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 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 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变化之一——新概念) 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 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进行更正的方法。
调整具体方法
• 第一。凡涉及损益的事项,一般通过“以 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核算。(调完后转 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第二。凡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 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核算 • 第三。凡不涉及损益和利润分配的事项, 调整相关帐户。 • 第四。通过上述“帐户处理”后,还应同 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 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主讲人:徐文学 江苏大学会计系
一。基本框架
• 共五章,18条
二。准则制订依据、制订目的、规 范范围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政策的应用,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 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 准则。 第二条 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 的所得税影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 第四章 前期差错更正(变化之一——原准则是 会计差错更正) • 第十一条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 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 省略漏或错报。 (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 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 可靠信息。
•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 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 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四。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
• 第三章 会计估计变更 • 第八条 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 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 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 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 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 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 进行调整。(变化之一——未对会计估计进行进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会计政策的应用,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所称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
企业的会计政策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2)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视为会计政策变更:(1)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2)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下列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1)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2)由于以前年度的会计政策错误而变更会计政策。
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文件的要求执行,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企业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处理。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三、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的调整。
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估计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2)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3)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确定的,披露这一事实和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应用指南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应用指南和讲解应用指南和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概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28号是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准则,具体规定了企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处理方法与要求。
本文旨在对《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进行深入解读与讲解,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与应用该准则。
一、会计政策的确定与变更《准则》将会计政策定义为“为了编制和报告企业财务报表而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制度、基础和原则”。
会计政策的确定是企业财务会计的首要环节,它对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有着重要影响。
《准则》要求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其会计政策的选择与变更。
会计政策的确定应满足以下要求:1.一致性原则:企业应当在相同的交易或事项上保持一致的会计政策。
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确定会计政策,而非单纯依据法律形式。
3.翔实性原则: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政策的变更应满足以下要求:1.会计政策变更必须合理,不能为了规避会计处理的难题而进行。
2.会计政策变更需要提前进行充分的审慎评估与论证,并且必须经过管理层的批准。
3.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大、范围广或者与财务报告用户的判断有关的,应当对上期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的确定与变更《准则》将会计估计定义为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需做出的重要假设或判断。
会计估计的确定和变更是财务会计中重要的内容,它直接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会计估计的确定应满足以下要求:1.可靠性原则:会计估计应基于可靠的信息和合理的假设。
2.准确性原则:会计估计应尽可能接近事实,并且应当按时修订和更新。
3.主观性和客观性原则:会计估计在合理范围内允许一定的主观判断,但应基于客观证据和专业判断。
会计估计的变更应满足以下要求:1.变更会计估计必须合理,不能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随意变更。
141506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1)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 (2)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 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 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3)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 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三)前期差错更正的披露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
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 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 息。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
1、法定变更,按照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 2、自愿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追溯调整法(分三个层次)
(1)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 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 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 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2)确定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 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 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含义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 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 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情形: 1.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变化。 2.取得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经验。(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源自计处理方法 未来适用法
(1)仅影响变更当期 (2)影响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
(3) 正确划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划分
1.会计确认是否发生变更 2.计量基础是否发生变更 3.列报项目是否发生变更 4.根据会计确认、计量基础、列报项目所选择的、为 取得与资产负债表项目有关的金额或数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发布单位】财政部【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6-02-15【生效日期】2007-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政策的应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所得税影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
第二章会计政策第三条企业应当对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但是,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第四条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第五条下列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一)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二)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第六条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
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是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差错更正在会计实践中,企业常常面临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更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决策和长期发展。
因此,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对于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因外部环境的变化或过去使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再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不能再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有必要对原有的会计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
这种变更通常涉及会计原则和方法的调整,旨在使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
在处理会计政策变更时,企业应遵循谨慎性原则,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同时,企业还应及时披露变更的原因、影响及采取的措施,以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过去使用的会计估计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再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因此需要重新估计。
这种变更通常涉及对未来事项的预测和判断,因此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在处理会计估计变更时,企业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估计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会计估计的审核和监督,防止因人为因素导致的错误和偏差。
三、差错更正差错更正,是指对前期财务报表中的错误进行纠正。
这种错误可能是由于计算错误、分类错误或记录错误等原因导致的。
差错更正的目的在于消除报表中的错误,使财务报表更加准确和可靠。
在进行差错更正时,企业应查明错误的原因和性质,采取适当的更正方法。
对于重大的差错更正,企业还应进行充分的披露,以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更正的影响和后果。
四、总结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为企业处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是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一项重要会计准则,主要涉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内容。
这一准则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提供了指导,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质量和透明度。
下面我们将对准则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会计政策会计政策是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具体原则、规定和方法。
企业应当在编制财务报表之初选择并应用一致的会计政策。
如果在后续期间发生了原会计政策不再适用或者新的会计政策更为适宜的情况,企业应当及时调整并披露相应信息。
在确定会计政策时,企业应当考虑符合法律法规、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尽可能确保会计政策反映了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在财务报表披露中应当明确会计政策,并且对于重大会计政策的应用应当进行适当的说明。
二、会计估计变更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可能需要对一些无法精确测定的项目进行估计。
这些估计以合理和可靠的基础为前提,但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企业在确定需要变更会计估计时,应当充分评估变更的影响,及时调整财务报表,并披露相应信息。
会计估计变更可能影响企业的财务报表,因此在财务报表披露中,企业应当说明对关键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变更的原因、具体影响、调整金额等信息。
对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可能较大或者涉及重大会计政策的情况,企业应当对外部利益相关方进行适当说明。
三、差错更正财务报表中可能存在一些错误,这些错误可能是由于计算错误、认识错误等原因导致的。
一旦发现错误,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更正。
对于已经发布的财务报表发现的差错,企业应当在下一个期间的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调整,并披露差错更正。
第二篇示例: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是中国财政部于2009年颁布的财务会计准则,为规范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处理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会计、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对企业会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6-2-15
实施时间:2007-1-1
法规类型:具体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政策的应用及其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纳税影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第二章会计政策
第三条企业应当对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但是,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第四条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第五条下列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一)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二)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第六条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
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是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
第七条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第三章会计估计变更第八条企业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
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未来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的重估和调整。
第九条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
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第十条企业难以区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第四章前期差错更正
第十一条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以下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遗漏或误报。
(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能够合理预计取得并应当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第十三条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后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第五章披露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政策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二)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三)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估计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确定的,披露这一事实和原因。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前期差错的性质。
(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
(三)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
第十八条在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中,不需要重复披露在以前期间的附注中已披露的会
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