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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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管理目的为了防范井下供水施救系统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设备故障和维修次数,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的所有设备、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

任务分工1.设备管理: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作业人员:负责井下供水施救作业,执行本制度。

3.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问题。

管理制度1.设备日常管理:•定期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定期更换易损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购买、更新设备时,要求必须符合生产需要,且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

•严禁私自拆卸、改装设备。

2.作业人员管理:•依照操作规程和标准化操作流程,正确使用设备。

•在执行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故障或不正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定,使用防护设备。

•完成作业后,对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

3.紧急救援处理:•当井下供水施救系统发生险情,首先要采取安全措施。

•确认事故情况后,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组织好救援人员和工具,对险情进行有效的应对处理。

4.日常监管:•管理人员要求定期检查、督导及时反馈作业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方案并加以实施。

•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安全运行意识及操作技能。

管理效果评估这是一项必要的管理工作,能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管理效果进行及时总结、评估和反馈,以便进一步提高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理水平。

1.管理效果的评估指标包括事故率、维修率和设备运转率等。

2.根据管理指标的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

总结本文介绍了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明确了管理范围、任务分工、管理制度、效果评估等方面的内容,它是保证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保障。

制度的有效执行和不断改进可以提高管理水平,降低出现事故的概率,确保井下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供水设备、设施的安设地点,特殊情况需要对设备、设施做改动,必须向通风科进行申请。

二、供水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由设备所在责任区单位负责,负责人有权制止他人恶意损坏供水管路及阀门,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人员,设备负责人可向通风科检举。

三、当井下供水管路出现破损,有跑水、冒水、滴水、漏水、阀门操作不灵活等现象时,所在区域责任人可立即联系通风队人员,进行故障处理,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

四、供水施救管路应安装牢固、可靠。

管路的安装高度可根据巷道的变化进行调整。

五、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在当班工作中,首先应检查管路及其附属设施是否完好,附近顶板、两帮是否存在对管路的影响,防止供水施救系统出现故障,影响正常使用。

六、供水施救管路的阀门应安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方便阀门维修和更换,使用灵活性较好的阀门,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或关闭阀门。

七、分类按系统结构分类a)独立式。

独立供水水网系统(饮用水与工业用水分开)。

b)与防尘供水系统一体(饮用水与工业用水一体)O我矿实行与防尘供水系统一体(饮用水与工业用水一体)。

井下防尘管路上增加过滤装置。

八、安装标准(一)、供水施救系统安装标准1、供水施救装置安装地点和数量及要求(1)安装地点和数量①矿井主要轨道巷和主要皮带巷、采区轨道巷和皮带巷每200m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每组装置内供水管数量不少于5个。

②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回风巷上安全出口以外50m范围内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然后每20On)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每组供水管数量不少于5个。

进风巷在距采面安全出口以外50-IOOm范围内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

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每组供水管数量不少于5个。

然后每20On1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每组供水管数量不少于5个。

③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距迎头50In内的距离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然后每200m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

煤矿供水施救管理制度

煤矿供水施救管理制度

煤矿供水施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供水施救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矿长是煤矿供水施救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煤矿供水施救管理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和指导。

2. 煤矿生产管理部门是煤矿供水施救工作的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具体的供水施救工作组织和实施。

3.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供水施救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1. 煤矿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建设供水系统,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2. 供水管网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修缮,保障供水通畅。

3. 煤矿应建立健全供水设施档案,记录设施运行情况、维护记录等信息。

四、施救队伍建设1. 煤矿应建立供水施救队伍,配备专业的施救人员,保障施救工作的有效开展。

2. 施救队伍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施救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 煤矿应建立供水施救队伍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五、供水施救预案1. 煤矿应制定供水施救预案,明确各种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

2. 供水施救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 预案应定期修订,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和技术变化进行更新完善。

六、供水施救工作程序1. 煤矿发生供水故障或意外事故时,施救队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和评估情况。

2. 根据情况灵活选择施救方案,采取有效的措施恢复供水,确保供水安全稳定。

3. 施救队伍应与煤矿其他相关部门积极协作,通力合作,确保供水施救工作的圆满完成。

七、供水施救监督检查1. 煤矿应建立供水施救监督检查机制,对供水施救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2. 监督检查部门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督促煤矿加强供水施救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3. 煤矿应重视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供水施救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八、责任追究1. 对违反煤矿供水施救管理制度的行为,煤矿应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供水施救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供水施救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系统制度
(一)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度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做好水池密封,要采取可靠的防冻和防杂物掉入措施。

(二)井下所有供水施救管路必须保持24小时供水畅通,地面水源泵必须保证完好,一转一备。

(三)供水施救系统主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的无缝钢管,分支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50mm的无缝钢管,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头阀门完好不漏水。

(四)所有供水管路三通阀门必须齐全,手把灵活。

(五)采掘巷道管路安设距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30m。

(六)供水施救系统中的水管、三通、阀门及仪器仪表等设备的耐压不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七)供水点前后2米范围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宜设置排水沟。

(八)供水管路中的水必须经常进行排放水,保证水质。

(九)及时对供水施救系统阀门、供水管路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现象进行系统全面检查维护。

二、巡检制度
(一)由通风队负责对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路进行巡检。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制度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制度

目录第一节: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2)第二节: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5)第三节:供水施救系统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 (6)第四节:供水施救系统设备检查维护制度 (7)第一节: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为提高矿井抗灾防灾能力,保证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井实际,特编制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以便在灾害急救时,能够供给足够的饮用水,达到抢险救灾,施救的目的。

一、供水施救系统组织机构:组长:井长副组长:各战线副井长成员:各科室、区队负责人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1、为了保证矿井井下供水正常,满足工人饮用需要,规范管理,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一井供水管路水源接在井口清水池和井底泵房清水管路上,经大巷已铺至各采区运输下山和轨道下山,分支管路已到达各采掘工作面和总回风巷。

机电队负责供应适宜的饮用水,保证足量的水源。

并负责维护地面管路。

3、各施工区队负责对辖区内供水管路的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处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4、生产性科室要定期检查水路,保证24小时连续供水。

5、各使用区队必须指定专人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供水管路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失效装置要及时进行更换。

6、各使用区队要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供水管路进行挂牌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

牌板应标明责任队组、责任人。

7、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管网、阀门及三通,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和所在区队队长进行处罚。

8、责任区域划分:各采掘队所管辖范围内的管路及装置由本队负责管理,维护与安装;主运输系统巷道由运输队负责管理与维护。

主回风系统巷道由通放队负责管理与维护。

9、井下主管路的铺设及饮水设施的安装由机电队负责。

各分支管路及饮水10、供水系统管路铺设要平直、牢固,阀门安装要便于使用且开启灵活。

供水点2米范围内无材料、杂物堆放,确保饮水方便。

12、供水管路中的水必须每10天进行一次排放水,保持饮水质量。

13、饮用水管路必须定期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避难硐室供水管路末端拆开检查,检查时间控制在2个小时以内,检查内容包括:①检查管路有无杂物,有杂物应及时清理。

供水施救

供水施救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的规定,使各个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备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目标,结合我矿自身安全避险的需求,在矿井现有防尘(消防)供水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建设完善而成,使井下消防系统、防尘系统和供水施救系统融为一体,建成一个“系统完善、功能齐全、状态稳定”的供水施救系统。

为保障矿井供水施救系统运行可靠,提高供水系统抗灾救生性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技术管理规定1.矿现有供水水源来自地面工业广场600m3×2供水池。

2. 水池主要供井下防尘(消防)用水,供水施救系统用水与防尘用水为同一管路,主管路为φ160PE管,干管为φ110涂塑管、支管路为φ89钢管与φ75、φ63涂塑管。

3.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度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

要安装过滤和净化设施,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水池要采取中性化处理措施,要有防冻和防杂物掉入的措施。

4.井下所有供水管路必须保持24小时供水。

5.进入采区、进入采掘工作面等供水施救系统必须安设水质过滤装置,过滤器有反水清渣装置并每月检查清理一次。

6.矿井主要运输巷、皮带运输巷、采区回风巷、采煤工作面机、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眼上下口、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

7.采掘巷道管路安设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0米。

8.管路要吊挂平直、不准有拐死弯,接头闸阀无花接、不漏水(成线)。

9.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回风巷、皮带运输巷、采煤工作面机、风巷、掘进巷道、输送机转载点等处所安装的防尘管路上,应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闸阀,其它管路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闸阀。

10.所有供水管路三通闸阀必须齐全,手把灵活。

11.闸阀方向必须一致:所有供水三通闸阀一律垂直向下或与巷道平行,在同一条巷道内成一条直线。

12.供水系统主、支网管应安设有压力等仪器仪表。

13.供水系统中的水管、三通、闸阀及仪器仪表等设备的耐压不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一、本矿供水施救系统由地面消防水池、管网、供水施救装置及管网供水阀门组成。

二、供水施救水源为两个地埋式水池,容积为300+300m3,黄土覆盖厚度0.8m以上,确保防冻免尘埃侵入。

三、主供水管沿主斜井西轨道巷敷设,管径DN150,其他路线大巷管径DN100,采掘工作面顺槽挂管径DN75,高度1.8-2.0米。

四、在井底、大巷、峒室主要运输设备机头安装一组供水施救装置,同时供5人使用。

采掘作业顺槽口及工作面附近各设一组供水装置。

为便于使用维护,供水装置与压风自救装置同点安设。

五、各大巷口及顺槽口管路设供水阀门,压力≥2.5Mpa。

通径规格与安装管径相同,所有阀门同一方向安装。

六、地面水源(水池)及管路由机电队负责检查维护,井下大巷管路阀门、沿途供水施救装置由井下机运队负责维护,采掘顺槽及上管网供水施救装置由采掘队负责检查维护。

七、供水施救系统设施每班巡检一次;每五天必须由队长组织详细检查一次;矿每十天全面检查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八、供水施救系统检查维护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所有检查维护人员严格遵守制度,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由日常维护人员当班处理,对较大问题由队长现场组织处理,并报矿调度室(不得超过当班八小时)。

九、对违反制度、漏检、假检、处理问题不按规定、不报告、不记) 录,损坏系统设施的由安监站组织调查,视情节给予处理,罚款(50、100、200、300停班、辞退、除名等处罚。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矿井压风自救系统二、两台压风机设在下山进入风井附近,一用一备,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包机性能,按规定三年测试一次,安全阀、储气罐、压力表等每年测试一次。

三、压风机站实行三班工作制度,配司机3人,专职维修工21人。

四、设备严格按照危险保养制度检查维护,冷却水及时更换(水池半年清洁一次),压风机出风口处油仓分离器每周检查并放油一次。

五、井下避灾路线上均应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六、地面供气管路由空压机房维修人员负责检查维护,井下大巷管路阀门、沿途压风自救装置由井下机运队负责维护,采掘顺槽及上管网压风自救装置由采掘队负责检查维护。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煤矿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为规范我矿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压风、供水自救系统安全可靠、使用正常,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提高矿井防灾救灾能力,特制定本制度:一、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基本要求1、压风自救系统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供水施救系统水源引自地面专用水池,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2、压风系统必须满足矿井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

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3、矿井采区所有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供水管路,并设置供气、供水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25~40米的范围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后路回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50~100米的范围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后路进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工作面安装自救装置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

6、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米巷道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煤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25~40米的巷道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长距离的掘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供水自救装置的组数。

工作面安装自救装置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

7、主送气管路应安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8、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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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马龙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马龙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矿长:晏俊
编制:朱家辉
编制单位:文兴乡马龙煤矿
编制日期:二〇一二年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 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供水施救系统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 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 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 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 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2、副总挥: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矿长
成员:调度主任、安监科长、地面负责人, 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和跟班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对井上、井下发生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时, 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
管理。

四、程序
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 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 查明其原因, 作出正常的判断, 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供水施救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 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毕后, 各采掘机运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矿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安装、回收、维修给排水、压风等系统的管路, 使其正常运行, 按规定做好各种施工记录。

3、负责检查各系统管路, 避免跑、冒、滴、漏、堵现象发生。

4、协助其它与管道问题有关的工作, 积极提高工作效率。

5、按规定负责巡检的地点、部位, 并做好记录。

6、完成预防性维修工作和节能工作。

7、进行日常检验各类水管、泵房和设备间, 且保清洁卫生。

8、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一、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AQ 1020-2021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1、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2、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GB.3836等相关规定。

3、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耐压材料不小于工作压力1.5倍。

4、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5、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6 、装置的外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7、装置应具有减压、过滤、三通阀门等功能。

8、饮用水质用应符合CJ94-2021的规定。

9、供水水源应需要至少2处以确保在灾变情况下正常供水。

10、供水施救。

供水应保持24小时有水。

11、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 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
通。

二、系统组成
系统一般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的等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三、主要功能
1系统应具有基本的防尘供水功能;
2系统应具有供水水源优化调度功能;
3 系统应具有在各采掘作业地点、主要硐室等人员集中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应急供水功能;
4系统应具有过滤水源功能。

(具体说明:防尘供水管道与扩展饮用水管道衔接处或在供水终端处增加过滤装置, 以达到正常饮用水要求)
5系统宜具有管网异常报警功能;(水压异常、流量异常)
6 系统宜具有水源、主干、分支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等监测功能;
7 系统宜保护水管管网功能, 以防止灾变破坏。

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
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 做到真实、准确, 同时做到统一管理, 以便充分利用, 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 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 图纸资料分类明确, 查找方便。

二、系统(设备)布置图、饮水点图、系统布置电子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 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 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 以备查阅, 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 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

四、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 并严格做好记录。

五、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 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 进行销毁并清帐。

供水施救系统值轮流班制度
一、为了强化管理, 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矿领导、生安科队及相关科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 实行值班领导24小时责任制。

二、井下维修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 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系统安全隐患, 保证系统的完好性。

三、领导干部、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 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

四、领导必须亲临生产现场, 检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 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 限定时间整改。

五、调度室负责领导干部的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有权进行处理。

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 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 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2、加强供水施救系统设备日常检查工作, 对问题或隐患, 及时发现, 及时处理, 并做好系统设备检修记录表。

3、搞好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

4、供水管网的延伸和维护, 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由机电科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

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维修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 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系统发生故障时, 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发生故障时, 能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协助处理。

二、如遇我矿供水施救系统不正常运行, 值班矿长应及时会同相关人员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

三、在故障发生后, 应积极组织抢修, 尽快恢复正常。

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四、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发生故障时, 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管网异常上报制度
为保证我矿供水施救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 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 应按以下进行上报。

一、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异常种类有:
1、缺水;
2
、供水管网堵塞、泄漏;3、三通、阀门、过滤装置;
4、供水施救系统无压力;
5、其它安全系统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

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 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
进行上报。

二、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值班员发现供水施救系统无压力, 必须立即通知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管网的排查, 并立即将采取措施。

同时要在处理过程及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三、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值班人员现场发现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损坏, 必须立即维修并上报调度室。

四、煤矿地面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收到系统维修值班人员
专业技术文件/ Technical documentation编号:
供水施救系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 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 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 以备核查。

五、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接到故障信号后, 应立即通知井下代班矿长查明原因, 报告跟班安全员或工程师。

六、接到故障报警后, 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七、井下维修人员, 发现供水施救系统不安全隐患时, 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 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八、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监控了解井下安全情况, 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

文兴乡马龙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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