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服药带药管理制度
2023年幼儿园药物管理制度_幼儿园药物管理制度条例

2023年幼儿园药物管理制度_幼儿园药物管理制度条例幼儿园药物管理制度篇1一、携带与登记(一)幼儿在出现感冒、流鼻涕、咳嗽等轻微身体不适的情况后,经正规医院诊断确诊幼儿无传染性疾病、无高烧的`情况,且可以参加幼儿园正常的一日活动时,家长可为患儿携带符合国家药品监督部门认定的口服药品来园。
(二)家长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药品登记制度。
(三)药品登记中应注意事项:家长必须到幼儿园办公室《幼儿在园服药登记表》上登记,并签好《幼儿用药委托书》且签署家长姓名后交给当班老师(注:委托书上必须认真填写幼儿姓名、所带药品名称、服用时间、服用剂量、服用方法及服药注意事项方可交给当班老师)。
(四)家长未签字或服用方法不清楚的,幼儿园有权拒绝给幼儿服用。
二、自带药品的存放管理(一)家长认真进行药品登记后应亲自将携带药品交到当班教师手中,不得委托他人及幼儿带药。
(二)当班教师接收药品时要认真检查药品有效期,并与家长双方共同核对《幼儿用药委托书》上的服药信息是否清楚,确定无误后,再根据幼儿姓名将药物放入规定的地点。
(三)交接班时,当班教师要做好药品服用的文字记录并签字;必须在《幼儿用药委托书》上签字确认,然后交给园长存入办公室指定的档案盒中。
幼儿园药物管理制度篇21.保健室配备一些常用药,保健室专门存放药品,药由专人专管(双人双锁)。
并有药物入库、出库的登记。
2.药品要放置在干燥、阴凉处,内服、外用药分开放置。
3.定期检查药的使用期,及时处理过期药品。
4.药品放置在幼儿触摸不到之处。
5.做好用药人姓名、时间的登记,不滥用药品,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购买药品到正规药店,检查并索取进货商的资质证明、批准文号,买来的药品要及时作好批号、有效期等登记,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入保健室。
幼儿园药物管理制度篇3一、药品保管1、园保健室配备部分常用药品,由保健医生负责保管,购入或使用手续齐全,帐目要清楚,准确无误。
在幼儿跌伤、碰伤的情况下,保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幼儿园带喂药制度

幼儿园带喂药制度范本幼儿园带喂药制度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必要情况下为幼儿提供安全和有效的药物,同时保护幼儿园工作人员的权益和遵守相关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幼儿园接受照顾的儿童。
三、药物管理的责任:1. 家长/监护人的责任:-家长/监护人有责任通知幼儿园工作人员,如果他们的孩子需要服用药物。
-家长/监护人必须提供医生开具的药物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起止日期等详细信息。
-家长/监护人必须签署书面同意并提供相关授权,允许幼儿园工作人员在需要时为孩子提供药物。
-家长/监护人应提供药物,已标明孩子姓名、药物名称和用法的标签。
2. 幼儿园工作人员的责任:-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在家长/监护人提供的药物处方下,按照医嘱准确地为儿童提供药物。
-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记录每次药物的管理,包括药物名称、剂量、时间和日期,以及提供药物的工作人员的签名。
-如有药物剂量、时间或其他问题,工作人员必须立即通知家长/监护人并寻求医生的建议。
四、药物存储:-所有药物必须存储在幼儿园内的专用药物柜或其他安全的地方,以防止幼儿接触到药物。
-药物必须根据药品标签上的要求进行存储,包括温度和湿度等要求。
-所有药物应远离儿童的可及范围。
五、急救和紧急情况:在紧急情况下,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并在必要时联系家长/监护人和紧急医疗服务。
六、制度遵守:-所有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以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将会受到纪律处分。
七、附则:本制度将根据幼儿园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更新,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最佳实践。
幼儿园服药带药管理制度

幼儿园服药带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加强对服药和带药行为的管理,根据《幼儿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幼儿服药和带药行为的管理。
主要包括教职工配合家长负责监督服药和带药行为,确保幼儿在幼儿园期间按时服药,带药安全规范。
第三条幼儿园应当建立规范的服药和带药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人员,划定管理区域,确保幼儿的健康与安全。
第四条幼儿园应当对教职工进行专业的健康知识培训,使其能够识别各种常见药品,了解常见疾病及用药常识,做到在幼儿服药和带药谨守规范。
第五条本制度实施的单位和部门为幼儿园。
第六条幼儿园应当按照《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定期对校园卫生进行检查,确保良好的卫生环境,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幼儿服药或带药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
第八条幼儿园应当定期对本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服药管理第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服药记录台账,详细记录幼儿的姓名、病情、药物名称、用量、时间等信息,并妥善保管,做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幼儿园应当设立专门的服药区域,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幼儿服药,保证服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当组织专业医护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幼儿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医生的建议合理安排服药。
第十二条幼儿家长需提供医生开具的药物处方,并将处方药妥善送到幼儿园,交由专人保管,并在服药时亲自指导幼儿服药。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规定服药时刻,设定服药提醒,及时通知家长,确保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服药。
第十四条幼儿园需要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保持清洁、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利用阴凉处妥善保管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建立药品库存清单,及时更新药品信息,避免药品过期问题,确保药品的有效性。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服药巡查制度,对幼儿在服药过程中的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学校带药服药制度

服药带药制度为了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更好的执行上级规范幼儿园服药管理制度的要求,请家长积极配合我园的工作,避免幼儿服药事故的发生。
1、凡带来幼儿园服用药品,必须由正规医院所开,保健医生不接受无处方药,以确保服药的准确与安全,幼儿仅能带一次药量入园。
2、凡带药来园服用的幼儿,家长必须在药袋上注明幼儿姓名、班级、服药当天日期、服药时间、口服或外用,亲自交到本班老师或保健医生手中,并在服药登记本上按要求填写日期、幼儿姓名、服用药品名称、批号、服药时间、药量及注意事项、家长签字。
3、如没有亲自交给老师及保健医生,或没有填写服药登记表,家长未签字,服用方法不清楚填写不完整,学校有权拒绝给幼儿喂药,同时不接受电话委托、口头委托喂药。
4、如一次需服用多种药品的幼儿,请家长务必标注清楚服药时间及服用药量,放在袋子内标上班级姓名并亲自交给老师。
需长期服用药物治疗的,请出示医生证明。
5、药物不得放入书包内带入学校,否则发生误食事故,全部责任由家长自负。
6、当日药物有剩余时,家长务必于当日下午接幼儿时一同带回。
隔天如需继续服药,需重新按流程和制度委托服药,幼儿园不保留药物。
7、杜绝在幼儿园服用抗生素类药物(如头孢类、霉素类)、保健类药品(如钙制剂)、中药汤剂、自包药粉、药片等无明确生产日期保质期的药品,以上需服用请家长在家为幼儿服用。
8、保证委托用药的药品未过期、变质,幼儿对委托用药无过敏史,家长已了解所委托药物毒性、副作用及不良反应。
9、幼儿园是个大集体,有呼吸道疾病及红眼病等传染性疾病会造成相互传染,为了患病孩子能尽快康复及他人健康,建议服药幼儿在家静养,多给予细心照顾,休息好再入园。
此通知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回执单班同学家长已收悉幼儿园服药带药制度的通知家长签字:年月日。
幼儿园服药带药管理制度

幼儿园服药带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幼儿们的健康和安全,规范服药带药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对幼儿服药带药工作的认识和处理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幼儿服药带药管理工作。
第三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幼儿服药带药相关档案和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
第四条幼儿园应当加强对幼儿及家长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服药带药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第五条幼儿园应当配备专业医务人员,负责制定幼儿的用药计划和监督幼儿的服药情况。
第六条幼儿园应当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提高其对服药带药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技能。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服药带药管理评估机制,定期进行评估和整改。
第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服药带药问题的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二章幼儿的服药管理第九条幼儿家长应当如实向幼儿园提供幼儿的健康状况和用药情况,保证提供的药品是专门为幼儿使用的。
第十条幼儿家长在幼儿需要服药时,应当提供医生开具的处方并注明用药时间和剂量。
第十一条幼儿家长应当协助教职工将药品保管妥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送到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用药登记台账,记录每位幼儿的用药情况,并加强药品的保管和监督。
第十三条幼儿在服药期间应当加强观察,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家长和医务人员。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负责监督幼儿的用药情况,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和处理。
第三章教职工的管理第十五条教职工在幼儿服药带药管理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药计划或剂量。
第十六条教职工应当定期参加培训,提高用药管理工作的技能和水平。
第十七条教职工在处理幼儿服药带药问题时,应当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拖延或隐瞒。
第十八条教职工应当保管好幼儿的药品,避免被幼儿取用或误服。
第十九条教职工应当加强对幼儿服药情况的观察和记录,及时向家长汇报。
第二十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幼儿园的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活动或不当行为。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定期组织对幼儿服药带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幼儿园带药制度范本

幼儿园带药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便于家长工作,同时确保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幼儿园带药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所有幼儿及家长。
三、带药原则1. 幼儿在出现轻微身体不适,如感冒、流鼻涕、咳嗽等症状,经正规医院诊断确诊无传染性疾病、无高烧,且可以参加幼儿园正常活动的情况下,家长可为患儿携带符合国家药品监督部门认定的药品来园。
2. 家长需在晨检处将药品交给保健医生,并在服药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姓名、药品名称、喂药剂量及服药时间,并由家长签字。
3. 幼儿私自带药或家长口头交代的,未进行登记的药品一律不得为幼儿服用。
四、带药流程1. 家长在晨检处将药品交给保健医生,并在服药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2. 保健医生将药送到班里与保育老师共同核对幼儿姓名正确无误后签字,并将药品放到药品柜进行保管。
3. 保育老师与班级老师对药品进行再次核对无误后,由保育老师负责喂药。
五、禁止喂药情况1. 抗生素类(如青霉素类、头孢类、大环内酯类等)药物。
2. 需要冷藏保存的药品。
3. 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幼儿园要求的药品。
六、注意事项1. 家长应确保提供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的规定,药品包装需完好,并注明幼儿姓名。
2. 家长应配合幼儿园做好药品的喂食工作,如有疑问,应及时与保健医生沟通。
3. 保健医生、保育老师及班级老师应认真核对药品信息,确保幼儿用药安全。
4. 幼儿园应定期对保健医生、保育老师及班级老师进行药品知识培训,提高用药安全意识。
5.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的储存、分发、喂食等环节的监管。
七、法律责任1. 家长未按照本制度规定携带药品来园,造成幼儿用药安全事故的,家长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幼儿园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药品管理,造成幼儿用药安全事故的,幼儿园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幼儿园带药服药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确保幼儿在园用药安全,规范幼儿园带药服药管理,防止药物滥用和误服,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以保障幼儿身体健康为首要任务,确保用药安全。
2. 科学规范:严格按照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带药服药流程。
3. 家园共育: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协作,共同保障幼儿用药安全。
4. 严格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三、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与管理(1)园所药品由保健医生负责采购,严格按照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药品采购需有正规发票,并做好采购记录。
(3)药品应存放于指定位置,由保健医生负责保管。
2. 家长带药(1)家长需携带幼儿就诊的病历或诊断证明及正规医院处方药来园,并填写《园(所)幼儿带药服药记录》表。
(2)家长所带药品必须有完整的原包装,并清楚标明有效期。
(3)园所只接收家长带来的常见病治疗性药物,不接收保健滋补类、维生素类、中草药、没有明确标示的中成药、外用药、预防药及免疫制剂类药品等。
3. 药品登记与保管(1)家长所带药品经保健医生审核后,由保健医生统一妥善保管。
(2)喂药前,班级老师需核对服药人、服药剂量、服药时间等信息。
(3)保健医生做好监督和跟盯工作,确保幼儿按时按量服药。
4. 药品使用与记录(1)班级教师及园所工作人员不得在园内私自接收未在园登记的药品。
(2)喂药时,班级教师需亲自按时给服药幼儿服用,并做好服药记录。
(3)保健医生定期检查药品使用情况,确保药品使用规范。
5. 传染病隔离与防控(1)发现幼儿有传染病症状时,立即隔离治疗,并通知家长。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控措施,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四、监督与考核1. 保健医生负责监督带药服药制度执行情况,定期检查药品管理。
2. 班级教师负责落实带药服药制度,确保幼儿用药安全。
3. 家长需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用药管理工作。
4. 对违反带药服药制度的个人,幼儿园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024年幼儿园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幼儿园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为保障幼儿免受药物误食或误用的伤害,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全园人员的安全用药,特此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管理应严谨执行:1. 剧毒和腐蚀性药品必须与普通药品严格区分,指定专人负责,禁止存放在班级内。
2. 保健室应定期检查并处理变质、失效的药品,以保证药品质量。
3. 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常规消毒。
二、教师如需带药上班服用,应妥善存放(无论是医院、自购或保健室的药品),确保幼儿无法触及。
三、幼儿的药品必须由家长亲自送交或书面说明。
家长应按照幼儿园的安全用药规定,仅携带幼儿当天中午一次的药品,并注明幼儿的班级、姓名、剂量和服用方法,交至保健室。
经保健医生检查登记后,由保健医生将药品送至班级,并与班主任共同确认无误后,执行交药签字手续。
药品应存放在幼儿无法触及的地方,以防误食。
四、若幼儿自带药品且无家长口头或书面说明,应禁止喂服。
原则上,预防性药品和保健药品不接收不喂服(特殊情况除外)。
建议家长在家中早晚为幼儿服用预防保健药品,无需带至幼儿园。
五、教师给幼儿喂药时,应确保药品包装上的姓名与幼儿一致,并严格按照剂量服用。
六、班级内不应为幼儿储存任何药物。
如有剩余药品,家长需在当天下午接幼儿时带走。
若家长未带走或不愿带走的药品,由本班教师在当天下班前进行废弃处理,不得将废弃药品喂给幼儿。
七、所有幼儿在园内服用的药品必须交至保健室,剂量需控制在安全范围内,药物配伍需合理。
若家长要求超量或不合理的药物配伍,保健医生需请家长在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因服药导致的不良反应由家长负全责。
若教师私自接收幼儿或家长的药品,未经保健医生检查剂量,导致幼儿出现不良反应或喂错药,由直接责任人负全责。
八、晨检时,保健医生专门负责收药,并询问了解幼儿的服药情况,如病情、药物来源、过敏史以及特殊疾病(如癫痫、血友病、易碎性骨折、习惯性脱臼等)。
保健医生应尽力了解和掌握幼儿的特殊体质,以防止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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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服药带药管理制度
为预防药物的误食,导致幼儿身体受损,影响幼儿健康成长,为了全园师生的安全用药,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应妥善保管:
1、剧毒药品和具有腐蚀性的药品,严格与食用药品分开,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放在班上。
2、保健室的药品要求随时检查处理潮解、霉烂、变质、失效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3、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医疗器械按期常规消毒。
二、教师因生病带药上班服用时,必须放好(医院看病拿药、自己购药、或在保健室拿的药)最好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三、幼儿生病带药,幼儿所服的药品必须是家长亲自送来或写纸条交待。
按幼儿园安全服药的规定,家长只带幼儿当天中午一次药,并写好幼儿班级、姓名、药品剂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经检查登记后,由保健医生将药送到班上,与该班老师共同查对幼儿姓名正确无误时,行交药签字手续,老师并将药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防误食。
四、幼儿自己带药来园,又无家长口头或纸条交待的,一律不喂。
预防药品、保健药品类原则上不收不喂(体弱儿除外)。
预防保健药建议家长在家早晚给幼儿服用足够了,不必要带到幼儿园来服用。
五、保教老师给幼儿喂药时,药袋上的姓名与幼儿本人应一致无误,并严格按剂量服用。
六、班上不为幼儿存放任何药物,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下午接幼儿时同带走,若不愿带走或未带走的药品于当天下午下班前止,由本班老师作遗弃处理,次日不得将遗弃药喂幼儿。
七、家长为幼儿所带药品一律交保健室,幼儿在园服药,必须把药物剂量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药物配伍控制杂合理范围,如若家长要求大剂量乱配伍服用者,由保健医生请家长在登记本上签字,孩子服药所致不良反应,由家长负全责;如若班上老师私自收家长或幼儿所带药物,未经保健医生检查剂量,导致幼儿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者,以及喂错药所导致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全责任。
八、晨检时一位保健医生专门负责收药,同时,对幼儿的服药情况进行询问了解,如幼儿病情,药物来源,幼儿对药物的过敏史,以及幼儿的先天性疾病,如癫痫、血友病、先天性易碎性骨折、习惯性脱臼等。
保健室医生应尽力了解和掌握幼儿中的特殊体质以防患于未然,将服药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九、保健室的药品要妥善保管,教师及幼儿领药服药时要登记。
保健医生随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
对过期药品要严格销毁处理。
以上各条,要求人人严格遵守,若违反制度,导致幼儿发生意外事故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