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粉尘爆炸风险企业的区县和行业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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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因素调查及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因素调查及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因素调查及加强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安监管职安[2009]164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09.11.09【实施日期】2009.11.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因素调查及加强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通知(沪安监管职安〔2009〕164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为进一步掌握各本市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结合本市范围内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强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通知》精神,就做好调查摸底和加强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现状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目前对职业安全健康机构及人员尚未明确的情况下,应积极会同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认真组织先行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因素以及石英砂生产企业调查摸底工作,掌握了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现状,分析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本次调查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上报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市直接监察单位除外)。

附件1、附件2由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报市安全监管局。

附件3、附件4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行填报并上报区、县安全监管局。

非石英砂生产企业填报附件3即可,不需要重复填报附件4。

石英砂生产企业需另行填报附件4。

二、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切实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或明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体系,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大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等方面的投入,加强职业危害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履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义务,强化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

上海市禁止易燃易爆气体

上海市禁止易燃易爆气体

上海市禁止易燃易爆气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化学品、易燃易爆气体等危险物质也不可避免地成为城市生活中的一部分。

然而,随之带来的潜在危险也不容忽视。

为了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上海市政府近日出台了一项举措,禁止易燃易爆气体在市区内流通,以下是相关内容。

禁止范围禁止范围主要是市中心区域、人口密集区、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所涉及的区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黄浦、徐汇、静安、长宁、普陀、宝山、闵行等区县。

同时,涉及到的易燃易爆气体种类包括工业气体、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液化气。

禁令实施时间为了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上海市政府将禁令实施时间从即日起开始执行,市中心区域(黄浦、徐汇、静安、长宁、普陀)内的禁令将分批次执行,分别为:•第一批:黄浦区、徐汇区、静安区。

执行时间为7月1日起。

•第二批:长宁区、普陀区。

执行时间为7月10日起。

值得注意的是,禁令实施时间不断更新,市民在实施前应随时关注相关通知,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影响。

禁止理由禁止易燃易爆气体流通的理由在于,易燃易爆气体一旦泄漏或发生爆炸,会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上海市政府决定从源头破解问题,严格控制危险品在市区内的流通。

同时,上海市政府还将制定相关法规,加强对易燃易爆气体加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惩治违反禁令的行为,坚决遏制危险品在城市中的蔓延。

实施方案为了保障市民在交通、生活等方面的需求,上海市政府将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具体来说,实施方案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有序推进禁令执行工作。

•对于未来是否建立易燃易爆气体专业停车位的问题,将进一步研究探讨,并根据情况进行适度让步。

•加强舆情引导,及时回应市民关切。

•完善城乡交通运输体系,切实优化交通组织方案,保障市民正常出行。

总结从执行情况看,上海市政府在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表现了出色的决心和实际行动。

禁止易燃易爆气体流通的措施,一方面为市民安全保驾护航,另一方面也将倒逼企业更加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并加强安全管理和保障。

上海可燃性粉尘企业职业病危害调研报告

上海可燃性粉尘企业职业病危害调研报告

上海市可燃性粉尘企业职业病危害调研报告为了掌握本市存在可燃性粉尘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加强粉尘接触作业危害治理措施,切实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从2015年8月至10月,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闵行、嘉定、奉贤、青浦、松江、金山6个区县的230家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企业进行了专项调研和检测。

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可燃性粉尘一般是指在空气中被分散和点燃时,具有发生火灾或者爆炸危险的固体颗粒物。

本次专项调研检测抽检了本市存在可燃性粉尘的企业,涉及的行业领域包括冶金煤粉制备、金属制品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食品加工、棉毛麻化纤等纺织品加工、皮革羽毛制品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纸制品加工、橡胶塑料制品加工、烟草加工等。

被调查范围包括闵行(40家)、嘉定(40家)、奉贤(40家)、青浦(40家)、松江(40家)、金山(30家)6个区的230家企业,企业名单主要来源于2014年区县可燃性粉尘排摸数据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

调查发现,其中有220家存在可燃性粉尘的企业和2412名接触相应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符合调查范围要求,另外10家企业经调查不涉及可燃性粉尘。

(一)行业分类对本次调查的220家企业建立数据库,并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将企业按不同行业分类统计,具体情况见表1:表1 被调查企业行业分类家具制造业79 35.91金属制品业23 10.45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18 8.18农副食品加工业14 6.36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3 5.9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0 4.55 食品制造业8 3.6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8 3.64 汽车制造业8 3.64造纸和纸制品业 6 2.7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4 1.82 纺织业 3 1.36 通用设备制造业 3 1.36 仓储业 3 1.3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 1.36专用设备制造业 2 0.91医药制造业 2 0.91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 0.91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2 0.9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 0.91 商务服务业 2 0.9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 0.91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 0.45纺织服装服饰业 1 0.45化学纤维制造业 1 0.45合计220 100.00 由上表可见,被调查的涉及可燃性粉尘的企业以家具制造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行业最多,在其他各个行业中也广泛存在。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4.29•【字号】沪安委办[2008]18号•【施行日期】2008.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沪安委办〔2008〕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控股(集团)公司:为有效防范易燃易爆场所各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我办制定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为本市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提供基础保障。

二、整治的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在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中,从事设备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保养、清洗、检测检验等作业的场所。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依法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的承发包行为,防止将项目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检修作业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职责分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实行综合安全监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企业(场所)安全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企业(场所)安全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企业(场所)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法规类别】消防管理【发文字号】杨府发[2000]7号【发布部门】809039002【发布日期】2000.04.12【实施日期】2000.04.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企业(场所)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杨府发[2000]7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根据3月22日市政府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所)安全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沪府发[2000]14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区开展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企业(场所)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1、开展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企业(场所)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区政府由曹雅琳副区长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陆祖平负责,建立由区劳动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技监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民防办、区经委、区法制办等部门和街道、镇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一领导和协调专项治理工作。

在区劳动局设立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

2、各街道、镇要建立相应工作班子,对本街道、镇范围内的企业进行专项治理,统一协调、及时消除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和矛盾。

各街道、镇要配备充实街道、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掌握本街道、镇范围内的安全动态,实行跟踪管理。

3、区各条口由分管领导负责,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检查本系统各企业落实专项治理工作。

4、各条口、各街道、镇根据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本系统、本街道、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计划。

在4月17日前将分管领导、组成人员、具体联络人员名单和工作计划报区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每周一报上周工作的进展情况、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化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化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化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7.09•【字号】沪应急执法〔2020〕70号•【施行日期】2020.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化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应急执法〔2020〕70号上海化学工业区各相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深化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管控,堵塞化工企业安全漏洞和盲区,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沪安委会〔2020〕8号)的相关部署,经研究决定,在上海化学工业区内开展为期1年的化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试点。

现将有关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上海化学工业区内的化工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重在从根本上消除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全市开展化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积累经验。

二、治理范围上海化学工业区内所有涉及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化工企业。

三、治理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底,为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上半年,为执法检查阶段。

四、治理内容根据前期排摸,涉及爆炸性粉尘的部分化工企业对粉尘防爆工作的认识不足;对粉尘云最小点火能量、粉尘云最大爆炸压力和爆炸指数等粉尘物料的爆炸特性参数掌握不全面;未按照粉尘爆炸参数,设计落实泄爆、抑爆、抗爆、隔爆等措施,且不同程度存在惰化措施,缺少氧含量监测、除尘器缺少控爆措施等问题。

此次治理内容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石油化工粉体料仓防静电燃爆设计规范》等标准为基础,重点整治以下突出问题:(一)企业未辨识所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确定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以及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数量、位置、危险区域等,未分析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因素,未评估粉尘爆炸风险,并采取消除或有效控制粉尘爆炸风险的措施。

园区主要危化企业一览表

/corporate/a/Home
8
上海昊化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新奉公路6328号1849号2层
50+
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文具用品、汽车配件、电子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装饰材料、有色金属材料批发。批发

10
上海康达化工有限公司
嘉定区马陆镇沪宜公路2585号
50+
有机无机化工产品(除毒、危险品)的开发、研制、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建材、金属材料(除贵金属)、百货的批售
/
11
上海金业化工有限公司
/index.php/AboutBayer/BayerChina
24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南银河路557号
生产乙烯、聚乙烯、苯乙烯、聚苯乙烯、丙烯、丙烯腈、聚丙烯、丁二烯、芳烃及副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上述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从事聚合物应用开发,并向供应商和加工商提供附属公用工程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
13
上海和中塑料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奉贤区林海公路6688号(上海青港经济园区内)
150+
塑料制品制造、加工,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包装印刷。
/1/cn/Default.asp?em=abt
园区
序号
公司名称
所在地址
人数
服务内容
备注
1
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国伟路135号9楼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9.23•【字号】沪安监管职安[2009]141号•【施行日期】2009.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沪安监管职安〔2009〕141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有关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陆续发生了社会影响恶劣的群发性职业危害事件,给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

为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现将本市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促进本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行业(系统)和单位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促进各区县人民政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权益,继续保持本市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范围与内容(一)治理范围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为本市工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是石英砂加工、宝石加工、石材加工、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五金电镀、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生产企业,特别是涉及电焊作业的金属制品(钢结构)制造业、铅蓄电池制造业以及苯系有机溶剂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等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种类或场所。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11.24”爆炸事故的通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11.24”爆炸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公布日期】2007.11.27•【字号】沪安委办[2007]123号•【施行日期】2007.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11.24”爆炸事故的通报(沪安委办〔2007〕1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各控股(集团)公司、中央在沪企业:2007年11月24日7时50分,位于浦东新区浦三路的中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浦三路油气加注站,在停业检修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其中2名为现场施工人员,2名为行人)。

事故还造成周边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发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XXX、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国务委员华建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李毅中局长专门作出重要批示。

韩正市长指示,要全力抢救伤员,迅速查明原因,严肃查处责任者,稳妥处理善后事宜。

副市长胡延照、浦东新区区长张学兵及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和善后工作。

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简要经过该油气加注站于2007年10月12日停业检修设备。

11月7日开始,施工单位上海太平洋燃气有限公司在进行管道除锈和更换阀门后,根据业主要求对原有管线全面更换。

23日下午,施工人员开始采用空气压缩机对液化石油气管路系统进行气密性试验。

24日上午在继续进行气密性升压过程中,于7时50分发生爆炸。

二、事故原因分析现场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未对与管道相通的储气罐进行有效安全隔离情况下,对管道实施了压缩空气气密性试验,导致储气罐内未经清洗置换的残留液化石油气与压缩空气混合,引起化学性爆炸。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这起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教训极为深刻。

事故也反映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日常安全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信息


19 大日精化(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20 埃肯有机硅(上海)有限公司
21
上海鸿鹄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2
上海茂益涂料有限公司
23 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
松江区
上海市松江工业区江田东路100号
奉贤区 闵行区
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楚华支路125 号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金都路3966 号
奉贤区
上海市奉贤区化学工业区普工路28号
序号
企业名称
1
上海宝山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 司
2
易能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3
上海升平油墨有限公司

宝山区 嘉定区 嘉定区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3888号1幢-9幢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北和公路1299号2号
厂房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嘉唐公路1086号
4
上海沃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金山区
上海市金山工业区月工路1600号
上海市金山区海金路66号 上海市金山区朱行镇开乐大街158号6
号楼1楼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平业路155号3幢
62
巴斯夫上海涂料有限公司
闵行区
上海市颛桥镇光华路521号
63
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
上海化工区
上海化学工业区楚华路25号
64 上海海隆赛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65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48 陶氏有机硅(上海)有限公司
49
比欧西气体(苏州)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
50
上海大造气雾剂有限公司
松江区 浦东新区 松江区
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448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高工业区高东路118 号D区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望东中路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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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粉尘爆炸风险企业的区县和行业分布从2012年以来,上海市按照总局的部署,每年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专项检查。

昆山8.2事故发生后,各区县积极开展排查自查,各区县继续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检查工作,排查涉及铝镁制品机加工的企业底数和安全管理情况,化工区、崇明县、奉贤区工作基础上,对辖区内其他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进行了摸底排查。

截至8.7日,全市共排查出存在粉尘爆炸风险企业282家,其中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244家,粮食及饲料加工、纺织等其他存在粉尘爆炸风险企业38家。

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郊区,中心城区仅闸北区有一家,即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这些企业在个区县的分布情况见下图。

图铝镁机加工企业和其他粉尘爆炸风险企业区县分布
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目前共有243家,其中以金属制品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行业为主,分别有127、37、22、20家,占总数的84.4%。

表1 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行业分布
其他已排查出的存在粉尘爆炸风险的企业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数量最多,有19家,其次为粮食及饲料加工业,共5家,其余行业均为两家一下。

表2 其余粉尘爆炸风险企业行业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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