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条例

施工管理条例
施工管理条例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1、新工地开工时,工程监理必须先与设计人员对接及了解该工地的预算、效果图、施工图以及该工地包含的施工项目,并做好材料型号记录。

2、工地新开工的成品保护(市场部配合工程部将成品保护工作做好),与业主签订合同拿到装修钥匙后须再配一把,方便施工人员及公司管理人员备用。

3、新工地开工时,工程监理必须先与设计人员对接该工地的效果图、施工图并打印到施工现场,方便工人师傅及时了解施工内容(若工人师傅不识图纸,工程监理应及时与该工人师傅详细讲解)。

4、新工地开工时,所有工程牌必须挂好,材料、垃圾必须按工程指示牌堆放,每个工地必须配备一把扫帚、一把铁铲。

5、工地必须随时保持干净、清爽、整洁。施工人员每天下班之前须把所有产生垃圾打扫并清理入袋。

6、不准在工地随意大小便,如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业主向公司投诉工程监理在工作上不认真负责或管理不到位等:一次罚款100元,如屡次不改,加大惩罚力度;反之,若得到业主表扬或好评者,奖励100元。

8、关于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产生一单业务(自主业务或客户介绍业务),自主业务提成按工程款项3%提取,客户介绍业务按工程款项2%提取;如当月个人产生业务单量超过3单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9、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时需注明按施工进度付款时间,如未按时付款,工地应马上停工。

10、工程监理如有事情请假或休假,联系电话必须保持全天24小时待机,若电话联系不到造成工地的工期延误或者工程质量问题,由此产生的工程问题由工程监

理个人承担。

11、每个工地的补货次数不能超过二次(如板材,水电材料,瓷砖等),如超出二次(有增项项目除外),工程监理应自行支付材料运输费用。

12、工程监理及施工人员若遇见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公司处理,不能与业主、施工人员发生口角是非或打架事件,如有发现:一律按开除处理并从重处罚。

13、每个工地开工到竣工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迟完工一天,工程监理罚款50元,如中途有特殊原因耽误,不能再规定时间内不能完工的,必须先以书面形式提交报告,待相关负责人签章后递交公司备案。

14、施工过程中,单项工种完成后必须请业主到现场查看,确认该工种合格后再开始下一层施工工种(需业主签字认可),水电安装工种完成后,施工监理应对全室内水电线路走向进行拍照或录像记录再交到公司负责人,以便公司备案。(或者由业主自行拍照记录,自行保存)

15、工程完工后,工程监理必须整理好业主所有的材料型号单并递交公司存档,以方便后期维修处理工作。

旭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八、施工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各级单位在组织生产时,必须严格管理,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二条本条例编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颁发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企业职工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劳动部、建设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和条例。 第三条公司就安全管理具体问题下发的通知、规定等文件是本条例的支持性文件,一并执行。在操作实施中有关具体的技术性标准,一律遵照国家、行业的标准。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凡条例中未包括的内容、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实施中有不明确的内容,应及时报告公司。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或责成施工管理部安全管理室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经理任主任委员,生产副经理,工会主席分别任副主任委员,公司有关部室领导任委员,公司施工管理部安全管理室为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 第七条基层各单位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管领导任小组组长,组员若干名组成。 第八条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 1.积极宣传和组织落实国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 2.组织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审查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公司每季度一次,基层单位每月一次。 5.组织研究事故原因分析、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及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6.评选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7.指导、推动公司(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支持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为加强安全管理,适应项目法施工的要求,公司设置安全系统。施工管理部安全管理室负责领导安全系统的工作。所有基层单位的专职安全人员由系统派出。具体执行安全系统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检修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检修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检修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新版) 第一条为加强检修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设备、动力、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检修和大中修。 第三条检修前必须根据作业的特点,切实分析整个检修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出可靠的预防措施,编制安全作业计划。各项检修作业,应根据具体情况成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或指定安全负责人,并实行行政第一把手负责制,负责监督检查本条例和有关规程、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凡主要生产设备(部控、公司控)、锅炉、易燃易爆和有毒设备设施的大中修;重大工业厂房和大的民用建筑物的大修;年终检修等,负责检修的单位必须在施工前一周将检修计划(包括项目、进度计划、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和现场安全负责人等)报

公司安环部审查备案,并应制定“一图三表”即施工组织网络图,作业程序表、风险事故预测表、安全对策表。 第五条施工前,要对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规程,明确任务分工,提出质量标准,颁布安全禁令,交待安全措施,组成联保对子。班组长要根据当天的检修作业任务,作好每日的班前安全讲话,措施要落实到人,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设安全检查人员,并佩戴标志。重大施工中,每天应召开各专项现场安全负责人会议,协调安全管理工作,堵塞一切漏洞。 第七条、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同时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班和在检修现场打闹玩笑。不懂的作业不操作,不归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动用、有指定人员的作业他人不得擅自动手,各种安全警示牌不得随意变动或摘下。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八条必须对施工场地进行安全确认。施工前,高处(如房顶、平台、天车、走台)的堆积物必须清除干净;要文明施工,一切物

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辽河石油勘探局闲置设备器材调剂公司 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防止责任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辽河石油勘探局闲置设备器材调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范围内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库房所在地及第三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是指在公司所辖施工现场范围内承担基础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设备维修检修、劳务运输等建设工程项目,或从事废旧物资、资产拉运业务的企业(人员)。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 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安全部门制定、监督和管理,业务部门执行、监督和现场考核。 第五条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第六条办公室是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订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检查、指导、考核承包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业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现承包商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或者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责令停止作业或者停工。 承包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业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清出施工现场: (一)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的。 (二)未按规定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操作的。 (三)在易燃易爆禁烟区域内吸烟或携带火种进入禁烟区、禁火区及重点防火区的。 (四)在易燃易爆区域接打手机的。 (五)机动车辆未经批准进入爆炸危险区域的。 (六)私自使用易燃品清洗物品、擦拭设备的。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 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 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 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 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 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 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 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凡违反规定的将按以下条例进行处罚。 第一部分安全文明施工 1.操作前不准喝酒,不准赤脚、赤膊或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进现场;高空作业严禁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及警示牌;违者罚款100元/次。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处、临边、外架等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搭好操作架;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4.严禁在门架、起重吊装机械下行驶和停留、机操工工作时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或请他人代守、闲谈、玩手机,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5.进入木工房或在木工房内工作人员严禁吸烟、严禁生火,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6.临电电工必须每天最少一人值班,违者罚款100元/次。 7.塔吊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处罚款100元/次。 8.严禁在工地上乱拉乱接电线,用电或电炉烧水、煮饭等,违者罚款200元/次。 9.严禁在高处往下乱倒垃圾和高空抛物,违者罚款200元/

人/次。 10.电源开关严禁一闸多用,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1. 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工完场清,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2. 乙炔、氧气等必须按要求保证安全距离,乙炔发生器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3. 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4.施工现场严禁大便,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5.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并谩骂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 16.工地上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0元/人/次,后果自负,不同意项目上协调的,移交当地派出所解决。 17.各栋号出入口必须设安全通道,并搭设防护棚;“四口五临边”应设有防护栏杆,高度在1200mm以上,否则罚款500元/处。 18.因分项工程施工需拆除的临边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连墙件,待该分项工程施工完成,架子工应及时恢复,若未按时恢复的,罚款500元/处。 19.架子工要设专人对各栋号的安全防护架、安全网及安全防护棚等,进行日常检查、修复,否则罚款500元/处。 第二部分质量管理 一、钢筋工程 20.1、钢筋加工时,级别、规格、尺寸、锚固、弯钩、搭接、弯起位置等必须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因班组自身原因造成的错误,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将处以100-5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不论是建筑还是施工企业,不管你是任何单位,安全工作是第一位的。搞好安全工作,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是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

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 页脚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教育培训 1.凡属进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芳烃厂HSE科和工程公司 质安处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进厂胸卡后再到项目部安监部接受安全教育,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⑴参加培训人员需提前2天报到项目部安监部,由安监部负责与芳烃厂HSE 科和工程公司质安处预约培训时间。 ⑵人员上必须注清楚姓名、性别、身份证、工种及单位名称。 ⑶报名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有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探伤工等特殊工种,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2份。 ⑷培训时不准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若所缺人数超过各家所报人数的20%,缺1人罚款50元。 ⑸所有入场人员年龄必须控制在18岁-55岁之间。 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需交纳20元制卡费。 3.项目部安监部教育容为: ⑴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定和《扬子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⑵扬子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扬子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⑶承建装置改造检修的施工特点及业主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⑷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一般防毒知识等。 ⑸典型事故案例。 ⑹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法等。 ⑺化系统的“防火、防爆十大禁令”、“人身安全十大禁令”和“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二、现场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胸卡,并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和调换使用。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劳保着装,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帽带必须扣紧,穿劳保皮鞋,禁穿短袖衣服,更不允穿凉(拖)鞋、背心或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 3.各施工班组要开好班前会,班长要做到“三交一清”并做好施工记录,施工记录缺一天罚班长10元;施工单位要开好一安全例会,安监部进行检查,不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罚负责人50元。 4.工作时应思想集中,禁打闹、开玩笑,班前、班中禁饮酒,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准从事施工作业,若有违者每项罚款100元。 5.距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即为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而且要做到高挂低用,不得以绳或其他物品代替安全带,若有违者罚款50元。 6.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铁掌或易滑的鞋,禁走单梁、上下投掷材料和工具,必须由绳索吊运,若有违者罚款100元。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发布日期】 -05-07 【生效日期】 -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 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 现予公布,自 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5月7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立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全体工程人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严格建立质量,工期、成本、安全、配合等工程管理概念,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管理、控制和把握,按照合同和公司的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二条:工程正式开工前,工程主管和专业工程师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及安全交底,进行必要的安全及防火教育,使每一位施工人员均对各项制度能够随时体会,严格自律。 第三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同时必须佩戴出入证,无出入证者,无论任何人、任何单位均不得进入。 第四条:现场安全负责人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每天下班后须对现场进行仔细巡视,在用电、工具、设备、材料等现场均无问题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解决不了的,即可报告工地现场负责人,不得有误。 第五条: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有关设备或作特殊工种的作业。 第六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并将“严禁吸烟”等字样贴于施工现场的明显地方。电焊等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并经施工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凡违章吸烟或动用明火者,将从严、从重处罚。

第七条: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工作,每一区域须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并规定兼职的消防责任人。发生意外情况须立即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主管人员以便及时消灭隐患。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稀释剂等)使用后必须及时归库或收回到指定地点,做好密封处理,由管理人员检查无事故隐患后方可存放。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在室内使用电炉子,不得乱拉电线。严禁人为破坏室内暖气、线盒等电器设备。 第十条:电工作业须严格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操作电工作业的工作。所有电动工具均须接有漏电保护器,防止施工人员触电,并定期检查漏电开关的灵敏性。所有手持电动工具均采取可靠接地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须保持清洁有序。材料、工具均应妥善管理,每天收工后必须清理现场,无关人员严禁在工地逗留或留宿。工地使用工具、材料未经主管同意并办理手续一律不得带出现场。保安人员应严守现场进出通道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之间如有矛盾须及时向上级汇报,严禁打架斗殴事件发生,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须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在现场大小便,否则一律处以200元罚款并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注意成品保护,严禁在楼内墙上面

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为确保工厂施工安全,减少安全事故,应制定规范的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正确穿戴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进入车间工作。留长发的的女工进入车间工作时需盘起头发并佩戴工作帽。 2、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3、工具、料件摆放平稳有序,不得阻碍安全通道,不得影响施工操作。 4、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使用无齿锯、手电钻、角磨机等移动式用电设备时应在正规的有漏电保护功能的接线口接续,使用前需对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严禁踩踏碾压落地电缆。 5、车间内禁止吸烟。 6、禁止带耳机边听音乐边工作,禁止操作设备时接打电话。 7、禁止在车间内嬉戏打闹。 8、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疲劳和身体不适时上岗。 9、拒绝来自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带班人报告,及时消除,共同参与安全监督管理。 10、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所有设备进行大清扫、大检验。 11、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日,由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带头,会同车间主管、各部门主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做好记录上交总经理,各部门针对各自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做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一、任何单位或承包商在厂区)生活区)餐厅范围内施工作业之 前,必须签订《东莞裕元制造厂外包施工作业安全责任合同书》后再按施工的 程序进行,承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关施工资质和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二、施工之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清理,并做安全防护措施悬挂安全标 示标志,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三、特殊工种操作者要有正规操作证,持证上岗, 四、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若需动用本公司电源,必须申请本公司指定电工人员搭接电源,严禁擅自挪接本公司电源。 五、施工时,不得使用破旧电源线,使用不同的作业工具应配置相应的电源线,同时不得动用生产在线插座(包括应急灯插座),应从主电柜接专用电源或插座使用,否则责令停工整 改。六、操作员带电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及必要保护。 七、施工现场由承包单位)发包单位指定专人监护,工厂安全员) 保卫监督稽查,确保施工安全。 八、施工单位没有签订《东莞裕元制造厂外包施工作业安全责任合同书》或者动火审批报告表的,工厂保卫不得准许施工人员入内施工。 九、施工前发包单位应将相关资料(安全责任合同书)承包商施工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备份裕元制造厂安全课。 十、施工违反相关规定,对承包商按相关规定处罚或停工整改,对发包单位相关主管责任人执行记过或开除处理,同时对相关工厂当月消防安全成绩作扣数处理。 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施工组织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包括了5个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技术保证、资金保证。 思想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施工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加强施工项目所有人在内的法律法规教育,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积极开展例会及阶段性教育,使安全生产的观念始终贯彻在项目施工的建设中。积极组织安全活动,并在施工处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语等,促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警觉,维持施工安全进行。 组织方面,建立项目部安全机构,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检查落实。 制度方面,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监理单位安全制度,上级积极监督检查,并落实施工单位等各处制度学习遵循情况。 技术方面,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项目设计要求,并对各个部门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 资金方面,建立奖罚分明的制度和惩奖措施,实行每月安全绩效考核,以保证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贯彻。 安全管理措施: 基础设施具体方面: 1.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在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悬挂高度距地面1.5米以上2.5米以下为宜。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即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各种安全标志赢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1.禁止标志; 2.警告标志; 3.指令标志; 4.提示标志)制作美观、统一。 (5)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色,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色卡》GB6257.1—86(安全色有四种颜色:(1)红色——禁止、停止;(2)黄色——警告、注意;(3)蓝色——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4)绿色——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6)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和架设地点,均应协调、统一,并取得建立工程师的认可。 2. “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或重大庆典、检查活动期间,于施工现场醒目处适时悬挂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主题标语,应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安设安全警示牌,各类安全标识、警示、视线诱导、指路标志等标牌应醒目,安设规范。 3. 应当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电气产品、架设机具、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加强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4. 施工现场的危险地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5. 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医疗救助设施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做好驻地、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的防火、防洪、放风、防爆、防震、防雷等工作。 6. 对于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7. 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对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8. 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加强对防火器材的管理工作,在重点防火区必须禁止带入火源。 9. 应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专职电工人员,认真落实施工用电管理制度,按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布设供电线路和用典,并切实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10.办公室内墙上应装裱管理图表。管理图表包括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图、工程进度图、工程管理曲线图、开展劳动立功竞赛活动等有关图表及各项规章制度、工程总体目标、各部门指责、工作计划、晴雨表及管理人员考勤表等;办公用品整齐有序,文件陈列、管理规范。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我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有效性和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经分公司各部研究决定,制定并严格实施下列现场管理条例。 本项安全管理条例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制定。 1、文明施工 (1)各施工班组承包人必须于每天班组作业前对现场工人开展安全文明教育并进行记录,由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规定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的相关劳务公司每次罚款200元。 (2)劳务公司应积极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及时提供相关入场人员的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在项目部进行备案,严禁使用未成年(未满16周岁)和超龄(男工不得超60周岁,女工人不得超50周岁)的工人。 (3)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卡,否则按规定罚款。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100元/人次,施工人员50元/人次,安全帽损坏、无帽带不得使用,帽带未按要求系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穿短裤、赤脚赤膊、穿反光服、,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对现场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等的堆放位置与施工平面布置图不符或堆放不整齐的限期改,并罚款500元。 (6)项目定期对劳务生活区开展大检查,发现宿舍出现脏、乱、差、衣物乱挂等现象将处以每间200元罚款。职工食堂、餐具不洁净、不消毒,无纱罩和炊事人员无卫生防疫部门核发合格证上岗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分别罚款100元。 (7)、各施工区段前的公共施工通道由各施工单位负责卫生工作,各自负责己方一侧的道路卫生清扫工作;各施工区内的施工道路由各施工单位自行铺清扫;道路有泥土未及时清理,项目部对各区域施工单位负责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将处以500元罚款。 (8)、对于现场随意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每发现一次给予200元罚款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如诺再次发现的将清退出场。 (9)、对于施工班组自己残留的施工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给予200元罚款。 (10)、对于职工生活区内各劳务公司清理自己的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给予300元罚款。多次累积出现类似问题的加倍处罚。 (11)、对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予配合,将对劳务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多次滞后的劳务公司项目将上报公司,给予处理。同时项目有权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将从劳务费中双倍扣除。 (12)、各班组必须按项目部下发的节点计划完成施工,未按节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推行现场管理责任制。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对分包工程实施现场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明确岗位责任。 第七条建设监理或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依据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建筑工程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报请规划、城建、公用设施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障现场场地平整,水通、电通、路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放置统一规格的施工标牌及施工平面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建筑面积、层数、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自有队伍)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试行) (注:本方法适用于施工班组为公司自有队伍)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主要负责人 现场代表后勤保障 丨施工员 施工班组 一、现场代表职责: 1. 现场代表全过程驻守施工现场,从各标段基础动工开始就要 严格控制施工方的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发现实际施工与设计图纸明显存在偏差或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可要求施工方停工,并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尽快获得解决方法; 2. 现场代表要掌握施工方的工程进度,与原定计划进行及时对照,并了解施工方负责人的工程进度安排,以保证分项工程的前一环节不影响后续工作的进行。如发生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工程延误,一方面要督促施工方加班加点赶工,另一方面,按照合同条款,可以向施 工方进行索赔; 3. 当进入公司负责施工任务时,现场代表按照进度计划向施工员下达每日施工任务,做好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施工材料的准备,协调工作,保证连续施工的进行。同时,对施工员汇报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 4. 现场代表必须做好发包人、现场各施工方、公司内部的协调 工作

二、施工员职责 1.施工员负责由公司施工班组进行施工的分项任务,根据现场代表下达的指令,安排工人每天的施工任务,在现场监督工人的施工情况,如发现施工过程中有操作不当的情况要立刻予以指出并纠正,要求快速的解决在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或情况的不明,要及时向现场代表汇报,等候指令下达; 2.施工员在现场要监督工人的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情况,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以及按照进度计划调整工作内容,争取保质按时完成任务; 3.施工员要掌握现场材料使用情况,如发生材料存量不够或施工工具短缺,必须提前向现场代表汇报,绝对不能出现窝工情况; 4.施工员要做好工人每日出勤情况记录。 三、后勤保障职责 1.后勤员根据现场代表反馈的现场材料使用情况,及时联系原材料供应商准备足量材料,并联系运输公司做好发货工作; 2.后勤员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摘录关于施工现场补助金的条款,施工现场生活水平的条款,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安排,施工现场安全事项,奖惩办法等,形成书面形式,交公司领导及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加盖公章,在现场公示,以此为据; 3.对现场的各种图纸资料,材料的采购运输,现场的消耗情况及时做好记录,便于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 文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设施,须由具有相应 资质的单位承担。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 手续并签字。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测期限的,须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安全 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十四条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总承包和分包 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不服 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2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3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脚手架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5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七条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 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用电设施、脚手架、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 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 施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的,由总承包单位、分 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 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五章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2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21)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6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21)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方针,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搞好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范。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职能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范围内,或生产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3)施工现场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网络,项目负责人任组长。生产副经理主抓安全,每个项目都要指定专职安全员专管安全工作,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

(4)所有的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脚手架设计等)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交底必须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并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归档。 (6)台风、汛期、寒冬、高湿季节来临前,应针对季节特点、编制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7)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加强消防检查,严格火源管理,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和灯具取暖。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招待国家及有关消防条例及危险品保管使用等各项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消防制度,成立消防组织,加强危险品管理。 (8)现场总平面管理应有专人负责。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做到场容场貌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和排水通畅,危险处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9)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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