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教授和副教授申报条件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一、申报条件申报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能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教师职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教师资格。
(四)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1 .申报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教职务4 年以上;(2 )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土学位,担任助教职务3 年以上。
2 .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l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5 年以上;(2 )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 年以上;(3 )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 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35 周岁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 .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副教授职务5 年以上。
其中,当年年底年龄在40 月岁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4 .申报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6 年以上;(2 )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 4 年以上。
5 .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7 年以上;(2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5 年以上;(3 )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4 年以上;(4 )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2 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六)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
(七)任现职(近五年)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教授的职称等级

教授的职称等级摘要:1.教授职称的概述2.教授职称的等级划分3.各个等级的晋升条件4.教授职称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性正文:【教授职称的概述】教授职称是我国教育行业中一种重要的职务称谓,通常被认为是学术界的最高荣誉之一。
教授职称不仅代表着教师在学术研究、教育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成就,还象征着他们在社会地位和声誉上的高度认可。
在我国,教授职称主要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教授、副教授和讲师。
【教授职称的等级划分】1.教授:教授是最高水平的学术职称,通常只在具有博士生教育资格的高等教育机构和科研单位中设立。
教授需要在学术研究、教学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具备卓越的贡献和广泛的影响力。
2.副教授:副教授是介于教授和讲师之间的职称,要求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能力。
副教授通常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定的科研任务,并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水平。
3.讲师:讲师是最初级的教授职称,主要承担教学任务,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科研工作。
讲师通常需要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一定的科研潜力。
【各个等级的晋升条件】1.讲师晋升为副教授:需要在任职讲师期间完成一定的科研任务,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水平,同时需要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声誉。
2.副教授晋升为教授:需要在任职副教授期间取得更为突出的学术成果,具备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同时需要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有显著的贡献。
【教授职称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性】在我国教育体系中,教授职称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首先,教授职称是衡量一所高校或科研单位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
高水平的教授队伍能够吸引优秀的学生和科研人才,推动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
其次,教授职称对于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优秀的教授能够在教学和指导学生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奠定基础。
最后,教授职称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人的学术地位和声誉。
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教授通常受到高度尊重和认可,能够在各种资源分配和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1. 引言副教授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岗位,具备副高级职称,扮演着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重要角色。
河南省作为中国大陆重要的省级行政区,对于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制定了一系列条件,以确保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升。
本文将对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进行详细介绍。
2. 教育背景要求对于申请副教授职位的候选人,河南省要求其具备以下教育背景:•获得博士学位,并且具备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拥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候选人,需具备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学术成果。
3. 科研成果要求申请副教授职位的候选人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以证明其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能力和专业水平。
具体的要求如下:•在相关领域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了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包括核心期刊或国际知名期刊的论文;•参与编辑或撰写过学术专著;•获得过科研成果奖励或专利。
4. 教学质量要求作为教育工作者,候选人不仅需要在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还需要具备优秀的教学质量。
以下是河南省对于教学质量的要求:•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具有较高的教学评价;•指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或获奖;•发表了一定数量的教学论文。
5. 学术影响力要求河南省对副教授的学术影响力要求较高,候选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学术研究成果被同行广泛引用和借鉴;•被学术机构邀请进行学术报告或演讲;•在学术会议上组织和主持学术讨论。
6. 其他要求除了以上几个主要方面,河南省还对副教授的其他要求包括:•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其副教授任职的推荐信;•申请人个人的职称申报材料。
7. 结论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设定有效提高了副教授的选拔标准,确保了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升。
以上介绍了教育背景要求、科研成果要求、教学质量要求、学术影响力要求以及其他要求。
希望本文能为申请副教授职位的候选人提供参考,同时促进教职员工的学术发展与成长。
晋升临床类教授、副教授申报条件

晋升临床类教授、副教授申报条件【2007】54号、【2008】43号、【2010】29号文件汇总****学校于2010年开展一次性的临床类教授、副教授的资格认定工作。
凡2007年9月之前经学校评审通过的正、副主任医师职务者,可申请临床类教授或副教授的资格认定(具体认定条件见附件)。
凡2010年未申请临床类教授或副教授的资格认定,或虽申请但未达到资格认定条件者,学校不再重新组织申报认定工作,全部纳入今后正常申报临床类教授或副教授的工作之中。
(一)申报临床类教授业务条件(所有业绩成果不与申报主任医师重复使用)(1)必备条件①具有主任医师任职资格。
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有长期(至少5年)的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色,是学科梯队带头人或学科梯队的主要骨干,并对该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书育人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
②讲授专业课1门以上;作为指导教师培养指导过一届以上合格硕士生;临床主干学科(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教师必须有连续半年及以上脱产教学的经历;为本科生讲授大课年均10学时以上(不含备课时间);有半年以上病房或门诊见习带教的经历;对有实习学生参加的病房讲课或讲座年均6次以上。
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考核成绩优良。
没有实习带教任务、课程学时数少(如只有16学时)或只承担选修课教学的科室的人员评聘时,其教学工作量可不达到以上标准,但必须承担和完成一定学时的教学任务。
第③条修改变动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的本专业论文被SCI收录2篇以上(国家重点学科的师资必须有3篇)、被Medline 收录2篇以上(不足部分可用SCI的1篇论文顶替Medline的2篇论文,但不能用Medline的论文顶替SCI的论文,下同)。
④至少主持或承担学校规定的A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B 类科研项目2项以上。
(2)选择条件(下列选择条件任选两项,不与必备条件重复使用)①国家级二等或省部级三等以上教学、科技成果获奖者(国家级特等奖前12名、国家级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7名;省部级特等奖前6名、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获上述奖励2项以上者,其名次要求可相应降低1个名次。
安徽大学晋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补充规定(二)

安徽大学晋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补充规定(二)一、申报副教授职务(不含教学型)须主持三类科研课题,其中艺术类、外语类、国际商学院、公共课教师须主持四类科研课题。
二、破格申报副教授职务条件:符合《安徽大学晋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第三章第十六条(一)条件可破格申报副教授职务;除符合正常申报基本条件(《安徽大学晋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第一章和教育教学条件)要求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也可破格申报副教授职务:1.在影响因子一区的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以上或在影响因子二区的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或在安徽大学人文社科研究导向性B类以上刊物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以上,且主持二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
2.获一类科研奖励;或获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 且主持二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
4.获国家教学成果奖(前3名),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第1名),且主持二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
三、政府委托专项课题和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委托研发类课题的分类:(一)自然科学类。
二类科研课题: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60万元以上;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委托研发类课题,研究经费80万元以上。
三类科研课题: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30万元以上;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委托研发类课题,研究经费40万元以上。
四类科研课题: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以上;各地市级政府、各厅局单位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15万元以上;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委托研发类课题,研究经费20万元以上。
(二)社会科学类二类科研课题: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30万元以上;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委托咨询类课题,研究经费40万元以上。
三类科研课题: 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20万元以上;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委托咨询类课题,研究经费30万元以上。
晋升讲师、副教授基本条件

晋升讲师基本条件
1.任现职年限:助教晋升讲师需年即2011年底前聘任,或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非双学士学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
2.外语条件:晋升中级职务要求B级。
3.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三个计算机模块。
4.必须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5.学历要求:晋升讲师必须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6.论文要求:两篇省级以上论文(评审当年发表的论文多篇算一篇).
晋升副教授基本条件
1.任现职年限:讲师晋升副教授需任职满五年即2010年底前聘任。
2.外语条件:晋升高级职务要求A级。
3.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四个计算机模块。
4.必须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5.学历要求:晋升副教授对45周岁以下晋升副教授、50周岁以下晋升教授者要求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6.论文要求:四篇省级以上论文,其中专业课教师必须有一篇核心论文(评审当年发表的论文多篇算一篇)。
7.必须符合其他必备条件之一。
高校教师晋升教授副教授评审办法(试行)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国家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情况下,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教师职务评审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在坚持政治标准的条件下,把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确保评审质量。
第四条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所承担国家教学科研任务的不同,可划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普通本科院校;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
第五条对教学科研型大学,在坚持教学科研并重的情况下,鼓励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强调科研成果对于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的作用;对以教学为主的院校,应把握突出教学业绩,同时兼顾科研的原则;对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应以教学业绩为主,重点考察其教学方面的突出成绩,鼓励广大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第二章评审条件第六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能全面履行现职职责,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热爱2集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申报高级职务人员任现职期间,须有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大学教师职务晋升基本条件的规定

大学教师职务晋升基本条件的规定大学教师职务晋升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
晋升的等级越高,尤其是到达副教授、教授的级别,不仅可以获得更高的待遇和荣誉,而且也能够拥有更高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因此,晋升是大学教师事业发展过程中不能忽视的重要环节。
那么,大学教师在职务晋升方面,基本的条件有哪些呢?1. 学历首先,大学教师在职务晋升方面,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
在国家政策规定下,副教授职称申报者必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同时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经历;而申请教授职称的资格要求则是要求申请者具备博士学士学位,并且拥有较高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2. 教学质量在学历要求的基础上,大学教师在职务晋升方面,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教学质量。
这是因为,在大学教师事业发展过程中,教学质量是评定个人教学能力、职称晋升的重要指标。
一般来说,教师的教学质量可以通过课程教学评估、学生评教、教学论文等方面进行考核。
教学质量的好坏,则可以通过学生成绩、教育质量监控等方面进行评价。
3. 科研成果科研成果是大学教师在职务晋升方面的另一个重要条件。
在大学教师事业发展过程中,科研成果是评价个人科研能力、职称评定的重要指标。
一般来说,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专利技术等方面,这些方面的成果可以通过期刊论文被收录、会议论文被接收、项目资助获得等方面进行评判。
4. 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也是大学教师在职务晋升方面的一个重要条件。
作为大学教师,具备足够的工作经历,不仅能够提升个人教学经验和教学水平,而且也能够提升个人掌握和运用科研技术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个人职称评定的机会。
总之,大学教师在职务晋升方面需要具备学历、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工作经历等多个方面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相互衔接的。
在大学教师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每个教师都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职称晋升计划,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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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晋升教授和副教授申报条件一、晋升教授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声誉和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所在学科、专业要求;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五年以上或具有副教授一级岗位任职经历二年以上。
45周岁以下者(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经学校批准,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3、具有深厚的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理论知识,或拥有本专业领域的重要技术,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创新意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本研究方向发展前沿。
4、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来,独立讲授过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年均至少主讲1门本科生课程,授课课时年均达到本单位人均课时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科课程教学评估或研究生英语授课的国际课程评估。
5、担任硕士研究生第一导师并完整指导1届以上研究生(无硕士点的学科例外)。
6、近3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二)科学研究条件1、理工农医类教师(1)承担项目条件2009年以来主持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课题、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主任基金和小额基金项目)等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其它类项目单项实际到校(不含外拨和校内分配)科研经费100万以上;或参加国家三大计划项目单项实际到校(不含外拨和校内分配)科研经费200万元以上。
以上项目均不包含无资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2)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来取得的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主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主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2篇以上且获得授权三年以上且至今仍处于授权保护状态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主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3篇以上且获得授权三年以上且至今仍处于授权保护状态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一流学术刊物上(SCI收录期刊一区、二区刊物上)发表国内外同行认可的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一流学术刊物上(SCI收录期刊一区、二区刊物上)发表国内外同行认可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且获得授权三年以上且至今仍处于授权保护状态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主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2篇以上,且作为第一作者编著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以上。
○4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四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四位)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四位)、二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首位)。
○5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四位)、二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二位);或国家级精品教材(主编)或山东省优秀教材奖一等奖(主编)。
○6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具有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前景的国际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授权三年以上且至今仍处于授权保护状态的国家发明专利3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产生显著经济效益且单项到校转让费30万元的国家发明专利。
2、人文社科类教师(1)承担项目条件2009年以来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等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子课题、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报告资助项目1项以上;或2007年以来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含基地重大项目)、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以上项目均不包含无资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2)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来取得的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CSSCI(不含CSSCI 来源集刊及扩展版)收录学术论文6篇以上,或发表本学科SCI收录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发表本学科SSCI、A&HCI 收录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国社会科学》期刊上发表论文。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SSCI、A&HCI、SCI收录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本学科CSSCI收录学术论文3篇以上。
同时,作为第一作者编著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
○3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前二位)或二等奖(首位)。
○4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四位)、二等奖(前三位)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二位);或国家级精品教材(主编)或山东省优秀教材奖一等奖(主编)。
(三)对不完全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但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本科课程教学评估优秀,授课课时年均达到本单位人均课时以上,在教学方面取得优秀成果。
2、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高知名度、业绩突出并得到公认。
3、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学术梯队建设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得到公认。
二、晋升副教授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声誉和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所在学科、专业要求;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获硕士学位,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或具有讲师一级岗位任职经历二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二年以上。
3、具有扎实的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理论知识,或拥有本专业领域的重要技术,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一定的创新能力,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跟踪本研究方向发展前沿。
4、任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来,授课课时年均达到本单位人均课时,年均至少主讲1门本科生课程;通过本科课程教学评估或研究生英语授课的国际课程评估。
对于学校派出攻读并获得博士学位且2011年回国工作的,可以不受此条件限制。
5、任现职期间,协助指导过研究生。
6、近3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二)科学研究条件1、理工农医类教师(1)承担项目条件2009年以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我校责任人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课题、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且单项实际到校(不含外拨和校内分配)经费50万以上;或主持其它类项目单项实际到校(不含外拨和校内分配)科研经费50万以上。
以上项目均不包含无资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对于学校派出攻读并获得博士学位且2011年回国工作的,可以不受上述项目条件限制。
(2)任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来取得的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主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主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1篇以上且获得授权三年以上且至今仍处于授权保护状态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一流学术刊物上(SCI收录期刊一区、二区刊物上)发表国内外同行认可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主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1篇以上,且作为主要作者(前二位)编著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其中个人独立撰写20%以上。
○4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四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四位)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四位)、二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首位)。
○5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四位)、二等奖(前三位)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首位);或国家级精品教材(主编)或山东省优秀教材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主编)。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二位)获得具有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前景的国际发明专利1项;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三年以上且至今仍处于授权保护状态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产生显著经济效益且单项到校转让费30万元的国家发明专利。
2、人文社科类教师(1)承担项目条件2009年以来,作为主要成员(前二位)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子课题、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报告项目等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2007年以来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含基地重大项目)、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2009年以来主持地市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以上项目均不包含无资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对于学校派出攻读并获得博士学位且2011年回国工作的,可以不受上述项目条件限制。
(2)任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来取得的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CSSCI收录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发表本学科SCI收录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发表本学科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1篇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SSCI、A&HCI、SCI收录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本学科CSSCI收录学术论文2篇以上。
同时,作为主要作者(前二位)编著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其中个人独立撰写20%以上。
○3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前三位)或二等奖(前二位)或三等奖(首位)。
○4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五位)、一等奖(前四位)、二等奖(前三位)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首位);或国家级精品教材(主编)或山东省优秀教材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主编)。
(三)对不完全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但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本科课程教学评估优秀,在教学方面取得优秀成果。
2、学术成果突出、业绩显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并得到公认。
3、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学术梯队建设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得到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