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遗产赠与税规划实务
财产继承协议中的慈善捐赠安排与税务筹划

财产继承协议中的慈善捐赠安排与税务筹划一、引言财产继承协议在人们生前就对个人的财产进行安排和分配,以满足其财产继承及捐赠的意愿。
在财产继承协议中,慈善捐赠安排和税务筹划是重要的内容之一。
本文将就财产继承协议中的慈善捐赠安排与税务筹划进行探讨。
二、慈善捐赠安排在财产继承协议中,慈善捐赠安排是指个人在生前通过遗嘱或其他法律形式规定将财产一部分或全部捐献给公益慈善事业。
这种安排不仅可以体现个人对公益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还可以在税务上产生一定的优惠。
1. 慈善捐赠形式个人可以通过将财产直接捐赠给慈善机构,或者设立慈善信托、基金会等形式进行捐赠。
慈善机构可以是公益组织、基金会、教育机构等。
根据个人意愿和选择,可以选择将财产无偿捐赠,或者通过设立遗嘱捐赠指定财产。
2. 慈善捐赠协议要素慈善捐赠协议应明确捐赠人的意愿、金额、财产形式,以及受益机构的具体信息。
同时也需要确定捐赠的时间、条件,以及如何监督和使用捐赠资金的安排等内容。
合理的安排可以保证捐赠人的意愿得到兑现。
三、税务筹划税务筹划在财产继承协议中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有效的税务筹划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继承和慈善捐赠过程中的税务负担,同时实现遗产合法传承。
1. 遗产税优惠政策在合法遗产规划中,个人可以通过设立信托、制定赠与计划等方式,减少遗产税的负担。
某些国家和地区还有相应的遗传税豁免政策,慈善捐赠可以进一步降低遗产税的比例。
2. 慈善捐赠税收优惠许多国家提供了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可以通过捐赠一定比例的财产或款项来减少所需缴纳的税款。
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比例可以根据国家、地区以及捐赠对象的不同而异。
四、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财产继承协议中的慈善捐赠安排与税务筹划,我们将以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某富有企业家在财产继承协议中规定,将其一部分遗产捐赠给教育基金会,以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为了减少税务负担,他在生前通过赠与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子女,并在遗嘱中明确规定了慈善捐赠的对象和财产比例。
遗嘱的遗产传承税务筹划规划遗产传承的税务优化策略

遗嘱的遗产传承税务筹划规划遗产传承的税务优化策略遗嘱的遗产传承税务筹划遗嘱的遗产传承是指遗嘱人在生前通过遗嘱对个人的财产进行安排和处理的过程。
在进行遗嘱的遗产传承之时,税务筹划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规划,可以优化遗产传承的税务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遗产。
本文将介绍遗嘱的遗产传承税务筹划的相关规划和优化策略。
一、综合规划遗产税遗产税是指对遗产进行继承或赠与时应缴纳的税费。
在遗嘱的遗产传承中,通过综合规划遗产税,可以有效降低继承人需要缴纳的税费。
具体的规划策略包括:1. 遗嘱捐赠:遗嘱人可以选择将一部分遗产捐赠给公益机构或慈善组织,以减少继承人需要缴纳的遗产税。
此举不仅有利于公益事业的发展,还能为继承人减轻负担。
2. 遗产分割:根据遗嘱人的意愿,将遗产进行分割,使得每位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金额不超过免税额,从而避免继承人需要缴纳遗产税。
3. 遗产调配:遗嘱人可以采用遗嘱执行人或信托进行资产管理,通过调配资产的方式,减少了继承人需要缴纳的遗产税。
二、利用赠与税规划遗产传承除了遗产税外,赠与税也是遗产传承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赠与税是指将财产赠与给他人而需要缴纳的税费。
在遗嘱的遗产传承中,通过利用赠与税进行规划,可以优化遗产传承的税务风险。
具体的规划策略包括:1. 小额赠与:遗嘱人可以在生前多次进行小额赠与,减少继承时需要缴纳的赠与税。
每年每个人的小额赠与免税金额都是有限的,遗嘱人可以合理安排和分配赠与对象。
2. 赠与额度:通过合理规划赠与额度,使得每位继承人在遗产传承时不需要缴纳赠与税。
可以根据继承人的家庭状况和个人财务情况,制定合理的赠与方案。
3. 礼品赠送:遗嘱人可以在生前通过送礼的方式进行赠与,避免继承人需要缴纳赠与税。
礼品赠送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金额和性质限制,遗嘱人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赠予行为。
三、遗嘱信托的税务筹划遗嘱信托是遗嘱人在遗嘱中设立的一种信托形式,通过信托管理财产,实现财产的合理分配和保护。
最新企业捐赠受赠业务的财税实务_1

最新企业捐赠受赠业务的财税实务一、对外捐赠(一)捐赠支出的所得税前扣除问题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比例规定是不同的。
根据《外商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资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支出,可以全额作为企业当期的、费用列支。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内资企业(本文不涉及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大多数只允许按照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税前扣除。
内、外资企业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范围的界定是一致的。
均指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团体或国家机关向、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企业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赠或通过国家机关和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之外的组织进行的间接捐赠均不允许税前扣除。
目前税法规定的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中华社会发展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另外在下列方面,内资企业享受超过3%的税前扣除政策:1、根据财税(2000)21号文“关于对青少年活动场所游戏厅有关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企业通过国家机关和非营利社会团体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指为青少年提供科技、文化、德育、爱国主义教育、体育活动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的公益性场所)的捐赠,准予税前全额扣除。
2、根据财税(2000)30号文“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通过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和非营利社会团体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准予税前全额扣除。
3、根据财税(2001)9号文“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通过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税前全额扣除。
继承财产税务筹划案例了解继承财产税务筹划的实际案例

继承财产税务筹划案例了解继承财产税务筹划的实际案例继承财产税务筹划是指通过合理的财产安排和税务筹划方式,在继承财产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并合法地保护家族财富。
以下是几个实际案例,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继承财产税务筹划的重要性和实际运用。
案例一:家族企业传承小明的家族有一家规模较大的企业,他的父亲是公司的创始人,但因为缺乏妥善的继承计划,父亲去世后,公司的财产面临了重大的税务压力和家族纠纷。
小明决定寻求专业的继承财产税务筹划服务,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经过专业的税务规划师的分析,小明决定将公司的股权划转给子女。
然而,单纯的股权划转可能会导致高额的遗产税,因此在税务规划师的建议下,小明采取了筹资、股权激励等方式,以减少遗产税的额度并保护家族财富。
案例二:跨国资产继承小红的父母是海外华人,拥有大量的跨国资产。
小红意识到在父母去世后,将面临复杂的跨国继承税务问题。
为了更好地规划继承财产税务,她找到了专业税务筹划顾问。
在专业顾问的帮助下,小红制定了一份详细的遗产计划,明确了跨国资产的继承安排和税务筹划措施。
例如,她将一部分财产转移到离岸信托中,并制定了继承计划,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
案例三:房地产继承小明的父母在生前购买了多套房产,并计划将这些房产作为遗产分给子女。
然而,由于房地产的市值不断增长,子女可能面临高额的遗产税。
为了减少遗产税的负担,小明的父母决定在生前将一部分房产赠予子女。
在税务筹划师的建议下,他们利用每个人都有的赠与额度,并合理设置赠与规模和时间,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遗产税的支付。
继承财产税务筹划不仅仅是规避税务风险,更是保护家族财富、避免家族纠纷的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的财产安排和税务筹划措施,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压力,还可以确保遗产的顺利传承。
然而,继承财产税务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专业的税务策划师、律师和财务顾问的协助。
在进行继承财产税务筹划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与专业人士进行深入的讨论和规划。
遗嘱执行中的遗产评估与税务筹划

遗嘱执行中的遗产评估与税务筹划一、引言遗嘱执行是指在遗嘱生效后,将遗产根据遗嘱的规定进行执行和分配的过程。
在遗嘱执行的过程中,遗产评估和税务筹划是关键的环节,旨在确保遗嘱的合法执行,并通过合理的税务规划来优化遗产分配的效果。
本文将探讨遗嘱执行中的遗产评估与税务筹划的重要性以及操作方法。
二、遗产评估的重要性遗产评估是确定遗产价值的过程,它为遗嘱执行提供了关键的依据。
遗产评估的准确性与公正性,不仅直接关系到遗嘱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也影响着遗产分配的效果和亲属关系的和谐。
在遗产评估中,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资产评估:对遗产中的各种资产进行评估,包括不动产、动产、金融资产、企业股权等。
评估结果应该真实、详尽,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债务扣除:在确定净遗产价值时,应该考虑遗产中存在的债务情况,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扣除。
只有在清楚了解遗产负债情况之后,才能准确评估遗产的价值。
3. 公正公平:遗产评估应该在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任何一方都不得干预或操控评估结果。
评估过程应该透明,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税务筹划的重要性税务筹划是通过合理的税收规划,降低遗产分配所产生的税务负担,以实现遗产分配的最大化效益。
税务筹划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操作来实现:1. 预先规划:在制定遗嘱时,可以进行预先的税务规划,合理安排遗产的分配方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
例如,可以通过设立信托基金或慈善基金等方式来降低税务负担。
2. 遗产分配策略:根据不同的法规和政策,选择合适的遗产分配策略,以最大程度地减少遗产分配所产生的税务负担。
例如,可以选择采用赠与方式来分配遗产,以减少遗产继承税的支付。
3. 税务规避:遗嘱执行过程中,可以通过合理的遗产重组或财产转移等方式,以规避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但需要注意的是,税务规避应遵循法律和道德的原则,合法合规。
四、遗产评估与税务筹划的操作方法在具体执行遗嘱时,我们可以根据以下步骤来进行遗产评估与税务筹划:1. 找到合适的专业团队:遗产评估和税务筹划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寻求专业律师、会计师或税务专家的帮助。
遗产税务规划

遗产税务规划遗产税务规划是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策略,旨在最大程度地减少或消除家庭在遗产转移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税务负担。
通过合理的遗产税务规划,个人和家庭可以更好地保障财富传承,并确保资产能够被正确地分配和利用。
本文将探讨遗产税务规划的基本原则和常用策略。
一、遗产税的基本概念与影响因素1. 遗产税的定义:遗产税是对一个人在其去世后遗留给继承人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费。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遗产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有所不同。
2. 影响遗产税数额的因素:a. 资产规模:资产规模越大,遗产税额度也会相应增加;b. 继承人关系:不同的亲属关系在遗产税计算中享有不同的抵免额度;c. 免税额度和税率:不同国家和地区设定的免税额度和税率也会影响遗产税数额。
二、遗产税务规划的基本原则1. 提前规划:合理的遗产税务规划需要提前进行,以确保在遗产转移时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
2. 赠与策略:适当地进行赠与可以降低遗产税额,但需要注意遵循相关的法律和税务规定。
3. 生前遗赠:通过编制遗嘱或成立信托基金等方式,在生前将部分遗产进行分配,从而减少遗产税的影响。
4. 保险规划:通过购买合适的人寿保险,可以为继承人提供足够的资金,同时减少遗产税的负担。
5. 进行合法合规的税务优惠利用:通过了解并利用现行税法中的相关优惠政策,可以合法地减少遗产税负担。
三、常用的遗产税务规划策略1. 赠予家庭成员:将一定数额的财产提前赠予亲属,可以将遗产减少到适用免税额度以下,从而降低遗产税额。
2. 设立信托基金:成立合适的信托基金,可以将一部分财产划拨给信托基金,由受托人代为管理和分配,从而有效地减少遗产税负担。
3.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了解并利用现行税法中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捐赠给公益机构、投资特定领域等,以减少遗产税的负担。
4. 财产转移至安全地区:鉴于不同地区对遗产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差异,将财产转移至遗产税较低或者不征收遗产税的地区,可以有效地降低税务负担。
财产赠与中的赠与人和受赠人的税务规划

财产赠与中的赠与人和受赠人的税务规划在财产赠与中,赠与人和受赠人都需要考虑税务规划的问题。
赠与人需要了解赠与所涉及的税收责任和可能的减免政策,而受赠人则需要了解如何最大化赠与所得而减少税务负担。
本文将就赠与人和受赠人的税务规划进行探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问题。
赠与人的税务规划赠与人在进行财产赠与时,需要考虑如何在减少税务负担的同时保护自身的财产利益。
以下是一些赠与人应注意的税务规划问题:1. 赠与所得税赠与人将财产赠与他人后,根据赠与所得税制度,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赠与所得税。
赠与所得税是根据赠与财产的市值和适用的税率来计算的。
赠与人可以根据赠与的性质和金额,合理规划赠与的时间和方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
2. 赠与负担赠与人需要考虑赠与财产可能对其自身生活和财务状况造成的影响。
在进行财产赠与时,赠与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未来的财务规划,合理安排赠与的负担,并确保自己的生活质量不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3. 资产组合优化赠与人在进行财产赠与时,可能会考虑将财产以不同形式进行赠与,如现金、股票、房产等。
赠与人可以根据不同财产形式的税务政策和未来价值变动的预期,优化赠与策略,从而达到最佳的财务效果。
受赠人的税务规划受赠人在接受财产赠与时,需要合理规划自身的税务安排,以减少可能产生的税收负担,并保护所得财产的合法性。
以下是一些受赠人应注意的税务规划问题:1. 赠与所得报税受赠人在接受财产赠与后,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可能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赠与所得税。
受赠人应及时了解赠与所得报税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确保按时履行申报和缴税义务。
2. 赠与财产价值确认受赠人在接受财产赠与后,需要确保赠与财产价值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受赠人可以通过进行评估、核实等方式,确保赠与财产的价值符合相关税务规定,并避免因价值认定问题导致的纳税争议。
3. 赠与财产的税务调整受赠人可能需要在接受财产赠与后进行个人财务规划和调整。
财产继承税务规划案例了解财产继承税务筹划的实际案例

财产继承税务规划案例了解财产继承税务筹划的实际案例财产继承税务规划在个人财产传承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通过有效的税务规划,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继承过程中的税收负担,确保财产的顺利过渡,并为后代留下更为丰厚的遗产。
下面将通过一些实际案例来了解财产继承税务规划的重要性和应用。
案例一:家族企业传承规划王先生是一家成功企业的创始人,他希望将自己辛苦积累的财产顺利转移给下一代。
为了减少财产继承税的负担,王先生通过家族信托计划来进行税务规划。
他将企业的股权转移到一个设在离岸地区的信托基金中,并指定自己的子女作为受益人。
在这种方式下,王先生在遗产税和股权转让税方面享受了较低的税收负担,同时也保证了企业的连续经营和家族财富的传承。
案例二:个人财产分割规划李太太是一位富有的房地产投资者,在她去世后,她希望将自己的财产平均分配给两个子女。
然而,如果直接按照法定继承份额,子女们可能需要支付较高的遗产税。
为了降低税务负担,李太太决定在生前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分割。
她通过在生前赠与方式,将一部分房地产赠与给子女,并利用每年的赠与额度避免高额的遗产税。
案例三:慈善捐赠规划张先生是一位富裕的企业家,他希望将一部分财产用于慈善捐赠,并通过减免税收来增加自己的财产继承。
他与一家慈善基金会合作,设立了一个慈善信托基金,并将一部分财产移入该基金。
张先生通过在信托基金中设置慈善受益人和慈善项目,享受了较低的遗产税率,并实现了自己的慈善愿望。
案例四:跨国家族财富传承规划刘先生是一位成功的商人,他在不同的国家都拥有财产。
为了规划自己的跨国家族财富传承,他选择了利用离岸信托结构进行税务规划。
通过在离岸地设立信托基金,刘先生可以将自己的跨国财产合法地转移至信托基金中,并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的子女。
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减少继承税的负担,还可以为下一代提供更为灵活和安全的财产管理和继承方式。
案例五:企业价值转化规划陈先生是一家企业的创始人,并计划在退休后将企业财产转移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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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贈與免稅之運用
•先贈與配偶,再贈與子女降低累進稅率 •仍包括於死亡前二年之贈與,應納入遺產
善用子女婚嫁不計入贈與總額
•父母各可贈與100萬元 •一般指結婚日前後六個月內
隔代贈與,省一次贈與稅
•死亡前五年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不計入遺產 總額。
•死亡前六年至九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 按年遞減扣除80%、60%、40%、20%。
案例六
某甲欲移轉不動產於其弟,誤信”專家 ”建議將不動產轉給第三者,旋由第三者再 轉讓其弟,遭國稅局要求補繳贈與稅,某 甲陷入兩難。
遺產贈與稅規劃基本觀念
•了解基本法令 •了解政府課稅環境 •合法規劃原則 •避免見樹不見林 •長期規劃原則 •別賭運氣 •保有老本,才有孝道
課稅環境
•財產總歸戶資料
(免稅額)(配偶)(子女)(喪葬費)
抛棄繼承後遺產稅 (3,000萬-779萬-111萬-45萬)×33%-2,568,300=4,246,200元
多繳 4,246,200-2,480,700=1,765,500 繼承人中拋棄繼承權者,不適用扣除額之扣除。
隔代繼承
•適用狀況 ‥ 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均已上了年紀 ‥ 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經濟狀況良好避免 累積過多財富 ‥ 繼承之財產,獲利可期
遺產贈與稅規劃實務
•引言:從案例談遺贈稅規劃之重要性 •遺贈稅規劃基本觀念 •課稅環境 •規劃方法概述 •結論
案例一
某小姐長相秀麗、未婚,且無固定收入, 唯出入名車、住豪宅,經國稅局追查導致某企 業名流被補贈與稅。
案例二
某殷商、勤奮節儉、資產頗豐,不幸意外 身亡,出殯日,突有一打扮入時之小姐,主張 某人與其關係密切,欲分遺產,各位以為如何 ?
•祖
父子•祖子源自現金、珠寶、古董 追踨不易
•現金失去獲利機會 •現金移轉後存入銀行,仍有可能被推定查獲
以大變小
•現金贈與不動產贈與 •現金贈與農地贈與 •不動產仍可分次贈與 •考慮土地增值稅、契稅、過戶費等負擔 •不動產贈與出售
及早贈與高增值潛力之財產
•公告現值不斷調高之新開發地區
•市價偏低,但欲長期持有之潛力股
之移轉免增值稅
•透過投資公司持有股票或其他資產
持有
股票
個人
不動產
獲利
其他財產
(証交所得、出售土地利益)
個人
投資公司
(股利收入)
獲利
股票 不動產 其他財產
1.股票投資
短期持有:(賺取差價) 公司持有者 証券交易所得稅免營所稅
盈餘分配個人
個人綜所稅
長期持有:(獲取股利)
股利所得
公司
個人
反不利 (延緩一年繳稅)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之運用(民1030-1)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 •婚後財產扣除婚姻存續中負債 •不包括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財產、慰撫金 •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95.12.6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20號解釋,適用之財產
,擴及74.6.4以前取得之財產(「最高行政法院庭長 法官聯席會議決議」的實務見解以74.6.5以後取得之 財產為限)
•族群(三親等)管制資料
•所得稅申報資料
•分離扣繳資料
•金融機構資料
•外匯管制資料 •戶籍資料
國稅局
•地政機關(不動產過戶)資料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土地增值稅)資料
•分局稽徵所股權異動資料
•上市公司股份異動資料
•公設地徵收補償清冊資料
•所得稅 •遺產稅 •贈與稅
易被查核對象 歷年報載
•年在(30歲)以下購置重大財產者。 •土地徵收補償費資金流向。 •出售鉅額股票、土地資金去路。 •遺產總額在一億元以上者,作族群管制。 •綜合所得有異常變動。 •二親等間的財產移轉案件。 •財產移轉涉及三角移轉案件。
案例三
黃任中等人出售其持有遠航股票之皇龍投 資公司,因規劃不當被補繳所得稅19.2億元, 並罰款9.56億元。
案例四
出售寶島銀行股票,每股7元,因和淨值 差異達2000萬元,核定補徵贈與稅800多萬元 。
案例五
某甲 82年 10月 11日
躉繳保費1200萬元 83 3 17
83 3 19 死亡
宜特別注意
•只適用民法1138條第一順位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 •第一順位之繼承人中有抛棄者,其應繼分,歸其他同為繼承
之人 •全體抛棄繼承,才由其子女代位繼承 •繼承權一經抛棄,即不可撤回 •宜集體共同向法院行使 •第二至第四順位繼承人中,有抛棄繼承者,其應繼分歸同一
順序他繼承人 •先順序繼承人均抛棄時,由次順序繼承,次順序繼承人不明
•上市(櫃)前之潛力股
淨值
市價
•農業使用之農地,不計入贈與總額
‥ 當遺產亦不計入遺產總額
‥ 變更前移轉免贈與稅
‥ 變更後要課遺產稅或贈與稅
公告設施保留地及早贈與或保留供抵繳遺產稅
•公告設施保留地贈與配偶,直系血親免贈與稅 •公告設施保留地因繼承而移轉者,免徵遺產稅 •依都市計劃法指定之公告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
不分配 未分配盈餘繳10%
選擇分配年度
2.土地投資
•出售土地應納增值稅,不繳所得稅 •當遺產只繳遺產稅,免納增值稅 (0%~50%)遺產稅 V.S 增值稅(20%.30%.40%) •轉換成公司股權移轉:証券交易稅3‰
3.可規劃財產逐次移轉之效果
•只轉換投資公司股權,不變動財產本身
•透過股權比率之變化,可移轉財產
,或第四順序繼承人均抛棄,準用無人繼承
•生前債務規劃
某人薄有資產,唯均屬擁有多年之不動產,無現金 可供贈與給下一代,變更不動產又必須繳納鉅額之土 地增值稅、契稅等,遂向銀行抵押借得2,000萬元, 逐年贈與其子,並配合讓資金為下一代購置不動產
•遺產協議分割
(不當抛棄繼承案例) 甲、乙為夫妻,育有一子二女,兒子聰穎過人,自幼得全家之寵愛, 甲不幸病故,遺有財產時價3,000萬元 ,乙及已出嫁之二個女兒商量, 遺產均由兒子繼承,故協議均抛棄繼承,財產由其子單獨繼承,全家 皆大歡喜。
原應繳遺產稅 [3,000萬-779萬- 445萬-(45萬×3)-111萬] ×33%-2,568,300=2,480,700元
•前後年度財產增減值差異甚大者。 •購置重大資產和近年申報所得額不相當者。 •年度專案選查。 •央行提供外匯資料,大額匯款給親人或他人 •甫成年子女(25歲以下),突增利息收入(270,000) •未上市公司股東於股票上市(櫃)前,鉅額移轉股權之
查核 •OBU帳戶之查核??
規劃方法
•化整為零 ‥利用免稅額 ‥每年適度超過免稅額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