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十级(Ⅹ级)伤残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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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 理赔 伤残鉴定十级伤残

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 理赔 伤残鉴定十级伤残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伤残鉴定十级伤残交通事故是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社会现象,一旦发生,保险公司理赔和伤残鉴定环节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理赔的流程以及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帮助您在遭遇车祸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一、交通事故概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在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保险公司理赔和伤残鉴定两个关键环节。

二、保险公司理赔流程1.报案: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报案,并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以及车辆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

2.现场勘查: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专业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了解事故原因、双方责任等,并拍照取证。

3.提交理赔材料:在现场勘查结束后,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收集并提交相关理赔材料,如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银行卡等。

4.审核理赔材料:保险公司收到理赔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5.协商理赔金额:在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会与当事人协商理赔金额,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理赔协议。

6.支付理赔款:保险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将理赔款支付给当事人。

三、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根据我国《工伤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肢体缺失:双手拇指或双足拇趾完全缺失。

2.视力障碍:双眼视力减退至0.5以下。

3.听力障碍:双耳听力减退至40分贝以上。

4.言语障碍:严重程度相当于语音清晰度下降50%以上。

5.脊柱损伤:导致身高降低3厘米以上。

6.颈部损伤: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7.胸部损伤:肺功能减退,用力肺活量较正常人降低20%以上。

8.腹部损伤:肝、脾、肾破裂或切除。

9.骨盆损伤:双下肢长度相差2厘米以上。

10.神经系统损伤:导致轻度功能障碍。

四、如何申请理赔和注意事项1.事故发生后,务必保留现场,并尽快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

车祸评残10级标准

车祸评残10级标准

车祸评残10级标准车祸评残是指根据车祸造成的伤害程度和身体功能损失情况,对事故受伤者进行残疾等级评定,以确定受伤者在生活、劳动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能力。

车祸评残标准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专业指导文件制定的,旨在客观、公正地评定车祸受伤者的残疾程度,保障其合法权益和社会福利。

下面是车祸评残10级标准的参考内容:一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指因车祸导致受伤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从事任何生产劳动或经营管理活动。

二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指因车祸导致受伤者丧失自主完成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需要长期依赖他人照料、护理。

三级:丧失全部或大部分劳动能力。

指因车祸导致受伤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只能从事轻度劳动,且无法完成重体力或高强度工作。

四级:丧失部分劳动能力。

指因车祸导致受伤者劳动能力受到明显的损害,只能从事轻度劳动,无法从事长时间站立或负重劳动。

五级:部分生活自理能力丧失。

指因车祸导致受伤者生活自理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一些日常生活活动。

六级:生活自理能力受限。

指因车祸导致受伤者生活自理能力受到轻度影响,可以完成大部分日常生活活动,但存在一定的困难。

七级:生活自理能力基本正常。

指因车祸导致受伤者生活自理能力基本上未受到明显影响,可以自主完成绝大多数的日常生活活动。

八级:生活自理能力正常。

指因车祸导致受伤者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恢复,可以独立完成所有的日常生活活动。

九级:暂时轻微伤。

指因车祸导致受伤者存在暂时性轻微身体不适或伤害,对日常生活、劳动和社会参与没有明显的限制。

十级:未受伤或轻微伤。

指车祸发生后,受伤者未受到明显伤害或仅有轻微伤,对生活、劳动和社会参与没有影响。

以上是车祸评残10级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评级最终需要由相关专业人员根据伤情和体检结果进行判断。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文件,以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和准确性。

车祸评残10级标准

车祸评残10级标准

车祸评残10级标准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1. 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2. 脑损伤后遗留软化灶,伴有神经系统症状;3. 头皮损伤致瘢痕形成,累计面积5.0cm2以上;4. 颅骨骨折(单纯线性骨折除外);5. 外伤致嗅觉丧失;6. 外伤致牙齿脱落或者折断7枚以上;7. 外伤致牙齿脱落或者折断11枚以上(口腔损伤);8. 眼睑缺失(一侧大于50%)、眼睑外翻(双侧)、眼睑闭合不全(双侧);9. 原发眼球萎缩具有手术摘除眼球指征;10. 双侧颞下颌关节功能紊乱致张口度相差>2cm。

二、头面部损伤1.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5.0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8.0cm以上;2. 面部损伤形成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或者两块面积累计7.5cm2以上;3. 面部损伤后留有色素沉着,色素改变范围50cm2以上;4. 面部刚性创口累计长度10.0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13.0cm以上;5. 眶壁骨折造成眼球内陷2mm以上;6. 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以下;7. 面神经损伤造成部分面瘫。

三、脊柱胸段损伤1. 胸椎棘突骨折,椎体压缩程度轻于1/4;2. 一肋骨骨折合并气胸,压缩程度轻于1/2;3. 四处以上肋骨骨折或两肋骨一骨皮质断裂伴肺挫伤;4. 纵隔血肿、气肿;5. 胸壁软组织挫伤面积40.0cm2以上。

四、颈部损伤1. 颈部皮肤擦伤,面积50.0cm2以上,或者皮肤划伤,累计创口长度8.0cm以上;2. 颈部Ⅱ度烧伤。

五、胸部损伤1.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大于10%),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大于5%);2. 女性一侧乳房导管损伤;3. 心脏挫伤致心包积血;4. 女性一侧乳房缺失(小于50%);5. 肋骨骨折2处以上;6. 纵隔血肿、气肿;7. 肩胛骨骨折。

六、腹部损伤1.肝部分切除或者修补术后;脾部分切除或者修补术后。

2.手的功能不重要的可以评定为十级残疾,而肝功能重要功能不全是八级残疾。

伤残等级划分

伤残等级划分

伤残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伤残等级4.1Ⅰ级伤残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4.1.2头面部损伤致: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4.1.5胸部损伤致:4.1.6腹部损伤致:4.1.7肢体损伤致:4.1.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4.2Ⅱ级伤残4.2.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4.2.2头面部损伤致:d) 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碍障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4.2.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4.2.4 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4.2.5 胸部损伤致:4.2.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4.2.7 肢体损伤致:4.3Ⅲ级伤残4.3.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4.3.2头面部损伤致: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f) 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g) 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h) 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4.3.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4.3.4颈部损伤致:4.3.5胸部损伤致:4.3.6 腹部损伤致:4.3.7 盆部损伤致:4.4Ⅳ级伤残4.4.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4.4.2头面部损伤致: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e) 双耳极度听觉障碍;f) 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g) 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h) 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4.4.5胸部损伤致:4.5 Ⅴ级伤残4.5.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4.5.2头面部损伤致:g. 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h. 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i. 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j. 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4.5.5胸部损伤致:4.6Ⅵ级伤残4.6.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4.6.2头面部损伤致:f.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4.7Ⅶ级伤残4.7.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e.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f . 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4.8Ⅷ级伤残4.8.l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 中度失读伴失写症;c. 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4.8.2头面部损伤致:d. 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e. 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4.8.3脊柱损伤致:4.8.5胸部损伤致:b. 12肋以上骨折。

车祸1—10级伤残鉴定标准表

车祸1—10级伤残鉴定标准表

车祸1—10级伤残鉴定标准表摘要:I.简介- 车祸伤残鉴定标准的重要性- 1-10级伤残鉴定标准的概述II.1级伤残- 定义- 伤残表现III.2级伤残- 定义- 伤残表现IV.3级伤残- 定义- 伤残表现V.4级伤残- 定义- 伤残表现VI.5级伤残- 定义- 伤残表现VII.6级伤残- 定义- 伤残表现VIII.7级伤残- 定义- 伤残表现IX.8级伤残- 定义- 伤残表现X.9级伤残- 定义- 伤残表现XI.10级伤残- 定义- 伤残表现正文:车祸1-10级伤残鉴定标准表是为了评估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受伤程度而制定的标准。

这些标准对于受害者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们直接影响到受害者未来的生活和工作。

以下是对1-10级伤残鉴定标准的概述:I.简介车祸伤残鉴定标准是根据受害者受伤程度进行评估的,这对于受害者的赔偿和康复非常重要。

1-10级伤残鉴定标准分为十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具体的伤残表现。

II.1级伤残1级伤残是指受害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长期卧床休息和护理。

这类受害者通常需要全天候的医疗监护和治疗。

III.2级伤残2级伤残是指受害者基本上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卧床休息和护理。

这类受害者通常需要较长时间的康复治疗和训练。

IV.3级伤残3级伤残是指受害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康复治疗和训练。

这类受害者通常需要一定程度的辅助器具和设备来帮助他们进行日常生活活动。

V.4级伤残4级伤残是指受害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仍有能力从事一些轻微的工作。

这类受害者通常需要一定程度的康复治疗和训练,以及辅助器具和设备来帮助他们进行日常生活活动。

VI.5级伤残5级伤残是指受害者轻微丧失劳动能力,但仍能从事一些简单的工作。

这类受害者通常需要较短时间的康复治疗和训练。

VII.6级伤残6级伤残是指受害者有一定程度的劳动能力丧失,但仍能从事一些简单的工作。

这类受害者通常需要一定程度的康复治疗和训练。

VIII.7级伤残7级伤残是指受害者有较明显的劳动能力丧失,但仍能从事一些特定领域的工作。

交通事故10级伤残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10级伤残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10级伤残鉴定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相撞、侧翻、坠落、火灾、爆炸等意外事件。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包括伤残。

根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标准分为10级,下面将逐级介绍这些标准。

一级,轻微伤残。

指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部位轻微受损,但不影响工作和生活能力的伤残。

二级,轻伤残。

指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部位受损,影响工作和生活能力,但不影响日常生活的伤残。

三级,中度伤残。

指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部位受损,影响工作和生活能力,且需要他人帮助照料的伤残。

四级,较重伤残。

指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部位受损,影响工作和生活能力,且需要他人帮助照料,且存在一定的残疾程度的伤残。

五级,重伤残。

指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部位受损,影响工作和生活能力,且需要他人帮助照料,且存在较大的残疾程度的伤残。

六级,特重伤残。

指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部位受损,影响工作和生活能力,且需要他人帮助照料,且存在极大的残疾程度的伤残。

七级,极重伤残。

指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部位受损,影响工作和生活能力,且需要长期卧床照料的伤残。

八级,全残。

指因交通事故导致全身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伤残。

九级,生活不能自理。

指因交通事故导致全身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长期卧床照料的伤残。

十级,死亡。

指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伤残。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10级伤残鉴定标准的详细介绍。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以确定最终的伤残等级,从而进行相应的赔偿和救助。

希望大家能够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车祸评残标准1-10级明细及赔偿标准

车祸评残标准1-10级明细及赔偿标准

随着交通事故的频发,车祸评残标准和赔偿标准变得愈发重要。

一旦遭受车祸,受害者常常会留下永久性的伤残,这将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

车祸评残标准的分级明细和相应的赔偿标准就成了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围绕车祸评残标准1-10级进行全面评估,并深入探讨每个级别的具体情况和赔偿标准。

1. 一级评残:在事故中受到轻微伤害,并没有留下永久后遗症。

此类情况通常被认定为轻微伤害,并不会影响受害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

在赔偿方面,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的补偿。

2. 二级评残:在事故中受到较为严重的伤害,可能会导致轻微的残疾或留下一些轻微的后遗症。

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可能需要更多的医疗治疗和康复时间,同时也可能会在工作上有一定的影响。

赔偿标准会相应提高,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和一定程度的残疾赔偿金。

3. 三级评残:在事故中受到较为严重的伤害,可能导致一定程度的残疾或留下一些明显的后遗症。

这种情况下,受害者会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同时也会面临更大的生活和工作压力。

赔偿标准会进一步提高,除了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和残疾赔偿金外,还可能包括精神损失费用等。

4. 四级评残:在事故中受到严重伤害,可能导致较为严重的残疾或留下一些严重的后遗症。

这种情况下,受害者会需要长期、甚至终身的康复治疗,同时也会对其生活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

赔偿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可能会包括长期的护理费用、心理疏导费用等。

5. 五级评残:在事故中受到极其严重的伤害,可能导致严重的残疾或留下极其严重的后遗症。

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将需要全方位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同时还需要精神和心理上的支持。

赔偿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可能会包括全面的医疗和护理费用、残疾赔偿金等。

6. 六级评残:在事故中受到近乎灾难性的伤害,可能导致极其严重的残疾或留下极其严重的后遗症。

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将需要全面而终身的医疗治疗和护理服务,同时也会面临极大的心理压力。

赔偿标准将更为复杂,可能会包括长期的生活护理和精神支持等。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活动中,由于车辆、行人、动物等交通参与者的过失或者意外事件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公共设施损坏的事件。

在交通事故中,人身伤害是最为严重的后果之一。

为了对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和赔偿,我国制定了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

本文将对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读者了解相关知识。

第一级,轻微伤残。

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但不影响正常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例如,轻微的瘢痕、轻微的骨折、轻微的软组织损伤等。

第二级,轻伤残。

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导致一定程度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损失,但不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例如,轻度肢体残缺、轻度关节功能障碍、轻度感觉损害等。

第三级,中度伤残。

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导致较重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损失,但仍能自理生活和进行一定的劳动。

例如,中度的肢体残缺、中度的关节功能障碍、中度的感觉损害等。

第四级,重伤残。

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导致严重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损失,需要他人帮助才能进行日常生活和劳动。

例如,重度的肢体残缺、重度的关节功能障碍、重度的感觉损害等。

第五级,特重伤残。

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导致极其严重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损失,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需要全天候照料。

例如,特重度的肢体残缺、特重度的关节功能障碍、特重度的感觉损害等。

第六级,丧失劳动能力。

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仍能自理生活。

例如,丧失双眼、丧失四肢、丧失听力等。

第七级,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需要全天候照料。

第八级,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且有严重精神障碍。

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且伴有严重精神障碍,需要全天候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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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交通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十级(Ⅹ级)伤残评定标准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7、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8、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9、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1、一眼低视力1级;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5、眼内异物存留;6、外伤性白内障;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8、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9、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12、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13、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14、鼻尖缺失(或畸形);15、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16、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17、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18、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19、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2、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3、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2、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3、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2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2、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3、肺破裂修补;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六、腹部损伤致: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2、胆囊破裂修补;3、肠系膜损伤修补;4、脾破裂修补;5、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6、膈肌破裂修补。

七、盆部损伤致: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2、骨盆畸形愈合;3、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4、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5、子宫破裂修补;6、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7、膀胱破裂修补;8、尿道轻度狭窄;9、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八、会阴部损伤致: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3、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4、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5、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6、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7、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国务院批转铁道部 /y/jt/1070260.html ∙孙XX与吴XX /y/jt/1070259.html∙交通事故赔偿及相关问题咨询/y/jt/1070258.html∙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y/jt/1070257.html∙上海市铁路道口管理办法/y/jt/1070256.html∙公司员工执行任务期间出车祸公司应支付医疗费用/y/jt/1070255.html∙北京市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知识问答/y/jt/1070254.html∙颁布《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和《琼州海/y/jt/1070253.html∙王XX与邢XX /y/jt/1070252.html∙桥隧建筑物大修管理办法/y/jt/1070251.html∙关于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y/jt/1070250.html∙私了的法律效力 /y/jt/1070249.html ∙原告王X何 /y/jt/1070248.html∙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主要技术政策》的通知/y/jt/1070247.html∙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y/jt/1070246.html∙标志不清谁为车祸埋单/y/jt/1070245.html∙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y/jt/1070244.html∙国外贷款核算的几项暂行规定/y/jt/1070243.html∙铁路交通检疫管理办法/y/jt/1070242.html∙交警扣车后怎样处理/y/jt/1070241.html∙原告缪XX与被告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y/jt/1070240.html∙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y/jt/1070239.html∙拨打122报警电话应报哪些内容/y/jt/1070238.html∙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规则/y/jt/1070237.html∙铁路高等院校内部定期审计办法/y/jt/1070236.html∙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方式/y/jt/1070235.html∙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y/jt/1070234.html∙关于守护铁路桥梁隧道的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及其/y/jt/1070233.html∙顾XX与黄XX /y/jt/1070232.html∙非道路交通事故索赔/y/jt/1070231.html∙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助航标志所在地的人/y/jt/1070230.html∙支XX与杨XX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y/jt/1070229.html∙2002年铁路局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y/jt/1070228.html∙国务院关于保护铁路设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y/jt/1070227.html∙死亡赔偿金不应作为遗产处理/y/jt/1070226.html∙摩托车在前行驶突然左转后一摩托与之相撞酿成事故/y/jt/1070225.html∙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暂行规定/y/jt/1070224.html∙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试行办法/y/jt/1070223.html∙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遵循哪些原则/y/jt/1070222.html∙摩托车与货车相撞,医疗费用如何计算/y/jt/1070221.html∙铁路留用土地办法 /y/jt/1070220.html ∙财产保险理赔基本程序/y/jt/1070219.html∙广东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规定/y/jt/1070218.html∙周X成与XXXX高桥运输有限公司/y/jt/1070217.html∙交通事故索赔是否必须先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y/jt/1070216.html∙商业部关于铁路货物运费/y/jt/1070215.html∙何X与郑X /y/jt/1070214.html∙交通事故获赔付“私了协议”也算数/y/jt/1070213.html∙货车和集装箱施封和拆封的法律法规2018最新/y/jt/1070212.html∙郑X新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y/jt/1070211.html∙关于审理机动车停放管理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 /y/jt/1070210.html∙关于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意见/y/jt/1070209.html∙交通事故一文通 /y/jt/1070208.html ∙刘X杰与姜X刚 /y/jt/1070207.html ∙蒸汽机车段修焊接规则/y/jt/1070206.html∙张X志与郝X伦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y/jt/1070205.html∙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y/jt/1070204.html∙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机动车对非机动车如何赔偿/y/jt/1070203.html∙孙X平与于X /y/jt/1070202.html∙铁路装卸机械管理规则/y/jt/1070201.html∙广X与文XX /y/jt/1070200.html∙货物运输合同中连带责任如何确定/y/jt/1070199.html∙铁路车辆化验工作规则/y/jt/1070198.html∙广东省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y/jt/1070197.html∙什么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y/jt/1070196.html∙宫XX与周XX /y/jt/1070195.html∙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y/jt/1070194.html ∙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处理和保管被扣留车辆/y/jt/1070193.html∙于X平 /y/jt/1070192.html∙铁路专用线共用组织暂行办法/y/jt/1070191.html∙交通事故处理相关规定/y/jt/1070190.html∙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该告谁/y/jt/1070189.html∙王X娟与吕X龙 /y/jt/1070188.html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y/jt/1070187.html∙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y/jt/1070186.html∙货车与前方客车相撞造成多人受伤货车司机负全责/y/jt/1070185.html∙铁路轮班制人员班制暂行规定/y/jt/1070184.html∙应该怎样保护交通事故现场/y/jt/1070183.html∙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y/jt/1070182.html∙被盗机动车辆肇事,车辆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y/jt/1070181.html∙郭XX与王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y/jt/1070180.html∙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y/jt/1070179.html∙原告王甲与被告高X /y/jt/1070178.html∙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回复反/y/jt/1070177.html∙交通事故车辆被扣期限超过法定期限,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如何处理 /y/jt/1070176.html∙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y/jt/1070175.html∙张XX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y/jt/1070174.html∙内燃 /y/jt/1070173.html∙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对湖北省境内铁路客货运输延/y/jt/1070172.html∙交管局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答问/y/jt/1070171.html∙铁路通信信号大修管理办法/y/jt/1070170.html∙李X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y/jt/1070169.html∙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有多长/y/jt/1070168.html∙铁道部公安部关于发布严禁拦截火车保障铁路/y/jt/1070167.html∙关于加强铁路工程建设中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通/y/jt/1070166.html∙赵X喜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y/jt/1070165.html ∙国务院转发铁道部 /y/jt/1070164.html ∙事发后的紧急处理措施/y/jt/1070163.html∙铁路施工企业动用历年百含结余实施办法/y/jt/1070162.html∙王XX /y/jt/1070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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