料的清理,并及时报综合管

理部归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外来文件管理 4.1.1 综合管理部收到外来行政公文后应立即登记、编号,分送主管领导批阅,签注意见并签字备查,急件必须当天送批。 4.1.2 按公司领导的批示做好上级公文的传阅工作,对综合性公文、急件做好催办工作,应做到传递迅速,对有承办要求的文件应及时催办。 4.1.3 按档案管理要求对上级重要的文件资料及时进行收集、归类、登记、立卷、归档。 4.1.4上级下发或公司外发来的重要传真、信件等由综合管理部及时送公司领导阅批或有关部门处理后,应及时送公司档案室归档。 4.2 公司内部文件管理 4.2.1 公司内部公文应采用统一的标准文件格式发放。 4.2.2 凡属公司正式行文(包括公司各项规定、通报文件)由各部门提出初稿,经部门领导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登记、编辑成文下发。行文时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方为有效。 4.2.3 公司各部门下发的业务性通知应经各部门领导审核后可自行下发,但部门应做好归档管理工作,年底时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报综合管理部统一存档。 4.2.4 公司对外的和需要上报(存档)的文件、材料、各类报表、有关业务信函等,由各部门提出初稿,经部门领导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到综合管理部加盖公司印章方上报或外传。 4.2.5 公司重要公文或涉及公司内部秘密事项的资料、传真需外传时,须登记并经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司行政章后方可办理外发。 4.3 文件归档及管理 4.3.1 各级档案管理员和资料管理员对本人职责范围内主管文件的归档、损坏、丢失和失密负责。严格借阅审批手续。 4.3.2 公司档案管理员应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指导各部门进行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制度范本.格式

九、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部门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应发扬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文统一由办公室文秘人员收发、分办、用印、立卷。 第五条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国家机密。 □公文种类 第六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请示 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二)报告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三)指示 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

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五)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六)通知 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 位的公文,用”通知”。 (七)通报 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八)决定、 决议 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九)函 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十)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单位、公文字号、主题词等。 (一)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单位和公文种类。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公文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和其他标点符号。 (二)向上级请示的公文, 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果需要上报另一个上级单位时, 可以用抄报的形式。(三)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XXXX学校公文格式细则

XXXX学校 公文、公示格式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和《福建省党的机关文件印制规范》、《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闽政办[2012]131号),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公文、公示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本校制发的上行公文、平行函件、校内公示和内部通知等。 第三条学校上行公文、平行函件等对外公文各处室不得自行发送,将电子版交办公室后统一发送;校内公示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内部通知由各处室根据相关版式自行发布,各处室下设部门通知由各分管职能科室统一发布。 第二章公文用纸与排印要求 第四条公文用纸一律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规格210mm×297mm)。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下白边为:35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士lmm,右白边为26mm士l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第五条公文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用加粗字体体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殊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第六条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包括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等部分;公文末页首条分割线以下、末条分割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部分。页码位于版心外。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七条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即“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共青团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委员会”等)组成。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即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至上页边为72mm。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高应不高于上级机关,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第八条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上行公文及平行函件统一使用“泉侨职”、“泉侨职党”及“泉侨职团”,校内公示统一使用“泉侨职公示”及“泉侨职党公示”,内部通知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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