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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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2024年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2024年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内容如下:
一、医院医疗事故防范部分:
医院医疗事故是造成医院患者和医护人员安全受到威胁的重要问题。

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医院医疗事故的发生率,医院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确保医疗技术和操作规范化。

同时,医院应完善医疗设备的维护检修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安全隐患。

此外,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反馈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医院医疗事故处理部分:
一旦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医院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机制,第一时间对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对于事故责任人员,医院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在处理过程中保障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对于受害患者和医护人员,医院应积极与他们沟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尽最大努力减轻其心理和经济负担。

同时,医院应对医疗事故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以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以上是关于2024年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相关内容,希望医院相关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提升预案的有效性。

愿医院的医疗事故处理水平不断提升,为患者和医护人员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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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5篇)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5篇)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一、引言医疗风险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日常工作中,由于疏漏、失误或其他因素导致的患者健康受到损害或致命风险的可能性。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保障医疗机构的声誉,医疗风险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疗风险的防范策略和应急处理预案。

二、医疗风险的防范策略1. 人员培训与管理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人员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培训和定期的进修培训,确保医务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如规定医务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患者安全相关的规范。

2. 安全设施和设备的保障医疗机构应具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安全门、监控设备、应急照明等,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

同时,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更换老化设备。

3. 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的体系,对每个环节进行系统性的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例如,在手术室,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消毒和无菌操作的规定,以减少术后感染的风险。

4. 患者参与和知情权的保障医疗机构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提供清晰明了的医疗信息,确保患者能够理解医疗过程和可能的风险。

同时,医疗机构应倡导患者主动参与和共同决策,提高医疗过程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5. 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医疗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监测医疗过程和结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同时,医疗机构应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技术能力。

三、医疗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1. 应急处理组织与领导医疗机构应建立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应急处理小组,明确成员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2. 应急预案的制定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不同类型事件的处理程序和相应的资源调用计划。

预案应包括预警、报告、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事后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五篇范文)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五篇范文)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五篇范文)第一篇: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一、目的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l.各临床、医技及其它相关科室必须遵照“质量第一、患者至上”的服务宗旨,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工作。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享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统一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学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4)预计治疗效果不佳者;(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7)有发生征兆或己发生医院感染者;(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10)已经拖欠医疗费用者;(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13)患者自选医师诊疗者;(6)患者入院72小时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它内容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1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1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小时之内完成,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2024年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范文(2篇)

2024年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范文(2篇)

2024年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范文一、前言医疗事故的发生对患者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对于医疗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能力,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旨在提高医疗机构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损失,保护患者生命安全。

二、应急预案的基本原则1. 领导负责原则。

医疗机构领导要高度重视医疗事故的防范和处理工作,制定完善的预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应急工作的有效开展。

2. 预防为主原则。

医疗机构要加强事前的安全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紧急救治原则。

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治能力的建设,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患者伤亡。

4. 统一指挥、协调一致原则。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各岗位应进行积极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救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医疗事故预防措施1. 建立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

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完善病案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过程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2. 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保,严禁使用过期设备或设备未经过质检的情况,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设备故障引发事故的风险。

3. 持续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

医务人员要定期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应对措施。

4. 加强医疗纠纷的处理和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纠纷处理机构和预警机制,及时解决医患矛盾,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医疗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 组织救援。

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援和伤员的转运,确保伤员能够及时得到有效救治。

2. 统一指挥。

在应急处置的过程中,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应急指挥小组负责指挥,统一调配资源,确保各项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3. 抢救伤员。

医疗机构要在第一时间将伤员送到急危重病区进行救治,优先保命,尽全力减少伤员伤亡。

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范文

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范文

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范文医疗事故是指由医疗工作人员违反医疗行为规范而导致的意外事件,可能会造成患者的伤害甚至死亡。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在医疗机构中,需要制定详细的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

下面是一个关于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的范文,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参考。

一、医疗事故防范措施:1.加强医疗行为规范的培训:医疗机构应组织定期的培训课程,加强医疗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使他们熟悉和遵守医疗行为规范,提高其工作质量和安全意识。

2.完善医疗流程和制度建设: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流程和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和操作手册,提供给医疗工作人员参考和执行,确保各项医疗活动按规定进行。

3.强化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并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

对药品的入库、分发和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加强医患沟通和信息披露: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患沟通机制,为患者提供相关的医疗信息和知情权,使患者更好地参与医疗决策过程。

同时,医疗机构应及时披露医疗事故的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医疗事故处理预案:1.立即采取紧急救治措施: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治措施,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这包括立即停止有害行为,提供必要的急救措施,并保持患者的生命体征稳定。

2.迅速报告和调查:医疗机构应立即将医疗事故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

调查应包括医疗事故的原因、责任人、损害程度等,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及时赔偿和处理:医疗机构应在医疗事故的确定责任后,及时赔偿受害患者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并向患者道歉。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提高医疗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安全意识。

4.加强调查和惩处工作: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事故的调查和惩处工作,依法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2024年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6篇)

2024年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6篇)

2024年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1. 背景介绍医疗纠纷是医疗行业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之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医疗纠纷的发生频率也在逐年增加。

为了更好地处理医疗纠纷,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制定一套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势在必行。

2. 预防措施为了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需要从源头进行预防。

医院和医生应加强自身的职业素养和技能培训,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生和护士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强化团队合作意识。

同时,通过加强社会宣传,提高患者的医疗素养,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3. 应急处理措施如果医疗纠纷发生了,我们需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保护患者的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具体的应急处理措施如下:3.1 第一时间处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院应尽快成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理小组,由院领导亲自带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处理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纠纷的性质和情况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立即组织召开应急处理会议,以便及时制定具体的处理方案。

3.2 调查核实信息医院应立即派出专业的调查人员,对医疗纠纷事件进行全面核实与调查,确保了解全部情况。

调查人员应遵循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对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分析,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尽可能邀请第三方进行鉴定。

3.3 协调解决纠纷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医院应积极主动地与患者或家属进行协商,争取通过和解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医院可以组织医疗专家和法律顾问参与协商和调解,以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医院应确保协商和调解过程的公正、公开、透明,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3.4 法律救济如果协商和调解未能解决纠纷,患者或家属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医院应积极引导患者或家属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同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审理工作。

医院也应组织内部人员参与法律诉讼的准备和协助工作,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

2024年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2024年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2024年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行为,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工作,包括公立医院、私立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本预案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的预防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投诉渠道、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等措施,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为医患双方提供公正、有效的解决方案。

第二章医疗纠纷预防措施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技术的培训,提高其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临床操作规范和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医疗行为合规、规范和安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患者的知情同意诊疗的告知工作,确保患者了解诊疗过程、风险和效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对治疗方案的理解和认同度。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第九条患者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和结果产生异议,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双方应本着互相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十条如果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选择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人民调解,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十一条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和人民调解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法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如果仲裁未能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进行审理。

第四章医疗纠纷处理原则第十三条医疗纠纷的处理应本着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积极应对医疗纠纷,建立健全危机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事件,防止蔓延。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调解机构,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维护交涉和调解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依法履行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三篇)

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三篇)

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为强化医疗卫生工作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和杜绝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增强社会信任度和就医安全感,增强医院工作以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为核心的理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廉--____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二区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吴立宽副组长:揭景海、何春琴成员:陆文欣、宋文明、陈宗梅、曹华洲、谭玉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有效预防及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参照调整医疗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致力于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有法可依、处理恰当。

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第五条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

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尽最大可能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医院每年二次____医务人员学习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通过集中学习及各种会议强调通报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意识。

特别要学习《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第七条医院所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假药、劣药进入医院,医院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把好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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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一、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可根据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进行编制。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1)总则:说明编制预案的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事故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各参与部门的职责。

(3)预警和预防机制: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预防行动,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及发布(建议分为四级预警)。

(4)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程序(原则上按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启动相应预案),信息共享和处理,通讯,指挥和协调,紧急处置,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群众的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事故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新闻报道,应急结束等11个要素。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6)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监督检查等。

(7)附则:包括有关术语、定义,预案管理与更新,国际沟通与协作,奖励与责任,制定与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等。

(8)附录:包括相关的应急预案、预案总体目录、分预案目录、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等。

二、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通用5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措施,措施是针对情况采取的处理办法。

那么措施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1为明确医疗事故发生时,各部门的职责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我中心特制订医疗事故处理预案。

一、建立医疗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加强协调管理职能医疗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处理医疗事故的主要职能科室为医疗康复部。

主要职责:1、向有关组织、人员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2、受理医疗投诉及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3、协调有关事项;4、提出处理方案;5、反馈处理意见;6、按规定上报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

二、建立中心内部报告制度1、当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疗康复部报告,同时应立即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

2、医疗康复部在接到科室报告并指导科室采取有关措施后,应立即组织对事件发生经过、原因、性质、后果等情况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患者目前情况报告中心主任;同时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内容和时间向区卫生局医政科报告。

三、做好患者及家属工作,防止矛盾激化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中心在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做好患方的接待安抚工作,如实向患者陈述在院期间的医疗抢救以及院方对该事件的初步调查分析结果,并认真听取患方对此事件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同时应向患方宣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医疗事故及其争议处理程序,动员患方依法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2、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产生原因、事件性质意见一致,并愿意协商解决的,医患双方应制定医疗事件终结协议书。

协议书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件产生的原因、事件性质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

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向区卫生局报告。

3、医患双方对医疗事件产生的原因、事件性质意见不一致,并导致医疗纠纷或产生重大医疗纠纷时,按下列程序处理:(1)在医患双方在场情况下,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或引发医疗纠纷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现场实物资料进行封存,由中心负责保管。

(2)中心应在医疗事件进一步调查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态度,主动与患方进行沟通,必要时应和患方单位取得联系,或在区卫生局、街道有关领导的调解下,共同协商解决争议的途径和方法。

(3)医疗事故争议如能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应制定医疗事件终结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卫生局报告。

(4)如医患双方对医疗事件的性质意见不一致,且患方不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通过司法程序来确定性质时,中心应主动向区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5)当医疗事故争议或重大医疗纠纷引起矛盾激化并影响医疗正常工作秩序时,中心应立即同派出所取得联系,并向卫生局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心工作秩序正常,财务不受损害,人员不受损伤。

(6)当医疗事故争议或重大医疗纠纷引起矛盾激化并影响医疗正常工作秩序时,中心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医疗事故、医疗事故争议、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重大医疗纠纷发生后中心将病历(复印件)及时送区卫生局医政科。

(8)医疗事故、医疗事故争议、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重大医疗纠纷等事件处理终结后,中心应组织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认真分析,并将事件的性质、产生原因、应吸取的教训、处理的结果、对当事人及当事科室的处理意见一并上报区卫生局医政科。

(9)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应及时向医疗保险部门汇报及联系,处理基本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好有关书面材料上报保险部门,积极争取得到相应的保险补偿,减少经济损失。

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上海市卫生局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医院医疗行政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院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避免发生医疗事故。

第三条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为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时,应当按本预案的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第四条本预案由院部及医疗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章医疗纠纷处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第五条各医疗职能部门负责相应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及处理。

第六条医院新设医疗事务接待办公室。

接待办公室的职责:(一) 接待患者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调解医疗纠纷;(二) 协助医院及相关科室制定预防和处置医疗事故预案,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三) 负责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四) 配合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协助完成调查取证、陈述及答辩等程序;(五) 负责处理由本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事宜,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六) 对发生医疗事故或违反《条例》规定的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七) 及时总结医疗争议的情况,向医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提出有关的合理化建议。

(八) 院领导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三章患者知情权的告知第一节告知原则第七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直接告知患者的,应当请患者签署《病员告知委托书》。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对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告知应当力求全面而准确,避免因严重告知不法而导致医疗纠纷。

第二节被告知对象第九条 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患者,应当直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

第十条神志清楚的18周岁及以上患者,可以直接告知患者本人;也可以告知患者委托的被告知人,但必须有患者本人签署的《病员告知委托书》。

第十一条前款患者因患恶性肿瘤等疾病,告知患者本人可能产生不利后果的,应当告知患者亲属或患者委托的其它被告知人,但必须有患者本人签署的《病员告知委托书》,医院只对有患者授权的人进行告知。

第十二条因患病等原因导致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患者,可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或其它近亲属,但对患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情况应当作记录。

第十三条对于必须紧急采取高风险的抢救性医疗措施的患者,患者本人无法进行意思表示或为未成年人,且无亲属或与亲属无法联系的,医院在进行抢救措施的同时应当请示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节告知方式第十五条告知方式有口头告知、书面告知和见证告知三种。

第十六条口头告知适用于医院诊疗程序等一般性情况的告知。

第十七条书面告知包括门诊告洋、急诊告示、留观须知、住院须知、病历记录等医院单方面出据的书面告知内容及有患者及其亲属签字的各种医疗法律文书。

对医疗诊治措施及其风险以书面告知为主。

第十八条见证告知是指第三人在场见证的告知方式,当医院有告知义务但患者及其亲属拒绝在书面告知文书上签字的情况出现时可以适用。

第四节病情告知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如实告知患者。

第二十条对于患者不知情的恶性肿瘤等严重病情的告知,医务人员应当采取合适的告知方式,以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二十一条患者或其它被告知对象对告知过程中的医疗疑问及咨询,医务人员应当给予及时解答,解答过程应当耐心细致,态度友善,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回答问题或对患者及其亲属态度粗暴。

第二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将重要病情的告知情况在病历中作记录;危重病情的告知必须有被告知对象的签字。

第五节手术诊治措施的风险告知第二十三条手术诊治措施是指以非药物治疗为主的各种有创的诊断及治疗措施,包括外科的急诊、门诊及住院手术,各种组织器官的穿刺及活检,各种内窥镜的诊治,需要穿刺的各种血管内诊治等。

第二十四条手术过程中可能有手术和麻醉方式变更、术中及术后均有手术风险发生的可能,故医院推行患者授权告知的知情权告知方式。

第二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将疾病的诊断、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充分告知被告知对象。

第二十六条告知后,患者或具法律效力的被告知对象应当在《麻醉知情同意书》和《手术知情同意书》等医疗文书上签字;属于第十三条情况的,无被告知对象签字的,医务人员应当在病历上对请示答复的情况作记录。

第二十七条手术过程中因为新的情况需要改变手术方案、麻醉方式或切除未告知组织器官等,医务人员必须将新的情况向被告知对象进行告知并取得其签字后才能进行手术;但当出现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新情况,必须紧急采取新的抢救性手术治疗措施的,在告知的同时不应当停止新的抢救性手术治疗措施。

第二十八条手术告知由主持该手术的第一主持医师总负责,手术告知的内容应当经主持该手术的第一主持医师的审查同意;第一主持医师可以亲自或委派该手术组的第一助手医师进行手术告知并签字;该手术组的第一助手医师在该手术告知的医疗文书上的签字,视为第一主持医师对手术告的内容已经知晓,并由第一主持医师对告知的内容承担责任;非该手术组的医师一律不得在手术告知的医疗文书上签字。

第二十九条各科室应当根据病种疾病及手术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麻醉知情同意书》和《手术知情同意书》等医疗文书;重大手术实行报告制度,各手术科室在实施重大手术前应填写《重大手术申请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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