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竞赛激励奖励办法-新新
挑战杯奖励和表彰申报参赛流程

学校对挑战杯竞赛立项项目的资助注:每一等资助,都可结合项目实际的资金资助需要,上下浮动10%竞赛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学校将对其进行表彰奖励。
具体鼓励措施如下:获奖团体及个人:★对于在“挑战杯”各级比赛中获奖的本科生,按照《暨南大学本科学生科技管理办法(试行)》登记相应的1-2个创新学分,并优先考虑推荐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对于参与研究开发并做出突出成绩或在成果转化过程中获得良好效益的学生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奖励标准将参考学校有关科技奖励方案以及本科学生专项奖学金方案执行奖励措施:1.对于在“挑战杯”全国级比赛获得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学生(含研究生和本科生,下同),学校将对其进行专项表彰,并奖励3500元;获二等奖的学生,奖励2000元;获三等奖的学生,奖励1500元。
2.对于在“挑战杯”全省级比赛获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学生,奖励2000元;获二等奖的学生,奖励1000元;获三等奖的学生,奖励800元。
3.对于在“挑战杯”学校级比赛获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学生,奖励1000元;获二等奖的学生,奖励800元;获三等奖的学生,奖励500元。
4.对于参与研究开发并做出突出成绩或在成果转化过程中获得良好效益的学生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挑战杯申报参赛流程简明版申报流程(A、B、C、D类适用):1、申请人提出可行性报告及实施计划,填写申请书项目内容。
2、指导老师和专家推荐,并提出书面意见。
3、系领导核实情况,签署意见,报学院有关领导。
4、学院主管领导核实情况,签署意见。
交申报书到学院团委。
5、校团委接收学院上交作品,整理汇总。
6、评审专家审核,校团委公布立项项目。
学术科技类作品(A、B、C类)参赛流程:申报——中期审查——结题——校赛——省赛——全国赛创业计划类作品竞赛(D类)参赛流程:申报——提交创业计划书——参加秘密答辩——部分秘密答辩出色的团队将进行公开答辩~。
华南理工大学挑战杯创青春系列竞赛奖励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挑战杯”“创青春”系列竞赛奖励管理办法华南工学〔2017〕13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系列竞赛)和“创青春”大学生创业竞赛(,以下简称“创青春”系列竞赛),分为校级、省级、全国赛。
为激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创青春”系列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不断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挑战杯”系列竞赛作品选拔及奖励第二条 为加强对“挑战杯”系列竞赛作品选拔工作的领导,学校设立竞赛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主任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和主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校团委、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
第三条 “挑战杯”系列竞赛作品选拔1971.参赛对象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
2.作品形式(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仅限本科生参加);(2)哲学社会科学类(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 个学科内)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3)科技发明制作。
3.作品选拔范围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前两年6月1日至当年5月31日之间,由我校在校学生参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经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推荐均可参赛。
第四条 “挑战杯”系列竞赛奖励1.参赛学生团队奖励(1)对于在“挑战杯”系列竞赛各级赛事中取得奖项的学生团队,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获奖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国赛20000元10000元8000元5000元省赛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校内赛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奖金分配由获奖项目指导老师和团队队长协商决定。
(2)在“挑战杯”全国赛中,获得特等奖团队的所有本科生成员及获得一等奖团队前3名本科生成员,直接获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获得一等奖团队的其他本科生成198员及其他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团队的本科生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挑战杯奖励政策

一、对学生的激励政策:1、给予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和校内表彰(见学生手册第101页和挑战杯文件)2、创新学分认定《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教育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校办〔2010〕34号第三条学科竞赛的学分认定。
学科竞赛的学分数按参赛获奖等级认定(表3)。
3、奖学金奖励《安徽工业大学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校办〔2010〕34号1.校外竞赛奖励。
学生在参加校外各项学科竞赛活动中,有发明创造、突出事迹或成绩优异者,按以下标准奖励:学生的奖金统一纳入学校学生奖励经费中支付。
2、挑战杯国赛获奖,可作为申请上海校友会奖学金条件之一。
(见学生处相关文件)4、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在省级以上挑战杯比赛中获奖(团队取前3名)可优先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对老师的激励政策:1、进行校内表彰(见挑战杯文件)2、工作量补贴《安徽工业大学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校办〔2010〕34号(二)竞赛指导工作量补贴。
对于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项目的指导教师除按学校教学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外,另按以下标准给予适当的工作量补贴:1.校级竞赛:15学时/队;2.省级竞赛:30学时/队;3.国家级竞赛:50学时/队(各级竞赛为同一项目时不累计)。
3、教学效果认可在教授副教授聘任和续聘中有对教学效果的要求,在要求的条件中,教学效果的认可与科研课题、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是并列的。
三类(省赛的二等以上)教学效果与三类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二类科研奖励或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并列,二类(国赛三等以上)教学效果与主持三类科研课题或一类科研奖励或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并列。
4、教学科研奖励《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安工大〔2003〕12号三、对学院的激励政策:1、进行校内表彰,评出优秀组织奖,纳入到学生工作和共青团考评要求中。
挑战杯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摘出部分)

文件校教〔2025〕3号“挑战杯”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参与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各级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挑战杯”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包括:“挑战杯”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生创业计划竞赛,分别分为校级、省级、国家级三个层次。
校级“挑战杯”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每逢偶数年举办一届,校级“挑战杯”生创业计划竞赛每逢奇数年举办一届(对应的省级、国家级“挑战杯”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在其第二年举行)。
第三条“挑战杯”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由校团委主办,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工程训练中心协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挑战杯”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的宗旨是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五条“挑战杯”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挑战杯”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分为产品类和概念产品、服务类两大类。
第六条“挑战杯”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的基本程序是以为单位组织作品参赛,学校聘请专家评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具有较高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校成立“挑战杯”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八条由校组委会聘请各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表彰奖励条例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表彰奖励条例为了促进我校的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深入开展,激励学生和教师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种竞赛活动,提高参赛水平,特制订本条例。
一、表彰奖励项目:“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星火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星火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二、表彰奖励级别:校级、省级、级三、表彰奖励的额度1.校级(星火杯)个人:特等奖60元、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参赛队:特等奖240元、一等奖12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40元组织单位:获得“星火杯”400元、获得“优胜杯”300元、获得优秀组织奖200元2.省级(挑战杯)个人:特等奖300元、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参赛队:特等奖15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组织单位:获得省“挑战杯”1000元、获得省“挑战杯•优胜杯”700元、获得省级优秀组织奖500元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奖励200元3.级(挑战杯)个人:特等奖700元、一等奖5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参赛队: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组织单位:获得“挑战杯”3000元、获得“挑战杯•优胜杯”2000元、获得优秀组织奖1000元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奖励500元四、其它奖励:除了上述物质奖励,在获得学士学位的前提下,对于参加“挑战杯”竞赛,获得一等奖以上的学生个人或集体给予全部保送硕士研究生资格;获得二等奖的学生个人或集体给予前两位作者保送硕士研究生资格;获得三等奖的学生个人或集体给予第一作者保送硕士研究生资格。
五、对于在竞赛中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在评定职称方面与获省级(校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同等对待:指导学生参赛作品获特等奖,等同于教师获省级优秀教学(科研)成果特等奖;指导学生参赛作品获一等奖,等同于教师获省级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指导学生参赛作品获二等奖,等同于教师获省级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指导学生参赛作品获三等奖,等同于教师获校级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
大学学院关于对“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等竞赛活动指导教师的奖励办法(试行)

XXXX学院关于对“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等竞赛活动指导教师的奖励办
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同学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科技学术氛围,全面推动我校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和水平的提高,鼓励广大教师、科研人员积极参加指导“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和电子设计竞赛等活动,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指导“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每项项目奖励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同一作品参赛获奖按最高奖项计,给予一次性奖励。
1、一次性奖励(按项目或参赛队计):
开设全校性选修课,经考试选拔参赛队员。
课时酬金按“校级选修课管理办法”计算付酬。
2、一次性奖励(按项目或参赛队计)
3、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联合赛区一等奖、二等奖和成功参赛奖分别对应于省部级一等奖、省部级二等奖和省部级三等奖。
三、指导教师实施一次性奖励(按项目或参赛队计),指导、培训工作将不再计入教学工作量中。
四、获奖指导教师在评定校级以上“教学优秀奖”和“青
年教师教学优秀奖”时,学院将优先推荐。
五、本规定自20XX年12月起开始试行。
六、本规定由数学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
6、挑战杯相关激励政策(教师)

我校关于“挑战杯”竞赛指导教师的有关激励政策
学校现行的人事制度(教学效果认可)、科研制度(教学科研奖励)和教学制度都对指导挑战杯竞赛的指导老师有相关激励政策,具体如下:
1、进行校内表彰(见挑战杯文件)
2、工作量补贴
《安徽工业大学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二)竞赛指导工作量补贴。
对于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项目的指导教师除按学校教学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外,另按以下标准给予适当的工作量补贴:1.校级竞赛:15学时/队;2.省级竞赛:30学时/队;3.国家级竞赛:50学时/队(各级竞赛为同一项目时不累计)。
3、教学效果认可
在教授副教授聘任和续聘中有对教学效果的要求,在要求的条件中,教学效果的认可与科研课题、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是并列的。
三类(省赛的二等以上)教学效果与三类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二类科研奖励或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并列,二类(国赛三等以上)教学效果与主持三类科研课题或一类科研奖励或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并列。
4、教学科研奖励
《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安工大〔2003〕12号。
高校挑战杯奖励方法pdf

高校挑战杯奖励方法pdf
"挑战杯"通常指的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全国大学生创业活动筹备组织委员会主办的一个全国性、综合性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不同年度、不同级别的挑战杯竞赛可能存在一些差异,以下是一般的奖励方法:
1.奖金和奖品:高校挑战杯通常设有一定数量的奖金和实物奖品。
获奖团队或个人可
获得一定金额的奖金,同时可能还有实物奖品、证书等。
2.创业支持:除了奖金外,一些挑战杯还提供创业支持,例如提供孵化器资源、导师
指导、创业培训等,以帮助获奖者进一步发展他们的创业项目。
3.荣誉和声望:获得挑战杯奖项是一种对团队或个人成就的认可,可以提高他们在学
校和社会中的声誉。
这对于未来的学业、职业发展可能有积极的影响。
4.项目展示机会:获奖的团队可能有机会参加相关的创业展示和路演,与投资人、企
业家、专业人士互动,有助于项目的推广和合作。
5.国际交流机会:一些挑战杯提供国际赛道,获奖者有机会参与国际性的创业竞赛,
拓展国际视野和交流合作。
请注意,具体的奖励方法可能因挑战杯的级别、主办方和年度而有所不同。
参赛者应该详细了解每个挑战杯的具体规则和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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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挑战杯”竞赛奖励资助办法
为激发全院师生的创新意识,鼓励老师、同学积极参与“挑战杯”等高水平学生科技竞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为学院争光;引领院内各类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发展,营造良好的学生学术科技创新氛围;鼓励全校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主动投身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小挑)(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中获奖的团队进行奖励:
一、奖励对象
获得全校、上海市、全国的“挑战杯”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团队。
二、奖励金额
(一)在全国“挑战杯”竞赛中获得名次的作品
一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3000元;
二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2400元;
三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1800元。
(二)在上海市“挑战杯”竞赛中获得名次的作品
一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2000元;
二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1600元;
三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1200元。
(三)在上海理工大学“挑战杯”竞赛中获得名次的作品
一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1000元;
二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800元;
三等奖:奖励资助每个团队创新活动经费600元。
三、资助方式
项目经批准立项后,申请人可按学校财务制度在额定经费内开支,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
主要用于材料实验费、文档制作费、参赛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布展材料费等,由指导老师负责审核,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进展统筹使用。
四、对在“挑战杯”全国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是在上海市“挑战杯”竞赛中获一等奖的本科生,在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良好、英语通过国家四级的前提下,可优先推荐攻读校内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限获奖项目第一作者或组长)。
五、对在“挑战杯”竞赛组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可优先参评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等学校各类奖学金,以及“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员标兵”、“校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等学校各项荣誉。
六、学院对“挑战杯”全国和上海市竞赛获奖项目的主要指导老师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工作评估、年度表彰、职称晋升中纳入考核【这一部分具体如何表述,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其实施。
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
2016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