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附件1:

来宾市兴宾区2011年村党组织委员会

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2011年9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六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为加强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根据党章、法律的规定和自治区、来宾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要求,以和谐换届为主题,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党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富裕文明和谐新兴宾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村党组织成员人选的资格认定和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必须由上级党组织严格把关。

(二)依法依规原则。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

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执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规定执行。

(三)发扬民主原则。村“两委”换届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扩大识人视野,广开进贤渠道,真正体现党员群众的意愿。

(四)公平竞争原则。引入有序的竞争机制,规范竞职演说,坚决反对和遏制操纵选举、罢选、贿选等违法行为。

三、目标任务

(一)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把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村级班子整体功能明显增强。

(二)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村“两委”成员中45岁以下、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努力实现每个村的“两委”班子中有一名以上大专文化程度的成员。加大妇女干部和年轻干部的选配力度,每个村的全额补贴干部中,要有一名女性干部和一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原则上要单独设立一个妇女岗位(可是主任、副主任或委员)实行专职专选。如果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已选出一名女性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其为全额补贴干部的村,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可以不再设妇女岗位进行专职专选。

(三)运行机制精干高效。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比例进一步上升,鼓励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取消半额补贴干部,村团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治保主任(调解主任、民兵营长)、计生专干全部由全额补贴干部通过法定程序兼任。

(四)实行“公推直选”和村“两委”选举联动。整合资源和力量,实行村“两委”选举联动,全面推进村党组织“公推直选”,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进和谐换届,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选自己满意的人,在民主和谐选举中圆满完成换届工作任务。

四、总体要求

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7月份开始,到2011年9月底基本结束。上届因故推迟换届选举或全员补选的村“两委”,至2011年9月30日前任期满一年半的,在2011年9月底前一并进行换届选举;至2011年9月30日前任期不满一年半的,可延至下一届村“两委”换届时再同步进行。

(一)严格遵守换届顺序。各乡镇(街道)原则上要先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情况特殊,确实需要先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村,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经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

(二)严格把好候选人任职条件和素质关。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2)具有一定的文化和科技知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

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威信;(4)身体健康。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的有关规定。

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鼓励和支持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大学生村官、外出务工返乡农民、民办代课教师、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积极参与选举,努力把那些具有发展现代农业能力、懂经营管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村“两委”班子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宜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1)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2)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3年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7年的;(5)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土地的;(6)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

同一村“两委”成员正式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三)严格控制全额补贴村干部人数。村定员全额补贴干部从村党支部(党总支部、党委)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确定。人口在2000人及以下的村,设全额补贴干部3名;人口在2001-4000人的村,设全额补贴干部4名;人口在4001人以上的村,一般设全额补贴干部5名,人口达8000

人以上的特大村,可再增设1名。不再设定员半额补贴干部。全额补贴干部实行八小时全脱产工作制。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但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宜兼则兼、宜分则分”的原则,不搞“一刀切”。

村“两委”成员职数(含交叉任职):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村党委会一般由7-9人组成;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委员1-4名。具体职数由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本村的党员总数、村民数、规模大小和工作任务确定。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四)坚持和完善村“两委”任期目标承诺制和践诺奖惩制。新一届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要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立足本村实际,重点围绕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村级经营性收入和农民收入、村务和财务公开、民主决策等内容,客观负责地提出自己的任职设想、工作目标和措施办法,在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正式投票前进行演讲、作出承诺,回答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已在党员大会上竞职演讲,且当选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在村民大会上可不再重复演讲,只回答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换届选举结束后,乡

镇(街道)要组织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一步充实完善任期目标,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备案。要把村干部任期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年终工作实绩考评和确定实绩奖励的依据。

五、方法步骤

(一)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党组织要全面实行“公推直选”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具体做法是:

1.准备工作。换届选举前,召开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村党员人数及分布情况,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的,要结合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研究提出设立党总支部的意见,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的请示(设立村党委要经区委审批)。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公推直选”等有关事项,制定通过党员和村民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选办法。

2.党员民主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述职评议,组织党员民主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村党组织委员会职位职数为准,不得超过应选人数,不能推荐同一人为两项或两项以上职务的人选,所推荐的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村党组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3.群众推荐测评。结合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在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时,组织村民对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测评。推荐结束后,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汇总,党内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按职位得票多少为序公布。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数不高或民意测评较差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

4.组织考察。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党员、群众推荐的情况和领导班子配备的条件、结构要求,差额确定考察对象,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进行公示。

5.确定预备人选。召开村党组织会议,根据乡镇(街道)党(工)委考察、公示结果,按照比应选人数多2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批。

6.党内直接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直接差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在直接选举中,要采取竞职演讲方式,重点引导候选人向全体党员群众认真介绍任期工作目标和措施,

解答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让党员在充分听取候选人陈述的基础上作出选择。选举结果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批。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五届村民代表会议,会议由村委会主持,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参加。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会议内容:(1)听取第五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2)听取村财务审计小组财务审计报告。(3)组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7至9人组成,人口特别多的村,不能超过11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公布,并报乡镇(街道)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备案。(4)确定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村民代表名额。(5)制定并通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6)确定选举日,并向选民公布。为便于各乡镇(街道)集中力量对村换届选举进行指导,今年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区不再统一确定选举日。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指导各个村统筹确定选举日,并将各个村的选举日安排提前报区2011年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面上的村要求于8月底前完成“两委”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可在9月上旬完成。

2.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产生,要采取“五增五减”的办法,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五增”的内容是:①新进入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②户口或结婚新迁入本村的村民;③户口不在本村,目前在本村居住且满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④原被剥夺政治权利,现已期满的本村村民;

⑤精神病患者,现已恢复,可以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五减”的内容是:①新迁出本村村民;②户口在本村,但因婚姻或在外工作,人不在本村,又不愿参加本村选民登记的村民;③新死亡的本村村民;④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本村村民;⑤新患精神病,不能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选民名单必须于选举日前二十日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每个村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接受群众监督。村民如果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对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外出村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通过其家属或其他方式通知其参加投票选举或委托投票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要达到本村全体选民的一半以上。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3.推选第六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代表具体名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5户至15户推选1名的要求确定,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但1个村推选的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名。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可以不设,也可设1-2名。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候选人获得参加推选选民过半数赞成票的始得当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产生后,要向全组村民公布并报村选举委员会及乡镇(街道)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备案。

4.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荐,每一村民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以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为准,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村民直接推荐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须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推荐的初步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汇总并进行资格审查,按得票多少为序,于选举日前7日公布,交村民酝酿协商,并报乡镇(街道)村“两委”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委员会备案。初步候选人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表示不参加竞选的,应将其请求公布,不再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并报乡镇(街道)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备案。

5.确定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第六届村民代表会议,会议内容:一是村民选举委员会作第六届村民委员会初步人选资格审查报告;二是如果提名的初步候选人超过规定的差额数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三是确定选举的主会场地点、投票站和流动票箱个数以及总监票人、监票人和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至3人。正式候选人中妇女要有一定名额。正式候选人名单必须于选举日前3日,以姓氏笔画为序(经过预选的,按得票多少为序)向村民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自公布之日起,辞去村民选举委员会职务。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6.召开村民大会进行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向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让正式候选人发表治村演说并回答村民提问。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

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在再次选举中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大会要设立秘密写票间和代写票处。必须当场开票、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依法规范委托投票,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每个投票站或者流动票箱必须设发票人和登记员各1名,监票人员2名。选举大会的所有投票活动要在选举日当日完成。

六、组织领导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规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乡镇(街道)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周密部署,妥善安排,切实抓紧抓好。

(一)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领导和指导机构,具体组织、指导本辖区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区四家班子领导将实行分片联系包干制度,指导联系点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具体负责所辖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并选派得力干部精心组织实施。区直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以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深入联系点,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村党组织要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各乡镇(街道)要举办各种培训班,分别对换届选举工作骨干进行培训,尤其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会议主持人的培训,提高他们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协作和指导。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重点,调配足够的力量,加大指导力度。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选举工作依法进行。要重视解决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加大经费投入。农业、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在换届选举前指导做好有关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并公布结果。纪检、监察、信访、公安、司法、综合治理、共青团、妇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建立选举工作情况月报和通报制度,加强对选举过程的动态监督。区、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或指导机构要公布工作电话和办公地址,提供咨询服务。

(三)认真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换届选举前,乡镇(街道)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各村情况,逐一分析排查问题突出的村,选派强有力的工作组驻点整顿和指导选举工作。对情况复杂、管理薄弱的村,要积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稳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要及时掌握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村委会选举等情况,对可能

影响和破坏选举的重大隐患和已经出现的苗头,要专项治理。情况复杂的地方,要成立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要认真研究在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注重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查处理选举纠纷问题。

(四)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参与竞选人员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引导他们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选。要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宗族、宗教等各种势力干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撕毁选票、毁坏票箱等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以威胁、伪造选票、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村“两委”成员,一经查实立即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加强对换届选举的监督指导,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选举观察组,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时区、乡要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本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社会监督员,加强社会力量对换届选举的监督。在换届选举日等关键节点,各级挂点干部、包村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结对共建单位要派人指导、观摩、监督,确保选举质量。探索推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

(五)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板报、村务公开栏等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胡锦涛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促进候选人之间理性公平竞争,营造和谐选举的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六)认真做好换届后续工作。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由乡镇(街道)对各村享受财政全额补贴干部进行审批,并报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关心爱护离职离岗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认真解决正常离任干部的经济补助和养老保险问题,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抓好新当选的村“两委”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引导他们立足本职岗位创先进、争优秀。健全完善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全镇各村(社区)党支部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与要求,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6〕33号)和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村(居)党组织和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栗办发〔2016〕41号)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政治坚定、素质较高、群众信任、能带领群众创业致富的新一届村(社区)党支部班子,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 (一)职数配备。各村(社区)党支部成员职数按每支部3人配备。 (二)任职条件。

选举工作中,要坚持把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处事公道、群众公认等作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必要条件。村(社区)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应具备的资格和基本条件是: ①中共正式党员。原则上应为组织关系在本村或本社区的党员; ②文化程度原则上高中以上,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新提名村(社区)党组织候选人原则上正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职不超过45周岁(除新群村外,其他村原则上不设副书记); ③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较强,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 ④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⑤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经验较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有奉献精神,能胜任基层党的工作; ⑥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在2016年11月17日以前完成,整个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要求是: (一)准备阶段(2016年10月8日至10月24日)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镇村(社区)党支部

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村第八次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其中妇女委员1人。村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人。 二、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实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 三、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并接受县、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五、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2013年1 月13日,选民登记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六、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包括户籍在本村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⑴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⑵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⑶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选民的年

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措施

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村级换届选 举工作实施措施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实用资料栏目。 xx村第九届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任期三年,现已届满。根据《望树镇关于村级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村第十届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乡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稳定,促进我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一次直选、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工作目标:在总结上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第十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要依照法律法规,真正把“能人”选到领导岗位上,力争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一是由党员和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依法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村级党政领导班子,制定明

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干部任期责任目标; 二是建立健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下属的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发挥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做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治村; 四是加强对新当选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与乡党委、政府的协调联系,学习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方法,提高新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和办事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办好公益事业,抓好综治工作,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文化和依法自治工作,为我村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做出贡献。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方法、步骤 时间:从20xx年2月15日开始,到20xx年3月27日全面结束。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时间:20xx年2月22日至2月27日) 选举准备是整个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和前提。选举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成立两委换届选举领导组、制定方案、培训部署等。 第二阶段:选举实施阶段(时间:20xx年2月27日至3

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11年修改)

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1999年1月27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7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依法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其具体人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确定。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和终止村民委员会成员职务,应当依法进行。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 村民委员会选举所需的费用一般由本村解决;村解决有困难的,由乡、民族乡、镇予以补助。 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 第七条县(市、区,下同)和乡、民族乡、镇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四)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五)受理有关选举的来信来访; (六)承办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七至十一人单数组成。具体人数由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确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办事公道。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任和委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九条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依法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民族乡、

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

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总)支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支持。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 1、应当是村民代表。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并有一定的文化和财会知识等。 3、主任应为党员,提倡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或非村委会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担任。 4、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及配偶亲戚、近姻亲或有其他明显的特殊关系的人员、村报账员不得列入候选人。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由村民代表大会从候选人中共选举主任、委员。候选人由村党支部委员会推荐,报乡镇纪委审查,确定候选人并公示7天,乡镇党委同意批复。选票按照姓氏笔画排序,实行差额选举。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设5名,其中主任1名,委员4名。大会选举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选举主任,主任侯选人2名,实选1名,差额1名,落选的主任候选人,列为委员候选人,参加委员的选举;第二次选举委员,委员候选人5名,实选4名,差额1名。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记票和宣布结果。 五、大会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选举大会有选举权的村民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赞成选票上候选人的,请在其姓名上方的“选举意见”栏内画“o”,不赞成的请在其姓名上方的“选举意见”栏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请在“另选人姓名”栏右边空格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选举意见”栏内画:“o”,不画“o”的视为无效。选票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方案

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团章》为依据,以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为契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选举程序,选好配强村级团干部,为共青团更好地担当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从XX年7月份开始,到XX年8月底结束,分为准备工作、依法选举、巩固完善、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7月27日—8月12日) 乡里成立由乡党委副书记xx担任组长,乡团委书记xx担任副组长,五名大学生村干部担任成员的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8月5日,召开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各村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上报换届选举候选人名单,并公示一周。 (二)依法选举阶段(8月13日—8月16日)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选拔那些具有较高政治素质、热爱团的工作和青年工作、具有较高群体威信的优秀青年党员、团员进入村级团组织班子。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

会议要求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同时有相应的相片资料和公示资料。确保选举工作的公开、公正。 (三)巩固完善阶段(8月17日—8月23日) 新一届村级团组织选举产生后,力争在一周内完成工作交接。同时上报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新一届团组织要巩固上届村级团组织的工作成果,使村里团的各项工作能够不断向前发展。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24日—8月30日) 换届选举结束后,各村对换届选举工作要进行一次总结,并上报相关材料。 三、职数设置及人选条件 (一)职数设置 设立团支部的,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书记1人;设立团总支的,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至7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 (二)人选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 2、候选人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3、注重从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青年、转业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党团员担任村级团干部; 4、村级团组织书记候选人尽量从村“两委”成员中推荐;

村委会选举办法

白杜坞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2011年3月10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2、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接受上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党支部提出初步名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自荐人(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职责自行终止。 3、户籍在本村,年满18周岁的村民(1993年3月25 日24时前出生的),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户籍在白杜坞村的农业户口参加本村村民委员会选举。 4、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年龄计算以村选举日为截止日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可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3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在选举日的10日前向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提出,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依法作出处理。 5、本村设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 5 名,其中1名为女委员名额,实行专职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6、本次选举采取“自荐直选”的形式,实行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选举日定为2011年3月25 日。 7、自荐竞选必须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自荐的选民应当在选举日的10日前亲自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登记竞选村民委员会其中一个职位,并填写竞职承诺书、辞职承诺书。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查后,在选举日3日前按姓氏笔划为序公布自荐人名单、竞选职位和竞职承诺书、辞职承诺书。不提供竞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的,视作退出自荐竞选报名。 8、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向选民介绍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选票

橱︽顶爸︽稻爸︽表爸︽档(表爸︽冬稗︽)佰爸︽杯︽炽笛︽泵搬邦︽搬糙︽伴炒扳邦︽搬鼻 敌︽伴炒扳邦︽佃罢﹀ 笆耙吧吧典敌︽邓︽︽荡︽邦︽册稗﹀(败扳︽罢﹀) 佰爸︽杯︽炽笛︽钉笛︽财﹀ 涤邦︽拨罢邦︽脆︽池敌︽蒂邦 ︽脆爸︽﹀ 缠罢邦﹀ 橱︽顶爸︽稻爸︽表爸︽档(表爸︽冬稗︽)佰爸︽杯︽炽笛︽泵搬邦︽搬糙︽伴炒扳邦︽搬鼻 敌︽伴炒扳邦︽佃罢﹀ 笆耙吧吧典敌︽邓︽︽荡︽邦︽册稗﹀(败扳︽罢﹀) 佰爸︽杯︽炽笛︽钉笛︽财﹀ 涤邦︽拨罢邦︽脆︽池敌︽蒂邦 ︽脆爸︽﹀ 缠罢邦﹀ 橱︽顶爸︽稻爸︽表爸︽档(表爸︽冬稗︽)佰爸︽杯︽炽笛︽泵搬邦︽搬糙︽伴炒扳邦︽搬鼻 敌︽伴炒扳邦︽佃罢﹀ 笆耙吧吧典敌︽邓︽︽荡︽邦︽册稗﹀(败扳︽罢﹀) 佰爸︽杯︽炽笛︽钉笛︽财﹀ 涤邦︽拨罢邦︽脆︽池敌︽蒂邦

︽脆爸︽﹀ 缠罢邦﹀ 第笛︽脆罢︽霸︽鼻爸︽罢邦办︽搬绊拜︽:涤邦︽拨罢︽脆︽池半︽淬邦︽扳唱稗︽底拜︽荡︽脆︽炒敌︽脆爸︽编︽菠爸︽编︽第笛︽脆罢︽稗爸︽缠罢邦︽〇兵罢︽拜便邦﹀淬邦︽扳唱稗︽粹拜︽荡︽缠罢邦︽×兵罢︽拜便邦﹀伴炒扳邦︽拜搬爸︽车半︽稗︽缠罢邦︽罢爸︽瓣爸︽兵罢︽脆︽拜便邦﹀伴炒扳邦︽拜便邦︽斑敌︽脆︽遍爸邦︽炒︽测爸︽搬伴扳︽罢财罢︽扳党爸邦︽翟稗︽稗︽便︽惨拜︽斑︽翟稗﹀扳爸︽搬︽底拜︽荡︽便︽脆︽惨拜︽斑︽翟稗﹀伴炒扳邦︽佃罢︽伴淳︽泵搬邦︽彩罢邦︽代罢︽罢扳︽泵扳︽代罢︽编︽伴淳邦︽拜便邦︽靛爸︽缠罢邦︽扳︽惩半︽搬︽拜爸︽翟罢︽罢等罢邦︽罢邦办︽冲︽伴淳邦︽拜便邦﹀罢办︽刁拜︽罢邦办︽冲︽粹拜︽斑伴扳︽柏︽颁爸︽冲︽粹拜︽荡︽班稗︽粹拜︽吵︽罢豺爸︽柄﹀ 第笛︽脆罢︽霸︽鼻爸︽罢邦办︽搬绊拜︽:涤邦︽拨罢︽脆︽池半︽淬邦︽扳唱稗︽底拜︽荡︽脆︽炒敌︽脆爸︽编︽菠爸︽编︽第笛︽脆罢︽稗爸︽缠罢邦︽〇兵罢︽拜便邦﹀淬邦︽扳唱稗︽粹拜︽荡︽缠罢邦︽×兵罢︽拜便邦﹀伴炒扳邦︽拜搬爸︽车半︽稗︽缠罢邦︽罢爸︽瓣爸︽兵罢︽脆︽拜便邦﹀伴炒扳邦︽拜便邦︽斑敌︽脆︽遍爸邦︽炒︽测爸︽搬伴扳︽罢财罢︽扳党爸邦︽翟稗︽稗︽便︽惨拜︽斑︽翟稗﹀扳爸︽搬︽底拜︽荡︽便︽脆︽惨拜︽斑︽翟稗﹀伴炒扳邦︽佃罢︽伴淳︽泵搬邦︽彩罢邦︽代罢︽罢扳︽泵扳︽代罢︽编︽伴淳邦︽拜便邦︽靛爸︽缠罢邦︽扳︽惩半︽搬︽拜爸︽翟罢︽罢等罢邦︽罢邦办︽冲︽伴淳邦︽拜便邦﹀罢办︽刁拜︽罢邦办︽冲︽粹拜︽斑伴扳︽柏︽颁爸︽冲︽粹拜︽荡︽班稗︽粹拜︽吵︽罢豺爸︽柄﹀ 第笛︽脆罢︽霸︽鼻爸︽罢邦办︽搬绊拜︽:涤邦︽拨罢︽脆︽池半︽淬邦︽扳唱稗︽底拜︽荡︽脆︽炒敌︽脆爸︽编︽菠爸︽编︽第笛︽脆罢︽稗爸︽缠罢邦︽〇兵罢︽拜便邦﹀淬邦︽扳唱稗︽粹拜︽荡︽

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 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各行政村采取“两推一选“(即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民主推荐、党内民主选举)方式选举村党支部委员会。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注重党内公认和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和扩大党内民主,做好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选举,把那些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宗旨意识、奉献精神和创业能力,开拓创新、勤政务实,能够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党

员选进党支部班子,着力提高村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为促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从××年月日开始,月日以前全面完成。整个选举工作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年月日—月日,共天) ⒈成立机构。各村成立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组,具体负责选举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村的选举工作筹备组由镇党委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确定,一般由—名党员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名。 ⒉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动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参加。要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两推一选”的方法步骤,使选举家喻户晓,为民主选举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⒊确定村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名额及资格条件 ()名额:人以上的村支部委员会由书记、委员共—人组成(其中女党员要有名),人以下的村支部委员会由书记、委员共—人组成(其中女党员要有名)。 ()资格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同意,本次大会选举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根据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应选人数的20%的要求,确定本届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正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村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由村党员、村级组织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员(召开户主会议或组织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荐,并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提出,镇党委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情况、届末考察情况、班子结构和任职条件初审、联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按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后批复村党支部,提交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选举产生后,党支部书记人选须经镇党委考察,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酝酿讨论后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五、为了保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按照中组部规定,以下几类党员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

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病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虽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但因个人意见或其他非正当理由故意不参加选举大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报镇党委确认并同意,可参照上述几种情况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等形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者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 3、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 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宜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1、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3年内受行政拘留处罚累计超过15日、正在被立案侦查的; 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的; 3、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拒不整改的; 4、长期拖欠村级集体公款不还的; 5、有辞职承诺情形而又不主动辞职、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工作实施方案 我镇村级党组织和第三届村民委员会将于20xx年上半年任期届满。为切实做好全镇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理州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漾濞彝族自治县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认真做好我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全面推行“四议

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努力实现“新班子、新机制、新气象”的目标,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不断提高和巩固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率先突破发展,构建和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根本原则 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是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根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保证村“两委”换届选举不偏离正确方向。充分发扬民主,就是要尊重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引导他们有序参与民主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出党和群众满意的村“两委”领导班子。严格依法办事,就是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有关政策精神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坚决反对和遏制“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保障换届选举公正有序。 目标要求 1、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按照“一好双强”的原则,把优秀党员、优秀人才选入村“两委”班子。 2、大力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一肩挑”的比例要达到100%。

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55)

杨发…2011?30号 中共杨安乡委员会 关于做好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2011年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市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进一步加大农村党支部班子的建设力度,真正把那些思想好、作风正,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支部班子中来,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

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换届选举范围 全乡12个行政村党支部。 三、支部委员会委员的职数配备 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及我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实际,农村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5人,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各1人。职数不足5人的可以不设副书记,可以一人兼任2至3个职位的工作。 四、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配备原则 (一)凡有条件的村都要实现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肩挑”和“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一肩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届的比例。 (二)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努力形成以40岁左右为主体的年龄梯次结构,每村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的支部委员,同时妇女委员要占一定的比例。 (三)鼓励党员大学生村干部通过选举担任支部委员会委员,并要有一定比例的优秀大学生村干部通过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四)鼓励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外出返乡人员、村经济合作组织中的优秀党员,通过选举担任支部委员会委员。 (五)鼓励上届支部委员会中的优秀委员,通过选举担任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 2

村两委换届选举操作规程

来凤县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操作规程 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操作规程 根据有关规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按工作流程分为准备阶段、推荐阶段、考察阶段、选举阶段、总结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7月28日至8月5日) 1、全县组织准备 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工作,同时搞好业务培训。 2、乡镇提前准备 乡(镇)党委对村“两委”班子现状进行排查摸底,调整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一是组织财经所对所有村进行财务审计清理,提交书面审计报告,并在适当范围公示。 二是组织工作专班对村“两委”班子进行任期目标考核、测评,走访党员群众,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排查摸底。 三是乡(镇)党委领导分别与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个 - 1 -

别谈话,摸清班子现状。乡(镇)党委书记要与村党组织书记逐一谈话,乡(镇)党委班子成员要与村“两委”其他成员逐一谈话。 四是根据走访、测评和谈话情况,结合各村实际,按照”五个一批”(从在职的优秀村党组织带头人中留任一批,从本村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负责人、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一批,从县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党员领导干部中选聘一批,从本村外出务工经商优秀农民中引回一批,从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中选派一批)和“一好双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致富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要求,提前将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到位。 3、乡镇安排部署 乡(镇)党委、政府召开会议传达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换届选举的任务措施: 一是成立乡(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二是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 三是组建乡(镇)包村指导督办组(每村3人以上)。 四是落实选举经费。 五是确定召开村级换届选举动员会议时间和准备事项。 六是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拟定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操作流程图。 4、开展宣传动员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13年修正本) (1996年11月28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3年7月25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13年7月25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成员由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依照宪法和法律,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选举工作规范有序。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财政拨付。村民委员会选举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工作机构,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推选结果应当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三)起草本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四)登记选民并公布选民名单; (五)公布选举日期、投票地点和方式;

乡(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乡(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壶瓶山镇20XX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石组通[20XX]8号)的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县有关换届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目标要求 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依法依规进行。要通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班子队伍,着力提高村级党组织引领发展、构建和谐、服务群众的能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基础。 通过选举,要使村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改善。村党组织设置为支部的村,支村两委总职数严格控制在3-5人以内;支村两委总职数为3-5人的,不设副书记。要进一步扩大支村两委交叉任职面,鼓励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统筹考虑好村纪检员的人选安排。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在年龄上要做到梯次配备,原则上候选人年龄应在57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力争每村至少有一名30岁左右的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中,30岁左右的人数比上届

有所增加。每村至少有1名女干部,原则上村妇代会主任应进村委会班子,是党员的应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注重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搞好结合,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两者在具体步骤上不能相互取代。XX 年4月30日前,各村要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二、全面推行“两推直选”的选举办法 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全面推行“两推直选”的办法,即实行由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班子成员初步人选,镇党委考察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再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全镇各村都要严格按照“两推直选”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好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三、候选人条件 选配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拓宽视野,多渠道选人。注重将农村致富带头人、经济能人、退伍军人、回村大中专毕业生、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的优秀党员选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鼓励党政机关干部中的党员到村任职,鼓励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选举,担任支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 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可靠,能认

村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大会主持词

村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大会主持词 同志们: 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瓦房店市委、杨家满族乡党委关于做好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和方案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分别在村委会换届选 举中和*月*日的党员大会上,已进行了群众推荐和党员推荐村党总支部委员会委 员候选人工作。经党委研究,现已确定了新一届村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同时,候选人名单已于“五一”节前进行了公示。今天,我在这里举行村党支部 换届选举大会,正式投票选举我村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 大会进行第一项:清点人数,确认党员选举资格。 现在,我向大家报告参加选举大会的人数。全村有选举权的党员共名,除了 外出打工、有病等因素不能到会的党员以外,应到会的党员人数为名,今天实到 会的党员人数是名。按照党章规定,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 五分之四,会议才有效。现在到会人数已符合要求,可以开会。 大会进行第二项:通过选举办法。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本次村党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即采取候选人比应选人数多 1人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大会进行第三项:推选并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 我村本次党总支部选举大会,需要由相应的工作人员为选举大会服务。按照 监票人、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的规定,现提议: 同志为监票人,同志为计票人,同志为唱票人,他们要负责对选举全程监督。

下面进行举手表决,同意以上人员为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弃全的请举手,请放下。 [主持人接着要分别宣布同意的有多少人,不同意的有多少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上述工作人员被通过为本次选举大会的工作人员(如无人反对时,也可说“好,全体通过”)]。 大会进行第四项:公布候选人名单、应选人数并介绍候选人情况。 本次村党总支委员会选举,共设书记1人,委员2人。按照直接、差额、无记名的原则,经乡党委考察和党员群众推荐,我村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候选人共4人。他们是。 大会进行第五项:投票选举。 首先,请监票人、计票人当众开启选票密封袋,清点选票数量,分发选票并讲解选票的填法。 (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开始工作) ……………………………………………………………… 下面填写选票。同志们领到选票后,请在4名候选人当中,选三人。同意的请在名单下面打√。选多于4人的票无效,3人以内的票有效。写好选票后,将选票对折,投入票箱。 大会进行第六项:收回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请计票人员清点选票。 …………………………………………………………… (计票三人将票箱打开,清点票数后,向主持人报告收回选票数) 同志们,今天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有人,实发选票张,收回选票张,收回的选票数量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量,本次选举有效。 大会进行第七项:开始当场计票,宣布选举结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