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农理论读后感
张-五-常佃农理论读后感

张-五-常佃农理论读后感一、《佃农理论》的主要理论:正像作者在导言中所说“本书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推导出了一种分成租佃理论,用它来探讨在分成租佃制下的资源配置的性质。
传统的观点认为,分成租佃制会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这本书从理论上和经验上两个方面证明了这种无效率的观点只是一种错觉,并认为在自由市场私人产权约束的条件并且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合约安排并不意味着资源使用的不同效率,相反,这些合约所暗含的资源配置都是相同的。
接下来作者又探讨了为什么在同样的竞争约束条件下,人们会选择不同的合约安排?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作者抛弃了理想的交易成本为零这一限制条件,并引入了规避风险的可能性,其答案就是人们之所以选择不同的合约,是为了在交易成本的约束条件下,从分散风险中获得最大收益。
第二部分把分成租佃理论应用在台湾的土地改革上,即地租所占的比率受到政府所规定的最高比率的限制这样一种情况。
作者推衍出了两个假说:一个是补偿性合约再安排假说,根据这一假说,为了维持在减租前市场上的合约条款所达到的均衡状态,地主会采取补偿性支付和土地使用权再安排两种方式,使政府控制最高地租比例的作法无情轻重,这一假说得到了证实。
不过这样的事情的发生几率很小,促使作者又进一步提出了耕作集约度假说,这种假说认为在没有任何非法的补偿性支付的情况发生的.情况下,佃农土地上使用的非土地资源将会增加,这样土地的产出总量将会增加,地主因为减租所导致的地租的减少就会得到补偿。
这种假说得到了作者的证实。
作者提供的资料证明了减租后佃农劳动的密度增加了,而且佃农土地上的肥料质量及其他投入都有了质量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台湾1949年三七五减租后作物选择模式的改变。
二、作者的思维方法、分析方法及写作方法:1.证伪的方法:就像作者所说的“科学不是求对,而是求不被推翻”,作者在研究佃农理论的过程中从头到尾都运用了证伪的方法。
写作之初,作者努力寻找逻辑上的错误;在逻辑上找不到错误之后,又努力以台湾土地改革的农业资料来推翻他的佃农理论。
中国农民调查读后感

中国农民调查读后感首先得说,这本书真的是给我打开了一扇通往中国广大农村世界的大门。
以前我对农民的印象就是在地里干活,脸朝黄土背朝天,觉得他们的生活虽然苦,但可能也就那么回事儿。
可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这背后深深的无奈、挣扎和被忽视的诸多问题。
书里那些一个个鲜活的农民故事,就像是一把把小锤子,不停地敲打着我的心。
那些农民,勤勤恳恳地种地,一年到头就指望着那点收成能过上好日子。
可是呢,各种税费、摊派就像一座座大山,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
比如说有的地方,农民种的粮食还没卖出去,就被各种名目的收费给划拉走一大部分,这就好比一个工人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产品,还没拿到工钱,先被各种克扣,哪有这个道理嘛。
还有那些村干部,本来应该是带着农民发家致富的领路人,可有些却成了作威作福的“土皇帝”。
在村里一手遮天,虚报账目,中饱私囊。
这就好比羊群里混进了恶狼,把原本就不富裕的村子搅得乌烟瘴气。
农民们是敢怒不敢言啊,因为他们不知道向谁去诉说自己的委屈,感觉就像被世界遗忘在角落里的一群人。
这让我想起自己小时候去农村亲戚家的经历,那时候就觉得农村很穷,但是没有想过为什么会这么穷。
现在才明白,这里面有着太多的人为因素,而不是农民不努力。
他们比谁都渴望过上好日子,可是各种制度的不完善、执行的不到位就像一道道绳索,捆住了他们的手脚。
不过呢,这本书也让我看到了希望。
就像黑暗中总有那么一丝曙光,有一些正直的人在为农民奔走呼喊,试图改变这种状况。
他们深入农村去调查,把这些真相揭露出来,就是希望能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让农民的生活能得到改善。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这些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不能再对农民的处境视而不见。
我们吃的粮食是他们种的,穿的衣服棉花可能也是他们种出来的。
我们应该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关注。
政府呢,也应该更加重视农村的发展,把那些不合理的东西都给它改正过来。
让农民真正能够挺起腰杆,过上有尊严、富裕的生活。
这不仅仅是为了农民,也是为了我们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佃农理论读后感

佃农理论读后感佃农理论读后感(一)重读后,总体上感觉,《佃农理论》在论证方式上非常严密,有大量的证伪的篇幅。
而且与现在张的文章现比,这篇文章的文字简练。
第一章的开头就是“本书由两部分组成”。
据说这是他的导师Alchian 所改。
现在他的文章结构与此论文有点差异,是一种探险式写法,但往往没有给出一个很解渴的答案。
因此多有争议。
而且文体上较趋繁杂,甚至有“卖关子”和故意显露的倾向。
文章中觉得有意思的三点:1、以私产、合约、竞争作为三局限。
因私产有自由转让权,而佃农间、地主间都要有竞争,在零交易成本(风险)下,分成式租佃与定额式租佃对资源配置的效率是一样的(之与传统观点相左,也是本书的最大创新点)。
特别是台湾厘定地主收37.5的租之后,劳动力边际产出下降,土地的边际产出上升,收成反而更好。
2、“而对于斯密所称的英国式固定地租而终身保有土地的安排要比欧洲其他地方来得更为先进。
分析土地占有权发展的适当方法,是考察财产法的变化,而不是像斯密那样通过考究似乎有缺陷的土地出租安排来解释法律的变化。
”这句话非常经典。
张五常认为,是英国这种法律规定终身合同导致了英国不使用分成式租佃。
3、减租后,只要佃农获得的耕作收入大于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可能获得的收入,地主就能成功地诱使佃农承担更多的耕作投入,因为其他潜在的佃农愿意这样做。
这样就产生了耕作集约度提高的效果。
地主的收入也没有减少。
因此,政策得到较好的实施。
佃农理论读后感(二)《佃农理论》是我学生时的论文习作,大约1966年5月动工,1967年4月交卷。
那时在加州长堤大学任教职,每星期要教十二课,又要在长堤艺术博物馆开什么个人摄影展览,所以真正下功夫的时间不到六个月。
66年的秋天,我有三个月听不知音,食不知味。
1967年9月到了芝加哥大学,见到那里的图书馆有很详尽的资料,就把论文加长了四分之一。
芝加哥大学出版社把该书精装面市时,已是1969年了。
《佃农理论》这本书有两个特色。
菜农和学究读后感

菜农和学究读后感
故事里的菜农,那就是实实在在干活的人。
每天和土地打交道,种着各种各样的菜。
他的生活围绕着菜地转,关心的是啥时候播种、啥时候浇水、啥时候能收成。
他没那些文绉绉的大道理,可他懂的都是生活的实在事儿。
就像我们生活中那些在基层默默耕耘的人,他们可能不会高谈阔论,但把日子过得踏踏实实的。
再看看那个学究,满肚子都是学问。
一肚子的墨水,说起话来引经据典的。
可这学究在有些事儿上就有点“笨”了。
他觉得菜农种的菜不好,就按照书上的那一套来指挥菜农。
他不知道啊,书本和现实的菜地那可隔着不少距离呢。
这就好比那些只会纸上谈兵的人,理论知识一大堆,可真要动手做起来,就抓瞎了。
这故事让我想到,学问虽然重要,但不能脱离实际。
学究以为书本里的东西就是万能的,却忽略了菜农那日积月累的种地经验。
这就像现在有些读书读傻了的人,在象牙塔里待久了,一出来碰到实际问题,就不知道怎么解决了。
而菜农呢,虽然没那么多书本知识,但他的经验也是一种财富。
如果学究能和菜农互相学习,那多好啊。
学究把新的种植知识带给菜农,菜农把自己的实际经验分享给学究,这就是理想的状态嘛。
从这个故事里我还明白一个道理,人不能太自负。
学究就有点自负了,觉得自己啥都懂,瞧不上菜农的做法。
结果呢,按照他的办法,菜种得一塌糊涂。
我们生活里也有这样的人,总觉得自己厉害,不听别人的意见,最后只能自己吃亏。
这个故事就像一个小警钟,时不时在我耳边敲一敲,提醒我做人要谦虚,不管是有学问的还是没多少学问但有经验的人,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佃农理论

对张五常《佃农理论》的理解及反思对于佃农地租问题,国内外很多学者都做出了研究。
在以往的佃农理论看来,佃农在分成租佃制下,劳动者的劳动收益都会小于其边际产出,因此,这种制度安排是低效率的或无效率的。
但是,在欧洲、亚洲,分成制长期都存在。
台湾1949年开始了土地改革。
在改革中,当局把地主与农民的分成,规定为地主的地租不得超过农产品的37.5%。
但让经济学家难以置信的是,就在当局的这种硬性约束下,台湾农业产量非但没有如斯密和马歇尔理性所预言的那样下降,反而出现了急剧的上升。
张五常对此进行了多方的调查,经过研究在他的博士论文《佃农理论——应用于亚洲的农业和台湾土地改革》(以下简称“《佃农理论》”)一文中给出了一个模型。
张五常尝试着解释这种情况:首先,土地是地主的私有财产,劳动力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所以要从私有财产的局限性入手对此进行解释;其次,佃农的分成制是一种合约,它与任何合约一样,其中的条件是由双方议定的;再次,农民之间不可避免地要展开竞争,地主之间也有竞争,因此佃农合约中的条件,是在私有财产竞争的这两种局限下决定的。
所以在分成制下,农民与地主的投资、佃农租种土地面积的大小与耕种劳力的多少以及地主与农民分成的百分比,都是由上述三个理论基础决定的。
这些被决定的项目,就是所谓佃农合约的条件。
从上述理论出发,张五常推断出地主在土地上的分成收入与固定租金、雇用农民、自耕自种等不同形式的收入大致相同。
因为,竞争的局限条件是大体一样的。
在这个思路的基础上,他又进一步研究了在资源的运用与收入的分配大致相同的情况下,为什么会有不同的合约安排的问题,从而导致了在随后大行其道的合约经济学的研究。
在上述理论做得满意以后,张五常又加入台湾土地改革中的约束地主分成的百分比的想法。
于是,他很快就把台湾土地改革中,当局对地租施加限制,但农产量不降反增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解释清楚了:这是因为这个约束是在市场决定的地主分成之下,农民的收入会高于他们另谋高就的收入,所以在竞争下他们必须努力工作,使地主在较低的分成率中因为生产的增加而有点补偿。
读《佃农理论》有感

读《佃农理论》有感陈晓红S1******* 区域经济学谈起《佃农理论》的著书者,很是有一番传奇意味。
张五常,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之一,也是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
他却并非是一位科班出身的经济学家,他的求学之路颇为坎坷,曾从事摄影职业,直到24岁进入美国加州洛杉矶分校就读经济学科之后才算入门。
1967年他在长堤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佃农理论》助他获得了芝加哥大学政治经济学奖。
佃农理论的研究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条件下,不同的合约安排其效率相同;二、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条件下,不同合约安排其效率不同。
选择不同的合约安排,是为了在交易成本的约束条件下,从分散风险中获得最大收益;三、在法律强制减租的约束下,由于地主的土地收益权被弱化且没有被排他性地转让,造成资源配置无效率,并引起耕作集约度提高。
张五常认为地主追求财富最大化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第一种是提高地租,这是最直接最快速的方式。
第二,将土地分给多个佃农耕种。
这会使得土地边际生产力最大化,佃农收入减少但地租比例降低。
这两条途径最终都会使佃农收入与其他可选收入相等。
张五常的佃农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理想状态,或者说,比较适用于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而不完全适用于类似台湾土地改革这样的情况。
从叙述中可以看出,张五常完全是站在地主这一边考虑的,而且这个地主是资本化了的地主。
但是,张五常的佃农却不是。
当他的地主在盘算如何收入最大化时,而他的佃农却只满足于农业活动的收入不低于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收入。
张五常完全忽略了分成制下的佃农已经不完全是单纯的农民,他还是一个经营者,一个小资本家。
他除了满足于得到自己的劳动所得,还要追求更多、更高的东西。
关于佃农理论的分成效率,总的来说就是只要合约安排本身是死人产权的不同表现形式,不同的合约安排对资源使用的效率是相同的。
佃农理论中关于合约选择也有论述,它的假说是人们选择不同的合约安排是为了在交易成本约束下,从分散风险中获得最大收益。
论新佃农理论对解决我国农村土地问题的启示
ical preconditions and explanations of New Cottier Theory , we can get some enlightenments : defining the property right of farmer’s land as soon as possible , constituting land agreements according to lo2
二 、我国农村土地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 “, 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人多地少 ,生产率提高缓慢而成本却迅速提高这 种基本态势不改变 ,其他措施都很难收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显著成效 [1] 。“三农”问 题的核心 ,主要是土地的稀缺和利用的问题 。但是我们也清楚地看到 ,土地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以下主要 问题 :
一 “、新佃农理论”的主要思想
分成制的效率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经济学家争论的焦点之一 。《佃农理论》以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
观点对分成租佃制度做出了新解释 ,其理论的要义是透过某些因素的变动 ,不管是分租 、定租或地主自 耕等 ,其土地利用的效率都是一样的 。
斯密等认为 ,分成租佃制会阻碍佃农对土地的改良 。西斯蒙第则赞扬分成租佃制度能使分成佃农 与地主和睦相处 。芝加哥大学的约翰逊认为分成租佃的效率不低于定租制 。台湾地区 1949 年开始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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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部分农村土地荒芜 。
三 、新“佃农理论”的理论启示
张五常的“佃农理论”对于分析现行土地制度所存在问题 ,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 首先 ,土地产权的明确界定 ,是解决现在许多问题的关键 。张五常认为 ,在土地资源具有排他性和 可转让性的条件下 ,每一合约当事人都可自由地拒绝或接受通过协商达成的分成合约条款 ,那么我们就 可以看到另外一番景象 。 家庭生产责任制使农户成为农地使用者 ,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农业的经营者 [2] 。但是土地的所有 权仍然界定不清 。从某种意义上说 ,乡镇政府成为土地的实际支配者 ,所以 ,近几年在农地批转中 ,才产 生了严重的违法乱纪 、贪污腐败 、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 。这是土地使用问题产生的最重要原因 。 其次 ,选择适当的合约 ,提高经济的效率 。张五常认为 ,合约是一种普遍采用的资产流转的形式 。 由于交易内容 、方式 、实践与频率 、地点等具有很大的差异性 ,因此 ,合约安排也就有很大的不同 。 2000 年以前 ,我国农民上缴的主要包括交给国家的农业税 、交给集体的“三提五留”和集资摊派三个 部分 。农民直接上缴给国家的各种税 ,一直是比较固定的 。基层政府收取的各种行政事业费“三提五 统”和集资摊派则存在着较大的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在实际征收时存在着极大的“主观随意性”,实际上 已经成为了农民的沉重负担 。因此 ,我国正在实行费改税的政策 。近日 ,北京和杭州甚至取消了农业 税 。因地制宜地制定土地合约制度是解决农地使用问题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措施 ,但目前土地合约仍处 于摸索与完善之中 。 第三 ,对于现有法律进行精心设计 、调整与严格实施 ,对于改革土地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前提和保障 。 张五常也分析了法律对分成制的约束条件 。交易成本取决于各种法律制度的安排 。执行法律的不同效 率 ,或不同法院的执行程度都将影响到市场上交易的合约安排 。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下 ,如果忽略了法律 制度的选择与发展 ,涉及交易成本的帕雷托最优条件也就模糊不清了 。 综上所述 ,建立起一种在国家终极所有前提下的农民具有“长期使用权 、自由转让权 、法定收益权” 的农地产权制度已经是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之一了 。笔者认为 ,应该实行以分成制为补充的定额制 ,即 当遇到自然灾害时 ,应减免税收 ,具体比例视灾害的程度来决定 。同时 ,我们国家要取得农业土地改革 的成功 ,设计实施一系列的规范的法律制度将是一个重要的前提和制度保障 。
佃农理论读后感
பைடு நூலகம்
40年代末到50年代,台湾也施行了土地改革,这其中一个重大过渡性举措,就是“把地租在年收成中所占的百分比,从平均估计数的56.8%减少到统一的法定最高比例37.5%。”(第5页)1949年的实施办法,有:“本省私有耕地之租用……其地租租额不得超过正产品全年收获总量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其约定地租超过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应减为千分之三百七十五,不及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依其约定。”(160至161页)
在提出了交易成本为零的地租理论后,张五常又去研究了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情况。事实上,这部分内容也是《佃农理论》这本书依然有人阅读的主要原因。
二、对地租理论的数学分析
但是,在对有关于交易成本这部分内容进行分析前,我们还是要再仔细解读一下他的地租理论。
张五常的地租理论,其实还有一个暗含的前提,就是,土地的潜力没有全部利用,地主在划分土地前后土地的产量都没有达到极限。否则,他的理论就完全失效了。
随后张五常给了一个数学表达,这个表达是建立在文字说明的基础上的,与文字说明实质上完全一致。他只是证明,在他的逻辑下,存在这样一个点,这个点是地租与佃农收入的均衡点,这个点能够达到地租的最大化。有关的数学内容,在下一节分析。
当然,这些对其逻辑和方法的质疑并不能表明张五常由此得出的结论本身也是不正确的。其实从张五常的这些分析中,只有一个结论性的东西,即: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如果地主追求财富最大化,显然分成地租制比固定地租制要合理。其实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这是非常明白的事。当然对于主流经济学来说,马克思主义不但不是主流,而且简直要把它驱逐出经济学去。
从这四个前提条件来看,张五常的佃农理论基本上是建立在与台湾的现实相悖的基础上的。首先,对第1个条件来说,台湾当时绝对不是自由市场,甚至还在很大程度上处于自然经济中。(白先勇回忆1960年的台北:“大概那时台北还是农业社会——清晨牛车满街,南京东路还有许多稻田,夜总会是一个神秘而又邪恶的名词,好象只有一两家。”《白先勇自选集》,花城出版社,1996年6月第1版,第336页。)对于中国传统的地主和农民来说,除了经济关系,还有相当复杂的人身依附关系并且有与之相适应的一套伦理道德体系,简言之,对于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来说,对财富的追求是相当有限的。对第2个条件,很明显,这里所说的“资源”并不包括劳动,而似乎是专指土地。劳动的特殊性质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能力无法转让给其它人,这往往决定了劳动者在经济关系中的不利地位。而且,以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农民恐怕也不能自由的流动,他也没有太多的就业机会可供选择。对于第3个条件,同样,和约当事人不可能自由的接受或者拒绝,对于没有积蓄的农民来说,不接受对自己不利的契约,往往意味着生存的窘境。就是对发达市场经济来说,自从凯恩斯的《通论》发表以来,人们也已经意识到了,传统的不承认非自愿失业存在的理论是多么的错误。特别是,对于张五常自己的佃农理论而言,地主可以提高地租比例、把土地划分为许多小块出租给农民,这本身就是与这一假设直接对立的。对第4个条件,我们可以认为,在土地所有者拥有的土地面积不是非常大,而佃农又来自于在同一地区(村庄等)生活的农民中,签定契约成本为零的假设是合理的。
佃农理论浅析
目 錄
壹 佃农理论的选题背景 贰 佃农理论的行文思路及结论 叁 佃农理论的创新之处 肆 我们的启发
佃
一
农 理
论
章
的 选
题
背
景
问题的经济学背景: 在当时,经济学的主流思想是,市场机制是资
源配置最有效的手段,任何来自政府的干预都会对 资源配置效率产生负面影响。
问题的实际背景: 在1949年土地改革中,台湾农业政策按照地
地主将土地租给一个佃农:地主的 土地资源可能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2.地主将土地租给一个佃农 时的经济均衡条件:
佃农决策:根据机会成本原 理,如果佃农的耕种收入与他在 其他方面可选择的收入一样高或 者更高,那么只要土地的边际生 产力大于0,而且除土地之外所 有的耕作投入保持不变,那么佃 农就会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重新安 排土地 使用权
(4)若佃农没有足 够的钱,可以分期 付款,但每年支付 金额不超过地租额
根据台湾相关政策梳理发现,很多农业方面 法律条文规定禁止补偿性合约再安排行为,且根 据权威资料显示,在受到减租影响之后,进行补 偿性合约再安排的地主所占比例不到10%。因此, 张五常认为,在市场中,由于法律的强制性和实 施的有效性,以及减租后带来的产量增加弥补了 地租减少带来的收入损失,这两方面的原因解释 了补偿性合约再安排行为的低发生率。
也就是说,张五常认为减租后,地主通过补 偿性合约再安排来弥补自己损失的只是很少一部 分,大部分是通过市场中减租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来弥补损失。
耕
作
减租对资源
集
配置的影响
约
度
理
论
集约度理论的三个假设
1
1 不存在任何 类型的补偿 性支付
佃农理论浅析
张五常认为私产包括三种权利: 使用权(决定使用权),自由 转让权,不受干预的收入享受 权。这三种权利可以替代私产
分成租佃制
所有权
两个或多个当事人为生产出某种相互同意的产出,而把私有 资源组合在一起,然后,合约当事人根据他们所放弃的生产 资源的某些权利来约定一个共同接受的报酬比例,据此来分
享实际的产出。
提出理论前的相关假 设01 Nhomakorabea假设①有两种同质的生产要素,h和t,其中h代表 单位佃农所承担的土地量,t代表每一佃户所投入的 劳动量
02
假设②:在地主将土地租给多佃农的情况下,每一 佃户有相同的生产函数。
地主将土地租给一个佃农: 地主的土地资源可能没有
得到充分利用
1.根据边际产量递减规律: 在一个佃农耕种投入不变 的情况下,土地的边际产 出量随着h的增加而减少, h是佃农租种土地的面积。
也就是说,张五常认为减租后,地主通 过补偿性合约再安排来弥补自己损失的只是 很少一部分,大部分是通过市场中减租对资 源配置的影响来弥补损失。
耕
减租对资
作 集
源配置的
约
影响
度
理
论
集约度理论的三个假 设
1
1 不存在任 何类型的 补偿性支 付
2 假设除土地 外所有耕作 成本都由佃 农承担
3 交易成 本为0
地主将土地租给一个佃农:地主 的土地资源可能没有得到充分利
用
2.地主将土地租给一个佃 农时的经济均衡条件:
佃农决策:根据机会成本 原理,如果佃农的耕种收入与 他在其他方面可选择的收入一 样高或者更高,那么只要土地 的边际生产力大于0,而且除 土地之外所有的耕作投入保持 不变,那么佃农就会继续从事 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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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农理论》读后感
《佃农理论》是国际知名经济学家张五常教授学生时代的论文习作,也是现代合约经济学的开山之作。
尽管在此书出版四分之一个世纪内销量仅有两百余本,但张五常这本论文集主要以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对分成租佃制度作出了新解释,推翻了以往的传统理论,建立了“新佃农理论”,奠定了现代合约经济学的基础,因此论文一出,在西方经济学界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而且《佃农理论》之价值随着时间推移其重要性越来越大,它不仅成了现代合约经济学的开山之作,而且《佃农理论》其中的几文在期刊上发表后也成了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经典之作。
《佃农理论》主要是以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对分成租佃制度作出了新解释,推翻了以往的传统理论,建立了“新佃农理论”。
其理论的要义是透过某些因素的变动,不管是分租、定租或地主自耕等,其土地利用的效率都是一样。
如果产权弱化,或是政府过度干预资源配置时,将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
如果能够定土地为私人产权,明晰产权制度,允许土地自由转让,这是使生产要素与土地发挥最大效率的不二法门。
作为产权理论大师阿尔奇安入室弟子又熟读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科斯著作的张五常,这时便尝试着用产权理论来解释这种情况:首先,土地是地主的私有财产,劳动力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所以要从私有财产的局限性入手对此进行解释;其次,佃农分成制度是一种合约,它与任何合约一样,其中的条件是由双方议定的;再次,农民之间不可避免地要展开竞争,地主之间也有竞争,因此佃农合约中的条件(包括分成的百分比),是在私有财产竞争的这两种局限下决定的。
所以在佃农制度下,农民与地主的投资,佃户租种土地面积的大小与耕种劳力的多少,以及地主与农民分成的百分比,都是由上述三个理论基础决定的。
这些被决定的项目,就是佃农合约的条件了。
从上述理论出发,张五常很容易地推断出地主在土地上的分成收入与固定租金、雇用农民、自耕自种等不同形式的收入大致相同。
因为,竞争的局限条件是大体一样的。
在这个思路的基础上,张五常又进一步研究了在资源的运用与收入的分配大致相同的情况下,为什么会有不同的合约安排的问题,从而导致了在今天大行其道的合约经济学的研究。
在上述理论做得满意以后,张五常又加入台湾土地改革中的约束地主分成的百分比,于是,他很快就把台湾土地改革中,当局对地租施加限制,但农产量不降反增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解释清楚了:这是因为这约束是在市场决定的地主分成之下,农民的收入会高于他们另谋高就的收入,所以在竞争下他们必须增加劳力,使地主在较低的分成率中因为生产的增加而有点补偿。
这样一来农产量自然就上升了。
这就是张五常独特的佃农理论。
张五常把产权及交易费用观念应用在台湾的土地改革上,不仅推翻了传统佃农理论(传统理论认为,佃农在分成租佃制下,劳动者的劳动收益会小于其边际产出,因此,这种制度安排是低效率的或无效率的),而且为佃农理论研究开创了新的视角。
更为重要的是,张五常从个案研究中引申出一般性的结论,不仅为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也为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在方法上开启了活水源头。
这种方法既与现代新制度经济学大师科斯所开创的案例研究相得益彰,又成了现代经济学发展的一个动因。
张五常在他的佃农理论中一再强调了产权在经济运作中的重要性,强调交易费用对产权运作的重要影响,认为如果不把产权界定清楚,不用市场的价格机制来界定产权,或否认个人产权的存在,或政府过多地干涉资源的配置,其结果都会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
以上都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内容,因此,张五常对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贡献与影响是巨大的。
这也是张五常成为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的原因所在。
张五常的佃农理论对现代经济学的贡献还表现在他以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去研究合约问题。
在《佃农理论》中,张五常深入地研究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约的本质以及交易费用的关系。
他认为,合约是一种普遍采用的资产流转的形式。
人们要进行各种交易,就必须通过当事人双方以一定的合约方式来实现。
由于交易物品或劳务具有不同的性质与特点,因此,在交易的方式与条件、交易的时间与频率、交易的地点等方面也具有很大的差异性,所以,交易的合约形式安排也就有很大的不同。
合约当事人总是会在自己的局限条件下千方百计地选择交易费用最低的合约形式安排,以使自己的效用实现最大化。
正是这种研究奠定了现代合约经济学的基础,也使《佃农理论》成为现代合约经济学的开山之作。
值得一提的是,80年代以来,张五常以纯粹的制度分析对中国的农业改革、城市的企业改革、金融改革以及腐败等问题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他的这些理论不仅启发了我国经济改革的思路,而且奠定了我国经济改革的理论基础,他也因此成为率先将新制度分析方法运到中国经济改革研究的第一人,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转轨经济研究提供了深刻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