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章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民事诉讼法-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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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庭图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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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各种民
事权益,因受到侵害或者发生争议而产生纠
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
序,适用民事法律,对当事人争执的问题进 行审理和裁判的全过程。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先进行调解,一般只对 调解无效的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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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程序在美国
1999年,在联邦法院系统中起诉起诉的 案件进入到审判程序的不到3%,其余 都在审前阶段中得到解决。
美国的审前实务包括: 审前会议、动议、证据开示、即决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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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陆法系
——民事诉讼基本模式: 以德国为典型
总结:当事人主张程序与证据调查 程序未分开,混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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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二:
(2)公法
诉权、诉讼权利、 审判权、强制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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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e Process Clause:
——the Fifth and Fourteenth Amendments:
No person (here, including artificial persons) may be deprived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缺点:软弱性,以当事人自愿履行保证 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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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力救济:
优点: 公正性、时效性,争议的真正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概论

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概论
第一章的主要内容是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性质、适用范围和基
本原则等进行了规定。
首先,第一章明确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
其中,民事诉讼是指解
决民事纠纷所采用的法律程序,是通过法院审理和判决来保障个人和社会
权益的重要手段。
此外,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
例如法院、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等。
第三,第一章明确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
许多重要的基本原则,如公正公平、合法程序、当事人权利平等、保护和
尊重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等。
同时,第一章还规定了国家对民事诉讼实行
的吹毛求疵原则。
最后,第一章还对民事诉讼的组织机构和审判程序进行了规定。
例如,民事诉讼的组织机构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审判程序包括一审、二
审和再审等。
此外,第一章还规定了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和诉讼费用等相
关问题。
总结来说,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的开篇之作,明确了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性质、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等,为后续章节的规
定和实施提供了基础和指导。
该章节的规定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着重要的法律意义和指导作用。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本章学习提示: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 民事诉讼的目的 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民事诉讼中的诉权和诉
第四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本章学习提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和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在民事 诉讼法学体系中有重要的地位。本章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入手,介绍基本原则的特征和分类,阐述各项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和基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使学生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 度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学会运用各项基本原则对民事诉讼制度进 行分析。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本章学习提示: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基 本内容,也是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基本概念。本章 通过介绍民事诉讼概念、民事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学 使学生对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有基本了解,为 学好其他内容打好基础。
第一节 民事法律纠纷与民事诉讼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学
第十四章 执行程序 本章学习提示:民事诉讼证据是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核心 内容,本章通过介绍民事诉讼证据概念、特征及我国民事 诉讼法对于正名对象、证明责任及证据的收集、审查、判 断的规定,使学生对我国的民事证据制度有基本了解。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执行程序概述 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执行开始、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执行措施
第三章 民事诉讼基本理论 本章学习提示:民事诉讼基本理论是学习和了解民事诉讼 法学的基础,在本学科中占据重要地位,本章着重介绍民 事诉讼程序价值、民事诉讼的目的、民事诉讼模式、民事 诉讼法律关系和诉权与诉等理论基础知识,使学生对民事 诉讼相关理论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认识。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十五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本章学习提示: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整个民事诉讼法体系 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和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是一 般和特殊的关系。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同学们对涉外民事 诉讼的基本原则、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涉外仲裁和各国间 的司法协助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事纠纷频繁发生,如何有效解决各类民事纠纷成为社会的迫切需求。
因此,民事诉讼法成为一项重要的法律规范,旨在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民事案件。
本章将对民事诉讼法进行概述。
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民事诉讼法是指规定民事诉讼程序和诉讼主体权利义务的法律。
它是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制度化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规。
民事诉讼法为民事诉讼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南和法律保障,以确保公平公正的审判和合理有效的纠纷解决。
二、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是指在民事案件中,从立案到终审的一系列法律规定的程序。
它包括以下主要环节:1.立案阶段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将起诉状提交给人民法院,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后立案受理。
2.举证阶段举证是民事诉讼中的关键环节之一。
当事人通过提交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法院则进行证据的认定和审查。
3.审判阶段审判阶段是指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的环节。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会组织开庭审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并进行事实调查和法律适用。
4.终审阶段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时,可以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进行再审,这一阶段称为终审阶段。
终审判决为最终裁定,终结诉讼。
三、民事诉讼的特点1.自愿性民事诉讼是一种自愿参与的诉讼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提起诉讼并自由选择诉讼权利的行使。
2.公正公平民事诉讼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司法机关在审判过程中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法定性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法院只能按照法定程序来审理案件并做出判决。
四、民事诉讼的原则和制度1.平等原则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对当事人平等对待,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公开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原则,即法院的审判活动应当公开进行,以提高审判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合理期限制度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各个环节的期限,为了提高审判效率,不拖延诉讼的时间。
第01章民事诉讼法概述

。
3.纠纷内容
。
(三)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
1. 。在现代社会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体系中,诉讼
处于主导性地位,包括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两项内容。
2.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也称为诉讼外解决
民事纠纷机制,是指民事纠纷的当事人通过
等诉讼外途径解决纠纷的制度体系。
(五)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同 属程序性规范,是程序基本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前者适 用于法院主管范围内所有的民事案件,后者专门适用于 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与民事诉讼法的 联系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是实行可裁可审、裁后 可诉制度。
的活动。
2.
是指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
间在诉讼过程中所形成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活动
能够产生、变更或消灭诉讼关系,而诉讼关系又通过诉
讼活动表现出来。
(二)民事诉讼的
(三)民事诉讼在民事纠纷解决体系中的
民事诉讼在民事纠纷解决体系中处于
。
1.民事诉讼根据纠纷性质的不同提供了相应的救
济程序和各种不同的救济手段。
另一说法: 1.自力救济 (自决与和解) 2.社会救济(调解{诉讼外}与仲裁) 3.公力救济(诉讼和行政裁决)
特点为国家强制性和严格的规范性。
二、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
,在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
种
以及由这些诉讼活动所产生的各种民事诉讼
的总和。
1.
是指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六)与
1第一章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1第一章民事诉讼法学概述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民事诉讼法学概述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民事纠纷及其救济途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第一节民事纠纷及其救济途径一、民事纠纷(一)概念界定(二)特征二、民事纠纷救济途径(一)非讼救济途径(二)诉讼救济民事诉讼法(一)概念界定:民事纠纷,又称民事冲突、民事争议,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法律纠纷。
社会资源的稀缺性与社会主体需求的膨胀倾向之间的冲突是永恒的,民事实体法律为协调这种冲突设定了静态的规范体系。
而基于利益冲突,民事主体间对这种规范体系的疑问、争执和违反则构成民事纠纷、民事争议。
民事诉讼法(二)特征:1、纠纷主体的平等性:法律地位的平等。
2、纠纷内容的特定性:以民事权利义务争执,即民事权益争执为内容。
3、纠纷内容的可处分性:实体性民事交易领域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延伸。
4、纠纷的可平息性及救济途径的多样性:根源于前三项属性民事诉讼法解决民事纠纷的各种程序方法,共同构成一定社会形态下所适行的、有效解决和消除民事纠纷的制度体系。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非讼途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一)非讼救济:1、自决与和解2、自治性社会群体、组织平息纠纷3、公权性社会机构对纠纷的职权性处理4、人民调解委员会(组)调解5、仲裁民事诉讼法1、自决与和解界定:纠纷主体在无第三方主体介入的情况下,运用自身力量或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特点:1)自力;2)无第三方参与;3)无硬性外在规范作为依据;4)纠纷解决结果无法律强制力。
Eg:古罗马(杀戮、分尸、卖奴、就财产权益采取直接的私力措施);现代(留置权的行使)。
民事诉讼法2、自治性社会群体、组织平息纠纷界定:民间自治性的社会群体、组织,对发生在内部成员间,或与自己内部成员相关的民事纠纷,通过规劝、引导的方式,运用组织内部力量,加以解决。
EG:封建社会宗教体系及其在现代的延续;现代社会各个领域的协会、组织。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主讲:字优优
一 、几个基本概念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一)民事诉讼
1. 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所谓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 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 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 生的诉讼关系。
1. 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辩论原则、证据开示程序
(2)对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评价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试行)》颁布,一直强调法院在民事 诉讼中的主动性和主导性,而忽视当事人的主体地 位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仍然坚 持了法院的主导地位,反映出很强的职权干预色彩。 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弱化了法院职权的干预, 强化了当事人的处分权。
3.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1)对人的效力
(2)对事的效力
(3)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 (4)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
(三)民事诉讼法学
所谓民事诉讼法学,是指对民事诉讼立法和民 事诉讼实践进行理论概括的科学,是我国法学体系 中的一个独立学科。
研究对象: 第一,民事诉讼法。 第二,民事审判实践。 第三,国外民事诉讼立法与理论的研究。
特征:(1)它由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构成; (2)法院的审判活动和当事人的诉讼 活动均为民事诉讼的动因; (3)诉讼的全过程分为前后衔接,但 任务各不相同的若干阶段; (4)整个诉讼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和方 式进行.
2.民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讼的基本模式
(1)民事诉讼模式的含义 所谓的民事诉讼模式,是指以一定 的国情为背景,在一定的民事诉讼价值 观的支配下,为实现一定的民事诉讼目 的,通过在法院和当事人之间分配诉讼 权利和义务而形成的法院与当事人之间 不同的诉讼地位和相互关系。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信息中心==第一章民事诉讼法学概述【重点难点解析】1.民事诉讼(1)民事诉讼是国家解决民事冲突的一种手段;(2)民事诉讼的目的是排难解纷;(3)民事诉讼是一种活动;(4)该活动的主体有法院、当事人、诉讼参加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5)主体必须依法活动;(6)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仲裁、单位处理以及当事人自我平息冲突有诸多不同点。
2.民事诉讼法(1)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2)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3)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4)民事诉讼法是法院、当事人以及所有诉讼参与人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5)一般所谓民事诉讼法是指广义的民事诉讼法。
3.民事诉讼法的任务(1)保证法院审理民事案件;(2)便于当事人行使诉权;(3)宣传法制。
【答疑解惑专栏】疑问1:解决民事冲突的方式有五种,请问,民事诉讼居于何种地位?解答: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冲突的重要方式。
表现在:(1)它是国家权力作用的结果。
其他四种解决民事冲突的方式都是民间的解决方式。
(2)它是解决民事冲突的最后一道防线。
也就是说,当其他方式不能解决民事冲突时,最后还可以寻求民事诉讼的解决方式。
(3)它是解决民事冲突中的最权威方式。
因为它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
这一点在其他四种解决民事冲突的方式中几乎是不存在的。
疑问2: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有何区别?解答:民事诉讼是一种活动,民事诉讼法是一种法律规范;民事诉讼是多个主体共同作用所形成的一个过程,民事诉讼法则是立法机关行使权力后的产物。
民事诉讼是一种动态,民事诉讼法则是一种静态。
民事诉讼离不开民事诉讼法的调整,民事诉讼实践反过来又会丰富民事诉讼法。
疑问3: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学有何不同?解答: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一种法律规范,民事诉讼法学则是学者们们从事的一种理论研究科学;民事诉讼法是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对象,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人民法院必须实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必须遵守,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而民事诉讼法学的内容则只能起到一种指导的作用,它并不能也不要求法院、当事人一一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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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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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诉讼法在某种程度上弥补实体法的不 足并创制实体法。
❖ 诉讼法的工具价值是以实体法的完善为前提 的。但即使在制定法国家,实体法也不可能 对什么问题都规定清楚。在实体法缺乏规定 需按法的精神或政策来判时,法官享有更大 自由裁量权。这样通过法官判决填补实体法 空白,解释实体法模糊或不具体之处,弥补 实体法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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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诉讼法的工具价值
❖ 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采取种种措施,才 能确保其得到遵守和执行。其中诉讼法所 规定的诉讼程序是保证实体法正确实施的 非常重要的手段。具体说,诉讼法对实体 法保证实施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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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诉讼法明确了实施实体法的专门机 关及其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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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究中国“轻程序”现象的原因溯源于中 国诉讼法史。中国传统诉讼法文化的一个 重要特征是在法律结构形式上诉讼法与实 体法不分,在诉讼组织及操作方式上司法 与行政合一。案件处理结果不仅要“合 法”,更重要的是“合情”“合理”。追 求合情合理成为我国历史上对程序法制发 展危害最大的一个因素,因为程序的实质 是管理和决定的非人情化,其一切设计是 为了限制恣意,专断的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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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人习惯说,民诉法是 人民法院办理民事案件的操作规程。这个 说法本身有一定道理,反映了民诉法的一 个方面,但它有片面性,从人民法院行使 审判权这个角度来看是可以的。但从总体 上讲是不行的,民事诉讼的主要内容是要 规定诉讼主体的权利义务,而当事人的诉 讼权利操作规程是概括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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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和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呈等腰三角形之态: 法院作为裁判者居于等腰三角形的顶点,当事人 双方分居等腰三角形底边和两腰的两个交点上; 法院和双方当事人保持着相同的司法距离,双方 当事人则处于平等的对抗状态。这是最基本、最 典型和最理想的民事诉讼构造。在民事诉讼中, 还有一种协助法院和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一般 称为诉讼参与人、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和协 助执行人等。民事诉讼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 我们应对它作广义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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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 第一、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保障体制强调 了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和法律关系主体地 位。刑讯逼供、秘密审判产生的判决, 即使客观真实,也因诉讼过程的野蛮, 落后、专制而很难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 接受。(程序保障在广义上意味着为了 保证审判的公正而在程序上或制度上设 定的种种要求和规范性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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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应将轻程序问题提到法制现代化的 高度来解决,在我国,诉讼法的价值问题 是近年来法学界关注的一个热点。我国学 者关于诉讼程序价值理论,除程序法与实 体法同等重要的观念外,主要有两种对立 的观点:即程序工具主义和程序本位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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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具主义只承认程序价值(外在价值), 认为程序法唯一正当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实 现实体法。程序本位主义认为:程序公正 比实体公正更为重要,其理由是:其一, 从诉讼逻辑上讲,先有程序,后有结果。 其二、程序在一定意义上决定实体,程序 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其三,实践中最 突出的问题是程序不公。程序的价值不仅 仅在于程序的工具价值,而在与程序具有 独立于实体的内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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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与我们的日 常生活、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我们的许多 合法权益都要靠民事诉讼来保障。而且在 于它的存在,现实地提高了人们履行义务 的自觉性和其他解纷手段的适用效果。没 有民事诉讼作后盾,其他解纷手段将会是 苍白无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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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的局限性表现在:它是成本最高, 费用最多的一种方式。同时,截然划分正 确和错误的判决结论,虽然代表着国家的 强制命令,但它会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难以或不可能再维持下去。涉及亲情、伦 理、相邻关系的案件,通常不适用于民事 诉讼特别是判决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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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诉讼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 1、程序法与实体法关系概述
❖ 将法律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是国际法学 界的一种传统分类。广义的程序包括诉 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狭义的程序法仅 指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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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美法系国家非常重视程序法,尤其美国 对程序更为强调。每个学法的学生第一年 都学习民事程序,有一个常被引用的说法: “程序是法律的心脏”。美国最高法院大 法官道格拉斯曾说,程序法的发达程度是 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 一、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 ❖ (一)民事诉讼 ❖ 在讲民事诉讼的概念之前,我们先简单的谈一下
诉讼,从字义上讲,诉与告的意思是通的,是告 的意思,即告诉、告发、控告的意思。 ❖ 讼字的基本含义是争辩,就是争辩是非曲直。 ❖ 裁判原被告是非曲直的是司法机关,非司法机关 的处理不叫诉讼。 ❖ 由于诉讼内容、形式的不同,诉讼又分为民事诉 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大诉讼法。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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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什么是民事诉讼?有人说是打官司, “官司”一词
是民间从古到今的通俗说法。“官”和“司”旧时本意 都指“官方”、“官府”、“官吏”、“掌管”等意思, 因而,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到官府或官员那里去请求裁 决是非,官府或官员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裁断的整个活 动,民间就称之为“官司”。而对于发生利害冲突的双 方来说,他们到官府或长官那里去告状,请求裁决是非, 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活动,或者因为被人告到官府或 者长官那里同对方争论辩白,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的 活动,则被称为打官司。“官司” 和“打官司”这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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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刚凌教授作为一个研究法律的学者,她应当明白,现 代社会之所以不同于封建专制社会,其中根本的区别在 于,一切公权力皆来自人民的授权,任何公共权力的行 使必须遵循正当程序。从这个意义上说,程序正义既是 约束公权力的必要手段,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化程度 的重要标准。在法治社会,目的正确并不能构成权力行 使的合法依据,有时候,我们看到一些行政诉讼案件, 单纯从具体行政行为的实体上并没有错误,但行政机关 却因为程序违法而败诉,就是这个道理。 正如薛刚凌教授所言,中国有“轻程序,重实体” 的传统,这种片面追求实体正义、忽视程序正义的习惯, 本来是中国建构法治社会的大敌,现在竟然有薛刚凌这 样的学者将其视为“本土资源”,鼓吹建设“实体法治” 国家,其观点可谓荒谬之极!
法至今在民间仍很普遍,有些地方甚至还把受剥夺自由 的刑罚处罚说成是“吃官司”。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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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司”或“打官司”用法律术语和语言来表示就叫诉讼。 这种说法实际上既不全面,又把当事人当作诉讼客体或 审理对象。有些人认为就是当事人要求法院解决民事争 议,这种说法实际上等于将民事诉讼等同于起诉。目前 比较通常或权威的表述是: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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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自力救济的缺陷也是十分明显的, 容易导致暴力行为,使冲突性质转化。为 了更好地解决纠纷,人们开始寻求通过第 三人以中立的立场来解决争议,民间调解 等解决纠纷的形式便是这种探求的结果。 但民间调解缺乏外在的强制力保障,这就 诞生了国家司法解决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 度。
2021/2/2
❖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 和解决民事纠纷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 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 我们教材上的案例从原告受伤起诉到被告应诉答辩,法 院委托专家鉴定、开庭审理,这一系列活动均可用民事 诉讼来概括。
2021/2/2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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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概念中,主要有主体、活动、关系 三个要素。主体指法院、诉讼参加人、其 他诉讼参与人。活动指当事人起诉、应诉 活动、证人作证、鉴定人鉴定活动,法院 审理案件的活动;关系指在民事诉讼中人 民法院分别与原被告、诉讼参加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发生的诉讼权利义务的关系。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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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是有着紧密联系而有所不 同的两个概念。概括地说,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 法是法律本身及其所调整对象的关系。民事诉讼 是民诉法调整的对象,而民事诉讼法则是调整民 事诉讼的法律。
❖ 如果给民事诉讼法简单下个概念的话,民事诉讼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调整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的活动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使我感到费解,“杰出法学家”到底杰出在什么地方?以中 国政法大学教授薛刚凌为例,她在当选第五届“十杰”之后,在颁 奖大会上有一个主题发言,题目是《论实体法治与程序法治》,直 听得我两眼发愣,感到后怕!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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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女教授在简述了程序法治和实体法治的价值后说: “程序法治是不是适合我们国家的国情是需要重新思考 的。”她由此作出一个惊人的判断:“纯粹的程序法治 不符合中国的国情,程序法所要具备的条件在中国很不 健全,有很多缺失的地方。”原因何在?是因为中国有 “轻程序,重实体”的传统。 如果薛刚凌的观点成立,我们则可以自豪地说,中 国千百年来就是法治国家!难道不是吗?君不见,中国 封建社会的县太爷审案,衙役手持杀威棒站立两旁,县 太爷惊堂木一拍:“大胆狂徒,还不从实招来,免受皮 肉之苦!”这既是追求实体正义的最直接的表现,也是 最有效的手段,比那些繁琐的、最后可能因为程序违法 而放掉犯罪分子的程序正义要实在得多。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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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实体法,是指规定人们在政治、经济、 文化和家庭婚姻等事实上的权利或义务的 法律。所谓程序法,是保证实体法所规定 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法律,并具有自身 的独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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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是:民事实体法是 规范民事行为,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行为 规则,而民事程序法则是表现实体法生命 力的法律形式,实体法的生命力和强制性 通过程序法表现出来,二者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