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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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书写管理制度

门诊病历书写管理制度
4.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病历信息系统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十、病历的审查与评估
1.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审查与评估小组,定期对病历进行审查,确保病历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审查内容包括病历书写的规范性、诊断的准确性、治疗的合理性等方面。
3.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医务人员,并指导其进行整改。
4.审查结果应作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病历管理能力应作为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评价指标,纳入职称评定体系。
4.建立激励机制,对在病历管理方面表现优异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十、病历的总结与反馈
1.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书写和管理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将总结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医务人员,指导其改进病历书写和管理方法。
3.总结和反馈过程应注重实效,确保改进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4.通过病历总结与反馈,不断提升医疗机构的整体病历管理水平。
二十一、病历的监督与评价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监对病历质量进行评价,评估病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3.监督与评价结果应作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质量改进的重要依据。
4.对病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
3.病历统计与分析结果应作为医疗机构管理、政策制定和科研教学的依据。
4.提高病历统计分析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医疗服务改进提供参考。
十八、病历的应急处置与风险评估
1.医疗机构应制定病历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病历管理。
2.定期进行病历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既往史:患者既往重要疾病、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
(5)家族史:患者家族中是否有类似疾病患者,以及其他重要家族病史。

门(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及格式

门(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及格式

门(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及格式一、患者基本信息1. 患者姓名:应使用全名,避免使用别名或代号。

2. 性别:明确指出男或女。

3. 年龄:按照实际年龄书写,避免使用“成人”、“儿童”等模糊表述。

4. 住址:尽可能详细,包括街道、小区、楼号、单元等。

5. 联系电话:提供患者或家属的联系电话,以便于后续沟通。

二、主诉1. 主诉应简明扼要,不超过20字。

2. 主诉应反映患者的就诊原因和就诊时间,例如“咳嗽3天,加重1天”。

三、现病史1. 现病史应详细描述患者从发病到就诊的整个过程,包括症状的出现、变化和持续时间。

2. 应描述伴随症状及其与主要症状的关系。

3. 应询问患者的生活习惯、饮食情况、工作状况等,以便综合分析病因。

四、既往史1. 询问患者过去是否有慢性疾病、传染病、过敏史等。

2. 询问患者是否接受过手术、输血、特殊药物治疗等。

五、家族史1. 询问患者家族成员中是否有遗传性疾病、慢性疾病等。

2. 询问家族成员的死亡原因和年龄等信息。

六、体格检查1. 根据病情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

2. 记录心肺听诊、肝脾触诊等检查结果。

3. 如需要,进行心电图、血常规等辅助检查。

七、诊断1. 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给出明确的诊断。

2. 诊断应包括疾病名称、程度和分期等信息。

3.规范书写诊断名称;如暂不能明确,可在疾病名称后标注“?”或“待诊”。

八、诊疗意见1.进一步检查措施或建议。

2.辅助检查项目及结果。

3.所用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疗程等。

4.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等其他医疗证明情况。

5.法定传染病等需上报疾病,具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执行。

6.向患者交代的注意事项:包括生活、饮食注意事项,休息方式与期限,复诊时间、预约下次门诊日期,随访要求等。

九、医师签名。

精品范文-门诊病历书写范文-病历书写范文3篇

精品范文-门诊病历书写范文-病历书写范文3篇

精品范文-门诊病历书写范文|病历书写范文3篇病历书写范文(文章一)门(急)诊病历的写法门(急)诊病历的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病史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学资料等。

(1)、认真填写病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住址、工作单位、药物过敏史等。

每次就诊时,均需写明科别和年、月、日,记录内容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记录病人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等简要病史和体征(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初步诊断、用药名称、剂量和用法以及治疗意见,如人院、手术、会诊、转科、留诊观察和回家休息治疗等。

如需复诊,应写明复诊时间、内容及再次接诊治疗医师须注意的事项。

(3)、复诊病历重点记录病情变化和诊疗效果。

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和处理意见及医师签名。

初步诊断应力求在就诊当日或1次一2次复诊中确定。

对一时难以确诊者,可暂写明某症状待诊,如发热待诊(查)等.(4)、急、重、危病人就诊时,必须记录就诊时间到分钟,除简要病史和重要体征外,应记录血压、脉搏、呼吸、体温、意识状态、诊断和抢救措施。

对门诊抢救无效而死亡者,要记录抢救经过、死亡时间和死亡诊断,并在死亡后6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

(5)、门诊病历记录完毕,接诊医生要签全名或加盖规定的印章,所有门诊病历必须在接诊时完成。

(6)、首诊科室接诊医生必须书写门(急)诊病历,若需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者,由首诊科室接诊医生在门(急)诊病历上书写清楚,开好有关的转诊或会诊申请单。

若病人行动不便或病情危重,应由首诊科室接诊医生负责请有关科室医生前来会诊或作检查,亦应在门诊病历上书写会诊及检查结果记录,提出诊疗意见,由首诊科室负责执行,对病人作妥善处理。

(7)、实习医师书写的门(急)诊病历,应由带教老师审阅签字后方可生效。

门诊病历姓名:xx性别:男年龄:45岁民族:汉职业:干部住址:xx市xx巷xx号科别:普内科初诊记录xx年xx月xx8反复上腹部隐痛3年,加重3个月。

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门诊病历书写规范患者病历是医生了解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和进行医学研究的重要依据,良好的病历书写规范可以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的权益。

本文将从病历的基本要求、书写顺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介绍门诊病历的规范书写。

一、病历的基本要求1. 病历的完整性:病历必须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等内容。

每一个部分都应该详尽、准确地记录。

2. 病历的可读性:病历应该使用规范化的书写字体,字迹清晰可辨。

避免使用乱码、涂改或无法辨认的字符。

3. 病历的准确性: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该力求准确,不夸大或歪曲病情。

使用明确的词汇和专业术语,避免使用模糊、含糊或多义的词语。

4. 病历的及时性:病历应该及时记录患者就诊的情况,避免长时间延迟或遗漏重要信息。

二、病历的书写顺序1. 个人信息: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应该放在病历的首行。

2. 主诉:患者来院就诊的原因和主要症状应该在病历中详细描述,例如“患者自述右侧腹痛、发热2天”。

3. 现病史:患者目前的疾病状况应该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包括起病时间、病情变化、治疗经过等。

4. 既往史:患者过去的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需要详细记载,尤其是与当前就诊疾病相关的既往史。

5. 体格检查:医生进行的体格检查需要以系统化的方式记录在病历中,例如一般情况、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等。

6. 辅助检查:包括患者做过的各种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病理学检查等,其中包括检查的名称、结果和医生的判读。

7. 诊断和治疗: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明确做出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诊断和治疗内容应该详细、准确地记录。

8. 随访和复诊计划:对于需要持续治疗或随访的患者,医生应该在病历中写明下一次就诊或复诊的时间和要求。

三、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1. 使用合适的纸张:病历应该使用统一的、质地较好的纸张,避免使用废纸和涂改过的病历表格。

2. 病历表格的填写:如果使用电子病历系统或病历表格,医生应该按规定填写相关项目,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无关信息。

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门诊病历书写规范门诊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就诊信息、诊断和治疗方案的重要文书,直接关系到医生的医疗质量和患者的治疗效果。

为了保证病历的准确、完整、规范,下面总结了门诊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

一、病历的纸张和格式病历纸应选用透明度适中、质地较好的白色纸张。

格式一般为A4纸,横向排列,方便书写和查阅。

二、病历的页眉和页脚病历的每页页眉处应标明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码等;页脚处标明页码,便于整理和归档。

三、病历的书写要点1. 病历的主述部分应包括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和家族史等内容。

主诉要简洁明了,准确反映患者的病情;现病史要详细、全面,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变化、相关检查结果等;既往史要包括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及药物过敏史等;个人史要包括个人生活和工作环境等;家族史要包括家族中是否有类似疾病的发生。

2. 体格检查部分应记录患者的一般情况、神志、面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等方面的检查结果。

要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避免废话和主观色彩。

3. 辅助检查部分应记录患者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病理检查等结果。

要标明检查项目、方法和结果,以及对患者诊断和治疗的影响。

4. 诊断部分应准确明确患者的主要诊断和鉴别诊断。

主要诊断是对患者的疾病进行准确描述,鉴别诊断是排除其他类似疾病,确保准确诊断。

5. 治疗部分应详细记录医生为患者制定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中医治疗等。

要标明药物的名称、用法、用量和疗程。

6. 病程记录部分要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包括体温、心率、血压等生理参数的变化,以及症状的变化和治疗效果的评估。

7. 出院记录部分应详细描述患者的出院情况,包括病情的稳定、治疗的效果、饮食和活动指导等。

四、病历的书写注意事项1. 病历应真实客观,不得夸大或隐瞒病情,不得编造或涂改病历内容。

2. 病历要力求简明扼要,语言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生僻字和口语化词语。

临床试验住院病例和门诊病例书写要求

临床试验住院病例和门诊病例书写要求

临床试验住院病例和门诊病例书写要求临床试验住院病例和门诊病例的书写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
- 一般项目: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出生地、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供史者、入院日期、记录日期和时间。

- 主诉:患者就诊的主要原因,包括症状及其持续时间。

应简明精炼,不超过20个字,且能导致第一诊断。

- 现病史:围绕主诉进行描述,包括起病情况、主要症状的特点、病情的发展与演变、伴随症状、诊疗经过、一般情况等。

- 既往史: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包括一般健康状况及疾病史、传染病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预防接种史等。

- 个人史:包括出生地及居留地、生活习惯及嗜好、职业和工作条件等。

- 门诊病历书写规范:与住院病历书写规范类似,但通常更为简洁,重点记录患者的主要症状、诊断和治疗方案。

在临床试验中,病历的书写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以确保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完整版)门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完整版)门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记录资料的总和,是医院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应,病历作为医院珍贵的信息资料,为临床教学科研等工作提供依据,并具有法律效力。

各级医院必须高度重视病历书,切实加强对病历书写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

一份病历的好坏直接反应医院的整体医疗质量和专业技术,更反应一个医生最基本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水平,为此今天我们大家一块共同学习一下病历的书写。

门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一、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二、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三、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四、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五、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患者,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一、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二、住院志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

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 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 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门诊病历填写规范与技巧

门诊病历填写规范与技巧

门诊病历填写规范与技巧导言:门诊病历是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服务的必要工具之一,正确、规范地填写门诊病历对于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门诊病历的填写规范与技巧,以帮助医务人员提高病历填写的准确性与质量。

一、病历基本信息填写1.1 日期与时间:- 填写病历的日期应当准确无误,并按照统一的格式书写(例如:年-月-日)。

- 在填写时间时,需使用24小时制,并注明上午、下午或晚上。

1.2 患者基本信息:- 填写患者姓名时,应按照患者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填写,不得简称或遗漏任何字母或汉字。

- 对于未成年患者,需同时填写监护人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

1.3 就诊科室及医生信息:- 填写就诊科室时,应在指定的空格内填写明确的科室名称,不得简写或使用缩略词。

- 在填写医生信息时,应填写医生的姓名和职称,以便其他医务人员与患者对医生的辨识。

二、主诉与现病史的描述2.1 主诉:- 主诉是患者自述的症状或主要不适,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 在描述主诉时,应用患者的原话或近似原话,尽量避免使用模糊、笼统的词语。

2.2 现病史:- 现病史是指患者当前就诊的病情发展过程,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 在描述现病史时,应包括发病时间、病情进展、是否就医过及治疗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三、既往史、家族史与个人史的填写3.1 既往史:- 既往史包括过去发生的疾病、手术、外伤等病史,以及疾病的相关治疗情况。

- 在填写既往史时,应注明疾病的名称、就医时间、治疗情况及效果等信息。

3.2 家族史:- 家族史是指患者的近亲属是否有遗传或与当前病情相关的疾病史。

- 在填写家族史时,应注明家族成员的关系、疾病的名称及对患者的影响等信息。

3.3 个人史:- 个人史包括与患者当前就诊病情相关的饮食、生活习惯、暴露史等方面的信息。

- 在填写个人史时,应注明相关具体内容,如抽烟史、饮酒史、药物过敏史等。

四、体格检查与辅助检查结果记录4.1 体格检查:- 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时,应在病历中记录相关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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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记录资料的总和,是医院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应,病历作为医院珍贵的信息资料,为临床教学科研等工作提供依据,并具有法律效力。

各级医院必须高度重视病历书,切实加强对病历书写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

一份病历的好坏直接反应医院的整体医疗质量和专业技术,更反应一个医生最基本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水平,为此今天我们大家一块共同学习一下病历的书写。

门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一、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二、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三、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四、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五、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患者,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一、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二、住院志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

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三、人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一) 患者一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日期、记录日期、发病节气、病史陈述者。

(二) 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三) 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并结合中医问诊要求,记录目前情况、伴随症状。

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记录。

(四) 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既住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药物过敏史等。

(五) 个人史.婚育史,女性患者的月经史,家族史。

(六) 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

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包括中医四诊的神色、形态、语声、气息、舌象、脉象等).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肝、牌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七) 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八) 辅助检查是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应当写明检查日期.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

(九) 初步诊断是指经治医师报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

如初步诊段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十) 书写入院记录的医师签名四、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

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其特点有:主要是记录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现病史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然后再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五、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人出院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人院情况、人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瞩、医生签名等。

六、患者人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死亡时间、主诉、人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医生签名等。

七、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及证候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家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

八、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一)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人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诊断依据包括中医辩病辨证依据与西医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包括中医鉴别诊断与西医鉴别诊断。

(二)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

由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日期,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 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指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证候、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的记录。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

主治医师日常查房记录间隔时间视病情和诊疗情况确定,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任职资格医师查房的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四)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雄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五)交(接)班记录是指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更之际,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分别对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进行简要总结的记录。

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交(接)班记录的内容包括入院日期、交班或接班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人院情况、人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交班注意事项或接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六)转科记录是指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转科时.经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并同意接收后,由转出科室和转人科室医师分别书写的记录。

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

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人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转科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患者蛙名、性别、年龄、主诉、人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重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七)阶段小结是指患者住院时间较长,由经治医师每月所作病情及诊疗情况的总结。

阶段小结的内容包括人院日期、小结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人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八)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

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等。

记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九)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

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会诊意见记录应当有会诊意见,会诊谚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十)术前小结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

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童事项等。

(十一)术前讨论记录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等进行讨沦的记录。

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理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

(十二)麻醉记录是指麻醉医师在麻醉实施中书写的麻醉经过及处理措施的记录。

麻醉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麻醉前用药、术前诊断、术中诊断、麻醉方式、麻醉期间用药及处理.手术起止时间、麻醉医师签名等。

(十三)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手术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科别、病房、床位号、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等。

(十四)手术护理记录是指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术中护理情况及所用器械、敷料的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

手术护理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护理情况、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土签名等。

(十五)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是指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

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

九、手术同意书是指手术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章手术的医学文书。

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十、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是指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

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且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十一、出院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患者此次住院期间诊疗情况的总结,应当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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