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为了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各级政府大力推行“一事一议”项目管理,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
本方案的目的是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确保公共资源配置合理、公平、透明,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顺利推进。
二、基本原则1. 按需分配、分类施策。
根据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将资金用于补充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如卫生院建设、文化礼堂建设、道路硬化、农田水利工程等),以提高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产能力。
2. 参考市场化评估,确保效益。
在资金分配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效益,参考市场价格、评估数据等因素,合理评估项目建设的投资收益,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和可行性。
3. 严格依法依规,透明公开。
所有的项目申报、评审和监督管理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审慎评估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在项目的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公开,确保资金使用的程序合规、效益明确、消费透明,做到公平公正。
4. 加强监督管理,防范风险。
加强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违规行为。
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避免造成项目资金损失,防范风险。
三、具体实施1. 项目申报。
属于“一事一议”项目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申报人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要按照要求填写,包括项目需求、建设方案、项目能否自行解决、资金以及其他项目重要信息,以便镇政府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
2. 项目筛选和评审。
镇政府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和初审。
第一轮筛选后,镇政府按照项目意义、可行性、紧迫性等因素进行排名,将排名靠前的项目推荐给区政府。
区政府将对推荐项目进行细致的评审工作,考虑项目资金的合理性、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综合因素,最终评定资金补贴。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18•【字号】豫政[2013]6号•【施行日期】2013.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国农改〔20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为总目标,紧紧围绕在加快信息化进程中持续探索“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之路,按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繁荣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有序推进。
坚持城乡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相结合,妥善处理当前与长远、需求与可能、局部与整体等关系,科学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增强项目建设的前瞻性、计划性和协调性。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坚持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既保证一定的覆盖面,又根据当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财力可能,集中财力支持重点村建设。
三是多方投入,量力而行。
坚持以村民筹资筹劳为前提,以财政补贴为支撑,充分考虑财政和农民承受能力,鼓励社会捐助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形成农村公益事业多元投入格局。
XX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了桌面上,我泡了杯热茶,打开电脑,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这已经是我第十个年头写作方案了,对于这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我已经驾轻就熟。
一、项目背景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为了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我国政府决定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镇作为典型农村地区,迫切需要抓住这个政策机遇,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项目目标1.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2.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3.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三、项目内容1.道路硬化工程:针对农村道路晴通雨阻的问题,实施道路硬化工程,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2.安全饮水工程: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水质,保障农民身体健康。
3.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
4.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精神风貌。
5.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四、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对全镇范围内的公益事业建设需求进行摸底调查,确定项目清单。
2.项目申报: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村(居)委会申报项目,镇政府对项目进行审核。
3.项目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实施计划。
4.项目实施: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资金来源,推进项目实施。
5.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组织验收,确保项目质量。
五、资金筹措1.财政奖补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奖补资金,作为项目实施的主要资金来源。
2.农民自筹:鼓励农民通过投工投劳、捐款等形式自筹资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
3.社会捐助:积极争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用于公益事业建设。
六、项目管理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
2.加强项目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财政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事项的通知

事 一 议 筹 资筹 劳开 展 村 级 公益 事业
建 设 按照 三分 之一的 比例予 以补助 ,所 需 政 府 补助 资金 由地 方财 政 承 担 三 分 之 二 ,中央 财 政 通 过 奖 补的 方 式 承 担 政 府 补助 资金 的三分之一 ,并考 虑地 方 财 政 困难程 度 调 整 确定各 地奖 补系数 。
筹 劳 折资 标准 , 由于各 地情 况 不一 样 ,
统 一按 每 个工 日2 0元标 准折 算。 预 拨 部 分 奖 补 资金 ,实 行 建 设 和 奖 补 并行 ,在 项 目竣 工 验 收合 格 后 办理 清
( 三)奖 补 比例。政 府 对 农 民通过
一
算 ,多 退少 补 。村 级 公 益 事业 建设 一 事 一 议 财 政 奖 补 资 金 在 “ 村 级一 事 对
( 二)分 清责任 ,建 立机制 。村级
公 益事 业 具 有 准公 共产 品的性 质,要
在 划 分 事权 、分 清 责任 、分 级 负 责 的 基 础 上开 展村 级 公 益事 业 建设 ,建 立
村 级 公 益 事业 建 设 的 投 入 分 担 机 制。
跨村 以及 村 以上 范 围的 公益 事业 建 设
付 资金 。
该地 区地 方 财 政 对一 事一 议 财 政 奖
补 金额 X中央财 政 奖补系数 。
( )实 行公示 制 。试 点省份 和地 三
区要 按 照 政 府 信 息公 开 的要 求 ,全 面 公 开 一 事 一 议 财 政 奖 补 的政 策 标 准、
当地 方 财 政 安 排 奖 补 资 金规 模 超
比。
、
奖 补原则
( 一)适 当奖 补地 方 事权 ,为促 进 村 民民主 建 设 ,并考 虑 取消 劳 动积 累 工和农村义务工 对村级 公益事业 建设 的 影响 ,中央 财 政在 地 方 财政 奖补 的 基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8.21•【字号】黑财规审〔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0〕18号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现将《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对实际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
黑龙江省财政厅2020年8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第三章规划编制及项目库建设第四章项目申报及审核第五章项目实施第六章项目验收和管理第七章监督与绩效管理第八章附则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含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在国家和省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框架内,省、市(地)、县(市、区)、乡(镇)和行政村对财政奖补项目规划、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管护、资金拨付、监管及绩效管理。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农村实际,有利于促进农村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对象为,经确定保留的行政村。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范围为,行政村内的道路、边沟、桥涵、绿化、亮化、文化休闲广场、村容村貌改造等项目;农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一
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解决 大政府投入 ,强化监督管理 ,扩大宣 相增加农民负担。三是严格方案审核。
了农民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村内 传培训 ,狠抓政策落实 ,确保把好事 要严格执行对项 目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
( 一)规 范村 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政奖补)工作,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精细 动,有利于规范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 行为。要按照 《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化管理水平 ,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健康有 劳,切实防止加重农民负担; 有利于健全 管理办法》( 国办发『 0]号) 关于 27 0 4 、《 序进行 ,现将 21 年在全 国范围内开 村级公益事业投入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 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02
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工作 “ 规范管理 的新格局; 有利于推动依法理财, 提高财 ( 国办发[ 11 号)的规定和 《 2 22 0 2 关于规
年”活动 ( 以下简称 “ 规范管理年”活 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规范资金分 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意 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的必 要性 和紧追性
格限额标准。21 年起,一事一议筹资 03 筹劳限额标准一律按绝对数额确定,坚 决纠正层层下放限额标准权限问题 ,防 止筹资筹劳限额标准过高,加重农民负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
补 ,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央为破解村级 公益事业建设难题而出台的一项重大制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开展 “ 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指导思 担。二是控制以资代劳。一事一议筹劳
一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12.21•【文号】财预[2011]561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561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2号)、《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1号)等文件精神,我部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惠民政策,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财政和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实施,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附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昭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03•【字号】昭政发[2008]33号•【施行日期】2008.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昭政发[2008]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发〔2008〕114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搞好项目规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县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奖补范围,以自然村为主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为重点,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统筹规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切忌一哄而上,平均分配项目和奖补资金。
项目规划要结合当地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现状,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灾后重建、移民搬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
除已有进村入户项目外,每年各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覆盖面不得低于自然村总数的20%。
2008年,奖补项目的实施范围以主要交通沿线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逐年向其他地区延伸。
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自然村,要基本做到村内道路硬化,人畜饮水清洁卫生,村容村貌有较大改善。
二、加强奖补资金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安排,市级财政根据各县区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成效给予适当奖励补助,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县级政府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支持力度。
奖补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县级财政专户核算,综改办具体负责,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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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组织实施好我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补助、部门扶持、社会捐赠、村组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进步。
(二)基本原则。
一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
要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适当给予奖励补助,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是量力而行,注重实效。
充分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正确处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
以不增加农民负担、不产生新的债务、不搞半拉子工程为前提,重点支持农民需要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力求取得实效。
要切实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发生。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鼓励和优先支持工作基础好、“两委”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开展工作,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防止盲目攀比。
镇政府要注意引导经济基础较差、“两委”班子不够健全、群众对公益事业建设需求比较迫切的村开展工作。
四是规范管理,阳光运作。
规范议事程序,健全各项制度,实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确保议事与审批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报、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等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是整合资金,形成合力。
紧紧围绕我区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以财政奖补机制为平台,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其他相关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形成合力。
二、奖补范围、资金来源和奖补标准
(一) 奖补范围。
主要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主要包括:
1、村内道路。
包括水泥混凝土或沥青路面、砖块路面、块石路面等。
2、村内小型水利设施。
包括村内水渠、堰塘水窖、机电井、村内安全饮水管线、小型排灌或提灌站及其他小型水利设施等。
3、桥涵。
包括桥梁的新建、防护设施及桥面的整修加固等。
4、村内环卫设施。
包括垃圾收集点(池、站、桶)、公共厕所、公共浴室等。
5、村容美化亮化。
包括路灯、村内绿化植树、村内花池以及其他美化亮化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