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规定
财政各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要求

财政各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要求
财政各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健全制度:各单位应抓紧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2.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措施,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区财政局要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统一领导,健全组织,充实人员。
各预算单位要按区财政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 加强宣传培训:各单位应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增强预算绩效意识。
同时,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4. 建立考核机制:各单位应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各参与主体的绩效考核体系。
5. 推动提质增效:各单位应积极推进财政综合绩效评价,重点关注收入结构与质量、支出结构与效果、财力分布与可持续性、财力与职能匹配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府债务、预算执行及国库库款管理等方面。
同时,应建立以绩效评估为依据的预算决策模式和以绩效目标为先导的预算编制模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科学性。
总的来说,财政各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旨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宣传培训和考核水平,并推动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财政⽀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2019-10-25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财政⽀出管理,强化⽀出责任,建⽴科学、合理的财政⽀出绩效评价体系,提⾼财政资⾦使⽤效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条财政⽀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标,运⽤科学、合理的评价⽅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出产出和效果进⾏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财政性资⾦安排的⽀出适⽤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规定的程序,采⽤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法。
(⼆)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级政府制订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针政策;(三)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及⼯作规范;(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作计划;(五)相关⾏业政策、⾏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部门(单位)预算申报的相关材料、依法批复的部门(单位)预算;地⽅申请专项转移⽀付资⾦的相关资料;(七)部门(单位)年度决算报告;(⼋)审计部门对预算执⾏情况的年度审计报告;(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章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第七条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部门(单位)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付资⾦。
财政局工作绩效评价规定

财政局工作绩效评价规定财政局工作绩效评价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精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和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按公共财政管理要求,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按照一定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过程和结果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单位)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
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财政支出资金、部门或项目绩效目标的综合评价,实现政府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规范预算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建立从预算编制、执行到监督与评价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加强公共支出管理,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环节。
财政部门负责制订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政策、办法和制度。
第六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原则:(一)统一组织,分类管理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并由财政部门负责绩效评价的机构负责有关实施工作。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作为评价主体,根据资金类别、级别、行业和项目特点,制定分类的绩效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客观公正,简便实用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应从评价对象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地评价绩效情况。
同时遵循简便实用的原则设计简捷明了、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
(三)科学规范,准确高效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应以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为出发点,采用规范的工作程序和选取科学的评价办法,科学、准确地确定评价结果。
第七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二)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办法及工作规范;(三)部门(单位)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目标;(四)部门申报预算的相关材料和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五)财政部门确定的绩效目标;(六)部门的决算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七)项目年度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八)其他相关资料。
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内部工作规程

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内部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内部分工,规范工作程序,保障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根据《绍兴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绍兴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内部协调工作制度》、《绍兴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联络员制度》(以下称联络员制度)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包括确定绩效预期目标、绩效预算、实施评价和结果应用以及宣传、组织培训等内容。
第三条本工作规程适用于市局内部涉及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相关处室、分局和绩效评价中心。
第四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遵循“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原则,由绩效评价处牵头协调制订相关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办法;相关处室、分局和绩效评价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绩效评价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各尽其职、分工负责”的方式实施评价。
第六条市局建立绩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要研究、讨论上报的绩效评价工作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审核评价对象的绩效预期目标或绩效预算;听取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等重要事宜。
联席会议由局长召集,分管副局长、相关处室、分局和绩效评价中心负责人参加。
绩效评价处负责会议的具体组织事项。
第七条绩效评价处、相关处室、分局和绩效评价中心按照《联络员制度》的规定,落实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和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市局组织实施评价评价工作以绩效评价中心和相关处室、分局为主,绩效评价处负责做好组织、牵头、协调和监督工作。
对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经绩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后,可由绩效评价处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聘请有关人员参加。
第三章绩效预期目标和绩效预算第九条相关处室和分局负责按照绩效预期目标或绩效预算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另行制订)的有关规定,根据财政支出预算布置的时间、方式、程序,做好与预算同步绩效预期目标或绩效预算的布置和资料的收集工作,并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本处室和分局上报的绩效预期目标或绩效预算进行评审;同时将评审结果与需要重点评审的绩效预期目标或绩效预算上报绩效评价处。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方法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方法财政局作为负责财政管理和监督的机构,对于保证财政工作的高效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法。
本文将探讨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方法,以确保他们的工作能够更加出色。
一、目标制定首先,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必须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
根据财政局的职能,可以将目标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财政收入目标:考核工作人员在预算编制和收入征管方面的工作,包括准确编制预算和及时收取税收等。
- 财政支出目标:考核工作人员在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方面的工作,包括合理执行预算、优化资金运用等。
- 财政监督目标:考核工作人员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财务报表的监督工作,包括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等。
二、考核指标为了能够客观评价工作人员的绩效,需要制定一系列具体的考核指标。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考核指标:- 工作量指标:考核工作人员完成的任务数量和质量,如税收征收、报表生成等,并按照要求进行评估。
- 工作质量指标:考核工作人员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如文件处理、统计数据准确性等。
- 专业知识指标:考核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和运用能力,如法律法规知识、财务管理知识等。
- 团队合作指标:考核工作人员在团队协作中的贡献和合作能力,如协助他人解决问题、分享工作经验等。
三、评价方法为了确保评价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考核方法应该选择合适的评价方式。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评价方法:- 自评:工作人员根据指定的考核指标进行自我评估,提供对自身工作绩效的认识和评价。
- 上级评价:工作人员的直接上级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以及指定的考核指标对其进行评价,提供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 同事评价:工作人员的同事根据对其工作的观察和了解,以及指定的考核指标对其进行评价,提供多角度的反馈信息。
- 用户评价:根据工作人员与其他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合作情况,对其工作进行评价,收集用户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四、激励和奖惩在制定工作绩效考核方法的同时,应该合理设定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来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财政局绩效评价

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财政局绩效评价一、项目背景近年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绩效管理成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财政改革的决策部署,提高财政局内部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有效,我们特制定本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1.建立完善的财政局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公正。
2.提高财政局工作人员绩效意识,激发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
3.强化财政局内部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内容1.评价对象:财政局全体工作人员及各科室、下属单位。
2.评价范围:财政局各项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
3.评价指标:a)业务工作指标:主要包括财政收入、支出、预算执行、财政政策落实等。
b)内部管理指标:主要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
c)党风廉政建设指标: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洁自律等。
4.评价方法:a)定量评价:对各项业务数据进行量化分析,得出评价结果。
b)定性评价:通过调查问卷、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财政局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评价。
c)综合评价: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最终评价结果。
四、项目实施步骤1.制定评价方案:明确评价目标、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周期等。
2.成立评价小组:由财政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3.开展评价工作: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方案,对财政局全体工作人员及各科室、下属单位进行评价。
4.分析评价结果:评价小组对评价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评价报告。
5.反馈评价结果:将评价报告反馈给财政局全体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6.持续改进:根据评价结果,财政局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内部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项目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财政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银川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银川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银川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3.05.23
•【字号】银财函发〔2023〕93号
•【施行日期】2023.05.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银川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银川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银川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
2.2022年度银川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相关情况汇总表
银川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3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的通知-财预〔2018〕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的通知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的通知财预〔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要求,我部修改制定了《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财政部2018年1月8日附件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与激励目的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积极性,鼓励各地财政部门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推动地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二、考核对象包括全国3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
其中,计划单列市单独开展综合考核,其所在省考核数据不含计划单列市。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本办法为年度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是地方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包括财政预算执行、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预算公开、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等6个方面。
结合预算管理工作目标,设定如下考核指标,考核得分采用百分制。
1.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工作(15分)。
考核内容:各省一般公共预算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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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精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和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按公共财政管理要求,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按照一定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过程和结果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单位)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
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财政支出资金、部门或项目绩效目标的综合评价,实现政府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规范预算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建立从预算编制、执行到监督与评价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加强公共支出管理,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环节。
财政部门负责制订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政策、办法和制度。
第六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原则:(一)统一组织,分类管理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并由财政部门负责绩效评价的机构负责有关实施工作。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作为评价主体,根据资金类别、级别、行业和项目特点,制定分类的绩效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客观公正,简便实用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应从评价对象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地评价绩效情况。
同时遵循简便实用的原则设计简捷明了、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
(三)科学规范,准确高效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应以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为出发点,采用规范的工作程序和选取科学的评价办法,科学、准确地确定评价结果。
第七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二)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办法及工作规范;(三)部门(单位)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目标;(四)部门申报预算的相关材料和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五)财政部门确定的绩效目标;(六)部门的决算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七)项目年度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评价的管理与组织实施第八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单位分级组织实施。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财政绩效评价规范性的规定,确定评价项目,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每年对重大项目或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具有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条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门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政策和部署,负责制定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
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第十一条单位按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财政绩效评价的规定及要求制定绩效目标,对本单位的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评,并向主管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评价主体对重大项目的支出绩效评价,可以组织评价工作组(包括必要的专家)具体实施,也可以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经财政部门认可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价。
第三章绩效评价的内容与方法第十三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主要有:绩效目标的制订情况和合理性,为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管理措施,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财政支出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评价内容。
第十四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评价,重大跨年度支出项目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第十五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定性分析反映财政支出与产出的因果关系,定量分析具体反映财政支出效益的大小。
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对有关内容制定量化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并做出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全面评价。
第十六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
(一)比较法。
通过对绩效目标与绩效结果,历史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方法。
(二)因素分析法。
通过列举分析影响收益及成本的内外因素,综合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方法。
(三)公众评价法。
对无法直接用指标计量其效益的支出,通过专家评价,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对各项绩效评价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根据分值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方法。
(四)成本效益分析法。
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从而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方法。
(五)财政部门制定的其他评价方法。
第四章绩效评价的指标第十七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是衡量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载体。
财政部门按不同类别财政支出分别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应的多层次指标体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以评价内容为基础并遵循以下原则:(一)相关性原则。
即选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与评价对象的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
(二)经济性原则。
即绩效评价指标的选定要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数据的获得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在合理成本的基础上实行评价。
(三)可比性原则。
即对具有相似目的的工作选定共同的绩效评价指标,保证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四)重要性原则。
即对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选择最具有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绩效评价指标。
第十八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共性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部门或项目的评价指标。
个性指标是指针对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部门或项目的评价指标。
第十九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主要包括:反映绩效目标完成程度、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配置和使用的效益与效率情况等指标。
具体指标由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目标设定。
第二十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个性指标是根据不同的绩效评价对象特点设定的指标,由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目标设定。
第五章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第二十一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程序是指从确定评价对象至完成整个评价工作的过程,一般分为准备、实施、提交评价报告三个阶段,由自评和工作组(专家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价两部分组成。
第二十二条准备阶段(一)确定评价对象。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根据政府工作目标和预算管理要求及有关实际情况,确定评价对象。
(二)确定评价工作实施方式。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等评价组织机构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决定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方式,成立评价工作组及专家组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
(三)制订评价工作方案。
评价实施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评价对象的特点,拟定详细的评价方案。
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时间、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依据和提供有关工作条件等。
(四)下达评价通知书。
在确定对象后,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等评价机构下达评价通知书。
通知书中应载明评价目的、任务、依据、实施机构、时间和有关要求等事项。
第二十三条实施阶段(一)资料收集和初审。
全面收集基础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和分析。
评价对象应提供真实性资料。
(二)现场考查。
评价工作组根据具体情况到现场勘察、询查、核实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
(三)综合评价。
评价工作组根据工作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性定量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
第二十四条提交评价报告阶段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情况,撰写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必须数据准确、事实确凿、理由充分、内容完整、分析透彻、逻辑清晰。
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评价背景、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管理评价意见、综合评价结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评价报告经被评部门签字盖章后由评价工作组提交财政部门。
第六章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并逐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
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措施或整改意见,并督促主管部门(单位)予以落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七条主管部门(单位)应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八条为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财政部门应当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发布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七章评价行为规范第二十九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必须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工作,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准确,并对评价结果承担责任;评价工作是一种政府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评价客体收取费用;评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评价客体的有关数据和业务资料。
第三十条被评价部门(单位)必须按照评价工作要求,提供相关基础数据和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阅读。
祝语:没有原因,就是想你,没有理由,就是爱你,没有借口,就是疼你,没有预约,就是梦你,没有选择,就是想见你,没有办法,只好发信息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