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英国革命和政治思想概况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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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革命时期的政治思想

英国革命时期的政治思想

英国革命时期政治思想的特点第一,财产权是各种政治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

革命时期的政治思想家都强调必须确认私有财产权,认为私有财产是政治国家的基础,把不得任意侵犯财产权作为政治斗争的重要内容。

第二,自由思想是政治思想的主流。

在革命时期,代表中小资产阶级利益的思想家们积极倡导自由思想,反对各种封建束缚。

第三,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政治主张的中心内容。

革命中代表新贵族和大资产阶级的政治思想家,一般都把君主立宪制看作是理想的政治制度,不主张彻底推翻王权,只是要求君主服从国会的权威。

主要的政治思想派别1 .保皇派。

保皇派是代表封建贵族利益的政治派别,主要代表人是罗伯特·菲尔麦。

菲尔麦于 1646 年写成了《论义权制或国王的自然权力》一书,为行将崩溃的英国君主专制制度进行狂热辩护。

他在该书中提出,王权来源于义权,王权是绝对的,君主的意志高于法律,人类生来便是奴隶,是没有任何自由的,因为人类生来就从属于他们的父亲。

既然人类并非生而自由的,因此人类也就没有选择政府形式的自由。

专制君主制是上帝选定的,除专制君主制这种政府形式外,其他任何形式都不可能存在主权。

2 .长老派。

长老派是在清教运动中产生的政治派别,代表大资产阶级和上层新贵族的利益。

他们反对国王凌驾于教会之上,主张由教徒推选“长老”来治理教会。

在政治上,他们并不反对国王在世俗事务上的专制权力,他们害怕人民起义,甚至不承认人民反抗国王的暴政是正当行为。

他们没有明确的政治纲领,主要是主张宗教改革而不是政治变革,在反对封建的政治斗命中他们显得十分保守而又动摇不定。

3 .独立派。

独立派是代表工商业资产阶级和中等新贵族利益的政治派别。

他们要求每一教堂、每一教派都能独立自主,由教徒自己管理,教徒们可以自由解释《圣经》,不受主教干预。

在政治上,他们要求自由、平等,倾向于废除君主制,建立一个基于有财产资格限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

独立派的著名思想家是弥尔顿和哈灵顿。

4 .平等派。

洛克生平及主要思想

洛克生平及主要思想

洛克生平:洛克于1632年出生于英国,从小受到严格的教育。

清教徒的父亲在内战期间为议会军队而战。

1646年洛克在威斯敏斯特学校接受了传统的古典文学基础训练。

1652年克伦威尔主政期间,洛克到牛津大学学习,并在那儿居住了15年。

1656年洛克获得学士学位,1658年获硕士学位。

后来他还担任过牛津大学的希腊语和哲学老师。

在牛津期间洛克对当时盛行于校园内的经院哲学不感兴趣,反而比较喜欢笛卡尔的哲学以及自然科学。

他在36岁时曾被入选英国皇家学会。

也正是由于洛克的哲学观点不受欢迎,他最后决定从事医学研究。

这一时期洛克还结识了著名的化学家罗伯特·波义耳。

1666年洛克遇到了莎夫茨伯里伯爵,并成为伯爵的好友兼助手。

在此期间洛克开始了其一生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人类理解论》(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的创作。

1675年洛克离开英国到法国住了三年,结识很多重要的思想家,后来又回到伯爵身边担任秘书。

1682年莎夫茨伯里伯爵因卷入一次失败的叛乱而逃往荷兰,洛克也随行。

伯爵在翌年去世,而洛克则在荷兰一直呆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

在荷兰期间洛克隐姓埋名,并且完成了包括《人类理解论》在内的多部重要著作。

1688年洛克返回伦敦,并在次年写了两篇十分重要的政治论文。

他的《人类理解论》也在1690年发表。

晚年的洛克大部分的精力都投注在《人类理解论》这部书上,不过此时也认识了包括艾萨克·牛顿在内的几位科学家。

洛克终身未娶,在1704年溘然长逝。

哲学思想:洛克是不列颠经验主义的开创者,虽然他本人并没有完全贯彻这种哲学思想。

洛克认为人类所有的思想和观念都来自或反映了人类的感官经验。

为人的心灵开始时就像一张白纸,而向它提供精神内容的是经验(即他所谓的观念)。

观念分为两种:感觉(sensation)的观念和反省(reflection)的观念。

感觉来源于感官感受外部世界,而反省则来自于心灵观察本身。

约翰-洛克思想简介汇总

约翰-洛克思想简介汇总

不同 人物
理论体系的出发点 自然状态的描述 社会契约订立方 个人与国家权力
不同

的关系
政体主张
约翰·洛克
托马斯·霍布 斯
人民把部分权力 人虽有缺陷,但仍把 自然状态是和平 交给政府,人的 人视为有理性的动物,状态,但有缺陷, 生命、自由和财 能够受自然法的支配 国家是为弥补这 产权仍保留在自
些缺陷而产生的 己手中
2 3 政治法律思想
4
社 会 契 约 论
1
订立契约内容:
1.出于保障财产、自由以及生命权的需要; 2.人们之间相互协议,自愿放弃部分自然权利; 3. 人 们 放 弃 的 权 利 让 渡 给 缔 结 社 会 契 约 过 程 中 指明的专职人员或机构(政府); 4.政府的权力是是有限的; 5.政府违约,人们可以推翻政府,再通过缔结社 会契约建立新政府。(有限政府论)
2 3 政治法律思想
4
三 权 分 立
1
立法权、执行权、对外权:
1.立法权是指制定法律的权力,是指如何运 用国家的权力以保障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
2.执行权是执行法律的权力,是经常存在的 负责执行被制定和继续有效的法律。
3.对外权是指有关战争与和平、联合与联盟 以及同国外的一切人士进行外交的权力。
2 3 政治法律思想
4
三 权 分 立
1
立法权、执行权、对外权:
议会是掌握立法权的机关,政府是掌握执行 权的机关。
三者的地位和关系:立法权高于一切,其它 权力都是由它派生并受它支配的。但是,他并不 认为立法权是毫无限制的,立法者不能以立法权 废除公民的财产权,也不能把立法权转让给他人。
2 3 政治法律思想
4
法 治 原 则

洛克生平及主要思想

洛克生平及主要思想

洛克生平:洛克于16‎32年出生‎于英国,从小受到严‎格的教育。

清教徒的父亲在内‎战期间为议‎会军队而战‎。

1646年‎洛克在威斯敏斯特‎学校接受了传统‎的古典文学‎基础训练。

1652年‎克伦威尔主政期间,洛克到牛津大学学习,并在那儿居‎住了15年‎。

1656年‎洛克获得学‎士学位,1658年‎获硕士学位‎。

后来他还担‎任过牛津大‎学的希腊语和哲学老师‎。

在牛津期间‎洛克对当时‎盛行于校园‎内的经院哲学不感兴趣,反而比较喜‎欢笛卡尔的哲学以及‎自然科学。

他在36岁‎时曾被入选‎英国皇家学‎会。

也正是由于‎洛克的哲学‎观点不受欢‎迎,他最后决定‎从事医学研究。

这一时期洛‎克还结识了‎著名的化学家罗伯特·波义耳。

1666年‎洛克遇到了‎莎夫茨伯里‎伯爵,并成为伯爵‎的好友兼助‎手。

在此期间洛‎克开始了其‎一生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人类理解论‎》(Essay‎Conce‎r ning‎Human‎Under‎s tand‎i ng)的创作。

1675年‎洛克离开英‎国到法国住了三年,结识很多重‎要的思想家‎,后来又回到‎伯爵身边担‎任秘书。

1682年‎莎夫茨伯里‎伯爵因卷入‎一次失败的‎叛乱而逃往‎荷兰,洛克也随行‎。

伯爵在翌年‎去世,而洛克则在‎荷兰一直呆‎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

在荷兰期间‎洛克隐姓埋‎名,并且完成了‎包括《人类理解论‎》在内的多部‎重要著作。

1688年‎洛克返回伦敦,并在次年写‎了两篇十分‎重要的政治‎论文。

他的《人类理解论‎》也在169‎0年发表。

晚年的洛克‎大部分的精‎力都投注在‎《人类理解论‎》这部书上,不过此时也‎认识了包括‎艾萨克·牛顿在内的几位‎科学家。

洛克终身未‎娶,在1704‎年溘然长逝‎。

哲学思想:洛克是不列‎颠经验主义‎的开创者,虽然他本人‎并没有完全‎贯彻这种哲‎学思想。

洛克认为人‎类所有的思‎想和观念都‎来自或反映‎了人类的感‎官经验。

西方政治思想史 第七章 约翰 洛克的政治思想

西方政治思想史 第七章 约翰 洛克的政治思想
新编21世纪政治学系列教材
西方政治思想史 从柏拉图到约翰·穆勒
第七章 约翰·洛克的政治思想
第一节生平、著作和时代 第二节 政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约翰·洛克政治思想的评价和影响
第一节 生平、著作和时代
1632年,洛克出生于英国一个清教徒家庭。
1646年,在威斯敏斯特中学接受古典文学的基础训练。
资产阶级革命爆发
16、17世纪,海外拓殖和掠夺、圈地运动,迅猛地推动了资本原始积累的进程, 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经济势力日益增大,动摇了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和封建 阶级的政治统治。
以国王为代表的的封建阶级为挽救其统治地位,推行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政策 。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为了自身的利益同封建势力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最终导致资 产阶级革命。
新兴的资产阶级虽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但由于他们在政治上处于无权的地位, 其经济利益很难得到保障,处在随时被封建王权侵夺的危机之中,所以他们要求 建立自己的政权。
第二节 政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的起源、性质和目的 二、法治与自由 三、分权学说 四、政府解体与人民革命权 五、政教分离与宗教宽容
君权神授说是荒诞的,王位世袭制也是没有根据的
2. 政治权力的性质
➢ 国家或政府是人们相互订立契约的结果
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 每个人把自己的一切权利都转让出去
主权者不受契约的约束,权力不受限制 契约一经达成便永远生效,必须永远信守, 不得违背和毁约,除非主权者同意
洛克的社会契约论
生命、自由、财产的权利是不可放弃、不 可转让的 被授予权力的人必须受契约内容的限制
避免战争状态是人类组成社会和脱离自然状态的重要原因。
自然状态的缺陷
缺陷一:缺少明文法 自然状态中,缺少一种确定的、众所周知的法律,为共同的同意所接受和 承认为是非的标准和裁判他们之间一切纠纷的共同尺度。”自然法vs明文 法 缺陷二:缺乏权威而公正的裁判 “在自然状态中,缺少一个有权依照既定法律来裁判一切争执的知名的和 公正的裁判者。” 缺陷三:缺乏对判决的有效执行 “在自然状态中,往往缺少权力来支持正确的判决,使它得到应有的执 行。”

洛克的政治思想

洛克的政治思想

《政府论(下篇)》【分类名】西方政治学【书名】政府论(下篇)【著者】[英]洛克【译者】叶启芳/瞿菊农【出版社】商务印书馆196402【标题】论洛克的政治思想论洛克的政治思想吴恩裕一十七世纪的英国革命是第一次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的革命。

经过了内战、共和、护国制和复辟的起伏,英国革命以1688年的阶级妥协告终。

洛克(Jlhn Loode,1632-1704)一生经过整个革命时期,他的政治思想是为通过1688年的妥协而奠定的议会制的资产阶级国家辩护的。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洛克是1688年英国封建贵族同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资产阶级化的贵族)妥协的产儿。

《政府论两篇》是洛克主要的政治思想著作。

下篇(即本书)从正面论证了资产阶级议会制;上篇则批判拥护封建王权的菲尔麦的君权神授说。

两篇东西合起来看,就可以了解:洛克反对什么,拥护什么。

事实上,洛克的这两篇论文担负了对十七世纪英国革命期间代表各阶级、各阶层和各派政治思想进行清理和总结而使它们“归于一”的任务。

从我们今天研究洛克的政治思想的角度来看,下篇更为重要一些。

洛克政治思想的形成,同他的家庭、教育以及革命时期他的社会关系和政治活动是分不开的。

洛克出身于一个商人的家庭,他的父亲是小土地所有者,做过律师,是一个清教徒。

在英国革命期中,他的父亲站在议会一边,参加了克伦威尔的革命军队。

1652年洛克进了牛津大学的基督教会学院,该院的院长兼校长约翰·欧文(John Owen)也是一个清教徒。

当时主持牛津大学的都是独立派的人物,他们是英国最早主张宗教容忍的。

洛克所受的家庭熏陶和教育影响,都是当时资产阶级的思想观点。

1666年洛克结识了艾希利勋爵(Lord Ashley)亦即后来的沙夫茨伯里伯爵(Earl of Shaftesbury)。

他从1667年开始就做艾希利的秘书。

后来并随沙夫茨伯里做了几次政府其他职位的工作。

他在这个伯爵的家里住过十五年之久,关系很深。

洛克的思想

洛克的思想

约翰·洛克(J ohn Locke,1632―1704)天资聪颖、兴趣广泛,青年时期就读于牛津大学,深入学习了哲学、自然科学、医学等课程。

洛克34岁那年,为莎夫茨伯里伯爵(当时英国辉格党的著名领袖)医好了久治不愈的怪病,从而与伯爵结为好友,并以伯爵私人秘书的身份开始介入英国政坛的核心,亲历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风云变幻。

《政府论》汇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学思想,不仅使洛克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对于后世的现实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政府论》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是针对英国当时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菲尔默所持“君权神授论”的论战,带有很强的针砭时弊之意味,可归之为“破”;洛克在下篇的重点是“立”,阐释了他主要的政治思想。

历来人们在探讨洛克政治思想时,主要是针对《政府论》的下篇。

1689年,洛克开始撰写《政府论》,1690年出版,旨在为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的正当性辩护。

该书一经出版立即引起了轰动。

围绕其主题,洛克在《政府论》下篇提出统治者的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建立国家的唯一目的,乃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权利。

当政府的所作所为与这一目的相违背的时候,人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将权力收回。

其实,和霍布斯一样,洛克在试图解决政治权力的产生以及来源这一问题的时候,也是从人的“自然状态”出发,围绕“自然法”、“自然权利”、“契约”等范畴展开论述的。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他和霍布斯并无二致。

然而,洛克在论证伊始,即在对于“自然状态”描述中,便和霍布斯产生了比较大的分歧。

洛克所描述的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在自然法的范围内,人人都可以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处理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无需听命于任何其他人的意志。

尽管这种状态并非美好的世外桃源,但相对于霍布斯所描述的“人对人就像是狼对狼一样”、“一切人对于一切人的战争”这一阴森恐怖的景象而言,却是“一个和平、善意、互助和保全的状态”。

洛克的法律思想

洛克的法律思想

洛克的法律思想洛克是英国革命后期的资产阶级思想家,自由主义的奠基人,欧洲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先驱,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杰出代表之一。

洛克的政治法律思想的特点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

如果说霍布斯倡导的是理性主义为基础的专制主义。

那么,洛克倡导的则是理性为基础的自由主义。

约翰·洛克(1632年8月29 - 1704 10月28日)是英国哲学家和医生,被广泛认为是最有影响力的一个启蒙思想家和俗称“自由主义”之父。

认为是英国最早的经验主义者之一,按照弗朗西斯·培根爵士的传统,他对社会契约论同样重要。

他的工作极大地影响了认识论和政治哲学的发展。

他的著作影响了伏尔泰和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许多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以及美国革命者。

他对古典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理论的贡献反映在《美国独立宣言》中。

一、自然状态论洛克在的自然状态观点,与霍布斯观点有很大不同。

他不认为自然状态下人们互相残杀,人与人之间是一种狼与狼的关系,时刻处于战争状态。

洛克把自然状态描绘为一个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他说:“那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他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的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无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

”洛克还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

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

极为明显,同种和同等的人们既毫无差别地生来就享有自然的一切同样的有利条件,能够运用相同的身心能力,就应该人人平等,不存在从属或受制关系。

”他的意思无非是说明自然状态不是一种战争状态,而是一种自由和平等的状态。

洛克还说自然状态不是放任状态,而是有规则可循的状态,自然法调整和处理人们的关系和财产。

“自然状态有一种为人人所应遵守的自然法对它起着支配作用;而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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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存在是自由实现的前提条件,而依靠法律 统治则是自由得以实现的具体保障。
程序约束:正式颁布和经常有效
2.法治的内涵
内容约束:目的不是为了废除或限制自由, 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3.政府权力的分类与归属(如何实现法治)
立法权:制定法律 政府权力 执行权:执行法律
对外权:外交事务
国会 君主 君主
4.政府权力的限制
John Locke(1632—1704)
二、对国内政治思想的清理
《圣经》上没有记载
1.批判君权神授理论
无法证明谁是亚当长子后裔
政教分离
2.提倡宗教宽容
信仰自由 自然状态是和平状态
3.反对绝对君主专制理论
人们立约交出的只是惩罚权
三、国家契约与自然权利
政府
自然状态:和平、宁静、祥和,人们自由、平 起源 等地在自然法则的调节下和睦相处。
——洛克《政府论下篇》
《权利法案》1689
光荣革命 16独裁统治
处死国王 成立共和国
1649
9
革命爆发 1640
感谢下 载
第六章 17世纪英国政治思想(下)
洛克的政治思想
一、生平背景 二、对政治思想的清理 三、国家契约与自然权利 四、法治与分权
一、生平背景
❖ 近代西方自由主义最早代表之一 ❖ 系统论述宪政与分权 ❖ 思想清晰,论证有力,重视经验
与观察、归纳与演绎 ❖ 《论宗教宽容》 ❖ 《政府论》 ❖ 《人类理解论》
一般限制
政府自身组织限制(法治与分权) 自然权利限制(生命、自由与财产)
终极限制:人民始终拥有重建政府的权利——革命权
处决查理一世(1649) 英国长期议会(1640-1653)
詹姆斯二世下台(1689)
玛丽回国(1689)
“无论是绝对任意的权力,抑或是没有稳固不变的法律 的统治都与社会和政府的目的相左。如果社会和政府不去保 护人们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不借助于宣布了的权力和财产 规章去保护他们的和平与安宁,那么人们也就不会为了它们 而丢弃自己的自然状态下的自由并在它们的统治下联合为一 体。”
政府 目的
契约产生的原因:人们为了更好地维护生命、 财产和安全,避免陷入潜在的战争状态而做出的审慎抉 择。
政府 界限
自然权利保留问题:放弃了裁决权和惩罚权,而 自由、生命、财产、健康权利不能转让和剥夺。
四、法治与分权
1.法治的理由:维护个人自由
自由内涵:“在所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 随其所欲地处置或安排自己的人身、行动、财富和他的 全部财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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