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某工程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

某工程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设计院安全管理,维护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及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工程设计院安全管理的宗旨是预防事故、减少风险,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要按照本制度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六条公司将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八条公司将设立安全工作小组,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第九条公司将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对于符合安全规定和规范操作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条公司将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层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管理,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要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安全第一。
第十四条公司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事故的员工,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安全投诉制度,接受员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投诉。
第十七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公司内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公司将建立安全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向员工传达安全管理信息,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公司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评估,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反馈,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
所有设计任务必须从保障设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出发,以保护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
2. 管理与技术相结合原则。
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实现安全与生产、质量等管理目标的协调、统一。
3. 预防为主原则。
预防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应是安全生产的做法。
4. 全员参与原则。
所有员工应对安全生产贡献力量,建立安全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组织体系1. 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任务。
3. 制定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操作程序和安全标准。
4. 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和设备。
三、职责分工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规定,并负责检查、评估。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工作。
3. 设计人员:应掌握安全规范和标准,保证设计方案的合法、合理和安全。
4. 施工人员:负责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程序施工。
5. 监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6. 安全检查人员:负责检查设计、施工、检验等工作的安全。
四、安全防范措施1. 设计人员应摆脱盲目追求效益的思想,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和标准设计。
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程序施工,并落实好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
3. 监理单位应加强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及时处理。
4. 安全检查人员应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查,能够发现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和做法。
五、培训和宣传1. 设立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并提供教材和课件等资料。
2. 利用公司网站、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培养员工安全观念和安全行为。
3. 对首次进入公司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让其签署安全承诺书。
4. 鼓励员工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并实行保密制度。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目的与范围设计院作为一个专业从事建筑设计的机构,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的全体员工,包括聘用的临时工、外包服务人员等。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并且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内部的所有活动,包括办公区域、工程实地考察、会议、外出出差等。
二、安全生产责任1. 设计院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本制度。
同时,他/她应树立安全生产文化,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设计院安全专责负责具体实施设计院的安全管理工作,例如制定、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 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指导,并确保安全操作程序的执行。
三、安全操作规程1. 设计院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a. 设计院办公区域的安全操作规程,如防火、防盗等;b. 工程实地考察的安全操作规程,如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c. 设计院会议及外出出差的安全操作规程,如应急逃生路线的熟悉等。
2. 设计院安全专责应定期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检查和修订,确保各部门了解并遵守规程。
四、安全培训和教育1. 设计院应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理解和遵守。
2. 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办公区域的安全知识,如用电安全、防火措施等;b. 工程实地考察的安全知识,如高空作业安全、设备使用等;c. 会议及外出出差的安全知识,如应急逃生等。
3. 设计院安全专责应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并记录培训的内容和参与人员。
五、事故和故障的处理1. 设计院应建立事故和故障的处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a. 建立事故和故障的上报和记录系统,确保及时处理和归档;b. 针对重大事故和故障,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c. 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对事故和故障的整改工作,确保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2. 设计院安全专责应负责事故和故障的处理工作,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配合。
设计院安全设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计院安全设计管理,保障设计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设计、咨询、监理等业务的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我院安全设计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设计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设计院安全设计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安全设计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安全设计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设计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设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安全设计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设计培训、检查和考核;3. 协调解决安全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 负责安全设计档案的管理;5. 向安全设计管理委员会汇报安全设计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设计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贯彻执行安全设计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设计培训;3. 确保设计质量和安全生产;4. 定期向安全设计管理委员会汇报本部门安全设计工作情况。
第三章安全设计要求第七条设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3. 掌握安全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4. 参加过安全设计培训。
第八条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2. 重视安全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和安全生产;3. 对设计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并整改;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安全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设计成果应满足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2. 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3. 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4. 具有良好的经济性。
第四章安全设计培训与考核第十条我院定期组织安全设计培训,提高设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安全设计培训内容应包括:1. 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2. 安全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3. 安全设计案例分析;4. 安全设计软件应用。
设计院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设计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设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设计院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负责质量安全检查、验收、评定等工作;(3)组织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全院员工质量安全意识;(4)协调解决质量安全问题,确保设计质量;(5)对违反质量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我院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质量安全培训;(3)确保本部门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4)对本部门质量安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 设计质量要求(1)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要求;(2)设计内容应完整、准确、规范,无遗漏、错误;(3)设计计算应严谨,采用的数据、参数应符合规范要求;(4)设计图纸应清晰、美观,标注齐全。
2. 质量控制措施(1)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应进行三级审查,包括专业负责人审查、结构总工审查、工种负责人审查;(2)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确保设计质量;(3)设计文件提交前,应进行质量评定,合格后方可提交;(4)设计文件应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掌握设计意图。
3. 安全生产要求(1)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确保设计安全可靠;(3)设计文件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设计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四、质量安全检查与评定1. 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包括设计文件审查、现场勘查、施工监理等;2. 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3. 对不合格的设计文件,应重新进行审查,直至合格;4. 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范本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设计质量,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一、安全生产目标本设计院的安全生产目标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并通过科学管理、有效措施和全员参与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主要责任1. 设计院院长负有最重要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应对设计院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2. 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和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责任,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 设计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等。
2. 设计院应定期评估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其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四、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和领导1. 设计院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设计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2. 设计院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得到充分的资源支持和关注。
五、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1. 设计院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明确分解到各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目标落实。
2. 设计院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或制度保障,对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
六、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设计院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设计院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记录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和整改进度,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一、安全生产教育1. 设计院应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包括安全知识宣传、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
设计院设计安全制度范本

设计院设计安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计院设计安全管理,确保设计质量,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在进行工程设计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设计院应当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建立健全设计安全责任制度,加强设计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设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设计安全责任第四条设计院应当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设计安全责任,实行设计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设计院的院长、副院长、总工程师等高层管理人员应当对设计安全负总责,对设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设计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对设计项目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设计安全审查、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设计人员应当对所承担的设计工作负安全责任,遵守设计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保证设计文件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理性。
第三章设计安全管理和审查第八条设计院应当设立设计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设计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设计安全审查制度,对设计文件进行安全审查,确保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条设计院应当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对设计变更进行安全审查,确保设计变更的安全性。
第四章设计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设计院应当加强对设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设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设计安全能力。
第十二条设计院应当定期组织设计安全培训,包括设计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学习,设计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等。
第五章设计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三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设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对设计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设计院应当对设计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六章奖惩第十五条设计院应当建立设计安全奖惩制度,对在设计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设计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设计院应当对设计安全责任不落实、设计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设计安全事故频发等情形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计院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我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院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院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我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组织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预防措施;5. 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6. 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我院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 我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我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 我院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 我院应急救援预案。
第九条员工岗位调动或变更时,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条特殊岗位员工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我院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1. 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2. 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消防设施等安全状况;3.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4.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5. 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第十三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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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院长(安全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职责1.院长是设计院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安全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专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
保证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4.组织制定年度生产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5.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院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建立能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能的设计安全监察机构,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定期听取安全管理职能的工作汇报。
6.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7.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院安全奖惩办法。
深入生产基层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多经一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8 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坚持“三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9.定期向院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二.生产副院长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对在全院实施国家和上级单位各项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
2.组织编制年度设计安全目标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
接受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委托负责组织分析全院设计安全形势,召开月度安全分析会,制定全院安全工作方案。
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设计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协助行政正职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周”活动。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要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完成。
5.协助行政正职负责分管设计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设计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6.参加或主持(行政正职不在时)院每月一次的安全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
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部门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安全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
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1.总工程师对设计院的设计生产工作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并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研究制定本企业的技术政策。
掌握和处理全院设计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对设计技术管理负全责。
3.组织编制设计生产技术措施。
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运用的安全性负全责。
4.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
5.参加并协助生产副院长召开好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和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经常听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或组织研究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和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对自己签发的设计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6.负责指导或指派分管人员搞好设计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工作。
7.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9.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技含量和投入,为实行设计安全目标服务。
四.设计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设计室主任是本室设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室贯彻国家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本室的设计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室的年度设计生产目标计划,组织制定本室实现企业年度设计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的安全目标,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室安全目标的实施。
3.对重要工程设计项目,参加或组织制定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领导本室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关心每名设计人员的设计工程项目,严格管理设计工程项目的设计安全质量。
5.负责组织本室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新入院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定期考试。
协调相关专业设计室之间的专业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使用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设计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6.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设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对本室的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认真落实设计整改。
五.设计室主任工程师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负责组织贯彻电力生产法规及上级有关专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和要求。
2.参加和组织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止设计事故的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对事故应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3.在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等审核工作中,应认真贯彻安全规程方面的规定、要求以及技术方针、原则和反事故措施。
4.坚持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六.变电专业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变电专业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安全生产文件和变电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
参加本专业规程、设计技术规程的培训、考试,不断提高变电工程的设计质量水平。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法规和各种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变电工程设计,同时应考虑安全规程要求,保证正常检修的安全距离,满足变电所设备带电作业的安全要求。
3. 严格执行变电所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设计质量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4.变电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有关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变电设计事故责任人应认真查找设计方面的设计责任,及时修改和归档相关图纸,同时核对相关工程类似问题,提出今后避免和改进的措施。
七.土建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土建设计专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土建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安全生产文件和相关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本专业的规程培训、考试,不断提高土建工程设计质量水平和与相关专业的工程配合,确保电气设备安装合理、安全。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土建方面的法规和各种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变电所土建工程设计,同时应考虑安全规程要求,配合变电专业保证正常检修的安全距离,满足带电作业的安全距离要求。
3. 严格执行土建结构、建筑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土建设计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4.设计人参加有关土建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设计事故责任人应认真查找土建设计方面的责任,核对相关土建设计图纸,同时查找相关工程类似问题,提出今后避免发生类似事故的措施。
八.送电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送电专业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送电设计室和专业组织的安全学习及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事故通报和本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本室的专业规程培训、考试,不断提高线路、电缆工程设计质量水平。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法规和各种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线路、电缆工程设计,同时应按线路、电缆安全规程要求,保证线路杆塔上的正常检修的安全距离,满足带电作业上下杆塔的安全攀登要求。
电缆设计应考虑散热、放缆施工安全要求。
3. 严格执行送电、电缆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送电、电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电网的安全规定。
4.送电、电缆设计人参加有关线路、电缆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设计事故责任人应认真查找设计方面的责任,及时配合施工、运行部门修改相关设计图纸,同时核对相关工程类似设计工程,制定避免类似设计的安全措施。
九.测量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测量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生产文件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和相关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本专业的规程培训、考试,不断提高测量工程设计质量水平。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法规和测量专业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电网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工程测量和设计,同时应考虑安全规程要求,保证与现有建、构筑物的安全运行距离,满足各方面的安全要求。
3. 严格执行测量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测量设计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4.测量设计人员参加有关线路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认真查找测量设计方面的责任,提高新的测量工程质量,确保线路设计合理、优化。
十.系统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系统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活动,认真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事故通报和本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专业规程的培训、考试,不断提高系统工程设计质量水平。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法规和各种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系统工程设计,同时应考虑系统安全运行要求,保证系统安全、合理、可靠。
3. 严格执行系统工程设计有关电网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系统设计质量符合电网总体规划的近、远期要求。
十一.技经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技经概预算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上级发送的安全生产文件和事故通报。
学习技经专业的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制定的法规,参加专业规程的培训、考试,不断提高工程设计概、预算质量水平。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概、预算法规和各种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工程设计的概预算设计。
3. 严格执行工程概、预算设计有关的标准,保证设计概、预算符合规定的要求。
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求1、设计单位应取得设计资质证书,并在许可的范围和时限内从事设计业务活动,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设计的资质和能力。
2、设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为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