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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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制度是为社区服务工作提供规范和指导的文件,旨在加强社区服务管理,提高社区服务质量。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制度:
1. 社区服务工作组织管理制度:明确社区服务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社区服务工作的协调和高效进行。

2. 社区服务活动计划制度: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社区服务活动计划,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所需资源等,确保社区服务活动的有序开展。

3. 社区服务志愿者管理制度:建立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制度,确保志愿者的参与和贡献得到充分发挥。

4. 社区服务项目评估制度:建立对社区服务项目的评估机制,包括项目目标、成效评估、问题整改等,持续改进社区服务工作。

5. 社区服务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社区服务资源的管理和调配机制,包括物资、资金、设施等资源的收集、分配和使用,确保社区服务资源的合理利用。

6. 社区服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社区服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共享制度,包括社区居民信息、服务项目信息、活动信息等,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7. 社区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建立社区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包括投诉渠道、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和结果反馈等,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8. 社区服务宣传推广制度:建立社区服务宣传推广机制,包括宣传渠道、媒体合作、推广活动等,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积极性和满意度。

以上是一些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制度的示例,具体的制定需要根据不同地区和社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问责制四项制度:1、首问首办责任制:(1)服务对象来人、来电、来信或者咨询、办理业务,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当按照职责和程序,认真登记、及时办理或引导、帮助联系、给予答复解释的制度。

本制度所称首问首办责任人,是指责任单位接待服务对象咨询、办事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2)首问首办应当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履职,廉洁高效,服务规范,方便群众的原则。

(3)首问首办责任制实行登记制度,对服务对象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办理事项、办理结果、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

2、限时办结制及服务承诺制:(1)在向服务对象提供审核、审批或其他公共服务时,应当按照便民便利、优质高效的原则,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办理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

(2)各窗口应当按照本制度,将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分解细化,编制流程图,内容包括办理事项、办理环节、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时限等,使每项工作、每个程序、每个环节都做到责任明确、时限具体、要求清楚。

(3)各窗口应当最低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削减前置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服务对象。

凡登记类,只要资料证件齐全,当场当时办结;凡备案类,只要资料证件齐全,当天办结;凡审批类,一般情况三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七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于其他服务事项,凡能即时办结的要即时办结,能当日办结的要当日办结,确实一时办结不了的也要最大限度地压缩办结时限,并做好解释工作。

(4)各窗口对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办理的,应当告知服务对象并说明原因。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另有规定的,遵从其他规定。

(5)各窗口办理的事项需要经过上级机关批准的,应当在承诺期未满前上报,并告知服务对象本部门上报的时间,上级批准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的时限。

3、问责制: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本着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依照相关问责办法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范文(3篇)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范文(3篇)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服务管理行为,促进社区服务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社区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依法提供社区服务,优先满足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

第四条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加强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第五条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社区服务机构和社区居民之间的合作,形成合力,提高居民的服务体验。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六条社区服务机构应当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提供以下服务:1. 社区卫生服务:包括常见病、急慢性病的诊疗、保健咨询、健康教育等;2. 社区教育服务:包括补习辅导、文化活动、培训课程等;3. 社区文化服务:包括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的管理和开展文化活动;4. 社区环境服务:包括垃圾清理、绿化养护等;5. 社区安全服务:包括治安巡逻、消防安全等;6. 社区法律服务:包括咨询、纠纷调解等。

第七条社区服务机构应当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优化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八条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服务申请、服务接待、服务跟进等环节的规定和流程。

第九条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质量要求和服务效果评估指标。

第十条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处理反馈问题。

第十一条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保护社区居民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二条为了保障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有效性,应当建立社区服务监督和评估机制。

第十三条社区服务机构应当接受社区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考核。

第十四条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社区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范文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范文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范文社区服务管理办法范文一、引言社区服务是指政府、社区组织、志愿者等利用各种资源和方法,为居民提供优质的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的管理办法对于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强化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探讨一套可行的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并提出相关制度范文,旨在优化社区服务管理,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1. 社区服务资源管理社区应建立社区服务资源管理机制,通过有效的管理,合理利用社区服务资源。

具体步骤如下:(1)明确社区服务资源,包括政府、社区组织、企业和志愿者等资源;(2)编制社区服务资源清单,详细列出各类资源及其提供的服务;(3)建立资源调配机制,依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合理调配社区服务资源,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

2. 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是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合理管理志愿者有助于提高社区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以下是志愿者管理的关键要点:(1)制定志愿者招募和培训计划,确保志愿者拥有相关知识和技能;(2)建立志愿者奖励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激励;(3)加强志愿者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志愿者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3. 社区服务评估社区服务评估是保证社区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定期进行评估有助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以下是社区服务评估的要点:(1)建立社区服务评估指标体系,明确评估的内容和标准;(2)定期进行社区服务评估,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3)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社区服务的方式和内容。

4. 社区参与机制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对于提高社区服务的效果至关重要。

以下是建立社区参与机制的关键要点:(1)建立社区居民代表制度,选派代表参与社区服务管理;(2)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大会,听取居民的意见和需求;(3)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服务活动,提高其参与的积极性。

三、社区服务制度范文1. 志愿者招募制度(1)为社区招募志愿者,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品质和公益意识;(2)招募工作由社区组织和政府共同负责,可以通过公告、社区广播等途径发布招募信息;(3)志愿者招募需进行严格的筛选和面试,确保拥有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范本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范本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社区服务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社区社会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服务管理办法适用于社区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社区服务工作的宗旨是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社区公共服务和社区发展服务。

第四条社区服务工作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社区服务工作应当坚持社区根本,注重群众需求,切实解决社区居民的实际问题。

第六条社区服务工作应当坚持全员参与,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服务队伍,形成多元化、专业化、人性化的服务模式。

第七条社区服务应当注重宣传、教育、引导,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公民素质,增强社区居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能力。

第二章社区服务队伍建设第八条社区服务队伍应当建设人员结构合理、专业素质过硬、服务意识强、责任感强的队伍。

第九条社区服务队伍应当依法开展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第十条社区服务队伍应当建立服务档案,定期进行考核评价,激励优化队伍结构。

第十一条社区服务队伍应当建立定期集体研讨和交流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三章社区服务工作组织与管理第十二条社区服务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同推进。

第十三条社区服务工作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依据居民需求和社区实际情况,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第十四条社区服务工作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居民的诉求和投诉,维护社区稳定和居民权益。

第十五条社区服务工作应当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改进服务方式和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的多元化需求。

第十六条社区服务工作应当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了解居民需求和社区服务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四章社区服务制度建设第十七条社区服务工作应当建立一整套健全完善的制度,包括服务对象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管理、服务评价管理等方面。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一、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方面:1.完善社区服务评估制度:建立社区服务评估机制,定期对社区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和改进社区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以提升社区服务的质量。

2.加强居民参与: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管理,设立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委员会,定期举办座谈会和讲座,邀请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增加社区服务的代表性和参与度。

3.提高社区服务员工素质: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社区服务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社区居民能够得到优质的服务。

4.强化社区服务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管理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对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5.完善社区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社区服务信息化系统,对社区服务的运行情况、投诉建议等进行及时记录和统计,方便社区管理人员进行分析和决策,提高服务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二、社区服务管理制度方面:1.建立社区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制定社区服务投诉处理的流程和标准,确保居民投诉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复,并对频繁投诉的服务提供者进行整改和督促。

2.完善社区服务监督机制:设立社区服务监督委员会或监察机构,由居民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对社区服务的质量、环境、安全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建立社区服务奖励机制:制定奖励措施和标准,对在社区服务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居民和服务提供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4.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公开:建立社区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社区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对象等,方便居民了解和使用社区服务。

5.推广社区服务义工制度: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服务,设立社区服务义工队伍,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社区服务活动,提供居民需求的服务,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

以上是关于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制度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改进和提升提供一些参考。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

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一、前言社区服务是指为居住在同一社区内的居民提供生活服务和建设服务,促进社区发展和居民幸福的活动。

为了规范社区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制度。

二、社区服务管理责任1. 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是社区服务的直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社区各类服务。

居委会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服务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同时,居委会应定期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听取居民意见,完善服务内容和流程。

2. 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是社区服务的执行人员,负责具体的服务工作。

他们应接受相关培训,具备一定的服务意识和技能。

社区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并及时解决居民的问题和需求。

三、社区服务内容1. 生活服务生活服务包括垃圾清运、环境保洁、设施维护等。

社区应定期清理垃圾,保持社区环境整洁。

同时,社区设施如电梯、门禁等必须保持正常运行,如果出现问题需及时维修。

2. 健康服务健康服务包括健康指导、疾病预防等。

社区应定期开展健康讲座、义诊等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知识。

社区还应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为居民提供健康评估和指导。

3. 教育服务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

社区应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帮助居民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社区还应加强对义务教育的宣传,引导居民履行义务教育责任。

4. 就业服务就业服务包括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

社区应开展职业培训课程,提高居民的就业能力。

社区还应充分利用就业资源,为居民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

四、社区服务流程1. 服务需求收集社区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地与居民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

社区应建立居民服务需求登记系统,定期统计居民需求信息。

2. 服务计划制定根据居民需求信息,社区应制定相应的服务计划。

服务计划应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对象等。

3. 服务执行社区工作人员根据服务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居民提供相应的服务。

服务过程中要注意服务态度和效果,并及时反馈居民意见。

2023年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范文

2023年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范文

2023年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服务管理,发挥社区在居民生活中的作用,提升社区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服务的目标是为居民提供方便、高效、优质的服务,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第三条社区服务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突出服务对象的需求和利益,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社区服务管理机构第四条每个社区应设立社区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社区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五条社区服务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包括:制定社区服务管理工作规划;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管理社区服务资源;协调解决居民投诉和纠纷等。

第六条社区服务管理办公室应当定期召开社区服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社区服务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七条社区服务管理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社区服务活动第八条社区服务活动应当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宗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居民健康体检;社区卫生保健活动;文化娱乐活动;法律咨询和援助;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

第九条社区服务活动应当根据居民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十条社区服务活动应当注重宣传和参与,提升居民的参与意识和满意度。

第四章社区服务资源管理第十一条社区服务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财务资源等。

第十二条社区服务资源应当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第十三条社区服务资源应当优先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确保资源的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社区服务资源的配置应当科学合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成本。

第十五条社区服务资源管理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五章社区服务投诉和纠纷处理第十六条社区服务投诉和纠纷处理应当依法公正、高效、迅速解决。

第十七条居民对社区服务不满意,可以向社区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第十八条社区服务管理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积极解决居民投诉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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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厂宅社区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社区服务的管理,推动我市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服务,是指街(镇)、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本辖区居民和单位兴办公益事业,为居民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

第三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服务均按本办法管理。

第四条社区服务应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民主自治,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是本辖区社区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按分工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社区服务工作。

各级计划、经济、城建、财政、房产、工商、税务、物价、公安、劳动、文化、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和老龄委、残联等群团组织积极配合做好社区服务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建立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

其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实施本辖区社区服务事业发展规划;
(二)组织兴办社区服务设施,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社区服务工作;
(三)筹集、管理并按规定使用社区服务资金;
(四)检查社区服务开展情况,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五)总结交流社区服务工作经验。

各级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同级民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居委会设立社区服务工作小组。

其职责是:
(一)动员组织社区居民和属地企事业单位开展社区服务;
(二)兴办和管理社区服务设施;
(三)指导各类社区服务组织开展服务活动;
(四)完成上级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部署的工作任务;
(五)承担社区服务其他具体工作。

第八条社会各个方面有义务支持和参与社区服务。

第九条社区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为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等困难者提供生活福利服务;
(二)为残疾人、社会困难户和待业人员等协助提供就业安置服务;
(三)为功能障碍者、疾病患者和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健身康复服务;
(四)为优抚对象提供优待、抚慰、解难等优抚服务;
(五)为社区居民提供婚姻、生育、丧葬等民俗改革服务;
(六)为社区居民提供衣、食、住、行、用等生活服务;
(七)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培训、补习、咨询、特殊教育、幼儿教育、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等教育服务;
(八)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娱乐、体育等文体服务;
(九)为社区居民提供纠纷调解、灾害和治安防范、代办保险手续等安全服务;
(十)为社区居民提供环境卫生、保洁、美化、绿化等环卫服务。

第十条社区服务设施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福利和服务;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设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管理制度健全;
(三)有偿服务或生产经营活动应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
(四)具有集体福利性质;
(五)服务和经营项目为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

第十一条设立社区服务设施,须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区以上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并须按规定向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凡符合社区服务设施条件的,由市民政局发给《吉林市社区服务单位证书》。

第十二条社区服务设施是独立的集体福利事业单位。

区(市、县)、街(镇)社区服务中心,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服务设施。

社区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和服务、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社区服务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依法享有其他法人所享有的各项权利。

第十三条社区服务单位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
(二)依法缴纳税金;
(三)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管理费等有关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社区服务实行无偿服务、有偿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

有偿服务的收费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经营性服务设施应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自负勇盈亏。

第十六条社区服务设施属居民住宅区的配套项目,凡进行旧改造和新区建设,应在总建筑面积中划出不低于5‰的面积用于居委会办公室和社区服务设施。

居委会办公室由小区投资兴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可计入商品房成本,设施建成后无偿交付管理部门使用。

社区服务设施必须用于社区服务,未经民政部门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七条社区成员可自愿组成为居民群众提供社会服务的非盈利性、非实体的社区服务组织。

社区服务组织的设立须经街(镇)审查同意,并到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社团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街(镇)、居委会应组织居民开展互助服务。

街(镇)建立“居民互助服务者协会”,居委会建立“居民互助者服务协会分会”。

具体组织和参与社区居民互助服务工作。

第十九条街(镇)应与辖区单位结合,开展各种形式的“双向服务”。

厂矿企事业单位的礼堂、浴池、食堂、医院、退休职工活动场所和为职工服务的其它设施,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实行有偿服务。

街(镇)应为辖区单位、职工及家属排忧解难,提供系列化的专项服务。

第二十条社区服务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是:
(一)由街(镇)企业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1%;
(二)由社会福利企业和民政经济实体税后利润中提取2%;
(三)由经营性服务设施税后利润中提取5%;
(四)有偿服务收入;
(五)社会捐助;
(六)地方财政的专项补助。

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筹集的福利资金,应有计划地用于社区服务事业。

第二十一条社区服务资金应用于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使用社区服务资金数额在万元以上的,须经区以上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社区服务设施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有条件的社区服务设施应建立专帐、专户、由专人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社区服务设施凭民政部门颁发的《吉林市社区服务单位证书》享受下列减免税待遇。

(一)区(市、县)街(镇)、居委会兴办的社会公益性行业,包括社区服务中心、托幼、学前和弱智教育、残疾儿童寄托、养老、托老、庇护、康复、医疗、婚姻介绍、婚姻咨询、婚丧事服务、缝补拆洗、存放自行车、综合服务等设施,纳税有困难的,按税收管理体制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

(二)街(镇)、居委会新办的社区服务设施,包括小修理、小裁剪、小吃部、洗衣店等,按税收管理体制报批,免征所得税一年。

免税期满后,按应缴所得税额计算,减征20%。

街(镇)居委会兴办的社区服务设施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的,按社会福利企业享受减免税待遇。

第二十四条社区服务设施对国家所减免的税款,应设立专帐,专项管理,并须全部用于发展社区服务事业,不得用于个人分配。

第二十五条街(镇)、居委会兴办社区服务设施所需资金,根据单位性质,按照有关规定优惠给予优患照顾。

第二十六条社区服务设施凭《吉林市社区服务单位证书》优先享受国家和地方对第三产业的优惠待遇。

第二十七条计划、经济、城建、房产、财政、物资等部门应把社区服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并在房屋、场地、资金、材料、能源等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照顾。

第二十八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平调、挪用、侵占社区服务设施的房舍、设备、资金等。

第二十九条享受国家救济、抚恤的社会孤老病故后,其住房属于公房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更名手续后,可继续租赁用于社区服务;属于私房的由街(镇)负责办理产权转移,公证手续后,用于社区服务。

第三十条凡违反本办法者,由民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收回《吉林市社区服务单位证书》和投资,吊销其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处罚。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社区服务设施”在本办法中的含义是:为满足社区服务需要而设立的中、小型生产、生活服务单位、场所等。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南厂宅社区服务制度
1.为民便民服务内容、项目、标准等制板上墙,做到公开服务,接受监督。

2.社区服务站由专人负责管理,监督执行服务站的各项制度。

3.恪守服务承诺,照顾孤老,帮助残疾人,尽心尽力方便居民。

4.自觉接受居民群众监督,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讲求效率。

能办的事情立即办理,不能办的要讲清道理,按要求准确及时做好各项为民便民服务。

5.加强社区服务的横向联系,积极组建适应小区居民生活需要的不同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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